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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点认为,金融更多的是一种用于资金融通的工具,其功能主要限于实体经济的中介。各个地区的金融功能单一,极易造成不可控的风险,又普遍被地方政府视为风险源。金融资源论与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观点有利于地方政府重新认识金融体系及其功能作用。本文以金融资源论为基础,探讨了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概念和内涵,并提出,地方金融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从内部完善其整体功能,同时,在外部为其运行提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