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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厚度较大的湿陷性黄土地区,在应用《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l25—90)I’I时,经常遇到“自重湿陷性土体厚度大于湿陷性土体厚度”的“问题”,即基底下10m以下至非湿陷性黄土层顶面的黄土湿陷压力采用300kPa时,往往得出“自重湿陷性土体厚度大于湿陷性土体厚度”的假象。《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的颁布,使该“问题”得到了解决。根据作者对三门峡地区的试验样品多年工作经历及实际应用,介绍了“问题”的发现、处理及新旧规范在该“问题”上的对比,并通过工程实例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