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杨启先:
要提高共识 化解矛盾
——坚持深化经济改革之我见
今 天开了一天讨论会,大家发表了很多好的意见。在这里,我也想讲一点个人的看法。
对改革中出现问题的思考
近一段时间以来,确实出现了一种对改革争论的现象。我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是必然的。为什么?因为改革是个新事物,没有一套成熟的经验与方法可以遵循,所以历来就有争论。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几乎每隔几年就有一次争论。这次争论为什么是必然的呢?因为改革走到现在,明显出现了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改革进入了一个很艰难的阶段。就是好改的过去都改了,不好改的或者很难改的,基本还没有解决。最突出的,就是权力利益的深刻调整,主要包括政府行政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等等,推进起来确实很困难。尽管大家都知道这些改革很重要,但实际上很难推动,因为涉及到权力利益的深刻调整,谁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二是改革走到现在,尽管经济发展突飞猛进,速度世界第一,但在经济社会生活当中也出现了一些非常突出的矛盾。最关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效益、效率还很低。经济虽然发展了,但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相当严重,难以为继。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第二,分配差距确实太大,或者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配不公。
第三,腐败现象相当严重,而且打不胜打、防不胜防。
这样,当然会引起大家对改革的反思。所不同的是究竟怎么反思?这些问题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大家反思的可能不一样。一种认为,这些问题就是改革造成的,没有改革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另外一种则认为,不是改革造成的,而是改革还不到位的结果;甚至可以说不改革,这些问题也可能会出现。因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可能都要经历这样一种阶段。从其他国家来看,确实也有这种现象。比如分配差距的扩大,很多国家在发展初期都有一个分配差距扩大的过程,然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才进入逐步缩小的过程。比如腐败现象,很多国家都经过了一个非常严重的腐败阶段,如美国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也是相当腐败的。还有环境的污染,发达国家几乎都经历了这个阶段,只有南朝鲜我们听到这方面的情况比较少。日本的情况我们在报上都看到过,70年代时在东京上街都要戴上空气净化器,而且街上设有很多专门卖新鲜空气的吸氧站。英国在60年代初,泰晤士河可能比苏州河还臭。议会大厦就在泰晤士河边,开会的时候都要把窗户关起来,因为那臭味实在太难闻。但夏天又很热,要开窗户,就用厚厚的窗帘挡着,而且窗帘还得用漂白粉先漂了,这样闻到的就是漂白粉的味,不是臭味。所以,可能都有这样的过程。不过,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理念上很明确就是要分配公平,为政清廉,时时都要为人民造福。但实践中却出现了这样明显的反差,人们的反映当然也会比较大。
提高共识,化解矛盾
因此,应当看到,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怎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考虑,通过我们的讨论,最好能达到两个结果:一是怎么提高共识。就是都充分认识到,改革还必须要继续,现在对于深化改革的共识确实出了点问题。二是怎样化解矛盾。比如环境、经济效益的问题,分配差距问题和腐败的问题。讨论最好能达到这样两种效果,或者能够在这方面起作用。至于怎么取得共识呢?必须分析一下,现在对改革持有某些不同看法的同志,不外乎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对市场取向改革与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有质疑的,可能年龄较大的同志比较多,到现在思想还没有转过来。前些年改革比较顺利的时候,他们不说什么,现在出现这么多矛盾,他们必然要进行批评,这可以理解。第二种情况是,从改革以来,切身利益确实受到了影响的,比如城市的一些下岗和失业职工,农村一部分失地的或者收入很低的农民。第三种情况,从网上来看,主要是一部分年纪比较轻的同志,对我们过去的历史并不太了解,特别是对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那种鲜明对比没有深切的体会。比如,对50年代的“大跃进”,经济一片混乱,他们没有经历过;60年代初,全国经济崩溃,很多人吃不饱、饿肚子的情况,他们没有经历过;六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他们也没经历过。所以现在看到这些问题,就发表一些不同意见,也是很正常的。
那么,怎么达到共识呢?我认为,首先还是要理直气壮地谈改革,关键谈两个方面:一是谈改革的重要性,不改革绝对没有出路。不改革,就会像邓小平同志讲的那样,肯定是死路一条。不改革,肯定是苏东那种灾难性的后果。二要理直气壮地谈改革的成就。要用事实来说明,我们这些年的改革是取得了很大成功的,经济确实搞上去了,使全中国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比改革开放前大大提高了,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大大加快了,绝对贫困人口由过去2亿多减少到几百万等等,使大家能清醒地看到并进一步去了解这些成就。与此同时,也可以讲改革确实存在很多不足、很多不到位的地方,正是由于这些不到位的地方,所以才出现了上述三个方面的突出矛盾。从而取得大家的理解,特别是一些比较年轻同志的理解,并达到必要的共识。至于对第一种情况的同志,在短期内要取得这种共识可能还比较难,因为在观念上往往还有分歧,但也没有关系,可以保留他们的意见,继续发表他们不同的意见,这对整个改革来讲是有好处的。因为,从他们提出的问题当中,我们可以发现改革的某些不足,有助于提高我们的预警性和加快解决这些问题的决心。所以,必须理直气壮地宣传和说明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改革已经取得的成就。不改革,绝对没有这样的成果。中国的经济已经占世界的第四位,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国际地位逐步提高,在政治上对世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现在不管哪一个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只要不戴有色眼镜、实事求是地看问题,对中国的改革都是充分肯定的。这一方面,不要回避,不要害怕说改革的成绩,要理直气壮地说。
第二个建议,就是怎么想办法化解矛盾。化解矛盾,最关键的就是要下决心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一个是解决腐败严重的问题。分配不公的问题,我认为改革以来确实在这方面没有加以很好的注意,但也不能叫失误,这个责任不在群众,甚至也不在改革,主要在于我们政府必不可少的一套宏观调控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我认为,当前解决分配不公,首先应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与消费或者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多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不从根本上调整这个关系,只是调整后面的某些关系解决不了问题。因为现在首先是这个大的分配关系非常不合理,如2005年我国的投资率达到了48%,按调整后的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国家统计局公报是18.2万亿元,投资为8.8万亿元。再加上其他方面的积累,积累率已经超过50%,这在世界上也是没有的,太高了。由于投资率或者说积累率太高,消费率必然太低,分配给群众的消费基金太少,群众的收入水平就上不去,购买力就明显不足。其结果,就必然会出现产能过剩,许多消费品卖不出去。在国内卖不出去就只好想办法低价出口,拿到国际上去销售,就必然会产生很多国际贸易纠纷。我们提出要扩大消费,已经说了多年,但到现在消费也没怎么扩大,关键就在于投资率和消费率的关系长期没处理好。因此,要化解分配差距过大的矛盾,当前首先要解决积累与消费或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安排好了,消费基金扩大了,才有条件把消费基金增加的部分,尽可能地向农村居民和城市低收入居民倾斜,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就可以缩小。这样,我刚才讲的第二种情况对改革不太理解、意见比较大的人,包括下岗工人、农村过低收入的人与城乡一些弱势群体,不满意的情绪就会大大降低,对改革的拥护和支持的程度就会大大提高。而且,我们现在这样做也有着较好的条件。因为,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增长很快,总额已超过3万亿元。通过对国家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改变国家的财政开支除解决吃饭以外,把钱主要都用于扩大生产性建设投资的办法,导致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廉租房或者廉价房供应不足,群众在教育、医疗、买房方面负担普遍过重。如果在财政开支里面,想办法把用于生产性投资的部分大大减下来,将生产经营方面的国家投资,转为更多地利用社会资金和个人资金来解决。而且我们现在也有解决的条件,如居民的储蓄存款已超过14万亿元,完全可以弥补这个问题。然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把钱更多地拿来搞社会事业的发展。这样,对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意见就会大大减小。因为这些方面的资金供给,国家负担的比例扩大了,个人负担的比例缩小了,分配不公、差距过大的问题,随之也就可以大大缓解。
正确认识住房、教育、医疗改革的得失
另外,对有关这几个方面的改革,我认为也不宜轻易地全盘加以否定。现在有的同志说,教育改革、医疗改革、城市住房改革都基本上失败了。我不太同意这个说法。应当说成绩还是主要的。为什么?可以用一些数字和例子说明,比如,住房制度改革最明显。我记得很清楚,刚解放的时候即建国初期或者建国前夕,我国城市人均住房按居住面积计算大约是8平方米,经过近30年的经济建设,由于没有建多少群众的住房,而城市人口又大大增加,到1978年人均居住面积只剩下约4平方米,有的统计是3.9平方米。改革开放以后,经过积极扩大居民住房的建设,但仍然采取行政分配的老办法,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房改以前,人均居住面积大概也就8~9平方米,基本恢复到了建国初的水平。但从90年代后期到现在,仅仅经过七八年的时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经达到了20平方米以上,而且每年还在以1~2平方米的速度增长。这能说改革失败了吗?改革没取得成果吗?
教育改革也是如此。当然,在教育改革、医疗改革当中,如果,就是为了单纯减轻国家负担,想把“包袱”都甩给市场这种指导思想是不对的。但据我所了解,在改革的文件当中从来也没有这样讲过,即使有这种倾向,也是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抛开这个问题来看,教育改革的成绩也比较大。当然也有缺点,就是我们讲了多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推进得太慢,一直到最近中央才下决心,到2010年解决这个问题,这个确实滞后了。还有,乱收费的现象相当突出,需要纠正。但从教育的规模、入学人数看,包括中学,特别是大学,都是大幅度上升的。2001年,我们的在校大学生还只有1000万人,现在已经超过了2000万,世界第一;适龄入学率上升到20%左右,基本上达到了国际水平。这也不能说是完全失败了吧?
医疗改革也是一样。现在,一说医疗改革就是看病难、看病贵,笼统地做出这个结论也不一定太合适。看病贵了有可能,由于国家财政拨款不足,医院为了创收,诊疗收费与药价确实大幅度上升了。但医疗改革以后看病可能并没有比以前更难,因为人均医疗设备、医生和病床位是明显增加的。这点我自己就深有体会,1993年我爱人腿摔断了,当时要住院住不进去,托了好多人才住进去。去年,她需要重新做手术,但这次就没有托什么人,而是自己到网上查一下有关医院有什么好大夫,通过门诊等了不太长时间就住进去了。而且,要求哪位大夫做手术,不用给“红包”,按规定只交不太多的“点名费”即可解决,比过去透明和方便多了。因此,应该说,医疗改革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全盘加以否定,既不符合事实,对整个改革也不利。当然,怎么能做到在政府财政开支里面,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与廉租房建设等方面,化解群众在这些方面的不满情绪,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做,不仅对解决这些方面需要是必要的,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特别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更是非常重要的。
总起来说,对于当前这次有关改革的争论,应当有一个比较正确的估计:就是争论是必然的,是正常的。而且对于前述存在的三大问题,大家的看法可能也是一致的,有不同意见的人和主张坚持改革的人都是承认的。关键是怎么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呢?一是提高共识,增加更多人对改革的拥护和支持。二是必须下决心在积累与消费的分配比例方面,特别是对国家财政支出结构方面,做出一定的调整,增加用于居民消费与公共事业方面的支出,来满足群众对公共产品增加的需求,有效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如果做好了这两条,并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化改革,可能就会比较顺利一些。至于如何解决腐败严重的问题?从许多国家的经验看,关键是:一要有完善的民主法制,二要靠切实的舆论监督。因涉及面太广,内容太复杂,由于时间关系,在这方面只能说我们“任重而道远”。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维迎:
理性思考中国改革
一、什么是理性思考?
在目前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情绪发泄多于理性思考,直觉判断压过逻辑分析。对一个民族来说,大众情绪是一种血性,有它的价值,但仅有情绪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学会理性地思考问题,因为一个不能理性思考问题的民族是很难在竞争中生存下去的。
什么是理性思考?我理解的理性思考,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尽量超脱于自身的地位、身份、利益,必须学会换位思考。比如说,不能因为自己是农民就只从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自己是工人就只从工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能因为自己是穷人就只考虑穷人的利益,自己是富人就只关注富人的利益。俗话讲的“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指的就是这个意思。这其实也正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实质所在。罗尔斯的正义论要求我们透过“无知的面纱”看问题,不能事前就“对号入座”,如果不是这样,民主政治也会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当然在现实中,每一项政策起步的时候,每个人都处在特定的位置,变革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要做到完全超脱是很难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必须强调理性思考的重要性。至少对学者来说,应该做到超脱,否则,就丧失了学者的独立性。
第二,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优劣时,必须考虑政策的可行性,把这项政策与可行的替代政策相比较,而不能把现实中根本不可行的理想目标作为反对一项政策的理由。以讨论收入分配为例,设想社会由两个居民组成,考虑A、B、C三种状态,在A状态下,每人各得100;在B状态下,第一个人得120,第二个人得180;在C状态下,每人各得150。再进一步设想现在处于状态B。那么,如果这三种状态都是可行的,社会最优的安排应该是状态C;但是,如果状态C不可行,我们就不能用状态C批评状态B。如果不考虑可行的选择,非要两个人收入均等,我们只能走向状态A,两个人都受到损害。当然,如果全社会的价值观是平均分配偏好于任何收入差距,由状态B退到状态A也可以,但我们绝不能把不可行的状态C当目标去追求,否则就是不理性的。在当前有关改革的讨论中,一些哗众取宠的人全然不考虑政策的可行性,不考虑政策的激励相容条件是否满足,习惯于用乌托邦理想蛊惑人心,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害无益。
第三,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讲事实,摆道理,实证数据和逻辑分析相结合,而不能以感觉代替事实,用直觉判断代替逻辑推理。直觉对我们理解现象是重要的,但通常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严谨的逻辑分析,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由直觉导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比如说,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家用行政办法把药品的价格压低对病人有好处,但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价格被强行压低之后,许多效果不错的国产药从市场上消失了,病人不得不付更高的价格使用进口药;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有企业更有利于降低收入分配差距和解决就业问题,但大量事实和理论分析证明,平均而言,国有企业越多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大,百姓就业越难。现在政府常常在舆论的压力下出台一些缺少任何实证分析和数据支持的政策,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损害了百姓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民众可以发泄情绪,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政府的政策必须理性,不能被民众的情绪所俘虏。学者也必须理性,不能被大众情绪左右。在研究现实问题时,案例分析很重要,但案例分析必须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用个别案推出一般结论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一些学者用个别国有企业在出售中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否定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就不能说是理性分析。
第四,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实施一项变革政策时,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也就是如何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把蛋糕做大,实现多赢,使全体民众和整个社会受益,而不是向后看,纠缠于历史旧帐。这方面,老一代革命家和邓小平先生处理中日关系时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如果只记恨日本过去对中国的侵略,不考虑什么是对中国未来最好的选择,我们就不应该与日本发展经济贸易关系,就应该抵制“日货”。但这样做只能是双输,对中国没有任何好处。当然,历史是不应该忘记的,但不忘过去是为了更好的未来。如果不关心我们自己的未来,牢记历史除了求得一时的心理平衡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是理性的行为。
当前在处理中国经济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时,也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我曾提出对过去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偷税漏税现象,通过“特赦”来个一次性了断,从此之后对任何偷税漏税行为严惩不贷,并非因为我想对这些人开恩,而是因为,我的理论分析和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对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特殊的措施了断,才能把整个社会从“违法陷阱”中拯救出来,建立起良好的公共秩序。这是“向前看”的态度。香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廉正公署”建立之前,香港警察队伍是很腐败的。如果没有当时的“大赦”,香港警察队伍就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廉洁起来,也很难有香港今日的发达。
中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更加特殊,当时我们有大量的法律是不合理的,不符合改革精神,而许多合理的行为又是不合法的。企业界有些行为符合改革“大法”,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但可能不符合各级政府原来制定的“小法”,从今天的角度看,合法与否很难说清。如果我们“向后看”,纠缠于过去,民众可能在感情上求得一些平衡,但整个社会就会被长期困在一个坏的均衡中,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没有好处,对大众百姓也没有什么好处。个人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不能自拔,损害的只是自己,而一个国家的政府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损害的将是这个民族。
二、改革与革命
任何体制下,都会形成既定的利益格局,都存在既得利益阶层。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会涉及到对既定利益格局的调整,但二者在调整利益关系的方法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革命,就是通过暴力和强制手段将财富或权力从一部分人手里剥夺,然后转移给另一部分人。革命中一定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所以革命不会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没有人受损但至少有一个人受益)。即使受益者是多数,受损者是少数,革命也不一定增加社会总财富,所以革命甚至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受益者所得大于受损者所失)。比如说,中国的土地革命将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拿过分配给其他农民,从人口比例上讲,受损者是少数,受益者是绝大多数,但土地面积不会增加,甚至相当长时间内粮食产量也没有增加。
改革与革命不同,改革不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无偿转移给另一部分人,而是在承认原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各成员既定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权利和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增加社会总财富,实现帕累托改进。革命意味着剥夺既得利益,但改革必须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不论这种既得利益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事实上长期被承认的;也就是说,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原体制下过得更坏。当然这是就整体改革而言的,在现实中,具体的改革措施可能会导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受损,此时受益者有责任从自己所得的增加中拿出一部分补偿(赎买)受损者,保证后者的处境不比原体制下更坏,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改革。这也意味着,改革进行的前提是社会总财富将增加。如果社会总财富不增加,受损者不可能得到补偿。
尊重既得利益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阶层予以补偿,这是一个不应该回避的问题,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解释改革中的许多补偿(或赎买)措施。比如说,计划体制下,相对于农村人,城市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相对于农民,工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所以,当政府提高农产品价格时,就必须给城市人副食补助,而当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时,政府并不补贴农民,因为农民不是计划经济的既得利益者。同样,农民工被辞退企业并不给买断工龄费,也没有失业救济金,而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时,企业必须付钱买断工龄,还要提供失业救济金,因为我们必须尊重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工人的既得利益。国家承认的农民的唯一既得利益就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征用土地必须给农民补偿。即使在改革中出现的某些体制下的新既得利益者,如果要改变这种体制时预期有人会受到损失,也可能要考虑补偿。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一个典型例子。非流通股股东要给流通股股东赠股,十送三,十送二,就是尊重流通股股东在非流通股不能流通时形成的既得利益,赎买他们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对政府官员既得利益的补偿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人们一般不敢提及,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他们中的不少人本身是政策制定者,讨价还价的权力太大。但回避问题的结果是形成了非常不规范的“暗补”(包括腐败、子女经商等),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成本。公车改革受到不少人的批评,但如果按照日本的经验,可以节约相当大的一笔政府支出。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现实中所有的补偿都是合理的,公平的。现实中,有些补偿可能不足(如对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有些补偿可能过度,可能与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有关,这是一个技术性问题,需要有关方面好好研究。但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者予以某种形式的合理补偿,是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有些人习惯于用革命的观念理解改革,把改革理解为剥夺既得利益,是不正确的。
这里,有必要把绝对利益和相对利益区别开来。所谓绝对利益,就是以当事人拥有的、直接决定其效用水平的收入、财富、权力的绝对量;所谓相对利益,是指当事人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在收入、财富、权力等方面的相对位置。设想社会有甲、乙两成员,在原体制下,甲的财富是100,乙的财富是150。那么,如果在新体制下,甲的财富变为200,乙的财富变为300,我们说每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一倍,但相对利益没有变化;如果新体制下每个人的财富都是200,我们说两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但甲的相对利益上升了,乙的相对利益下降了。
我前面讲的应该尊重和补偿的“既得利益”,是指绝对既得利益,而不是相对既得利益。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使乙的相对利益下降了,也不应该补偿。相对利益不能补偿的一个原因是其主观性太强,难以度量;另一个原因是,改革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趋向机会均等的社会,而不是形成新的特权阶层,如果相对利益损失都要补偿,无异于回归旧体制,与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从相对利益角度看,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官员地位最高,工人地位次之,农民最低。改革必然使原来地位越高的群体,相对地位落差越大。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说改革是成功的。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改革中利益受损者的补偿应该是一次性,而不应是没完没了的,否则,新体制不可能形成。
三、中国改革的三个约束条件
中国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三个重要约束:权力结构约束,意识形态约束和知识约束。
权力结构约束: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权力集中在政府部门,民间不仅没有财产权,甚至连最基本的选择工作的权利都没有,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把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转向民间,用企业家代替政府官员制定决策。但改革本身意味着这种权力的转移必须通过政府自身进行。也就是说,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改革方案的执行者。自然,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受到一些政府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他们总是企图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从事寻租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下政府部门拥有的一些权力常常在“改革”的名义下被保留,或以新的形式(如“规范管理”、“宏观调控”)出现。
中国改革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高层改革领导者,但那些参与过80年代改革的人们都能清楚地回忆,当时的改革领导人对中央政府部门官员的权威,是非常有限的。这是因为,中国的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一个分割型的,不只是上层领导者之间有权力分割,不同级别的政府都有着不同的权力范围。几乎每个部门都有制定政策的权力,都有保护伞,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主要的政策制定不仅仅要高层取得一致,还需要很多环环相套的政府部门有积极的合作态度。用现代经济学理论讲,改革方案只有在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时才能得以实施。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要求是多样性的,所以不可能有这样都满足的方案。改革领导者为了换取政府部门官员对改革的支持不得不做很多妥协,政府官僚总是试图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利用手中权力操纵改革,这经常会使得本来很大胆的改革举措最后变得谨慎小心敷衍了事,甚至半途而废。这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改革派经济学家提出中国需要“新权威主义政府”的主要背景。
上世纪80年代,国家体改委是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由于体改委是一个新的部门,没有计划经济下的既得利益,所以改革最坚决,能形成对原有政府部门的重要制约。但自90年代以后,体改委的权力被大大削弱,甚至名存实亡,最后连名也没有了,对既得利益部门的重要制约也就没有了。
意识形态约束:意识形态的约束对中国的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改革领导人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显性的、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使得许多改革措施必须在“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下进行,许多事情是能做不能说,改革者常常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甚至关掉灯摸着黑往前开,自然出事故的概率就大大增加。第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不同的人对同一改革措施做出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使得下级执行部门无所适从,等待观望,延误了一些改革,也加大了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第三,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者在政治上处于非常脆弱的地位。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主张“左”的观点的人在政治上最安全,主张改革的人经常受到来自“左”的攻击。一些机会主义者频繁地以“政治上正确”谋取私利,无形中扩大了反改革的势力范围。为了政治上的安全,一些改革者也就变得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地往前走,延误了改革良机。第四,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政策在形成过程中不能公开讨论,集思广益,增加了实施中的风险。特别是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除了经济学家外其他社会科学的学者难以参与改革的讨论,贡献他们的智慧,无形中把他们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评者的阵营。过去,我们用“不争论”的办法回避争论,但这种办法可能只适用于强势领导时代。第五,意识形态的约束增加了改革的不确定性,削弱了支持改革的力量。
意识形态约束制约中国改革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国有企业改革。如果没有意识形态的约束,我们可以公开讨论国有企业如何改革,谁也不能用意识形态的棍子打人,不同的意见都可以摆在桌面上,最后形成一个包含目标和实施步骤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国有资产就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无论改制前还是改制中的资产流失都可以大大减少。但由于意识形态的约束,国有企业改革常常只能由地方政府偷偷摸摸地进行,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反倒没有办法避免。
应该说,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改革领导人一直试图通过“理论创新”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三个代表理论”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现在看来,为了进一步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我们必须有更大胆的理论创新。
知识约束:中国改革面临的另一个重要约束是知识约束。设计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规划并非易事。中国没有市场经济传统,绝大部分人缺少对市场经济的切身感受,在很长一段时期,即使改革领导人和经济学家都不清楚市场这个机器究竟是如何运作的。经济学家只能从教科书上学到一些市场经济的理论,但是他们没有实际的体验。老一辈经济学家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回答为什么必须改革,但无力回答改革应该如何进行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年轻的经济学家活跃起来了,他们少了很多意识形态方面的条条框框,更追求实用性的东西,因此他们能够不管“姓资”还是“姓社”,而是专心地研究经济如何更好地运转。他们对1984年以后的改革规划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甚至直接参与了规划的设计。然而,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存在理想主义,他们也无力触动当权的政府官僚体系。
现代经济学知识是制定改革规划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之所以没有人知道如何去改革,部分原因就像很多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改革是一个“干中学”的过程,改革不同部分的相互依赖性,只能陆续地显现出来。既然没人知道如何去改革,“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是唯一选择了。中国经济改革所具有的实验性特征多少反映了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专项改革的后果都是可以事先预料的。地方政府被允许自主改革,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央政府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有关市场经济知识的缺陷,使得改革中出现一些失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当然,改革进行到今天,我们有关市场经济的知识大大增加,民众有理由要求政府拿出更好的改革方案,避免新的失误。
我还想指出,以上三个约束是相互加强的。比如说,知识约束使得旧体制下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按照自己的利益操纵改革,因为他们有理由借口“经济学家不懂实际运作”或“改革措施没有可行性”而否定一些改革方案或使方案在执行中走样;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者没有办法大胆地探索,难以做出知识创新;而由于知识缺乏导致的改革中的一些失误,又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的约束;如此等等。
四、平等与效率
在这次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提法受到了质疑。由于“公平”是一个很有价值判断色彩的概念,强调效率的学者似乎失去了道德的正义性。其实,公平可以理解为“机会均等”,也可以理解为“结果均等”。如果是机会均等,公平与效率并没有矛盾,因为只有机会均等的经济才是最有效率的经济,“效率第一,兼顾公平”更准确表述应该是“机会均等第一,兼顾结果均等”。如果公平指的是“结果均等”,效率和公平在一定范围内是有矛盾的,但“效率第一,兼顾公平”并没有什么错。即使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机会均等也比结果均等更符合社会正义。
当然,任何社会都必须关注效率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说经济学家不关注“公平”(结果均等)是没有经济学常识的表现。经济学家只是证明,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至于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那一点适合,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收入分配专家的统计分析表明,自改革以来,用基尼系数衡量的收入差距扩大了,至于这种扩大中有多少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中国是否到达了效率与平等关系的辩解点(即能否在不损害效率的情况下增加平等),还有待进一步分析。
我们不仅应该关注收入的相对差距,更应该关注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我这里指出的是,那种认为追求效率和经济增长就一定会损害穷人和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自改革以来,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现在的2千6百万。如果没有效率提高带来的经济增长,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我通过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析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的人均GDP越高,经济增长越快,该地区城市的基尼系数就越低。所以,套用邓小平同志的话说,“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和降低收入差距过大的硬道理”。特别是,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主要在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是造成基尼系数上升的重要原因。如果政府为缩小收入差距而实施的政策使得企业家没有了提高竞争力的积极性,数亿农村劳动力就没有可能转移到城市就业,不仅解决不了绝对贫困问题,也没有办法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统计表明,部分省的基尼系数多在0.4以下,普遍低于全国的基尼系数。据国外学者研究,全国基尼系数上升30~50%来自地区差距的扩大。因此,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角度看,缩小地区差距应该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地区间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体制的差距,企业家队伍的差距。那些相对落后的地区基本上都是体制改革最慢的地区,企业家创业的制度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也是国有经济主导的地区。陈志武教授使用跨国资料的研究表明,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不可能解决地区差异,相反政府转移支付越多的国家,也正是地区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
有人认为,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私人企业发展造成的,所以缩小收入差距的办法是发展国有企业。但我通过分析31个省市自治区的资料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城市就业人口中国有部门的比例越大,该地区的基尼系数越高。这说明,我们不可能用发展国有企业的办法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事实上,大量的城市下岗职工是国有企业的无效率造成的。
在任何国家,政府都需要用一定的转移支付缩小收入差距,但政府的转移支付措施必须恰当。我们不能以为,扩大政府支出的比例就一定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恰恰相反,我从统计资料中发现,平均而言,政府支出占GDP比例越高的地区,基尼系数也越高。
我们不应该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对立起来,更不应该把共同富裕等同于平均分配。没有差别,就不可能共同富裕。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教授早在35年前的研究就表明,政府在征税方面的最大障碍,是没有办法获得个人能力的信息;由于信息的限制,政府根本没有办法做到结果均等,因为如果收入税太高,高能力的人就可以通过减少工作的办法假装低能力,结果即使以货币计算的收入是平等的,能力不同的人享受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相同。
如果我们真正关心穷人,就应该把机会均等(也就是效率)放在优先地位,比如说给穷人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国外一些学者最近的研究表明,在中国,教育水平已成为决定家庭收入水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一个农村大学生可以使一家人脱贫。非常遗憾的是,最近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争论中,舆论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学费上升给穷人带来的负担上,而忽略了由招生数量增加给穷人提供的教育机会问题。1978年,全国大学共招生40万;到2004年,全国大学招生总数达到447万,增加了10倍多。我相信,即使对低收入阶层而言,学费虽高但有机会上大学比学费虽低但没有机会上学要更好。进一步,要解决教育经费问题,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支出,但没有民营企业缴纳的大量税收,政府的收入从何而来?
五、经济全球化与收入分配
有关中国改革的许多问题,现在必须放在经济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来讨论。比如说,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绝不能以牺牲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代价,因为中国的企业垮了,最后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普通民众。
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与经济的全球化有关。同样是工资收入者,在外企或私企工作的高层经理年薪可能在100万元以上,而普通的制造业工人的年工资还不到一万元,这样大的差距在其他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是少有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不同素质的劳动力市场范围出现了差异。简单地说,越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如软件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可流动性越强,市场范围越大;越是低素质的劳动力,可流动性越低,市场范围越小(限于本国市场)。结果,与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相比,中国高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远小于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比如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是美国制造业工人工资的1/40左右,但外企工作的中国高级白领的工资达到美国同等白领的1/3到1/2,甚至更高。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经济全球化的话,二者的差距会比现在小得多。
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难题:如果想通过税收手段把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压下来,就会导致大量脑力外流,中国企业就不可能走向国际;而如果把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提的太高,中国企业就失去了成本优势,大量民营企业就会垮掉,外资企业也会转走他国。民营企业家可以移民海外,而民工只能回家,对后者的伤害更大。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在改善普通工人待遇方面不能有所作为,更不是说工人工资不应该随企业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能离开全球化这个大背景讨论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民族企业的生存、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前提,也是我们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约力量。
经济全球化给收入分配政策带来的挑战,不止是中国面临的问题,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哥伦比亚大学萨拉-马丁教授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80~1998年间,主要是由于国与国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大部分来自中国居民收入的提高),世界范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降低了,但国家内部的不平等程度反而上升了。我猜想,这两个现象同时存在与经济全球化有关。全球化一方面扩大了国内收入差距,另一方面缩小了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权衡利弊,利大于弊。
六、权力与腐败
我们必须承认,一部分收入差距是腐败造成的,这样的收入差距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
计划经济下也有腐败。人们感觉到改革以来腐败比原来严重得多,我想有两个原因:一是原来非货币形态的隐性腐败(如招工提干时“串换”),变为货币形态的显性腐败;二是实际的腐败确实增加了。
我曾用一个数学公式分析表明,实际腐败的增加,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随着中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权力的经济价值增加;二是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得监督腐败变得越来越难;三是市场机会的增加使得官员的“保留效用”(即因腐败受处罚离开政府后可得到的效用)上升;四是惩罚力度降低(如达到死刑的最低贪污额大大提高);五是政府官员的正式工资相对较低。
上述五个因素中,都与权力有关。权力是腐败的“本”,其他方面是“表”。反腐败要“表”“本”兼治,但釜底抽薪的办法是治本,也就是减少政府官员的权力。有人曾提出“高薪养廉”,有一定道理,但在政府官员权力过大的情况下,“高薪养廉”是养不起的,官员工资太高民众也不会接受。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垄断。如,开办企业,从事投资活动都得政府批准,个人和企业不得不通过“行贿”的办法“赎买”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针对当时反腐败只治表不治本的做法,我在1994年说过,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统治经济的体制,不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权,私人产品领域的腐败反倒是一个“次优”选择。我的意思说,反腐败必须治本,不能治标不治本。一方面强调反腐败,另一方面又不想减少政府的权力,是掩耳盗铃,叶公好龙;不仅做不到,即使短期内做到了,也是以巨大的社会效率损失为代价的。同时做到经济高增长和没有腐败的前提是,废除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权力。有人说我在为腐败辩护,其实是误读了我的观点。把问题说透彻,这是学者的责任。1999年,我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发言中讲到,“如果废除了政府审批,腐败至少可以减少50%”。这个发言对随后的审批制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万个善良的愿望,抵不上一个有效的行动!
必须承认,在我们国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家创造价值的活动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发表的否定企业家群体的言论,会引起社会的共鸣。但我们必须明白,这是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体制造成的,是需要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当创造价值和寻租活动混在一块以后,人们容易观其一不观其二。我们下一步要做的是怎么能够使得寻租活动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最后消灭,到那时企业家赚钱的唯一办法就是为社会创造价值。
为此,我们需要了解“租”的根源在哪里?简单地说,任何租金都来自垄断;反过来,有垄断,就有租金。像土地、矿产资源这样的东西属于自然垄断,解决寻租的办法,最简单就是划分产权,产权明确了大家就不会寻租了;产权不明确,大家都会为争夺租金展开竞争,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目前在城市土地和矿产资源方面的寻租活动之所以泛滥,就是因为产权不明确、交易方式不规范造成的。
另一类是政府的规定带来的垄断,我们可以称之为行政垄断或法定垄断。比如说,电信只能发三个牌照或五个牌照,个人办企业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这就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带来了行政垄断租金,寻租的过程就是通过一种非正常的、不合法的手段(包括贿赂)打破“合法”的垄断。在这个过程中,寻租活动和创造价值是结合在一块的问题,寻租活动部分地恢复了价值的创造,这是经济学界早已得出的结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废除垄断;或者在没有办法废除的情况下,通过诸如“公开招标”的方式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减少寻租活动。
谈到寻租的问题,我不得不谈一下国有企业的问题。我的一个简单的判断是,国有部门可以说是中国最大的寻租场,甚至可以说是“耗租场”,因为它垄断了大部分资源,但是只创造很少的价值。国有企业是“全员寻租”,寻租者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头头脑脑”,普通的工人也在分享垄断租金。石油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员工的工资比其他竞争性行业要高得多,就是垄断行业全员寻租的证明。
国有企业靠垄断赚的“利润”不上缴财政,而亏损了由政府财政补贴。政府补贴国有企业实际上是用多数纳税人的钱“贿赂”一小部分人,也是一种腐败,就像选举中的“贿选”一样。
只有当政府的权力范围只限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等公共领域时,我们才有可能做到“高薪养廉”,腐败现象才有可能被根除。
七、学术与政策
在当前有关中国改革的讨论中,一些舆论把学者的学术观点与政策主张混为一谈,不仅不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改进。
学者的本职是“求真”,把问题搞清楚,说透彻。学术观点通行的表述方式是“如果…,那么…”。不同的学者可能提出不同的学术观点,不同的学术观点可以通过学术争论辩明真伪,但学术观点的正确与否不能用投票来决定。多数人赞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否则就不会有科学,也不需要科学。学者讨论问题时要讲学术规范,讲逻辑,不能哗众取宠。
学者与政客不同。真正的学者只说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话,政客是说别人喜欢听的或“政治上正确”的话。所以,大众不应该用评价政客的标准评价学者。
学者当然也可能有自己的政策主张,在这方面,他们与普通民众是平等的,他们影响政策的唯一优势,是政策主张背后的理论依据,而非个人的价值判断。由于真正的学者通常对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和严格论证的理论有很深的信仰,并且对政策的后果看得比一般人远,他们也很注重自己的长远声誉,希望自己的观点经得起长期考验,所以如果不是媚俗大众,他们的政策主张可能会与多数人的喜好相同,也可能不同。
政策与学术不同,政策是可以投票的,因为政策的制定是科学与政治过程的结合。在政策制定之前,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听取专家意见,做可行性论证,可以说是一个科学的过程。但最后选择什么样的政策时,一定是一个政治过程,不论这个国家是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一些重大的政策,民主国家可能要投票,专制国家个人说了算,但无论投票还是个人说了算,都是政治。所以很少有哪个政策是完全按照某一派学者的主张制定的。
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制定政策的政治过程如何,几乎没有任何政策可以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偏好,所以任何政策都会有人反对。我们还必须明白,也并不是多数人的选择一定就有利于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台湾人选择陈水扁就是一个例子)。我们必须防止多数人变成少数利益集团的俘虏,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情况下变成少数人中的一员。所以我们必须学会理性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 谢 平:
当前金融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我 把最近关于金融改革的争论讲一下,我不知道这个争论和刚才说的大的争论有没有关系,有没有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大家可以分析。我感觉多少有点联系。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对国有银行的改革争议比较大。
第一个争论的问题:该不该把国有银行的一部分股权卖给外国人
听起来,有点意识形态的味道。最后我们决定,还是把中行、建行、工商银行三家银行的10%到19%的股权让给外国战略投资者,银监会对外国战略投资者也有明确的界定,而且这三家银行都引入了外国战略投入者。这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是,我们是在国家很长时间内保持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卖一部分股权给外国投资者。所谓的国家长期内绝对控股,我想在10年内,甚至10年以上,汇金公司占这3家银行的股份在66%以上,占全部股份的2/3。为什么一定给战略投资者?正方的意见是,尽管我们缺的不是钱,但是外国人可以带来治理结构的改善,带来新的技术,带来管理和风险控制,而且不排除外国人直接参与大银行的副行长的级别的高管,名额都让给他们,董事会有他们的董事。反方认为,这么做太过分,国有银行怎么能这么做?我们这么做的目的,尤其是建行已经上市了,建行上市可以看出来,这么做从经济上是划算的。尽管我们卖给美洲银行10%的股份,但是建行上市以后现在的价格已经3.7元,1块钱1股,现在每股已到3.7元,虽然汇金没有卖,但是市值涨得不得了,如果卖一点的话,套回的钱可以把过去建行的不良贷款弥补掉。所以,从最终的上市价格看,这一步走得也是对的。同样的案例也发生在交通银行,交通银行正因为有汇丰银行的引入,所以它的二级市场价格比较高,交通银行现在每股已经涨到4.7元,有一段时间涨到5.2元。
第二个争论的问题:卖给外国人的价格是不是太低了,即所谓的贱卖
这也有点意识形态的味道。当时的情况是,卖给美洲银行每股净资产是1.15倍,不到1.2,后来卖给淡马锡是1.18,很多人认为价格太低。他们认为IPO的价格达到了2.35元,而卖给美洲银行和淡马锡的价格折成现金绝对额是1.2元左右,认为这些差价被老外白白赚去了。但是,我们认为老外冒着很大的风险,事后看赚了钱,但是如果他不进来,上市的IPO价格不见得这么高。所以,这很难说得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证明,从建行、交行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最后时刻也许你再抬价,人家会跟着你抬价,也许你再抬价人家就跑了。所以,那个时候很难掌握谁对谁错,因为美洲银行和建行谈到最后一天的时候,它出的价远远高于当时花旗银行出的价,花旗就出1块钱一股,它认为建行内部管理很差,你们就是利用我们花旗的招牌上市圈钱,一分钱也不多出。美洲银行出到1.15元,再高也不出了,这时候就得拍板了,卖不卖?卖了以后就可以上市。如果再往上抬价,万一美洲银行也跑了,不干了,我们再找可就难了。后来我们认为,跟美洲银行谈,多一分、两分没有什么意思,因为基数很小,但是如果上市成功,上市价格多一分钱,就是三、四亿美元,因为基数很大,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决定卖,这个价格远远高于每股净资产。现在有争议了,认为价格低,第一,这个价格比IPO的价格低的多。第二,最近有一个案例,花旗招标广发,出价非常高。花旗现在非常后悔,因为和建行没有谈成,中国现在就剩下广发银行了,所以他们出价非常高,而且有控股权。他们认为广发这样的银行都能出这么高,你们建行才1.15元,但是这个话也可以这么说,正因为建行上市了,中行马上要上市,工商银行也马上上市,所以,行情特别好。最后把我们的广发银行的价格带上来了。
刚才宋主任还讲到另外一个药品方面。我们的药品生产充分市场化了,药品的流通也充分市场化了。药品的价格,现在虽然对一部分价格实施最高零售价格的控制,但那个控制价格是“天花板价格”,其实给各个医疗服务机构、药商、生产企业都留下了足够的自我定价空间。还有一块是医疗保障,改革开放前,城镇劳保医疗加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我们基本覆盖了全国90%以上的人口。现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才一亿多人,城市医疗保险也才一亿多人。我们现在是13亿多人口,80%~90%的人医疗完全靠个人付费,变成了完全个人消费品。所以在保障领域,我觉得基本上也是市场化的,政府的责任完全退出了。所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讲,对它作出一个市场化的判断,我认为基本上是有依据的。
第三个问题:市场化能否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现在有一种意见对此持肯定的回答,把医疗卫生领域出现的问题归结为市场不规范。我觉得卫生领域市场不规范是一个事实,但问题在于,如果市场规范了,它能不能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认为,即使是规范的市场,它也不能够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医疗卫生领域有很多东西具有公共品的性质,这些东西和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之间有天然矛盾。医疗服务要求可及性、公平性,可及性的要求和市场化服务方式提供之间也存在矛盾。如果有钱,完全通过市场化私人购买,哪里购买力强资源就往哪里投?必然导致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区域之间卫生不平衡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这些都有一系列的数据可以说明。
还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国家目标或社会目标和市场化服务提供方式当中的企业目标,这里有一个天然的矛盾。对国家来说,卫生事业什么结果最好?就是老百姓最好不生病、少生病,通过卫生防疫等有效的控制,不生病、少生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私人部门提供服务,就挣不到钱。私人提供服务或者以挣钱为目的提供服务,什么情况下能挣到钱?就是老百姓多生病、生大病,我觉得这里有天然的矛盾。当然还有人提出,引入市场机制,比如竞争,购买服务,可以促进很多东西的发展,理论上可行,但事实上有很多东西操作起来是非常困难的。比如购买服务的问题,在有些领域购买服务是可行的,在有些领域购买服务是不可行的,比如在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另外,竞争在有些领域可以带来质量的提高和价格的降低,但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竞争不能够必然带来价格的降低。质量提高有可能,但价格的降低未必能做到,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证明了。
从国际经验来看,到现在为止,在所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卫生领域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比如北欧、英国,完全是政府主导的,法国、德国等国家,政府的作用也极强。德国的公立医疗服务机构占60%~70%,非营利性机构占30%左右,私立医疗服务机构只占10%,而且私人医疗机构都是政府投资的,在哪儿投也是政府决定,基本建设和设备是政府出钱的。总体上看,没有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走充分的完全市场化道路。而且人类历史到现在为止,我们也找不到任何国家靠市场化来解决医疗卫生问题取得成功 。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是美国,美国是什么情况呢?美国人均卫生支出占GDP比重14%多,在所有发达国家当中是最高的,但是它的公平性、卫生投入健康的绩效在所有发达国家是最低的,这是国际经验。
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市场化或者以市场作为主导方式解决医疗卫生问题是行不通的。解决问题的出路在哪里?就是一定要强调政府责任,政府责任包括投入,包括医疗卫生的规划,以及相当一部分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现在很多人主张市场化,反对政府主导,一个立足点是,现在我们的政府面临的问题太多,除了市场失灵问题以外,还有个政府失灵问题。现在政府的一些事情没有干好,这确实是事实。现在核心的问题是公共权力被肢解,而且很多公共权力被全面异化。但是,政府现在一些事没干好和应该不应该干好、通过某种改革能不能干好?我认为这是不同层次的问题。不能说因为现在很多该它干,而且该干好的事情没有干好,以后就什么事都不让它干了,我觉得这种分析方法是有问题的。
除了卫生领域的问题之外,待会儿还要谈教育问题。教育问题以及其他公共领域的问题,老百姓反映都很强烈。这里涉及到经济领域的改革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之间的道路选择差异问题。我觉得在经济领域,市场化的改革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国内外实践方面,尤其中国这些年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来看,在经济领域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是没有问题的。当然,现在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市场不规范、权力影响、干预市场等等需要完善。总体来讲,在经济领域,市场化改革是必须坚持的,而且必须推进的。但在公共服务领域,能不能市场化?或者以什么为主导,这是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
总体上来看,我觉得在公共服务领域,无论是从基本的理论分析,还是从国际经验来看,在公共服务领域,简单地搞市场化,或者让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主导方式,它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这里面有很多具体的问题,比如说公共品的性质与市场化之间的矛盾,以及服务的可及性、公共性的要求与市场化的矛盾等等。所以,在这些领域,市场化是有问题的。而且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医疗还是教育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没有哪个国家走充分市场化的道路。从我们国家这几年的实际经验来看,除了医疗卫生领域以外,在教育领域以及其他的公共服务领域,我们在很多方面,事实上是走了一条市场化或过度利用一般市场机制的道路。如果不是完全市场化的道路,至少是过度的利用一般市场机制的道路。比如在资源配置方面,过度依靠市场的力量,很多政府的基本责任往后退,让位给市场。政府不光是投入责任没有了,基本的监管、基本的规划等责任也没尽到。
另外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很多的公共服务机构虽然在性质上仍然是国有部门,名义上仍然应该追求社会公益目标。但事实上在具体的组织方式上,我们绝大部分的公共服务机构,包括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等,过多地采用了企业的组织方式,在改革调整过程中过多借鉴企业改革,或者是早期企业改革的一些做法。比如全面放权,人事分配、业务活动等自主权全部下放给有关机构;全面强化利益刺激,比如工资和效益挂钩、层层承包,甚至在有些领域搞股份制改革的探索,当然还有一些地方走得更远,把一些公共服务机构卖掉。应该说企业改革的很多做法已经被广泛地引入这些领域,所带来的问题非常多,比如公平性的问题等。换句话说,很多基本的公共服务,它应该具有的扭转初次分配差距的作用,不但没有发挥,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分配差距。仔细看一下现在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包括很多其他公共服务政策,事实上都是在强化这种差距,或者说具有很强的逆向转移支付的特点,带来的问题非常突出。
社会事业领域或者公共服务领域和一般经济领域的目标不一样,评价标准也不一样。比如经济领域的评价标准就是微观经济效率,而公共服务领域的评价标准应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另外,公共服务的组织运行方式也不同,绝对不能够简单地把经济领域发展的经验和做法,简单地移植到社会事业领域或者公共服务部门。
第四个问题:医疗卫生改革第二期研究
第二期研究,主要是对未来改革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思路和建议,而且尽可能的具有可操作性,以供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参考。这里面的内容涉及到医疗卫生服务体制的改革、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到现在为止,我们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已经出来了,下一步改革的核心点,就是立足于现有的体制框架(比如保险体制等),在这个基础上构建一个能给全国所有老百姓提供基本健康的体系。这个体系立足于社区卫生服务,最近中央开了好几次会强调社区卫生服务,这一点非常重要。但是光强调社区卫生服务还不够,同时还应该有一个保障体制,把政府付费的功能进一步强化,而且把它明确起来。比如设定一个基本的服务包,让所有的老百姓在基本医疗问题上能够得到像义务教育那种基本的保障。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会从技术上来探讨,很多人更关心的是我们有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我们大概算了一笔账,从两个角度算,一个是从需求,即使按照目前的价格,按照老百姓疾病的发病率,包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人口的量来算;一个是按服务提供来算,假如我们构建一个队伍,基本的设备、人员工资以及包括免费向老百姓提供一些最基本的药品。我们从两笔帐来算,对比起来都差不多,大概需要1500亿到2000亿就可以解决全国所有老百姓(城市和农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问题。这是什么概念呢?我们去年整个财政收入已经超过了3万亿,这些钱相当于财政收入的6%~7%。去年一年的财政增量是5000亿,我们拿出财政增量的2/3来就可以解决问题。我们现在提出和谐社会建设,而且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如果构建一个这样的体系,不光能力上有,而且政治意义、经济意义都是非常大的。
最后讲一个事情,在90年代,我们曾经提出一个目标,当时已经写进党中央、国务院的很多文件,而且我们在一些国际机构的国际宣言当中郑重承诺,2000年我们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最近我们把这个目标的实现时间又推迟了10年,2010年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我希望这个目标的实现日期不要再往后推十年。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
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 杨东平:
推进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
我 介绍一下对教育改革的想法。教育领域也有一场争
论,就是教育改革是否成功?这和医疗领域很相似。但医疗改革已经有了一个公论,教育领域是争论不休。基本两派,教育部是“好得很”,民间和舆论则是“遭得很”,一片骂声。
“好得很”与“遭得很”
日前,教育部长、教育部发言人大谈成功。他们对教育改革成功的评价依据,是数量规模指标,即95%的人口普及义务教育,20%的高等教育是毛入学率,是发展性的指标。教育规模的扩大,通常意味着教育机会的扩大,所以数量、规模的增长肯定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几乎没有人看不到,也没有人会否定。问题在于,为什么在教育的数量和规模极大地发展、老百姓的教育机会极大地增加之时,他们反而有更多的不满和抱怨?也许,首先应当反思的正是这种评价指标。正如我们习惯于用人均GDP衡量社会发展,将经济增长视为社会进步的同义词;教育发展的数量、速度、升学率也被人称之为“教育GDP”。这一指标是有重大缺陷的。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对此专门加以批评:这种“总量——人均”模式最大的问题,是它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只重总量而漠视分配,它假设总量是在人群中平均分配的。它在现实中的导向,就是单纯追求总量的最大化,而不计较分配的不平等程度。
显然,我们不仅要关注结果,也要关注过程。老百姓对教育满意与否的评价,不仅在于是否能上学、是否上得起学,还来自于对教育品质的感受。当我们学校的硬件越来越先进,出现了许多豪华的重点学校、示范学校之时;教育的软件、教育的品质是否改善?如果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来衡量,我们及格吗?近年来,基础教育的气氛日益恶化,应试教育和择校竞争,致使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沉重,课外补习成风,炽烈的考证热严重影响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据教育部公布的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结果,与2002年相比,学生的身高、体重、胸围等继续呈现增长趋势,但体质状况却整体下滑。学生的爆发力、力量、肺活量等体能素质继续呈下降趋势,而学生超重及肥胖增多,视力不良检出率居高不下,小学生为32.5%,初中生为 59.4% ,高中生为77.3%,而大学生达80%。这是中小学严重的应试教育的必然后果。调查显示,有57.6%的中小学生因“学习压力大”而苦恼,相当多的学生厌学情绪严重,心理健康堪忧,相当多的中小学生难以保证必要的睡眠时间。国家教育部从80年代以来每4年做一次青少年体质监测,每况愈下。这一项是成功还是不成功?至于讲教育公平,教育收费、教育品质、教育滑坡等等,问题非常多。
“教育产业”与“教育产业化”
第二个评价是关于教育市场化或者是“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化”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专有名词,这个概念是很模糊的,大家在很不相同的词义上使用这个概念。教育部自2004年以来强烈声明反对“教育产业化”,说我们从来没有提倡过“教育产业化”。确实,官方的文件里从来没有“教育产业化”这五个字,只有四个字“教育产业”,就是大力发展教育产业。教育部认为彻头彻尾,彻里彻外才叫“化”,所以没有提倡过教育产业化。但是,老百姓对教育产业化的声讨并不是来自名词解释,而有充分的理由。舆论中的“教育产业化”是泛指在教育领域简单地引入市场机制,把学校变成营利性的活动,所产生的种种有违教育规律的乱相。教育高收费、乱收费,成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学校教育由传统的“道德源泉”、“清水衙门”变为社会舆论中的“腐败重地”、“暴利行业”。教育支出成为城乡居民最大的支出,不少农民家庭供养一个高中生、大学生,经济就破产了,出现了“因教致贫”、“怕子成龙”的现象。许多城市家庭也难以承受高昂的教育费用,孩子上小学、幼儿园动辄数万元。当他们享用扩大的教育机会时,怎能不骂娘呢?人们问的是,为什么过去经济不发达时,我们无须为孩子上学而发愁?经济发展了,教育费用却昂贵到离谱的程度,接受“优质教育”越来越成为家长经济能力和社会关系的竞争,这种现象正常吗?
但是,教育问题和医疗问题有所不同,它分成两个不同的类别,一个是义务教育,一个是非义务教育,尤其是高中以上的高等教育。这两个不同范畴,政府和市场的职能是很不相同的。在世界各国,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来提供。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义务,而我们多年来视为老百姓的义务。在义务教育阶段当然也有民办教育,但所占比例较小。总的来说,中国的情况是在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应当由政府包下的义务教育,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把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学生家长、推向市场,让老百姓自己给自己买单。这在农村地区,造成的后果特别的严重。
另一方面,我们都知道教育是具有产业属性的,非义务阶段的教育至多是一个准公共产品,应该通过发达的教育市场,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引入社会资金,形成由全社会共同举办的生机勃勃的教育。但是,在理应主要靠市场机制的高等教育,我们却是由国家包办,国家仍然垄断着高等教育资源。因而,时至今日,加上由公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在内,民办高校在校生的规模只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的10%,这还是因为近一两年发展了两百多所“独立学院”才达到的。而在大多数国家,私立高等教育的比例都要占到40%~70%。
所以,从教育领域的情况看,究竟怎么加以定性?究竟是否市场化的改革? 90年代以来教育改革的重心、实际的兴奋点主要是围绕着学校创收,采取的是宏观垄断、微观搞活的策略,允许学校各行其是,想办法创收。前提当然是国家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人均GDP的比重,从2002年3.32%的高点连续下滑,2003年为3.28%,2004年达到了近年来的新低为2.79%,与高速发展的经济、快速增长的行政经费形成强烈反差。正是这种宏观垄断、微观搞活的政策造成了当前严重的教育乱象。
在这个过程中,发育出了一种新的类型的学校,在基础教育领域叫“转制学校”,就是由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比如说一所名校的初中变成“转制学校”了,每个学生一学年收5000元,这个收费标准跟北大一样,什么道理?没有道理。它摇身一变,我是民营机制了,是转制学校,就可以高收费,而且是合法的。所以,为什么关于教育乱收费,国家的统计和民间的统计相差可以一两千亿?问题就在这里。在国家的统计里这个收费是合法化,不属于乱收费,乱收费是在这个规定之外。比如规定高中可以招收20%的择校生,它招了30%,那个10%是属于乱收费。这个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教育的公益性,它建立了一个新的准则,使得用金钱购买教育的机会大面积的合法化、制度化了,即所谓“钱学交易”。现在中小学的重点学校,通常有三种学生,一种是考试进入的,一种是缴费生,还有一种是“条子生”,就是靠社会关系进入的。过去分数面前的平等,学习能力的标准,或者是学术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被打破了,造成了严重的不公正。
“十一五”规划对教育提出的三个发展性任务
“十一五”规划对教育提了三个发展性的任务,而没有提出明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第一个任务叫做“巩固和普及义务教育”。这次围绕《义务教育法》的修改,应该说宏观的教育公共政策发生了一个重大的转向,国家尤其是中央财政拿出很大一部分支援农村的义务教育。这次《义务教育法》修改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亮点,就是把义务教育均衡化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方针,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举办重点班,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等等,都是针对当前的一些弊端提出来的。
但是,要真正的从制度上遏止义务教育阶段的“产业化”弊端,涉及非常重大的利益调整。实际上现在的重点学校、地方教育局甚至地方政府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利益机制。因为通过招生,一个学生三万块钱,一年收入几百万,非常容易,比举办任何的产业都稳定的多,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学校的规模越来越大,如南昌附近的瑞安一中,高一有100个班,大多数学生都是收费的。所以,资源是扩大了,但是公正性是成问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如不进行实质性的体制变革,难以矫正上述弊端。
“十一五”规划的第二个重点,是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家可以明显感觉到,我们现在的人才培养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很不匹配,市场对高级技工的需求更多。因此,“十一五”期间中央花100亿投资职业教育。但是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很不一样,不仅成本更高、更为昂贵;而且它的市场波动和风险更大,需要对市场作出灵敏的反应。本质上它应该是更加市场化。所以,如果用现在教育局来办职业学校的模式,很多钱可能也是白花。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就是城市学生不愿意去上,中央政府愿意拿钱,但是没有人愿意上学。真正希望接受这种教育的是农民工子弟,但是他们又上不起,因为上一个中专是非常昂贵的,要交几千块的学费。所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这个良好的愿望,如果没有良好的机制创新的话是很难实现的。
第三个目标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这个提法在我们过去所有的文件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十一五”中提出来“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我认为这句话意味深长,回答了一个争论:高校扩招以后高等教育的质量是否滑坡?很多研究都认为没有滑坡,这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质量观,要树立新的质量观等等。实际上无论从学生还是劳动力市场的反映,问题已经很明显。大量的毕业生就业难,固然有高校急剧扩张、速度太快造成的后果;也与培养的人才在规格、学科专业、教学内容等等方面不符合市场需求也有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一方面是针对高等教育的质量滑坡;还有一个新的更高的追求就是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培养创新型的人才。要实现这个目标就更为困难。如果高等学校没有确立一种学术本位的管理,任由官本位和计划学术泛滥,那么就无法参加国际竞争,培养高质量的人才。目前我们的目标和管理可以说是背道而驰的。
这一切,都需要推进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而不是我们过去10年那样以经营创收为中心的所谓的单纯财政视角的改革。教育需要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令人遗憾的是,和其他领域很不一样,教育体制改革至今仍没有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医疗体制改革不论是否成功已经开始做了,但是教育体制改革还没有成为一个公共议题,大家关注的是一些教育乱象,教育部要整治的也只是一些乱象,但乱象只是表面,制度性的原因、制度建设的目标都没有被提出来,没有被启动。现在最需要呼吁的是,怎样建立一个公共政策的启动机制。
教育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首先,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应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更大程度地开放教育资源和教育市场,打破教育垄断,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试行公立高等学校转制。试行公办高等教育转制是一个很重要的思想。我们在义务教育阶段搞了很多的转制学校,但是真正需要转制的高等学校却没有转制。在很多省,由于高等教育扩张,高教经费已经难以为继,如山东的省属高校,生均培养经费已经从扩招前的六七千元左右降到了现在的二三千元,质量就很难保证。事实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政府有能力包办高等教育。假如能把1/3左右的高等学校通过股份制改造或者其他的方式转为民营机制,就可以省出非常多的钱,可以有效的改善义务教育,从制度上解放教育生产力,破解教育经费之迷局。
另一方面,恢复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规范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的教育行为。通过取消重点学校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从源头上治理高收费、乱收费,从制度上解决“教育产业化”问题。
此外,需要改革教育行政制度,推动政府依法管理教育。通过分散和下放管理权力,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建立学校的自主性,促进办学体制的灵活性和多样化。通过政事分离,实行学术本位的管理,破除官本位、行政化和“计划学术”的弊端。学术和政治关系的问题不解决,在高等学校如果不建立一种学术本位的管理,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没有应有的位置,而是日益严重的官本位、行政化、计划学术,那么,我们雄心勃勃的追求将难以实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 陆学艺:
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
我 讲农村问题,农村的问题之所以那么大,变成“重中之重”,就是因为改革不到位。农村的几个主要问题的改革一直争论不下,后来干脆不争论了,一直拖下来,所以农村问题现在越来越严重。
到了解决农村问题的时候
我们现在实际上按户口算还是9亿农民,还是占总人口的70%多,统计局把一亿两千万的农民工和家属统计到城里来。现在,我认为主要矛盾有两个:一个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第二是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不协调。这两个矛盾是主要的,而且是交叉的。现在城乡不协调,城乡关系不正常、不合理是主要矛盾。社会上的经济矛盾、社会矛盾70%都跟这有关,比如内需不足、农民工问题、矿难事件死的都是农民,包括教育的不平衡问题,还有医疗问题,主要都是涉及农民的问题。我觉得这次“十一五”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重点,说明已经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我们讲扩大农村内需,已经讲了10年了,而越讲扩大农村内需,农村在消费中的份额就越下降,而且年年在降,现在已降到1/3了。在中南海开会时,我们搞农村问题研究的同志提出,农村真正建设了,扩大内需的问题就解决了。另外,现在上访、群体事件大量增加,总体来说,社会不安的因素增加比经济速度要快(群体事件增加速度是每年递增17%)。现在不要看社会治安的统计表,你只要看楼房外面的铁栅栏,就知道这个地方的治安状况,一楼有是正常的,二楼、三楼有就有问题,四楼、五楼有就相当严重了。我去一个城市看到,有一座楼,楼顶上的阳台都封闭起来了,不用问你出去小心点就是了。另外电视里经常播“盼盼防盗门”等广告,这种广告多了,也表明社会不安定。
这个事情,跟农村有非常大的关系。所谓贫富差距拉大,现在除了城里几千万下岗职工以外,主要还是城乡差距拉大,把这个问题解决了,社会问题就可大部分解决了。这几年,中央已经做了一些决定,比如免农业税。另外,理论上也提出来现在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阶段。真正算个帐,我们现在还是从农村拿得多。不说别的,每年从农村拿300万亩地,每亩平均五六万块钱拿来,几百万卖出去。上海、北京有几千亿的基本建设的钱,从哪里来的?现在财政支出每年只有3000多亿给农村,光是土地来的,就是好几千亿,这是国土资源部的材料。全国有1.2亿农民工,农民工的收入和城里面的收入一个月差500块钱。1.2亿的农民工就差7200亿。现在领导有这个想法了,我觉得是到了解决的时候了,而且也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比如免农业税,也引出很多问题,但是农业税只有三四百亿元,它的效果,主要是政治效果,农村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好多了。“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认为新农村建设这个问题,光靠那五句话不行,那是一个目标,到底怎么做?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
要提高共识 化解矛盾
——坚持深化经济改革之我见
今 天开了一天讨论会,大家发表了很多好的意见。在这里,我也想讲一点个人的看法。
对改革中出现问题的思考
近一段时间以来,确实出现了一种对改革争论的现象。我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是必然的。为什么?因为改革是个新事物,没有一套成熟的经验与方法可以遵循,所以历来就有争论。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几乎每隔几年就有一次争论。这次争论为什么是必然的呢?因为改革走到现在,明显出现了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改革进入了一个很艰难的阶段。就是好改的过去都改了,不好改的或者很难改的,基本还没有解决。最突出的,就是权力利益的深刻调整,主要包括政府行政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等等,推进起来确实很困难。尽管大家都知道这些改革很重要,但实际上很难推动,因为涉及到权力利益的深刻调整,谁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二是改革走到现在,尽管经济发展突飞猛进,速度世界第一,但在经济社会生活当中也出现了一些非常突出的矛盾。最关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效益、效率还很低。经济虽然发展了,但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相当严重,难以为继。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第二,分配差距确实太大,或者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配不公。
第三,腐败现象相当严重,而且打不胜打、防不胜防。
这样,当然会引起大家对改革的反思。所不同的是究竟怎么反思?这些问题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大家反思的可能不一样。一种认为,这些问题就是改革造成的,没有改革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另外一种则认为,不是改革造成的,而是改革还不到位的结果;甚至可以说不改革,这些问题也可能会出现。因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可能都要经历这样一种阶段。从其他国家来看,确实也有这种现象。比如分配差距的扩大,很多国家在发展初期都有一个分配差距扩大的过程,然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才进入逐步缩小的过程。比如腐败现象,很多国家都经过了一个非常严重的腐败阶段,如美国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也是相当腐败的。还有环境的污染,发达国家几乎都经历了这个阶段,只有南朝鲜我们听到这方面的情况比较少。日本的情况我们在报上都看到过,70年代时在东京上街都要戴上空气净化器,而且街上设有很多专门卖新鲜空气的吸氧站。英国在60年代初,泰晤士河可能比苏州河还臭。议会大厦就在泰晤士河边,开会的时候都要把窗户关起来,因为那臭味实在太难闻。但夏天又很热,要开窗户,就用厚厚的窗帘挡着,而且窗帘还得用漂白粉先漂了,这样闻到的就是漂白粉的味,不是臭味。所以,可能都有这样的过程。不过,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理念上很明确就是要分配公平,为政清廉,时时都要为人民造福。但实践中却出现了这样明显的反差,人们的反映当然也会比较大。
提高共识,化解矛盾
因此,应当看到,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怎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考虑,通过我们的讨论,最好能达到两个结果:一是怎么提高共识。就是都充分认识到,改革还必须要继续,现在对于深化改革的共识确实出了点问题。二是怎样化解矛盾。比如环境、经济效益的问题,分配差距问题和腐败的问题。讨论最好能达到这样两种效果,或者能够在这方面起作用。至于怎么取得共识呢?必须分析一下,现在对改革持有某些不同看法的同志,不外乎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对市场取向改革与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有质疑的,可能年龄较大的同志比较多,到现在思想还没有转过来。前些年改革比较顺利的时候,他们不说什么,现在出现这么多矛盾,他们必然要进行批评,这可以理解。第二种情况是,从改革以来,切身利益确实受到了影响的,比如城市的一些下岗和失业职工,农村一部分失地的或者收入很低的农民。第三种情况,从网上来看,主要是一部分年纪比较轻的同志,对我们过去的历史并不太了解,特别是对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那种鲜明对比没有深切的体会。比如,对50年代的“大跃进”,经济一片混乱,他们没有经历过;60年代初,全国经济崩溃,很多人吃不饱、饿肚子的情况,他们没有经历过;六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他们也没经历过。所以现在看到这些问题,就发表一些不同意见,也是很正常的。
那么,怎么达到共识呢?我认为,首先还是要理直气壮地谈改革,关键谈两个方面:一是谈改革的重要性,不改革绝对没有出路。不改革,就会像邓小平同志讲的那样,肯定是死路一条。不改革,肯定是苏东那种灾难性的后果。二要理直气壮地谈改革的成就。要用事实来说明,我们这些年的改革是取得了很大成功的,经济确实搞上去了,使全中国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比改革开放前大大提高了,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大大加快了,绝对贫困人口由过去2亿多减少到几百万等等,使大家能清醒地看到并进一步去了解这些成就。与此同时,也可以讲改革确实存在很多不足、很多不到位的地方,正是由于这些不到位的地方,所以才出现了上述三个方面的突出矛盾。从而取得大家的理解,特别是一些比较年轻同志的理解,并达到必要的共识。至于对第一种情况的同志,在短期内要取得这种共识可能还比较难,因为在观念上往往还有分歧,但也没有关系,可以保留他们的意见,继续发表他们不同的意见,这对整个改革来讲是有好处的。因为,从他们提出的问题当中,我们可以发现改革的某些不足,有助于提高我们的预警性和加快解决这些问题的决心。所以,必须理直气壮地宣传和说明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改革已经取得的成就。不改革,绝对没有这样的成果。中国的经济已经占世界的第四位,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国际地位逐步提高,在政治上对世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现在不管哪一个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只要不戴有色眼镜、实事求是地看问题,对中国的改革都是充分肯定的。这一方面,不要回避,不要害怕说改革的成绩,要理直气壮地说。
第二个建议,就是怎么想办法化解矛盾。化解矛盾,最关键的就是要下决心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一个是解决腐败严重的问题。分配不公的问题,我认为改革以来确实在这方面没有加以很好的注意,但也不能叫失误,这个责任不在群众,甚至也不在改革,主要在于我们政府必不可少的一套宏观调控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我认为,当前解决分配不公,首先应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与消费或者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多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不从根本上调整这个关系,只是调整后面的某些关系解决不了问题。因为现在首先是这个大的分配关系非常不合理,如2005年我国的投资率达到了48%,按调整后的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国家统计局公报是18.2万亿元,投资为8.8万亿元。再加上其他方面的积累,积累率已经超过50%,这在世界上也是没有的,太高了。由于投资率或者说积累率太高,消费率必然太低,分配给群众的消费基金太少,群众的收入水平就上不去,购买力就明显不足。其结果,就必然会出现产能过剩,许多消费品卖不出去。在国内卖不出去就只好想办法低价出口,拿到国际上去销售,就必然会产生很多国际贸易纠纷。我们提出要扩大消费,已经说了多年,但到现在消费也没怎么扩大,关键就在于投资率和消费率的关系长期没处理好。因此,要化解分配差距过大的矛盾,当前首先要解决积累与消费或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安排好了,消费基金扩大了,才有条件把消费基金增加的部分,尽可能地向农村居民和城市低收入居民倾斜,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就可以缩小。这样,我刚才讲的第二种情况对改革不太理解、意见比较大的人,包括下岗工人、农村过低收入的人与城乡一些弱势群体,不满意的情绪就会大大降低,对改革的拥护和支持的程度就会大大提高。而且,我们现在这样做也有着较好的条件。因为,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增长很快,总额已超过3万亿元。通过对国家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改变国家的财政开支除解决吃饭以外,把钱主要都用于扩大生产性建设投资的办法,导致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廉租房或者廉价房供应不足,群众在教育、医疗、买房方面负担普遍过重。如果在财政开支里面,想办法把用于生产性投资的部分大大减下来,将生产经营方面的国家投资,转为更多地利用社会资金和个人资金来解决。而且我们现在也有解决的条件,如居民的储蓄存款已超过14万亿元,完全可以弥补这个问题。然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把钱更多地拿来搞社会事业的发展。这样,对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意见就会大大减小。因为这些方面的资金供给,国家负担的比例扩大了,个人负担的比例缩小了,分配不公、差距过大的问题,随之也就可以大大缓解。
正确认识住房、教育、医疗改革的得失
另外,对有关这几个方面的改革,我认为也不宜轻易地全盘加以否定。现在有的同志说,教育改革、医疗改革、城市住房改革都基本上失败了。我不太同意这个说法。应当说成绩还是主要的。为什么?可以用一些数字和例子说明,比如,住房制度改革最明显。我记得很清楚,刚解放的时候即建国初期或者建国前夕,我国城市人均住房按居住面积计算大约是8平方米,经过近30年的经济建设,由于没有建多少群众的住房,而城市人口又大大增加,到1978年人均居住面积只剩下约4平方米,有的统计是3.9平方米。改革开放以后,经过积极扩大居民住房的建设,但仍然采取行政分配的老办法,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房改以前,人均居住面积大概也就8~9平方米,基本恢复到了建国初的水平。但从90年代后期到现在,仅仅经过七八年的时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经达到了20平方米以上,而且每年还在以1~2平方米的速度增长。这能说改革失败了吗?改革没取得成果吗?
教育改革也是如此。当然,在教育改革、医疗改革当中,如果,就是为了单纯减轻国家负担,想把“包袱”都甩给市场这种指导思想是不对的。但据我所了解,在改革的文件当中从来也没有这样讲过,即使有这种倾向,也是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抛开这个问题来看,教育改革的成绩也比较大。当然也有缺点,就是我们讲了多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推进得太慢,一直到最近中央才下决心,到2010年解决这个问题,这个确实滞后了。还有,乱收费的现象相当突出,需要纠正。但从教育的规模、入学人数看,包括中学,特别是大学,都是大幅度上升的。2001年,我们的在校大学生还只有1000万人,现在已经超过了2000万,世界第一;适龄入学率上升到20%左右,基本上达到了国际水平。这也不能说是完全失败了吧?
医疗改革也是一样。现在,一说医疗改革就是看病难、看病贵,笼统地做出这个结论也不一定太合适。看病贵了有可能,由于国家财政拨款不足,医院为了创收,诊疗收费与药价确实大幅度上升了。但医疗改革以后看病可能并没有比以前更难,因为人均医疗设备、医生和病床位是明显增加的。这点我自己就深有体会,1993年我爱人腿摔断了,当时要住院住不进去,托了好多人才住进去。去年,她需要重新做手术,但这次就没有托什么人,而是自己到网上查一下有关医院有什么好大夫,通过门诊等了不太长时间就住进去了。而且,要求哪位大夫做手术,不用给“红包”,按规定只交不太多的“点名费”即可解决,比过去透明和方便多了。因此,应该说,医疗改革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全盘加以否定,既不符合事实,对整个改革也不利。当然,怎么能做到在政府财政开支里面,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与廉租房建设等方面,化解群众在这些方面的不满情绪,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做,不仅对解决这些方面需要是必要的,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特别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更是非常重要的。
总起来说,对于当前这次有关改革的争论,应当有一个比较正确的估计:就是争论是必然的,是正常的。而且对于前述存在的三大问题,大家的看法可能也是一致的,有不同意见的人和主张坚持改革的人都是承认的。关键是怎么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呢?一是提高共识,增加更多人对改革的拥护和支持。二是必须下决心在积累与消费的分配比例方面,特别是对国家财政支出结构方面,做出一定的调整,增加用于居民消费与公共事业方面的支出,来满足群众对公共产品增加的需求,有效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如果做好了这两条,并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化改革,可能就会比较顺利一些。至于如何解决腐败严重的问题?从许多国家的经验看,关键是:一要有完善的民主法制,二要靠切实的舆论监督。因涉及面太广,内容太复杂,由于时间关系,在这方面只能说我们“任重而道远”。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维迎:
理性思考中国改革
一、什么是理性思考?
在目前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情绪发泄多于理性思考,直觉判断压过逻辑分析。对一个民族来说,大众情绪是一种血性,有它的价值,但仅有情绪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学会理性地思考问题,因为一个不能理性思考问题的民族是很难在竞争中生存下去的。
什么是理性思考?我理解的理性思考,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尽量超脱于自身的地位、身份、利益,必须学会换位思考。比如说,不能因为自己是农民就只从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自己是工人就只从工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能因为自己是穷人就只考虑穷人的利益,自己是富人就只关注富人的利益。俗话讲的“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指的就是这个意思。这其实也正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实质所在。罗尔斯的正义论要求我们透过“无知的面纱”看问题,不能事前就“对号入座”,如果不是这样,民主政治也会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当然在现实中,每一项政策起步的时候,每个人都处在特定的位置,变革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要做到完全超脱是很难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必须强调理性思考的重要性。至少对学者来说,应该做到超脱,否则,就丧失了学者的独立性。
第二,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优劣时,必须考虑政策的可行性,把这项政策与可行的替代政策相比较,而不能把现实中根本不可行的理想目标作为反对一项政策的理由。以讨论收入分配为例,设想社会由两个居民组成,考虑A、B、C三种状态,在A状态下,每人各得100;在B状态下,第一个人得120,第二个人得180;在C状态下,每人各得150。再进一步设想现在处于状态B。那么,如果这三种状态都是可行的,社会最优的安排应该是状态C;但是,如果状态C不可行,我们就不能用状态C批评状态B。如果不考虑可行的选择,非要两个人收入均等,我们只能走向状态A,两个人都受到损害。当然,如果全社会的价值观是平均分配偏好于任何收入差距,由状态B退到状态A也可以,但我们绝不能把不可行的状态C当目标去追求,否则就是不理性的。在当前有关改革的讨论中,一些哗众取宠的人全然不考虑政策的可行性,不考虑政策的激励相容条件是否满足,习惯于用乌托邦理想蛊惑人心,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害无益。
第三,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讲事实,摆道理,实证数据和逻辑分析相结合,而不能以感觉代替事实,用直觉判断代替逻辑推理。直觉对我们理解现象是重要的,但通常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严谨的逻辑分析,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由直觉导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比如说,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家用行政办法把药品的价格压低对病人有好处,但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价格被强行压低之后,许多效果不错的国产药从市场上消失了,病人不得不付更高的价格使用进口药;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有企业更有利于降低收入分配差距和解决就业问题,但大量事实和理论分析证明,平均而言,国有企业越多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大,百姓就业越难。现在政府常常在舆论的压力下出台一些缺少任何实证分析和数据支持的政策,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损害了百姓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民众可以发泄情绪,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政府的政策必须理性,不能被民众的情绪所俘虏。学者也必须理性,不能被大众情绪左右。在研究现实问题时,案例分析很重要,但案例分析必须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用个别案推出一般结论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一些学者用个别国有企业在出售中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否定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就不能说是理性分析。
第四,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实施一项变革政策时,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也就是如何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把蛋糕做大,实现多赢,使全体民众和整个社会受益,而不是向后看,纠缠于历史旧帐。这方面,老一代革命家和邓小平先生处理中日关系时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如果只记恨日本过去对中国的侵略,不考虑什么是对中国未来最好的选择,我们就不应该与日本发展经济贸易关系,就应该抵制“日货”。但这样做只能是双输,对中国没有任何好处。当然,历史是不应该忘记的,但不忘过去是为了更好的未来。如果不关心我们自己的未来,牢记历史除了求得一时的心理平衡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是理性的行为。
当前在处理中国经济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时,也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我曾提出对过去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偷税漏税现象,通过“特赦”来个一次性了断,从此之后对任何偷税漏税行为严惩不贷,并非因为我想对这些人开恩,而是因为,我的理论分析和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对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特殊的措施了断,才能把整个社会从“违法陷阱”中拯救出来,建立起良好的公共秩序。这是“向前看”的态度。香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廉正公署”建立之前,香港警察队伍是很腐败的。如果没有当时的“大赦”,香港警察队伍就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廉洁起来,也很难有香港今日的发达。
中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更加特殊,当时我们有大量的法律是不合理的,不符合改革精神,而许多合理的行为又是不合法的。企业界有些行为符合改革“大法”,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但可能不符合各级政府原来制定的“小法”,从今天的角度看,合法与否很难说清。如果我们“向后看”,纠缠于过去,民众可能在感情上求得一些平衡,但整个社会就会被长期困在一个坏的均衡中,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没有好处,对大众百姓也没有什么好处。个人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不能自拔,损害的只是自己,而一个国家的政府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损害的将是这个民族。
二、改革与革命
任何体制下,都会形成既定的利益格局,都存在既得利益阶层。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会涉及到对既定利益格局的调整,但二者在调整利益关系的方法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革命,就是通过暴力和强制手段将财富或权力从一部分人手里剥夺,然后转移给另一部分人。革命中一定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所以革命不会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没有人受损但至少有一个人受益)。即使受益者是多数,受损者是少数,革命也不一定增加社会总财富,所以革命甚至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受益者所得大于受损者所失)。比如说,中国的土地革命将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拿过分配给其他农民,从人口比例上讲,受损者是少数,受益者是绝大多数,但土地面积不会增加,甚至相当长时间内粮食产量也没有增加。
改革与革命不同,改革不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无偿转移给另一部分人,而是在承认原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各成员既定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权利和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增加社会总财富,实现帕累托改进。革命意味着剥夺既得利益,但改革必须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不论这种既得利益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事实上长期被承认的;也就是说,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原体制下过得更坏。当然这是就整体改革而言的,在现实中,具体的改革措施可能会导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受损,此时受益者有责任从自己所得的增加中拿出一部分补偿(赎买)受损者,保证后者的处境不比原体制下更坏,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改革。这也意味着,改革进行的前提是社会总财富将增加。如果社会总财富不增加,受损者不可能得到补偿。
尊重既得利益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阶层予以补偿,这是一个不应该回避的问题,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解释改革中的许多补偿(或赎买)措施。比如说,计划体制下,相对于农村人,城市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相对于农民,工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所以,当政府提高农产品价格时,就必须给城市人副食补助,而当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时,政府并不补贴农民,因为农民不是计划经济的既得利益者。同样,农民工被辞退企业并不给买断工龄费,也没有失业救济金,而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时,企业必须付钱买断工龄,还要提供失业救济金,因为我们必须尊重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工人的既得利益。国家承认的农民的唯一既得利益就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征用土地必须给农民补偿。即使在改革中出现的某些体制下的新既得利益者,如果要改变这种体制时预期有人会受到损失,也可能要考虑补偿。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一个典型例子。非流通股股东要给流通股股东赠股,十送三,十送二,就是尊重流通股股东在非流通股不能流通时形成的既得利益,赎买他们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对政府官员既得利益的补偿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人们一般不敢提及,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他们中的不少人本身是政策制定者,讨价还价的权力太大。但回避问题的结果是形成了非常不规范的“暗补”(包括腐败、子女经商等),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成本。公车改革受到不少人的批评,但如果按照日本的经验,可以节约相当大的一笔政府支出。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现实中所有的补偿都是合理的,公平的。现实中,有些补偿可能不足(如对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有些补偿可能过度,可能与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有关,这是一个技术性问题,需要有关方面好好研究。但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者予以某种形式的合理补偿,是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有些人习惯于用革命的观念理解改革,把改革理解为剥夺既得利益,是不正确的。
这里,有必要把绝对利益和相对利益区别开来。所谓绝对利益,就是以当事人拥有的、直接决定其效用水平的收入、财富、权力的绝对量;所谓相对利益,是指当事人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在收入、财富、权力等方面的相对位置。设想社会有甲、乙两成员,在原体制下,甲的财富是100,乙的财富是150。那么,如果在新体制下,甲的财富变为200,乙的财富变为300,我们说每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一倍,但相对利益没有变化;如果新体制下每个人的财富都是200,我们说两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但甲的相对利益上升了,乙的相对利益下降了。
我前面讲的应该尊重和补偿的“既得利益”,是指绝对既得利益,而不是相对既得利益。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使乙的相对利益下降了,也不应该补偿。相对利益不能补偿的一个原因是其主观性太强,难以度量;另一个原因是,改革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趋向机会均等的社会,而不是形成新的特权阶层,如果相对利益损失都要补偿,无异于回归旧体制,与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从相对利益角度看,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官员地位最高,工人地位次之,农民最低。改革必然使原来地位越高的群体,相对地位落差越大。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说改革是成功的。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改革中利益受损者的补偿应该是一次性,而不应是没完没了的,否则,新体制不可能形成。
三、中国改革的三个约束条件
中国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三个重要约束:权力结构约束,意识形态约束和知识约束。
权力结构约束: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权力集中在政府部门,民间不仅没有财产权,甚至连最基本的选择工作的权利都没有,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把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转向民间,用企业家代替政府官员制定决策。但改革本身意味着这种权力的转移必须通过政府自身进行。也就是说,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改革方案的执行者。自然,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受到一些政府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他们总是企图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从事寻租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下政府部门拥有的一些权力常常在“改革”的名义下被保留,或以新的形式(如“规范管理”、“宏观调控”)出现。
中国改革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高层改革领导者,但那些参与过80年代改革的人们都能清楚地回忆,当时的改革领导人对中央政府部门官员的权威,是非常有限的。这是因为,中国的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一个分割型的,不只是上层领导者之间有权力分割,不同级别的政府都有着不同的权力范围。几乎每个部门都有制定政策的权力,都有保护伞,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主要的政策制定不仅仅要高层取得一致,还需要很多环环相套的政府部门有积极的合作态度。用现代经济学理论讲,改革方案只有在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时才能得以实施。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要求是多样性的,所以不可能有这样都满足的方案。改革领导者为了换取政府部门官员对改革的支持不得不做很多妥协,政府官僚总是试图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利用手中权力操纵改革,这经常会使得本来很大胆的改革举措最后变得谨慎小心敷衍了事,甚至半途而废。这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改革派经济学家提出中国需要“新权威主义政府”的主要背景。
上世纪80年代,国家体改委是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由于体改委是一个新的部门,没有计划经济下的既得利益,所以改革最坚决,能形成对原有政府部门的重要制约。但自90年代以后,体改委的权力被大大削弱,甚至名存实亡,最后连名也没有了,对既得利益部门的重要制约也就没有了。
意识形态约束:意识形态的约束对中国的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改革领导人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显性的、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使得许多改革措施必须在“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下进行,许多事情是能做不能说,改革者常常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甚至关掉灯摸着黑往前开,自然出事故的概率就大大增加。第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不同的人对同一改革措施做出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使得下级执行部门无所适从,等待观望,延误了一些改革,也加大了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第三,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者在政治上处于非常脆弱的地位。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主张“左”的观点的人在政治上最安全,主张改革的人经常受到来自“左”的攻击。一些机会主义者频繁地以“政治上正确”谋取私利,无形中扩大了反改革的势力范围。为了政治上的安全,一些改革者也就变得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地往前走,延误了改革良机。第四,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政策在形成过程中不能公开讨论,集思广益,增加了实施中的风险。特别是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除了经济学家外其他社会科学的学者难以参与改革的讨论,贡献他们的智慧,无形中把他们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评者的阵营。过去,我们用“不争论”的办法回避争论,但这种办法可能只适用于强势领导时代。第五,意识形态的约束增加了改革的不确定性,削弱了支持改革的力量。
意识形态约束制约中国改革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国有企业改革。如果没有意识形态的约束,我们可以公开讨论国有企业如何改革,谁也不能用意识形态的棍子打人,不同的意见都可以摆在桌面上,最后形成一个包含目标和实施步骤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国有资产就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无论改制前还是改制中的资产流失都可以大大减少。但由于意识形态的约束,国有企业改革常常只能由地方政府偷偷摸摸地进行,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反倒没有办法避免。
应该说,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改革领导人一直试图通过“理论创新”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三个代表理论”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现在看来,为了进一步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我们必须有更大胆的理论创新。
知识约束:中国改革面临的另一个重要约束是知识约束。设计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规划并非易事。中国没有市场经济传统,绝大部分人缺少对市场经济的切身感受,在很长一段时期,即使改革领导人和经济学家都不清楚市场这个机器究竟是如何运作的。经济学家只能从教科书上学到一些市场经济的理论,但是他们没有实际的体验。老一辈经济学家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回答为什么必须改革,但无力回答改革应该如何进行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年轻的经济学家活跃起来了,他们少了很多意识形态方面的条条框框,更追求实用性的东西,因此他们能够不管“姓资”还是“姓社”,而是专心地研究经济如何更好地运转。他们对1984年以后的改革规划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甚至直接参与了规划的设计。然而,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存在理想主义,他们也无力触动当权的政府官僚体系。
现代经济学知识是制定改革规划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之所以没有人知道如何去改革,部分原因就像很多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改革是一个“干中学”的过程,改革不同部分的相互依赖性,只能陆续地显现出来。既然没人知道如何去改革,“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是唯一选择了。中国经济改革所具有的实验性特征多少反映了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专项改革的后果都是可以事先预料的。地方政府被允许自主改革,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央政府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有关市场经济知识的缺陷,使得改革中出现一些失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当然,改革进行到今天,我们有关市场经济的知识大大增加,民众有理由要求政府拿出更好的改革方案,避免新的失误。
我还想指出,以上三个约束是相互加强的。比如说,知识约束使得旧体制下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按照自己的利益操纵改革,因为他们有理由借口“经济学家不懂实际运作”或“改革措施没有可行性”而否定一些改革方案或使方案在执行中走样;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者没有办法大胆地探索,难以做出知识创新;而由于知识缺乏导致的改革中的一些失误,又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的约束;如此等等。
四、平等与效率
在这次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提法受到了质疑。由于“公平”是一个很有价值判断色彩的概念,强调效率的学者似乎失去了道德的正义性。其实,公平可以理解为“机会均等”,也可以理解为“结果均等”。如果是机会均等,公平与效率并没有矛盾,因为只有机会均等的经济才是最有效率的经济,“效率第一,兼顾公平”更准确表述应该是“机会均等第一,兼顾结果均等”。如果公平指的是“结果均等”,效率和公平在一定范围内是有矛盾的,但“效率第一,兼顾公平”并没有什么错。即使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机会均等也比结果均等更符合社会正义。
当然,任何社会都必须关注效率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说经济学家不关注“公平”(结果均等)是没有经济学常识的表现。经济学家只是证明,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至于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那一点适合,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收入分配专家的统计分析表明,自改革以来,用基尼系数衡量的收入差距扩大了,至于这种扩大中有多少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中国是否到达了效率与平等关系的辩解点(即能否在不损害效率的情况下增加平等),还有待进一步分析。
我们不仅应该关注收入的相对差距,更应该关注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我这里指出的是,那种认为追求效率和经济增长就一定会损害穷人和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自改革以来,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现在的2千6百万。如果没有效率提高带来的经济增长,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我通过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析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的人均GDP越高,经济增长越快,该地区城市的基尼系数就越低。所以,套用邓小平同志的话说,“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和降低收入差距过大的硬道理”。特别是,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主要在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是造成基尼系数上升的重要原因。如果政府为缩小收入差距而实施的政策使得企业家没有了提高竞争力的积极性,数亿农村劳动力就没有可能转移到城市就业,不仅解决不了绝对贫困问题,也没有办法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统计表明,部分省的基尼系数多在0.4以下,普遍低于全国的基尼系数。据国外学者研究,全国基尼系数上升30~50%来自地区差距的扩大。因此,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角度看,缩小地区差距应该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地区间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体制的差距,企业家队伍的差距。那些相对落后的地区基本上都是体制改革最慢的地区,企业家创业的制度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也是国有经济主导的地区。陈志武教授使用跨国资料的研究表明,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不可能解决地区差异,相反政府转移支付越多的国家,也正是地区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
有人认为,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私人企业发展造成的,所以缩小收入差距的办法是发展国有企业。但我通过分析31个省市自治区的资料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城市就业人口中国有部门的比例越大,该地区的基尼系数越高。这说明,我们不可能用发展国有企业的办法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事实上,大量的城市下岗职工是国有企业的无效率造成的。
在任何国家,政府都需要用一定的转移支付缩小收入差距,但政府的转移支付措施必须恰当。我们不能以为,扩大政府支出的比例就一定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恰恰相反,我从统计资料中发现,平均而言,政府支出占GDP比例越高的地区,基尼系数也越高。
我们不应该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对立起来,更不应该把共同富裕等同于平均分配。没有差别,就不可能共同富裕。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教授早在35年前的研究就表明,政府在征税方面的最大障碍,是没有办法获得个人能力的信息;由于信息的限制,政府根本没有办法做到结果均等,因为如果收入税太高,高能力的人就可以通过减少工作的办法假装低能力,结果即使以货币计算的收入是平等的,能力不同的人享受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相同。
如果我们真正关心穷人,就应该把机会均等(也就是效率)放在优先地位,比如说给穷人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国外一些学者最近的研究表明,在中国,教育水平已成为决定家庭收入水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一个农村大学生可以使一家人脱贫。非常遗憾的是,最近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争论中,舆论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学费上升给穷人带来的负担上,而忽略了由招生数量增加给穷人提供的教育机会问题。1978年,全国大学共招生40万;到2004年,全国大学招生总数达到447万,增加了10倍多。我相信,即使对低收入阶层而言,学费虽高但有机会上大学比学费虽低但没有机会上学要更好。进一步,要解决教育经费问题,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支出,但没有民营企业缴纳的大量税收,政府的收入从何而来?
五、经济全球化与收入分配
有关中国改革的许多问题,现在必须放在经济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来讨论。比如说,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绝不能以牺牲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代价,因为中国的企业垮了,最后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普通民众。
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与经济的全球化有关。同样是工资收入者,在外企或私企工作的高层经理年薪可能在100万元以上,而普通的制造业工人的年工资还不到一万元,这样大的差距在其他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是少有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不同素质的劳动力市场范围出现了差异。简单地说,越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如软件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可流动性越强,市场范围越大;越是低素质的劳动力,可流动性越低,市场范围越小(限于本国市场)。结果,与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相比,中国高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远小于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比如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是美国制造业工人工资的1/40左右,但外企工作的中国高级白领的工资达到美国同等白领的1/3到1/2,甚至更高。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经济全球化的话,二者的差距会比现在小得多。
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难题:如果想通过税收手段把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压下来,就会导致大量脑力外流,中国企业就不可能走向国际;而如果把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提的太高,中国企业就失去了成本优势,大量民营企业就会垮掉,外资企业也会转走他国。民营企业家可以移民海外,而民工只能回家,对后者的伤害更大。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在改善普通工人待遇方面不能有所作为,更不是说工人工资不应该随企业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能离开全球化这个大背景讨论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民族企业的生存、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前提,也是我们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约力量。
经济全球化给收入分配政策带来的挑战,不止是中国面临的问题,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哥伦比亚大学萨拉-马丁教授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80~1998年间,主要是由于国与国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大部分来自中国居民收入的提高),世界范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降低了,但国家内部的不平等程度反而上升了。我猜想,这两个现象同时存在与经济全球化有关。全球化一方面扩大了国内收入差距,另一方面缩小了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权衡利弊,利大于弊。
六、权力与腐败
我们必须承认,一部分收入差距是腐败造成的,这样的收入差距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
计划经济下也有腐败。人们感觉到改革以来腐败比原来严重得多,我想有两个原因:一是原来非货币形态的隐性腐败(如招工提干时“串换”),变为货币形态的显性腐败;二是实际的腐败确实增加了。
我曾用一个数学公式分析表明,实际腐败的增加,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随着中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权力的经济价值增加;二是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得监督腐败变得越来越难;三是市场机会的增加使得官员的“保留效用”(即因腐败受处罚离开政府后可得到的效用)上升;四是惩罚力度降低(如达到死刑的最低贪污额大大提高);五是政府官员的正式工资相对较低。
上述五个因素中,都与权力有关。权力是腐败的“本”,其他方面是“表”。反腐败要“表”“本”兼治,但釜底抽薪的办法是治本,也就是减少政府官员的权力。有人曾提出“高薪养廉”,有一定道理,但在政府官员权力过大的情况下,“高薪养廉”是养不起的,官员工资太高民众也不会接受。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垄断。如,开办企业,从事投资活动都得政府批准,个人和企业不得不通过“行贿”的办法“赎买”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针对当时反腐败只治表不治本的做法,我在1994年说过,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统治经济的体制,不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权,私人产品领域的腐败反倒是一个“次优”选择。我的意思说,反腐败必须治本,不能治标不治本。一方面强调反腐败,另一方面又不想减少政府的权力,是掩耳盗铃,叶公好龙;不仅做不到,即使短期内做到了,也是以巨大的社会效率损失为代价的。同时做到经济高增长和没有腐败的前提是,废除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权力。有人说我在为腐败辩护,其实是误读了我的观点。把问题说透彻,这是学者的责任。1999年,我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发言中讲到,“如果废除了政府审批,腐败至少可以减少50%”。这个发言对随后的审批制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万个善良的愿望,抵不上一个有效的行动!
必须承认,在我们国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家创造价值的活动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发表的否定企业家群体的言论,会引起社会的共鸣。但我们必须明白,这是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体制造成的,是需要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当创造价值和寻租活动混在一块以后,人们容易观其一不观其二。我们下一步要做的是怎么能够使得寻租活动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最后消灭,到那时企业家赚钱的唯一办法就是为社会创造价值。
为此,我们需要了解“租”的根源在哪里?简单地说,任何租金都来自垄断;反过来,有垄断,就有租金。像土地、矿产资源这样的东西属于自然垄断,解决寻租的办法,最简单就是划分产权,产权明确了大家就不会寻租了;产权不明确,大家都会为争夺租金展开竞争,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目前在城市土地和矿产资源方面的寻租活动之所以泛滥,就是因为产权不明确、交易方式不规范造成的。
另一类是政府的规定带来的垄断,我们可以称之为行政垄断或法定垄断。比如说,电信只能发三个牌照或五个牌照,个人办企业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这就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带来了行政垄断租金,寻租的过程就是通过一种非正常的、不合法的手段(包括贿赂)打破“合法”的垄断。在这个过程中,寻租活动和创造价值是结合在一块的问题,寻租活动部分地恢复了价值的创造,这是经济学界早已得出的结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废除垄断;或者在没有办法废除的情况下,通过诸如“公开招标”的方式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减少寻租活动。
谈到寻租的问题,我不得不谈一下国有企业的问题。我的一个简单的判断是,国有部门可以说是中国最大的寻租场,甚至可以说是“耗租场”,因为它垄断了大部分资源,但是只创造很少的价值。国有企业是“全员寻租”,寻租者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头头脑脑”,普通的工人也在分享垄断租金。石油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员工的工资比其他竞争性行业要高得多,就是垄断行业全员寻租的证明。
国有企业靠垄断赚的“利润”不上缴财政,而亏损了由政府财政补贴。政府补贴国有企业实际上是用多数纳税人的钱“贿赂”一小部分人,也是一种腐败,就像选举中的“贿选”一样。
只有当政府的权力范围只限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等公共领域时,我们才有可能做到“高薪养廉”,腐败现象才有可能被根除。
七、学术与政策
在当前有关中国改革的讨论中,一些舆论把学者的学术观点与政策主张混为一谈,不仅不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改进。
学者的本职是“求真”,把问题搞清楚,说透彻。学术观点通行的表述方式是“如果…,那么…”。不同的学者可能提出不同的学术观点,不同的学术观点可以通过学术争论辩明真伪,但学术观点的正确与否不能用投票来决定。多数人赞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否则就不会有科学,也不需要科学。学者讨论问题时要讲学术规范,讲逻辑,不能哗众取宠。
学者与政客不同。真正的学者只说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话,政客是说别人喜欢听的或“政治上正确”的话。所以,大众不应该用评价政客的标准评价学者。
学者当然也可能有自己的政策主张,在这方面,他们与普通民众是平等的,他们影响政策的唯一优势,是政策主张背后的理论依据,而非个人的价值判断。由于真正的学者通常对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和严格论证的理论有很深的信仰,并且对政策的后果看得比一般人远,他们也很注重自己的长远声誉,希望自己的观点经得起长期考验,所以如果不是媚俗大众,他们的政策主张可能会与多数人的喜好相同,也可能不同。
政策与学术不同,政策是可以投票的,因为政策的制定是科学与政治过程的结合。在政策制定之前,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听取专家意见,做可行性论证,可以说是一个科学的过程。但最后选择什么样的政策时,一定是一个政治过程,不论这个国家是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一些重大的政策,民主国家可能要投票,专制国家个人说了算,但无论投票还是个人说了算,都是政治。所以很少有哪个政策是完全按照某一派学者的主张制定的。
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制定政策的政治过程如何,几乎没有任何政策可以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偏好,所以任何政策都会有人反对。我们还必须明白,也并不是多数人的选择一定就有利于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台湾人选择陈水扁就是一个例子)。我们必须防止多数人变成少数利益集团的俘虏,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情况下变成少数人中的一员。所以我们必须学会理性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 谢 平:
当前金融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我 把最近关于金融改革的争论讲一下,我不知道这个争论和刚才说的大的争论有没有关系,有没有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大家可以分析。我感觉多少有点联系。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对国有银行的改革争议比较大。
第一个争论的问题:该不该把国有银行的一部分股权卖给外国人
听起来,有点意识形态的味道。最后我们决定,还是把中行、建行、工商银行三家银行的10%到19%的股权让给外国战略投资者,银监会对外国战略投资者也有明确的界定,而且这三家银行都引入了外国战略投入者。这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是,我们是在国家很长时间内保持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卖一部分股权给外国投资者。所谓的国家长期内绝对控股,我想在10年内,甚至10年以上,汇金公司占这3家银行的股份在66%以上,占全部股份的2/3。为什么一定给战略投资者?正方的意见是,尽管我们缺的不是钱,但是外国人可以带来治理结构的改善,带来新的技术,带来管理和风险控制,而且不排除外国人直接参与大银行的副行长的级别的高管,名额都让给他们,董事会有他们的董事。反方认为,这么做太过分,国有银行怎么能这么做?我们这么做的目的,尤其是建行已经上市了,建行上市可以看出来,这么做从经济上是划算的。尽管我们卖给美洲银行10%的股份,但是建行上市以后现在的价格已经3.7元,1块钱1股,现在每股已到3.7元,虽然汇金没有卖,但是市值涨得不得了,如果卖一点的话,套回的钱可以把过去建行的不良贷款弥补掉。所以,从最终的上市价格看,这一步走得也是对的。同样的案例也发生在交通银行,交通银行正因为有汇丰银行的引入,所以它的二级市场价格比较高,交通银行现在每股已经涨到4.7元,有一段时间涨到5.2元。
第二个争论的问题:卖给外国人的价格是不是太低了,即所谓的贱卖
这也有点意识形态的味道。当时的情况是,卖给美洲银行每股净资产是1.15倍,不到1.2,后来卖给淡马锡是1.18,很多人认为价格太低。他们认为IPO的价格达到了2.35元,而卖给美洲银行和淡马锡的价格折成现金绝对额是1.2元左右,认为这些差价被老外白白赚去了。但是,我们认为老外冒着很大的风险,事后看赚了钱,但是如果他不进来,上市的IPO价格不见得这么高。所以,这很难说得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证明,从建行、交行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最后时刻也许你再抬价,人家会跟着你抬价,也许你再抬价人家就跑了。所以,那个时候很难掌握谁对谁错,因为美洲银行和建行谈到最后一天的时候,它出的价远远高于当时花旗银行出的价,花旗就出1块钱一股,它认为建行内部管理很差,你们就是利用我们花旗的招牌上市圈钱,一分钱也不多出。美洲银行出到1.15元,再高也不出了,这时候就得拍板了,卖不卖?卖了以后就可以上市。如果再往上抬价,万一美洲银行也跑了,不干了,我们再找可就难了。后来我们认为,跟美洲银行谈,多一分、两分没有什么意思,因为基数很小,但是如果上市成功,上市价格多一分钱,就是三、四亿美元,因为基数很大,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决定卖,这个价格远远高于每股净资产。现在有争议了,认为价格低,第一,这个价格比IPO的价格低的多。第二,最近有一个案例,花旗招标广发,出价非常高。花旗现在非常后悔,因为和建行没有谈成,中国现在就剩下广发银行了,所以他们出价非常高,而且有控股权。他们认为广发这样的银行都能出这么高,你们建行才1.15元,但是这个话也可以这么说,正因为建行上市了,中行马上要上市,工商银行也马上上市,所以,行情特别好。最后把我们的广发银行的价格带上来了。
刚才宋主任还讲到另外一个药品方面。我们的药品生产充分市场化了,药品的流通也充分市场化了。药品的价格,现在虽然对一部分价格实施最高零售价格的控制,但那个控制价格是“天花板价格”,其实给各个医疗服务机构、药商、生产企业都留下了足够的自我定价空间。还有一块是医疗保障,改革开放前,城镇劳保医疗加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我们基本覆盖了全国90%以上的人口。现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才一亿多人,城市医疗保险也才一亿多人。我们现在是13亿多人口,80%~90%的人医疗完全靠个人付费,变成了完全个人消费品。所以在保障领域,我觉得基本上也是市场化的,政府的责任完全退出了。所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讲,对它作出一个市场化的判断,我认为基本上是有依据的。
第三个问题:市场化能否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现在有一种意见对此持肯定的回答,把医疗卫生领域出现的问题归结为市场不规范。我觉得卫生领域市场不规范是一个事实,但问题在于,如果市场规范了,它能不能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认为,即使是规范的市场,它也不能够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医疗卫生领域有很多东西具有公共品的性质,这些东西和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之间有天然矛盾。医疗服务要求可及性、公平性,可及性的要求和市场化服务方式提供之间也存在矛盾。如果有钱,完全通过市场化私人购买,哪里购买力强资源就往哪里投?必然导致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区域之间卫生不平衡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这些都有一系列的数据可以说明。
还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国家目标或社会目标和市场化服务提供方式当中的企业目标,这里有一个天然的矛盾。对国家来说,卫生事业什么结果最好?就是老百姓最好不生病、少生病,通过卫生防疫等有效的控制,不生病、少生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私人部门提供服务,就挣不到钱。私人提供服务或者以挣钱为目的提供服务,什么情况下能挣到钱?就是老百姓多生病、生大病,我觉得这里有天然的矛盾。当然还有人提出,引入市场机制,比如竞争,购买服务,可以促进很多东西的发展,理论上可行,但事实上有很多东西操作起来是非常困难的。比如购买服务的问题,在有些领域购买服务是可行的,在有些领域购买服务是不可行的,比如在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另外,竞争在有些领域可以带来质量的提高和价格的降低,但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竞争不能够必然带来价格的降低。质量提高有可能,但价格的降低未必能做到,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证明了。
从国际经验来看,到现在为止,在所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卫生领域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比如北欧、英国,完全是政府主导的,法国、德国等国家,政府的作用也极强。德国的公立医疗服务机构占60%~70%,非营利性机构占30%左右,私立医疗服务机构只占10%,而且私人医疗机构都是政府投资的,在哪儿投也是政府决定,基本建设和设备是政府出钱的。总体上看,没有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走充分的完全市场化道路。而且人类历史到现在为止,我们也找不到任何国家靠市场化来解决医疗卫生问题取得成功 。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是美国,美国是什么情况呢?美国人均卫生支出占GDP比重14%多,在所有发达国家当中是最高的,但是它的公平性、卫生投入健康的绩效在所有发达国家是最低的,这是国际经验。
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市场化或者以市场作为主导方式解决医疗卫生问题是行不通的。解决问题的出路在哪里?就是一定要强调政府责任,政府责任包括投入,包括医疗卫生的规划,以及相当一部分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现在很多人主张市场化,反对政府主导,一个立足点是,现在我们的政府面临的问题太多,除了市场失灵问题以外,还有个政府失灵问题。现在政府的一些事情没有干好,这确实是事实。现在核心的问题是公共权力被肢解,而且很多公共权力被全面异化。但是,政府现在一些事没干好和应该不应该干好、通过某种改革能不能干好?我认为这是不同层次的问题。不能说因为现在很多该它干,而且该干好的事情没有干好,以后就什么事都不让它干了,我觉得这种分析方法是有问题的。
除了卫生领域的问题之外,待会儿还要谈教育问题。教育问题以及其他公共领域的问题,老百姓反映都很强烈。这里涉及到经济领域的改革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之间的道路选择差异问题。我觉得在经济领域,市场化的改革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国内外实践方面,尤其中国这些年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来看,在经济领域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是没有问题的。当然,现在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市场不规范、权力影响、干预市场等等需要完善。总体来讲,在经济领域,市场化改革是必须坚持的,而且必须推进的。但在公共服务领域,能不能市场化?或者以什么为主导,这是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
总体上来看,我觉得在公共服务领域,无论是从基本的理论分析,还是从国际经验来看,在公共服务领域,简单地搞市场化,或者让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主导方式,它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这里面有很多具体的问题,比如说公共品的性质与市场化之间的矛盾,以及服务的可及性、公共性的要求与市场化的矛盾等等。所以,在这些领域,市场化是有问题的。而且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医疗还是教育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没有哪个国家走充分市场化的道路。从我们国家这几年的实际经验来看,除了医疗卫生领域以外,在教育领域以及其他的公共服务领域,我们在很多方面,事实上是走了一条市场化或过度利用一般市场机制的道路。如果不是完全市场化的道路,至少是过度的利用一般市场机制的道路。比如在资源配置方面,过度依靠市场的力量,很多政府的基本责任往后退,让位给市场。政府不光是投入责任没有了,基本的监管、基本的规划等责任也没尽到。
另外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很多的公共服务机构虽然在性质上仍然是国有部门,名义上仍然应该追求社会公益目标。但事实上在具体的组织方式上,我们绝大部分的公共服务机构,包括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等,过多地采用了企业的组织方式,在改革调整过程中过多借鉴企业改革,或者是早期企业改革的一些做法。比如全面放权,人事分配、业务活动等自主权全部下放给有关机构;全面强化利益刺激,比如工资和效益挂钩、层层承包,甚至在有些领域搞股份制改革的探索,当然还有一些地方走得更远,把一些公共服务机构卖掉。应该说企业改革的很多做法已经被广泛地引入这些领域,所带来的问题非常多,比如公平性的问题等。换句话说,很多基本的公共服务,它应该具有的扭转初次分配差距的作用,不但没有发挥,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分配差距。仔细看一下现在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包括很多其他公共服务政策,事实上都是在强化这种差距,或者说具有很强的逆向转移支付的特点,带来的问题非常突出。
社会事业领域或者公共服务领域和一般经济领域的目标不一样,评价标准也不一样。比如经济领域的评价标准就是微观经济效率,而公共服务领域的评价标准应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另外,公共服务的组织运行方式也不同,绝对不能够简单地把经济领域发展的经验和做法,简单地移植到社会事业领域或者公共服务部门。
第四个问题:医疗卫生改革第二期研究
第二期研究,主要是对未来改革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思路和建议,而且尽可能的具有可操作性,以供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参考。这里面的内容涉及到医疗卫生服务体制的改革、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到现在为止,我们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已经出来了,下一步改革的核心点,就是立足于现有的体制框架(比如保险体制等),在这个基础上构建一个能给全国所有老百姓提供基本健康的体系。这个体系立足于社区卫生服务,最近中央开了好几次会强调社区卫生服务,这一点非常重要。但是光强调社区卫生服务还不够,同时还应该有一个保障体制,把政府付费的功能进一步强化,而且把它明确起来。比如设定一个基本的服务包,让所有的老百姓在基本医疗问题上能够得到像义务教育那种基本的保障。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会从技术上来探讨,很多人更关心的是我们有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我们大概算了一笔账,从两个角度算,一个是从需求,即使按照目前的价格,按照老百姓疾病的发病率,包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人口的量来算;一个是按服务提供来算,假如我们构建一个队伍,基本的设备、人员工资以及包括免费向老百姓提供一些最基本的药品。我们从两笔帐来算,对比起来都差不多,大概需要1500亿到2000亿就可以解决全国所有老百姓(城市和农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问题。这是什么概念呢?我们去年整个财政收入已经超过了3万亿,这些钱相当于财政收入的6%~7%。去年一年的财政增量是5000亿,我们拿出财政增量的2/3来就可以解决问题。我们现在提出和谐社会建设,而且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如果构建一个这样的体系,不光能力上有,而且政治意义、经济意义都是非常大的。
最后讲一个事情,在90年代,我们曾经提出一个目标,当时已经写进党中央、国务院的很多文件,而且我们在一些国际机构的国际宣言当中郑重承诺,2000年我们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最近我们把这个目标的实现时间又推迟了10年,2010年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我希望这个目标的实现日期不要再往后推十年。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
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 杨东平:
推进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
我 介绍一下对教育改革的想法。教育领域也有一场争
论,就是教育改革是否成功?这和医疗领域很相似。但医疗改革已经有了一个公论,教育领域是争论不休。基本两派,教育部是“好得很”,民间和舆论则是“遭得很”,一片骂声。
“好得很”与“遭得很”
日前,教育部长、教育部发言人大谈成功。他们对教育改革成功的评价依据,是数量规模指标,即95%的人口普及义务教育,20%的高等教育是毛入学率,是发展性的指标。教育规模的扩大,通常意味着教育机会的扩大,所以数量、规模的增长肯定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几乎没有人看不到,也没有人会否定。问题在于,为什么在教育的数量和规模极大地发展、老百姓的教育机会极大地增加之时,他们反而有更多的不满和抱怨?也许,首先应当反思的正是这种评价指标。正如我们习惯于用人均GDP衡量社会发展,将经济增长视为社会进步的同义词;教育发展的数量、速度、升学率也被人称之为“教育GDP”。这一指标是有重大缺陷的。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对此专门加以批评:这种“总量——人均”模式最大的问题,是它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只重总量而漠视分配,它假设总量是在人群中平均分配的。它在现实中的导向,就是单纯追求总量的最大化,而不计较分配的不平等程度。
显然,我们不仅要关注结果,也要关注过程。老百姓对教育满意与否的评价,不仅在于是否能上学、是否上得起学,还来自于对教育品质的感受。当我们学校的硬件越来越先进,出现了许多豪华的重点学校、示范学校之时;教育的软件、教育的品质是否改善?如果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来衡量,我们及格吗?近年来,基础教育的气氛日益恶化,应试教育和择校竞争,致使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沉重,课外补习成风,炽烈的考证热严重影响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据教育部公布的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结果,与2002年相比,学生的身高、体重、胸围等继续呈现增长趋势,但体质状况却整体下滑。学生的爆发力、力量、肺活量等体能素质继续呈下降趋势,而学生超重及肥胖增多,视力不良检出率居高不下,小学生为32.5%,初中生为 59.4% ,高中生为77.3%,而大学生达80%。这是中小学严重的应试教育的必然后果。调查显示,有57.6%的中小学生因“学习压力大”而苦恼,相当多的学生厌学情绪严重,心理健康堪忧,相当多的中小学生难以保证必要的睡眠时间。国家教育部从80年代以来每4年做一次青少年体质监测,每况愈下。这一项是成功还是不成功?至于讲教育公平,教育收费、教育品质、教育滑坡等等,问题非常多。
“教育产业”与“教育产业化”
第二个评价是关于教育市场化或者是“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化”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专有名词,这个概念是很模糊的,大家在很不相同的词义上使用这个概念。教育部自2004年以来强烈声明反对“教育产业化”,说我们从来没有提倡过“教育产业化”。确实,官方的文件里从来没有“教育产业化”这五个字,只有四个字“教育产业”,就是大力发展教育产业。教育部认为彻头彻尾,彻里彻外才叫“化”,所以没有提倡过教育产业化。但是,老百姓对教育产业化的声讨并不是来自名词解释,而有充分的理由。舆论中的“教育产业化”是泛指在教育领域简单地引入市场机制,把学校变成营利性的活动,所产生的种种有违教育规律的乱相。教育高收费、乱收费,成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学校教育由传统的“道德源泉”、“清水衙门”变为社会舆论中的“腐败重地”、“暴利行业”。教育支出成为城乡居民最大的支出,不少农民家庭供养一个高中生、大学生,经济就破产了,出现了“因教致贫”、“怕子成龙”的现象。许多城市家庭也难以承受高昂的教育费用,孩子上小学、幼儿园动辄数万元。当他们享用扩大的教育机会时,怎能不骂娘呢?人们问的是,为什么过去经济不发达时,我们无须为孩子上学而发愁?经济发展了,教育费用却昂贵到离谱的程度,接受“优质教育”越来越成为家长经济能力和社会关系的竞争,这种现象正常吗?
但是,教育问题和医疗问题有所不同,它分成两个不同的类别,一个是义务教育,一个是非义务教育,尤其是高中以上的高等教育。这两个不同范畴,政府和市场的职能是很不相同的。在世界各国,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来提供。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义务,而我们多年来视为老百姓的义务。在义务教育阶段当然也有民办教育,但所占比例较小。总的来说,中国的情况是在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应当由政府包下的义务教育,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把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学生家长、推向市场,让老百姓自己给自己买单。这在农村地区,造成的后果特别的严重。
另一方面,我们都知道教育是具有产业属性的,非义务阶段的教育至多是一个准公共产品,应该通过发达的教育市场,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引入社会资金,形成由全社会共同举办的生机勃勃的教育。但是,在理应主要靠市场机制的高等教育,我们却是由国家包办,国家仍然垄断着高等教育资源。因而,时至今日,加上由公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在内,民办高校在校生的规模只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的10%,这还是因为近一两年发展了两百多所“独立学院”才达到的。而在大多数国家,私立高等教育的比例都要占到40%~70%。
所以,从教育领域的情况看,究竟怎么加以定性?究竟是否市场化的改革? 90年代以来教育改革的重心、实际的兴奋点主要是围绕着学校创收,采取的是宏观垄断、微观搞活的策略,允许学校各行其是,想办法创收。前提当然是国家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人均GDP的比重,从2002年3.32%的高点连续下滑,2003年为3.28%,2004年达到了近年来的新低为2.79%,与高速发展的经济、快速增长的行政经费形成强烈反差。正是这种宏观垄断、微观搞活的政策造成了当前严重的教育乱象。
在这个过程中,发育出了一种新的类型的学校,在基础教育领域叫“转制学校”,就是由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比如说一所名校的初中变成“转制学校”了,每个学生一学年收5000元,这个收费标准跟北大一样,什么道理?没有道理。它摇身一变,我是民营机制了,是转制学校,就可以高收费,而且是合法的。所以,为什么关于教育乱收费,国家的统计和民间的统计相差可以一两千亿?问题就在这里。在国家的统计里这个收费是合法化,不属于乱收费,乱收费是在这个规定之外。比如规定高中可以招收20%的择校生,它招了30%,那个10%是属于乱收费。这个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教育的公益性,它建立了一个新的准则,使得用金钱购买教育的机会大面积的合法化、制度化了,即所谓“钱学交易”。现在中小学的重点学校,通常有三种学生,一种是考试进入的,一种是缴费生,还有一种是“条子生”,就是靠社会关系进入的。过去分数面前的平等,学习能力的标准,或者是学术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被打破了,造成了严重的不公正。
“十一五”规划对教育提出的三个发展性任务
“十一五”规划对教育提了三个发展性的任务,而没有提出明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第一个任务叫做“巩固和普及义务教育”。这次围绕《义务教育法》的修改,应该说宏观的教育公共政策发生了一个重大的转向,国家尤其是中央财政拿出很大一部分支援农村的义务教育。这次《义务教育法》修改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亮点,就是把义务教育均衡化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方针,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举办重点班,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等等,都是针对当前的一些弊端提出来的。
但是,要真正的从制度上遏止义务教育阶段的“产业化”弊端,涉及非常重大的利益调整。实际上现在的重点学校、地方教育局甚至地方政府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利益机制。因为通过招生,一个学生三万块钱,一年收入几百万,非常容易,比举办任何的产业都稳定的多,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学校的规模越来越大,如南昌附近的瑞安一中,高一有100个班,大多数学生都是收费的。所以,资源是扩大了,但是公正性是成问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如不进行实质性的体制变革,难以矫正上述弊端。
“十一五”规划的第二个重点,是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家可以明显感觉到,我们现在的人才培养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很不匹配,市场对高级技工的需求更多。因此,“十一五”期间中央花100亿投资职业教育。但是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很不一样,不仅成本更高、更为昂贵;而且它的市场波动和风险更大,需要对市场作出灵敏的反应。本质上它应该是更加市场化。所以,如果用现在教育局来办职业学校的模式,很多钱可能也是白花。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就是城市学生不愿意去上,中央政府愿意拿钱,但是没有人愿意上学。真正希望接受这种教育的是农民工子弟,但是他们又上不起,因为上一个中专是非常昂贵的,要交几千块的学费。所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这个良好的愿望,如果没有良好的机制创新的话是很难实现的。
第三个目标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这个提法在我们过去所有的文件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十一五”中提出来“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我认为这句话意味深长,回答了一个争论:高校扩招以后高等教育的质量是否滑坡?很多研究都认为没有滑坡,这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质量观,要树立新的质量观等等。实际上无论从学生还是劳动力市场的反映,问题已经很明显。大量的毕业生就业难,固然有高校急剧扩张、速度太快造成的后果;也与培养的人才在规格、学科专业、教学内容等等方面不符合市场需求也有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一方面是针对高等教育的质量滑坡;还有一个新的更高的追求就是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培养创新型的人才。要实现这个目标就更为困难。如果高等学校没有确立一种学术本位的管理,任由官本位和计划学术泛滥,那么就无法参加国际竞争,培养高质量的人才。目前我们的目标和管理可以说是背道而驰的。
这一切,都需要推进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而不是我们过去10年那样以经营创收为中心的所谓的单纯财政视角的改革。教育需要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令人遗憾的是,和其他领域很不一样,教育体制改革至今仍没有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医疗体制改革不论是否成功已经开始做了,但是教育体制改革还没有成为一个公共议题,大家关注的是一些教育乱象,教育部要整治的也只是一些乱象,但乱象只是表面,制度性的原因、制度建设的目标都没有被提出来,没有被启动。现在最需要呼吁的是,怎样建立一个公共政策的启动机制。
教育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首先,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应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更大程度地开放教育资源和教育市场,打破教育垄断,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试行公立高等学校转制。试行公办高等教育转制是一个很重要的思想。我们在义务教育阶段搞了很多的转制学校,但是真正需要转制的高等学校却没有转制。在很多省,由于高等教育扩张,高教经费已经难以为继,如山东的省属高校,生均培养经费已经从扩招前的六七千元左右降到了现在的二三千元,质量就很难保证。事实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政府有能力包办高等教育。假如能把1/3左右的高等学校通过股份制改造或者其他的方式转为民营机制,就可以省出非常多的钱,可以有效的改善义务教育,从制度上解放教育生产力,破解教育经费之迷局。
另一方面,恢复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规范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的教育行为。通过取消重点学校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从源头上治理高收费、乱收费,从制度上解决“教育产业化”问题。
此外,需要改革教育行政制度,推动政府依法管理教育。通过分散和下放管理权力,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建立学校的自主性,促进办学体制的灵活性和多样化。通过政事分离,实行学术本位的管理,破除官本位、行政化和“计划学术”的弊端。学术和政治关系的问题不解决,在高等学校如果不建立一种学术本位的管理,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没有应有的位置,而是日益严重的官本位、行政化、计划学术,那么,我们雄心勃勃的追求将难以实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 陆学艺:
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
我 讲农村问题,农村的问题之所以那么大,变成“重中之重”,就是因为改革不到位。农村的几个主要问题的改革一直争论不下,后来干脆不争论了,一直拖下来,所以农村问题现在越来越严重。
到了解决农村问题的时候
我们现在实际上按户口算还是9亿农民,还是占总人口的70%多,统计局把一亿两千万的农民工和家属统计到城里来。现在,我认为主要矛盾有两个:一个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第二是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不协调。这两个矛盾是主要的,而且是交叉的。现在城乡不协调,城乡关系不正常、不合理是主要矛盾。社会上的经济矛盾、社会矛盾70%都跟这有关,比如内需不足、农民工问题、矿难事件死的都是农民,包括教育的不平衡问题,还有医疗问题,主要都是涉及农民的问题。我觉得这次“十一五”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重点,说明已经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我们讲扩大农村内需,已经讲了10年了,而越讲扩大农村内需,农村在消费中的份额就越下降,而且年年在降,现在已降到1/3了。在中南海开会时,我们搞农村问题研究的同志提出,农村真正建设了,扩大内需的问题就解决了。另外,现在上访、群体事件大量增加,总体来说,社会不安的因素增加比经济速度要快(群体事件增加速度是每年递增17%)。现在不要看社会治安的统计表,你只要看楼房外面的铁栅栏,就知道这个地方的治安状况,一楼有是正常的,二楼、三楼有就有问题,四楼、五楼有就相当严重了。我去一个城市看到,有一座楼,楼顶上的阳台都封闭起来了,不用问你出去小心点就是了。另外电视里经常播“盼盼防盗门”等广告,这种广告多了,也表明社会不安定。
这个事情,跟农村有非常大的关系。所谓贫富差距拉大,现在除了城里几千万下岗职工以外,主要还是城乡差距拉大,把这个问题解决了,社会问题就可大部分解决了。这几年,中央已经做了一些决定,比如免农业税。另外,理论上也提出来现在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阶段。真正算个帐,我们现在还是从农村拿得多。不说别的,每年从农村拿300万亩地,每亩平均五六万块钱拿来,几百万卖出去。上海、北京有几千亿的基本建设的钱,从哪里来的?现在财政支出每年只有3000多亿给农村,光是土地来的,就是好几千亿,这是国土资源部的材料。全国有1.2亿农民工,农民工的收入和城里面的收入一个月差500块钱。1.2亿的农民工就差7200亿。现在领导有这个想法了,我觉得是到了解决的时候了,而且也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比如免农业税,也引出很多问题,但是农业税只有三四百亿元,它的效果,主要是政治效果,农村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好多了。“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认为新农村建设这个问题,光靠那五句话不行,那是一个目标,到底怎么做?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