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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刑法是犯罪人的大宪章,那么《监狱法》就应该是服刑人员的大宪章。作为刑事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监狱法》既规定监狱的刑罚执行权和狱政管理权,同时又规定了在押服刑人员的权利。然而《监狱法》实施20年来,由于其规定的过于粗疏、而且未就“服刑人员权利及其救济”专章规定,导致行刑实践中监狱执法者随意性较大,服刑人员的权利不能得到完全保障,监狱侵犯服刑人员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在分析现行《监狱法》在服刑人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不足的基础上,试图提出《监狱法》在完善服刑人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一些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