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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起在国民经济中的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客观来看,房地产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大。然而,从目前来看,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仍然严重依赖银行,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显现,构建多渠道的房地产融资体系已经迫在眉睫。本文首先分析我国房地产行业现有融资渠道的问题,在基础上提出房地产融资多元化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 融资渠道 现状 分析
一、引言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全面实现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基础性产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跟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紧密相关。另外,房地产行业还有这良好的关联效益,不仅能够带动制造业、工业企业的发展,还能有效促进园林、旅游等第三产业的繁荣。很多地方通过发展房地产行业增加了财政收入,改善了城镇公共基础设施与人民的居住条件。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处在发展阶段,其资金来源仍然严重依赖银行,这样的资金运作模式给整个房地产行业带来了很多潜在风险,很多房地产公司相继出现现金流紧张的情况,给自身发展和银行利益都带来了巨大影响。鉴于此,这样的单一融资模式存在较大弊端。在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一系列房地产信贷政策相继出台,房地产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门槛逐渐提高,而股票、证券市场又相对疲软,房地产企业很难通过这些传统融资渠道获取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面对这样的现状,很多房地产企业开始努力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私募、房地产信托、买方信贷等措施纷纷走进了房地产企业的视线,并且逐渐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能否尽快建立起自身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体系,以便获得持续足量的资金支持,已经成为各个房地产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足的关键因素。
二、对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的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信用层级差
我国房地产企业近年来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是目前我国上市的房地产企业的数量较小,占全国房地产企业数量的比例还很低,这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当中,有些还并没有完全具备房地产开发的条件。这些房地产企业的规模小,资金管理也比较分散,整体财务管理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房地产行业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这些企业的开发能力较差,难以抵御各方面的风险,这些特征都导致企业很难通过各种融资渠道取得资金。另一方面,我国房地产业的信用评级较为靠后,信用差也严重制约了房地产业的融资。金融部门的贷款要以企业的信用作为重要的依据,是对贷款风险的判断。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处在较高的水平,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行业内的竞争更加白热化,一些运作不规范,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企业都可能面临着被市场淘汰的局面。
(二)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时间较短
我国在1998年之前都广泛采用福利分房制度,没有将住房视为商品,房地产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1998之后我国全面取消福利分房在制度,至此房地产业的发展才正式兴起,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的住房完全是由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和分配,个人只需交付少量租金就可以享受福利分房,因此企事业单位用于建设住房的资金不可能收回。另外,由于过于强调土地公有制,导致住房难以作为普通商品一样买卖,鲜有住房投资,住宅经济的发展严重滞后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1998年后,我国明文规定全面停止住房分配政策,开放住房二级市场,我国房地产市场才算真正建立起来。客观来看,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时间较短,不少房地产企业都还在经验积累和摸索阶段,这也是造成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房地产行业的多元化融资缺乏政策支持
我国房地产行业从起步阶段开始,就一直主要依赖银行信贷筹措资金,由于缺乏政策上的有力支持,多元化融资发展滞后。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思维的影响,房地产融资模式较为单一,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亟须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有关房地产融资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担保法》,主要是通过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途径来获取资金,这也是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采取的融资方式。相比之下,其他融资渠道的政策支持显得非常薄弱,比较突出的有,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明确提出不鼓励房地产企业上市,兼营房地产业务的公司和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总收入20%以上的公司都不得上市。另外,我国现行的法律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信托、债券等融资渠道也有着一定限制。我国对企业发行债券实施较为严格的审批制度,有评级要求,还需要资产抵押,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能发行债券,即便达到要求,对发行数量也有限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扶持,我国房地产行业难以形成科学合理的融资体系,难以保证协调、均衡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发展也就停滞不前。
三、拓宽我国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的建议
(一)尽快完善我国房地产行业融资的各项法律法规
实现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需要以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作为基础。健全、完善的房地产金融法律体系,不仅能够帮助房地产企业顺利实现多元化融资,还能便于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企业整个融资过程的监督。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出台了类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规定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我国还应该出台一些支持性的政策。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信托投资的限制,尽快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早日结束房地产投资基金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二)大力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基金
金融危机过后,我国房地产行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难度越来越大,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困难状况日益严峻。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资金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能够多元化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减轻房地产企业单独依靠银行融资的压力。房地产投资基金是凭借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募集资金,能够将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直接将资本市场上充裕的资金引入房地产行业,是对银行融资渠道的大力补充。其次,发展房地产行业投资基金,有助于本土房地产企业吸引国际资本,扩大资金的来源范围。这些资金会选择投向那些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作为投资对象,客观上有助于整个行业竞争秩序的建立,实现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有助于优质房地产企业的做大做强。最后,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还可能丰富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我国人口众多,土地稀缺,住房具有很强的投资价值和抗通胀能力,因此,房地产是不少中小投资者眼中的理想投资领域。然而,由于资金有限,投资的准入门槛很高,很多投资者难以分享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所带来的盈利。房地产投资基金恰好可以妥当解决这一问题,以其较强的流动性和较低的门槛,成为中小投资者乐意选择的投资机会,逐渐成为一种回报率稳定的理财工具。
(三)将房地产信托投资作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有力补充
房地产信托投资是凭借商业信托组织发展起来的,通俗来说,就是聚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为房地产企业进行融资或者收购、持有房地产企业的一种投资方式。跟银行贷款相比,房地产信托投资有着很多显著的优势。首先,房地产信托融资可以有效降低整个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节约大量的财务费用,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其次,房地产信托的资金供给方式较为多样,能够满足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要求,通过资金信托、股权投资模式、贷款模式等渠道进入房地产行业,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可能性。最后,信托产品是民间资金的集合,流动性较大,能够缓和系统风险,而且房地产企业只要拿到土地批文之后,就可以进行信托融资和前期建设准备,节约时间。
四、结语
我国房地产企业需要在充分考虑自身条件和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谨慎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定位的融资渠道。可以说,房地产行业如果能实现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不仅能够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实际困难,还有助于我国整体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然而,虽然从理论上可以讨论出不少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新渠道,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很多困难,不一定都能起到很好的融资效果。因此,要想彻底改善房地产行业的融资环境,不仅需要房地产企业自身的探索,更需要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不断建设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尤佳.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链管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7).
[2]尹丽敏.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仁[J].大众商务,2009(6).
[3]盛巍.简述房地产企业自今年筹措新渠道[J].经济论坛,2004(97).
作者简介:邓程燕(1975-),女,汉族,四川成都人,大学专科文化,供职于成都中奥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师,毕业于成都大学会计专业专科,研究方向:企业价值管理。
【关键词】房地产 融资渠道 现状 分析
一、引言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全面实现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基础性产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跟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紧密相关。另外,房地产行业还有这良好的关联效益,不仅能够带动制造业、工业企业的发展,还能有效促进园林、旅游等第三产业的繁荣。很多地方通过发展房地产行业增加了财政收入,改善了城镇公共基础设施与人民的居住条件。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处在发展阶段,其资金来源仍然严重依赖银行,这样的资金运作模式给整个房地产行业带来了很多潜在风险,很多房地产公司相继出现现金流紧张的情况,给自身发展和银行利益都带来了巨大影响。鉴于此,这样的单一融资模式存在较大弊端。在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一系列房地产信贷政策相继出台,房地产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门槛逐渐提高,而股票、证券市场又相对疲软,房地产企业很难通过这些传统融资渠道获取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面对这样的现状,很多房地产企业开始努力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私募、房地产信托、买方信贷等措施纷纷走进了房地产企业的视线,并且逐渐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能否尽快建立起自身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体系,以便获得持续足量的资金支持,已经成为各个房地产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足的关键因素。
二、对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的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信用层级差
我国房地产企业近年来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是目前我国上市的房地产企业的数量较小,占全国房地产企业数量的比例还很低,这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当中,有些还并没有完全具备房地产开发的条件。这些房地产企业的规模小,资金管理也比较分散,整体财务管理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房地产行业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这些企业的开发能力较差,难以抵御各方面的风险,这些特征都导致企业很难通过各种融资渠道取得资金。另一方面,我国房地产业的信用评级较为靠后,信用差也严重制约了房地产业的融资。金融部门的贷款要以企业的信用作为重要的依据,是对贷款风险的判断。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处在较高的水平,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行业内的竞争更加白热化,一些运作不规范,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企业都可能面临着被市场淘汰的局面。
(二)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时间较短
我国在1998年之前都广泛采用福利分房制度,没有将住房视为商品,房地产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1998之后我国全面取消福利分房在制度,至此房地产业的发展才正式兴起,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的住房完全是由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和分配,个人只需交付少量租金就可以享受福利分房,因此企事业单位用于建设住房的资金不可能收回。另外,由于过于强调土地公有制,导致住房难以作为普通商品一样买卖,鲜有住房投资,住宅经济的发展严重滞后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1998年后,我国明文规定全面停止住房分配政策,开放住房二级市场,我国房地产市场才算真正建立起来。客观来看,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时间较短,不少房地产企业都还在经验积累和摸索阶段,这也是造成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房地产行业的多元化融资缺乏政策支持
我国房地产行业从起步阶段开始,就一直主要依赖银行信贷筹措资金,由于缺乏政策上的有力支持,多元化融资发展滞后。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思维的影响,房地产融资模式较为单一,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亟须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有关房地产融资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担保法》,主要是通过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途径来获取资金,这也是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采取的融资方式。相比之下,其他融资渠道的政策支持显得非常薄弱,比较突出的有,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明确提出不鼓励房地产企业上市,兼营房地产业务的公司和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总收入20%以上的公司都不得上市。另外,我国现行的法律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信托、债券等融资渠道也有着一定限制。我国对企业发行债券实施较为严格的审批制度,有评级要求,还需要资产抵押,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能发行债券,即便达到要求,对发行数量也有限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扶持,我国房地产行业难以形成科学合理的融资体系,难以保证协调、均衡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发展也就停滞不前。
三、拓宽我国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的建议
(一)尽快完善我国房地产行业融资的各项法律法规
实现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需要以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作为基础。健全、完善的房地产金融法律体系,不仅能够帮助房地产企业顺利实现多元化融资,还能便于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企业整个融资过程的监督。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出台了类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规定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我国还应该出台一些支持性的政策。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信托投资的限制,尽快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早日结束房地产投资基金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二)大力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基金
金融危机过后,我国房地产行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难度越来越大,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困难状况日益严峻。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资金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能够多元化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减轻房地产企业单独依靠银行融资的压力。房地产投资基金是凭借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募集资金,能够将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直接将资本市场上充裕的资金引入房地产行业,是对银行融资渠道的大力补充。其次,发展房地产行业投资基金,有助于本土房地产企业吸引国际资本,扩大资金的来源范围。这些资金会选择投向那些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作为投资对象,客观上有助于整个行业竞争秩序的建立,实现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有助于优质房地产企业的做大做强。最后,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还可能丰富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我国人口众多,土地稀缺,住房具有很强的投资价值和抗通胀能力,因此,房地产是不少中小投资者眼中的理想投资领域。然而,由于资金有限,投资的准入门槛很高,很多投资者难以分享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所带来的盈利。房地产投资基金恰好可以妥当解决这一问题,以其较强的流动性和较低的门槛,成为中小投资者乐意选择的投资机会,逐渐成为一种回报率稳定的理财工具。
(三)将房地产信托投资作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有力补充
房地产信托投资是凭借商业信托组织发展起来的,通俗来说,就是聚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为房地产企业进行融资或者收购、持有房地产企业的一种投资方式。跟银行贷款相比,房地产信托投资有着很多显著的优势。首先,房地产信托融资可以有效降低整个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节约大量的财务费用,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其次,房地产信托的资金供给方式较为多样,能够满足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要求,通过资金信托、股权投资模式、贷款模式等渠道进入房地产行业,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可能性。最后,信托产品是民间资金的集合,流动性较大,能够缓和系统风险,而且房地产企业只要拿到土地批文之后,就可以进行信托融资和前期建设准备,节约时间。
四、结语
我国房地产企业需要在充分考虑自身条件和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谨慎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定位的融资渠道。可以说,房地产行业如果能实现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不仅能够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实际困难,还有助于我国整体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然而,虽然从理论上可以讨论出不少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新渠道,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很多困难,不一定都能起到很好的融资效果。因此,要想彻底改善房地产行业的融资环境,不仅需要房地产企业自身的探索,更需要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不断建设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尤佳.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链管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7).
[2]尹丽敏.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仁[J].大众商务,2009(6).
[3]盛巍.简述房地产企业自今年筹措新渠道[J].经济论坛,2004(97).
作者简介:邓程燕(1975-),女,汉族,四川成都人,大学专科文化,供职于成都中奥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师,毕业于成都大学会计专业专科,研究方向:企业价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