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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社会学家孔德认为,人类社会一般要经过神学的、形而上学的和实证主义三个发展阶段。不过在孔德和他的信徒们看来,这种神学的思维方式,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西方已然过时了。可以说,现代西方经过宗教改革,特别是启蒙运动之后,上帝的已经归上帝,恺撒的已经归恺撒。神学的思维方式在强大的世俗政治和经济利益面前,已经退避三舍,基本上被人们弃之不顾了。不过这一结论,在美国政治学学者马克·里拉看来,是不能贸然接受的。他怀疑有一种叫做“政治神学”的幽灵,尤其是“政治弥赛亚主义”,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再次从我们中间冒出来吓人。他的《夭折的上帝:宗教、政治与现代西方》一书便是出于对“政治神学”危险性的审视,以此来探求在今天,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来看待宗教和政治之间的关系或张力问题。
一、“大分离”的问题
在本书中,马克·里拉把政治神学视为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的一种“思维方式”,它也是“人类思想的原始形式”。之所以如此,大概是因为,人类在面对无边的宇宙、世界和有限紧张的自身生存状况时,他们的心智不能不去思考如何应对的问题。当他们无法应对,在现世及自己周围找不到凭借和支撑时,他们便会诉诸于神,根据神的启示来延续生存,保证生活的正常秩序。当人们以此来思考和应对政治问题时,神成了他们一个必要的答案选项,甚至可能是一个唯一权威和标准的答案。一旦这种答案和政治之间构成了一种神圣联结的框架,而这种框架被用来为政治权力提供合法性支持和庇护,政治神学就产生了。在十七世纪以前的西方历史上,政治神学曾长期支配世俗的权力,也一度成了血腥的宗教战争的合法性来源。但随着人们心智理性的发展和经验能力的提升,他们越来越不再求助于神学思维和宗教信仰,越来越相信人类自身可以单凭一己之力就能解决现实和心灵的困扰问题。于是,我们才看到了某种被马克·里拉称为“大分离”的状况。
马克·里拉所谓的“大分离”基本上是指政教分离。不过在他看来,它的彻底性是在十七世纪的英国思想家霍布斯那里完成的。在这之前,教会政治模式或者所谓的“天国共同体”遭到了宗教改革和科技进步的巨大冲击,奥古斯丁所说的“上帝之城”,对现世中的人们而言也越来越模糊不清,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之间的距离被时代的车轮拉得越来越大了。但是,人们还不知道到底如何去安置从教会那里分离出来的世俗权力。这是因为,政治神学的思维方式被冲击之后,还没有一种足够强大和清晰的思维方式能及时地跟上来提供路标和指导。也就是说,虽然政教分离在十七世纪以前已经有了历史事实上的一些有力佐证,但那些证明最多破坏了政治神学的路径,至于如何另寻他路,还很难决定。马克·里拉在本书绪论里把政治神学和政治哲学比喻成一条河的此岸和彼岸。按照他的这种比喻,十七世纪以前的西方,可能还没有发现彼岸之路。发现政治哲学这条彼岸之路的——马克·里拉在本书中从开始到最后始终认定——霍布斯才是第一人。正是他拉开了政治和宗教之间的“大分离”,使得政治哲学在政治神学之外,成为另一种对人类社会而言更具解释力和合理性的思维方式,甚至也可能是更符合人性缺失和需求的行为或生活方式。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之所以受到马克·里拉的高度重视,即是因为它开启了那种政教大分离的知性原则。它离开神来谈论人,离开宗教来思考政治问题,以一种简明有效的认识论将前后二者截然分开了。霍布斯认为,那些信教的人,基本上源于自己的无知、恐惧和渴欲。宗教之所以被人们所需要,根本上是出于人性心理的这三种阴暗力量。宗教因为可以承载或涵括这三种力量,并给他们的脆弱心理以安慰、支持和保障,故此才在社会人群和部落中出现。人信奉神,是因为神可以为自己所私有和利用,是因为人对人的猜疑、嫉妒和害怕,以及人和人之间随时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的自然状态,也就是战争状态。所以,我们在谈论宗教时,实际上只是谈论人和人性。人是有一种宗教的本性,宗教的种子可以生在任何人的本性中,但人永远不可能具有神性。在人神关系上,过去的传统神学和新教神学都是从神的绝对维度来谈论人的,神在他们那里永远是一种唯一的标准和逻辑思维的起点。而霍布斯转换了谈论的主题。过去的人—神—宇宙的神圣联结结构,在霍布斯那里是不会存在的,因为在他看来,所有的问题只是人的问题,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神在这种关系中,就算有其神圣性,也不过是人自我保护以及加魅和排外的需要。人出于对自然状态的无知和恐惧,出于对权力和利益的渴欲,制造了神,并赋予其神圣权威,后来又恐惧神,争夺对自己而言是唯一的救赎权,陷入宗教冲突和政治冲突的恶性循环,这一切的问题都是人性的缺需在作怪。人的宗教性说到底只是人性,神的存在和政治生活的存在,说到底是因为人性的普遍存在。可以说,人性是我们思考宗教和政治关系的一个无法回避的前提。而怎么看待人,认识人性,恰恰是政治神学和政治哲学之间的最大区别。
政治神学的那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根本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人性的阴暗一面没有足够的正视,没有把人从神圣联结的结构中分离开来。而霍布斯的那种宗教心理学,从人性入手,回到了人自身和“人性的显然的、观察得到的事实”,从而让人直面自己,让神自行其是,彻底颠覆了人、神和世界之间那种神圣联结的结构。这看似简单,但足以提醒我们,政治神学充满着它自身没有注意到的迷思和幻想成分,狂热行为和暴力行径将可能从中而生,危及到个人和社会。霍布斯的贡献就在于他清醒地认识到此种可能,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政教分离的“知性技艺”。一如马克·里拉所见,霍布斯所创发的大分离,“并不假定或鼓励无神论”,他只是想把人“有关神的思考和对人之行为的科学观察之间确立一种严格的分离”,“把关于社会基本框架的问题跟关于神、世界和人的精神命运的终极问题区分开来”。这种分离只是一种有限理性的原则,让思考政治的人们警惕神学思维的误用,知道自己的限度和边界所在。政治在霍布斯看来是一种危险的战场,一旦有神学助阵,宣称自己的理念和行为代表上帝,他们将为所欲为,难以遏制。霍布斯的大分离原则,是把神性限制和固定在人性之中,把政治看成是约束和教化人性的技艺。人性的恶之倾向和政治的危险性在这种原则的鉴照下,可以通过一种社会契约被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大分离原则告诉我们,只有知道人性的偏失和需求,才能清楚人为什么要去信仰宗教,为什么信仰宗教有可能带来负面的效果和副作用。霍布斯之后的政治哲学大多是基于对人性的消极认定,对人妄图成为上帝,在人间建造天国之幻想的怀疑和拒斥,他们秉承的都是政教分离的原则。可以说,政治哲学通过这种原则,把政治问题和宗教问题明显地区分开了。而在政治神学那里,政治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纠缠不清,宗教往往被用来为政治和社会服务。当政治一旦被宗教过度美化乃至神化,宗教的积极作用一旦被迷信和过于扩大,我们的心智将可能再次退回到它蒙昧不明的“原初之幕”中。
二、霍布斯之后的政治神学
对于政教分离这一原则的坚持和运用,霍布斯之后,除了洛克和休谟,做得好的人实际上并不多。虽然他们对霍布斯的“利维坦”专制一面多有批评,而侧重于如何制约政府权力,形成有限政府,也就是对“利维坦”的自由化,但他们在人性前提假设和政教关系的处理上,都算得上是霍布斯的精神后裔。不过,在马克·里拉看来,霍布斯之后的很多思想家实属卢梭的精神后裔,比如康德、施莱尔马赫、黑格尔、特洛尔奇等。他们大都看到了政教大分离的一些经验事实,也并没有绝对反对大分离这一知性原则,但他们都可能背离了它,使得它在政治哲学的思想传续中发生断裂。《罗马书释义》一书的作者巴特,把卢梭等人称作“自由派神学人文主义”,也就是自由主义神学。按照这一说法,卢梭他们的思想或许没有传统天主教、基督教神学和“启示政治神学”那样具有护教或原教旨主义色彩,但由于其主旨和政治哲学的又不太一样,都可以划归为政治神学的范畴。原因在于,他们对宗教的表达,看似考虑了人的自由意志和选择,拒绝了政治弥赛亚主义的狂热激情,但他们实际上都不自觉地响应了人和神之间的复合或和解诉求。这种诉求并没有突破人神联结关系和圣经传统,让人们可能再次相信自己是“圣经传统的后裔”,而不是“大分离的后裔”。他们对于政教关系的理解与霍布斯派相比,相同的是对神启和末世论冲动的排斥,不同的是他们无意中把上帝从圣经传统中重新解放出来,让他和人及世界之间重新建立了结构关联。他们开辟了一条政治神学的新路。
一、“大分离”的问题
在本书中,马克·里拉把政治神学视为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的一种“思维方式”,它也是“人类思想的原始形式”。之所以如此,大概是因为,人类在面对无边的宇宙、世界和有限紧张的自身生存状况时,他们的心智不能不去思考如何应对的问题。当他们无法应对,在现世及自己周围找不到凭借和支撑时,他们便会诉诸于神,根据神的启示来延续生存,保证生活的正常秩序。当人们以此来思考和应对政治问题时,神成了他们一个必要的答案选项,甚至可能是一个唯一权威和标准的答案。一旦这种答案和政治之间构成了一种神圣联结的框架,而这种框架被用来为政治权力提供合法性支持和庇护,政治神学就产生了。在十七世纪以前的西方历史上,政治神学曾长期支配世俗的权力,也一度成了血腥的宗教战争的合法性来源。但随着人们心智理性的发展和经验能力的提升,他们越来越不再求助于神学思维和宗教信仰,越来越相信人类自身可以单凭一己之力就能解决现实和心灵的困扰问题。于是,我们才看到了某种被马克·里拉称为“大分离”的状况。
马克·里拉所谓的“大分离”基本上是指政教分离。不过在他看来,它的彻底性是在十七世纪的英国思想家霍布斯那里完成的。在这之前,教会政治模式或者所谓的“天国共同体”遭到了宗教改革和科技进步的巨大冲击,奥古斯丁所说的“上帝之城”,对现世中的人们而言也越来越模糊不清,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之间的距离被时代的车轮拉得越来越大了。但是,人们还不知道到底如何去安置从教会那里分离出来的世俗权力。这是因为,政治神学的思维方式被冲击之后,还没有一种足够强大和清晰的思维方式能及时地跟上来提供路标和指导。也就是说,虽然政教分离在十七世纪以前已经有了历史事实上的一些有力佐证,但那些证明最多破坏了政治神学的路径,至于如何另寻他路,还很难决定。马克·里拉在本书绪论里把政治神学和政治哲学比喻成一条河的此岸和彼岸。按照他的这种比喻,十七世纪以前的西方,可能还没有发现彼岸之路。发现政治哲学这条彼岸之路的——马克·里拉在本书中从开始到最后始终认定——霍布斯才是第一人。正是他拉开了政治和宗教之间的“大分离”,使得政治哲学在政治神学之外,成为另一种对人类社会而言更具解释力和合理性的思维方式,甚至也可能是更符合人性缺失和需求的行为或生活方式。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之所以受到马克·里拉的高度重视,即是因为它开启了那种政教大分离的知性原则。它离开神来谈论人,离开宗教来思考政治问题,以一种简明有效的认识论将前后二者截然分开了。霍布斯认为,那些信教的人,基本上源于自己的无知、恐惧和渴欲。宗教之所以被人们所需要,根本上是出于人性心理的这三种阴暗力量。宗教因为可以承载或涵括这三种力量,并给他们的脆弱心理以安慰、支持和保障,故此才在社会人群和部落中出现。人信奉神,是因为神可以为自己所私有和利用,是因为人对人的猜疑、嫉妒和害怕,以及人和人之间随时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的自然状态,也就是战争状态。所以,我们在谈论宗教时,实际上只是谈论人和人性。人是有一种宗教的本性,宗教的种子可以生在任何人的本性中,但人永远不可能具有神性。在人神关系上,过去的传统神学和新教神学都是从神的绝对维度来谈论人的,神在他们那里永远是一种唯一的标准和逻辑思维的起点。而霍布斯转换了谈论的主题。过去的人—神—宇宙的神圣联结结构,在霍布斯那里是不会存在的,因为在他看来,所有的问题只是人的问题,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神在这种关系中,就算有其神圣性,也不过是人自我保护以及加魅和排外的需要。人出于对自然状态的无知和恐惧,出于对权力和利益的渴欲,制造了神,并赋予其神圣权威,后来又恐惧神,争夺对自己而言是唯一的救赎权,陷入宗教冲突和政治冲突的恶性循环,这一切的问题都是人性的缺需在作怪。人的宗教性说到底只是人性,神的存在和政治生活的存在,说到底是因为人性的普遍存在。可以说,人性是我们思考宗教和政治关系的一个无法回避的前提。而怎么看待人,认识人性,恰恰是政治神学和政治哲学之间的最大区别。
政治神学的那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根本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人性的阴暗一面没有足够的正视,没有把人从神圣联结的结构中分离开来。而霍布斯的那种宗教心理学,从人性入手,回到了人自身和“人性的显然的、观察得到的事实”,从而让人直面自己,让神自行其是,彻底颠覆了人、神和世界之间那种神圣联结的结构。这看似简单,但足以提醒我们,政治神学充满着它自身没有注意到的迷思和幻想成分,狂热行为和暴力行径将可能从中而生,危及到个人和社会。霍布斯的贡献就在于他清醒地认识到此种可能,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政教分离的“知性技艺”。一如马克·里拉所见,霍布斯所创发的大分离,“并不假定或鼓励无神论”,他只是想把人“有关神的思考和对人之行为的科学观察之间确立一种严格的分离”,“把关于社会基本框架的问题跟关于神、世界和人的精神命运的终极问题区分开来”。这种分离只是一种有限理性的原则,让思考政治的人们警惕神学思维的误用,知道自己的限度和边界所在。政治在霍布斯看来是一种危险的战场,一旦有神学助阵,宣称自己的理念和行为代表上帝,他们将为所欲为,难以遏制。霍布斯的大分离原则,是把神性限制和固定在人性之中,把政治看成是约束和教化人性的技艺。人性的恶之倾向和政治的危险性在这种原则的鉴照下,可以通过一种社会契约被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大分离原则告诉我们,只有知道人性的偏失和需求,才能清楚人为什么要去信仰宗教,为什么信仰宗教有可能带来负面的效果和副作用。霍布斯之后的政治哲学大多是基于对人性的消极认定,对人妄图成为上帝,在人间建造天国之幻想的怀疑和拒斥,他们秉承的都是政教分离的原则。可以说,政治哲学通过这种原则,把政治问题和宗教问题明显地区分开了。而在政治神学那里,政治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纠缠不清,宗教往往被用来为政治和社会服务。当政治一旦被宗教过度美化乃至神化,宗教的积极作用一旦被迷信和过于扩大,我们的心智将可能再次退回到它蒙昧不明的“原初之幕”中。
二、霍布斯之后的政治神学
对于政教分离这一原则的坚持和运用,霍布斯之后,除了洛克和休谟,做得好的人实际上并不多。虽然他们对霍布斯的“利维坦”专制一面多有批评,而侧重于如何制约政府权力,形成有限政府,也就是对“利维坦”的自由化,但他们在人性前提假设和政教关系的处理上,都算得上是霍布斯的精神后裔。不过,在马克·里拉看来,霍布斯之后的很多思想家实属卢梭的精神后裔,比如康德、施莱尔马赫、黑格尔、特洛尔奇等。他们大都看到了政教大分离的一些经验事实,也并没有绝对反对大分离这一知性原则,但他们都可能背离了它,使得它在政治哲学的思想传续中发生断裂。《罗马书释义》一书的作者巴特,把卢梭等人称作“自由派神学人文主义”,也就是自由主义神学。按照这一说法,卢梭他们的思想或许没有传统天主教、基督教神学和“启示政治神学”那样具有护教或原教旨主义色彩,但由于其主旨和政治哲学的又不太一样,都可以划归为政治神学的范畴。原因在于,他们对宗教的表达,看似考虑了人的自由意志和选择,拒绝了政治弥赛亚主义的狂热激情,但他们实际上都不自觉地响应了人和神之间的复合或和解诉求。这种诉求并没有突破人神联结关系和圣经传统,让人们可能再次相信自己是“圣经传统的后裔”,而不是“大分离的后裔”。他们对于政教关系的理解与霍布斯派相比,相同的是对神启和末世论冲动的排斥,不同的是他们无意中把上帝从圣经传统中重新解放出来,让他和人及世界之间重新建立了结构关联。他们开辟了一条政治神学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