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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笔者多年来在教学实践中遵循专业课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总结,旨意在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课教学水平。
关键词: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举例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概念多,学生学习难度大,这门课程的教学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践很好结合,提高学生理解能力。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既是该科性质决定的也是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质量、提高专业技能的关键,在课堂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举例说明。
一、举例目的
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举例说明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运用实际事例来启发,引导学生理解理论,在新授课的教学中必须很好地注意这样的联系。二是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要求学生能用所学的知识联系实际、去分析、处理和解决一些现实经济法律问题。这种理论和具体事例的结合,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以上两个方面各有不同侧重。前者侧重于让学生接受、理解理论,后者侧重于运用和能力的培养,当然也不能截然分开,应该是兼而有之。
二、举例要善于结合实际
在新授课的教学中,因为学生是初次所学的专业知识。所以,联系实际的例子就应有“准”“简”“近”“趣”的特点。所谓“准”就是所举的例子要能准确说明理论,让学生一听就明白理论所说的道理。切忌所举例说明理论时牵强附会,不得要领。所谓“简”就是所举例应尽量浅显些,简单些,不需过多地对实例作解释,让学生听了感觉到理论和实际的关系确是如此。切忌所举实例太复杂,拖泥带水说明不了理论。所谓“近”就是所举实例和学生的知识面、生活范围、日常经济业务接近,用它来说明理论可信。所谓“趣”就是举的实例要有经济犯罪警示性,趣味性,特别是学生刚接触新的内容而理论本身的枯燥,举一些经济犯罪警示性和趣味性的例子,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变枯燥的理论为活生生的知识。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巩固、复习知识理论联系实际事例,就应该有一定知识深度和知识广度。深度是指要求学生能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一些问题,指导实践,技能操作,提高专业的能力,广度是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让学生能分析、综合,达到融会贯通、巩固、加深对理论的认识。
三、课堂教学举例时机
一般说来,在课堂教学中,例子的举出有三个时机,一是新授课前的举例。这时举出实例,自然地引入新课。学生的心理活动是对新内容比较好奇,很想了解掌握它,这时举例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思考,起到集中注意力的作用。另一个时机是在讲课过程中视情况而定,穿插一二个实例,这时的举例起到直接帮助学生理解理论,起到茅塞顿开的作用。还有一个时机是在复习旧课、巩固掌握知识,这时举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例子,能起到举一反三作用。例如,笔者在进行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中的“会计工作岗位” 这一节教学时,进入新授课前,笔者先举了一则有趣的经济案例的实例,继而给予分析说明,这时学生注意力就相当集中,表明有浓厚的兴趣。这时就自然地引入新课,这样教学效果达到事半功倍。笔者举了“一家机械设备厂的女会计员,年年登上厂里的光荣榜,可谓是机关里不可缺少的先进职工代表。她曾干过应付帐会计和销售会计等财会工作。在出纳员退休后,领导让她兼管出纳工作,即使是身兼会计与出纳两职,她几乎从未请过一天假,也未迟到过,给同事和领导的印象是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五年内,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几十万元。”这时就自然地引入新课,引入新课后,先讲清“会计工作岗位”这一概念(理论根据),这时学生表现出似懂非懂的表情。笔者接着请学生认清两个简单问题,一个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主管岗位;出纳岗位等。另一个是不属于会计岗位,如医院门诊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房库房记账员、商场收银员等。两者有什么区别?例子符合“准”“简”“近”“趣”的要求,学生马上会思索,互相之间纷纷讨论思想活跃。这时笔者就将事例和学生所学概念或者理论挂起钩来,学生听了以后,顿开茅塞。这样就达到了举例目的,收到较好的效果。把握举例时机,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还需要要从学生的接受能力、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决定。复习旧课时,很多学生都有这样的想法,认为自己以前已经学过的那些专业课理论知识,所以学习积极性不高,这时举些实例,有助于学生巩固掌握知识和提高学习积极性。例如,笔者复习“会计职业道德”这一节时,举一个有趣实例“ 长青公司会计主管李红,在工作之余,参加了某财务经理人培训班,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个人的专业胜任能力,也扩大了个人的人际网络关系,学习结束后,通过所学知识向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设,为公司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效益,于是李红向公司提出加薪请求,遭到公司拒绝。李红决定辞职,并将公司一些重要商业机密透漏给公司竞争对手,给公司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要求同学们回答下面问题:(1)李红身上体现了哪些职业道德?(2)违背了哪些职业道德?这时把全班几十位同学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调动起来。接下来由同学们分组(4人一组)讨论,讨论后给出答案和理由。最后由教师分析和说明问题,有效巩固这堂理论知识。
四、例子来源
教师要在教学中能运用自如地举出实例,重要的是教师有实例可举。实例不能凭臆想,靠杜撰,不能信口开河,要有真实性,有根据。实例应是从教师自身的学习中来、从实践中来。具体来说,一是会计专业课教师,应该经常深入到企业、财政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部门和税务部门了解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和税务法规、把了解知识,加以裁剪、选择,为教学所用。二是经常认真地读书看报,无论是经济类学科还是法律类学科,不断掌握新专业知识。最好在读书看报时做点摘录。摘记不妨采取两种方法,一是把看不到材料,认为有价值的可以分门别类地摘记在专用本子上,供自己需要时使用,我称其为“小资料库”。另一办法是抄录在纸条上,再把小纸条贴在备课本的有关内容处,类似读书卡片的做法。
(作者单位:惠州市惠东县职业中学)
参考文献:
[1]陈文东,许琼华.论案例教学及其教师在教教育中的应用[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12).
[2]蒋志宏,刘朝晖.论法律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6,(9).
[3]徐延.案例教学及其运用[J].湖南师范大学,2011.
责任编辑 赖俊辰
关键词: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举例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概念多,学生学习难度大,这门课程的教学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践很好结合,提高学生理解能力。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既是该科性质决定的也是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质量、提高专业技能的关键,在课堂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举例说明。
一、举例目的
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举例说明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运用实际事例来启发,引导学生理解理论,在新授课的教学中必须很好地注意这样的联系。二是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要求学生能用所学的知识联系实际、去分析、处理和解决一些现实经济法律问题。这种理论和具体事例的结合,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以上两个方面各有不同侧重。前者侧重于让学生接受、理解理论,后者侧重于运用和能力的培养,当然也不能截然分开,应该是兼而有之。
二、举例要善于结合实际
在新授课的教学中,因为学生是初次所学的专业知识。所以,联系实际的例子就应有“准”“简”“近”“趣”的特点。所谓“准”就是所举的例子要能准确说明理论,让学生一听就明白理论所说的道理。切忌所举例说明理论时牵强附会,不得要领。所谓“简”就是所举例应尽量浅显些,简单些,不需过多地对实例作解释,让学生听了感觉到理论和实际的关系确是如此。切忌所举实例太复杂,拖泥带水说明不了理论。所谓“近”就是所举实例和学生的知识面、生活范围、日常经济业务接近,用它来说明理论可信。所谓“趣”就是举的实例要有经济犯罪警示性,趣味性,特别是学生刚接触新的内容而理论本身的枯燥,举一些经济犯罪警示性和趣味性的例子,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变枯燥的理论为活生生的知识。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巩固、复习知识理论联系实际事例,就应该有一定知识深度和知识广度。深度是指要求学生能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一些问题,指导实践,技能操作,提高专业的能力,广度是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让学生能分析、综合,达到融会贯通、巩固、加深对理论的认识。
三、课堂教学举例时机
一般说来,在课堂教学中,例子的举出有三个时机,一是新授课前的举例。这时举出实例,自然地引入新课。学生的心理活动是对新内容比较好奇,很想了解掌握它,这时举例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思考,起到集中注意力的作用。另一个时机是在讲课过程中视情况而定,穿插一二个实例,这时的举例起到直接帮助学生理解理论,起到茅塞顿开的作用。还有一个时机是在复习旧课、巩固掌握知识,这时举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例子,能起到举一反三作用。例如,笔者在进行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中的“会计工作岗位” 这一节教学时,进入新授课前,笔者先举了一则有趣的经济案例的实例,继而给予分析说明,这时学生注意力就相当集中,表明有浓厚的兴趣。这时就自然地引入新课,这样教学效果达到事半功倍。笔者举了“一家机械设备厂的女会计员,年年登上厂里的光荣榜,可谓是机关里不可缺少的先进职工代表。她曾干过应付帐会计和销售会计等财会工作。在出纳员退休后,领导让她兼管出纳工作,即使是身兼会计与出纳两职,她几乎从未请过一天假,也未迟到过,给同事和领导的印象是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五年内,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几十万元。”这时就自然地引入新课,引入新课后,先讲清“会计工作岗位”这一概念(理论根据),这时学生表现出似懂非懂的表情。笔者接着请学生认清两个简单问题,一个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主管岗位;出纳岗位等。另一个是不属于会计岗位,如医院门诊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房库房记账员、商场收银员等。两者有什么区别?例子符合“准”“简”“近”“趣”的要求,学生马上会思索,互相之间纷纷讨论思想活跃。这时笔者就将事例和学生所学概念或者理论挂起钩来,学生听了以后,顿开茅塞。这样就达到了举例目的,收到较好的效果。把握举例时机,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还需要要从学生的接受能力、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决定。复习旧课时,很多学生都有这样的想法,认为自己以前已经学过的那些专业课理论知识,所以学习积极性不高,这时举些实例,有助于学生巩固掌握知识和提高学习积极性。例如,笔者复习“会计职业道德”这一节时,举一个有趣实例“ 长青公司会计主管李红,在工作之余,参加了某财务经理人培训班,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个人的专业胜任能力,也扩大了个人的人际网络关系,学习结束后,通过所学知识向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设,为公司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效益,于是李红向公司提出加薪请求,遭到公司拒绝。李红决定辞职,并将公司一些重要商业机密透漏给公司竞争对手,给公司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要求同学们回答下面问题:(1)李红身上体现了哪些职业道德?(2)违背了哪些职业道德?这时把全班几十位同学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调动起来。接下来由同学们分组(4人一组)讨论,讨论后给出答案和理由。最后由教师分析和说明问题,有效巩固这堂理论知识。
四、例子来源
教师要在教学中能运用自如地举出实例,重要的是教师有实例可举。实例不能凭臆想,靠杜撰,不能信口开河,要有真实性,有根据。实例应是从教师自身的学习中来、从实践中来。具体来说,一是会计专业课教师,应该经常深入到企业、财政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部门和税务部门了解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和税务法规、把了解知识,加以裁剪、选择,为教学所用。二是经常认真地读书看报,无论是经济类学科还是法律类学科,不断掌握新专业知识。最好在读书看报时做点摘录。摘记不妨采取两种方法,一是把看不到材料,认为有价值的可以分门别类地摘记在专用本子上,供自己需要时使用,我称其为“小资料库”。另一办法是抄录在纸条上,再把小纸条贴在备课本的有关内容处,类似读书卡片的做法。
(作者单位:惠州市惠东县职业中学)
参考文献:
[1]陈文东,许琼华.论案例教学及其教师在教教育中的应用[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12).
[2]蒋志宏,刘朝晖.论法律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6,(9).
[3]徐延.案例教学及其运用[J].湖南师范大学,2011.
责任编辑 赖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