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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大力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对于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农民工选择在城镇和农村之间流动是理性的,农民工进城就业的预期收益是决定他们进城的重要因素。农民工流回到农村的根源在于城市就业成本增加、收益降低。稳定而有秩序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优化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环境,降低其就业成本、增加其就业收益。
【关键词】农民工 城镇就业 经济学
一、民工短缺现象分析
首先,中国的确具有劳动力供给弹性无限大的现实,但并非永远如此,而是随着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的。由于中国处在简单劳动力供给无限的阶段,与此同时,又存在着一系列制约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意愿大于城市所能吸纳的能力,使得在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供给曲线在一定范围内近乎无限弹性,即接近于是水平曲线。但由于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终究是有成本的,特别是当存在着制度性障碍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当经济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超过一定限度后,该曲线也具有上扬的趋势,供给弹性相对降低。
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最集中的是建筑业、加工业,这不但令外来民工原本就不高的工资难于兑现,更给他们的在就业地的生活加重了负担。如果说工资下降让外来民工感到失望,那么拖欠工资则是令他们寒心。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农民外出务工的热情。
多年以来,进城务工的农民生活条件差,没有社保、医疗、子女教育方面的保障。然而,即便如此,由于家乡生活的艰辛,大批民工依然愿意进城务工,只为每月几百至千余元的工资。可是近年来,各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情越来越多,迄今已演化为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地方还不断出现民工们讨薪不成、告状无门反遭欺凌殴打的案件。正是这一干活后领不到工资,又告状无门的悲惨境遇,使许多农民工只得“用脚投票”,一走了之。
民工权益缺乏保障的结果。工资的高低,是外出民工心头的一个首要标准,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民工自身的权益保障。新一代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也开始谈条件了,除了工资,他们会对就业的环境如伙食、住宿、娱乐设施和加班、工伤及医疗保险等问题进行了解。应该说,这是一个进步,它意味着农民工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已经开始有条件去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体现自我价值。
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一些社会管理制度,影响了农民外出务工。由于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外出务工多年的农民仍然不能融入当地的社会:不能把户口迁入他们就业地区;子女入学困难、教学环境恶劣的问题没能得到解决;工伤、养老、失业、医疗等都遭受到歧视性的待遇。加上目前的社会保障并未健全,离开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地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享受不了经济发展的结果,一些企业劳动环境恶劣,加班时间长,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导致了员工的高流失率,“缺工”就有可能随时出现。
企业注重短期效益、用人不规范的结果。东南沿海多年来的经济增长模式面临转变,是企业用工短缺的深层原因。
二、深层原因分析
(一)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严重障碍了农村人口城市化以及农业剩余劳动力非农化。
在中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成为城乡身份差别与地位歧视的象征,它命中注定了大多数的农民工无资格或无条件在城市定居,他们只是曾经工作过的城市的匆匆过客,只有农村才是他们生活的最终归宿。在城市,农民工没有归宿感,缺乏安全感,打工永遠是一种漂泊生活。
更遗憾的是: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城乡分割,而且地区分割。以医疗保障为例,农村只有一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较低,而城市则有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制度,比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仍然享受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高级“公费医疗”,而城市企业职工则能享受福利相当不错的“社会医疗保险”,就算城市下岗职工、老人、学生也都能享受缴费廉价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然而,这种破碎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又存在较大的体制差别,而这种地区间有差异的社会保障“账户”尚不能全国打通,更不能自由划转,这也是制约农民工自由流动的最大绊脚石,同时他还会导致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大打折扣。
(二)中国廉价的劳动力时代已经终结,体面劳动成为劳工人权的基本诉求。
改革开放前,中国劳动力的80%基本上都是固守在农村的;改革开放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不断地涌向城市,在简单的供求规律作用下,农村劳动力成为当时最为廉价的苦力,他们不论工种,不论劳动环境,几乎不论工资,甚至只求一日三顿、略有节余。这样的一种廉价劳动力时代,一方面为我们吸引了大量外商外资,另一方面也为经济改革、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当然,更有众多中外企业倚仗廉价的农民工资源,节约生产成本,获取惊人的超额利润。
在我国,早期的一些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但不必为农民工支付任何社会保险费,甚至就连正常的工资都不愿准时支付,恶劣的劳动环境、随意开除或体罚工人也是见怪不怪的现象。为此,我们还能高频率地从媒体上经常看到“农民工三年讨薪路”、“农民工自杀式讨薪”之类的报道。此类现象是对农民工尊严的一种伤害和践踏。
然而,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大量出台,农民工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生活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改变。不过,不少企业主仍用老眼光看问题,他们不愿提高农民工的待遇,三五年过去,物价上涨,城乡人均收入提高,但不少企业仍采用三五年前的工资标准来招用农民工,在这样的背景下,“民工荒”是一种必然发生的现象。
三、民工短缺的对策分析
创新民工就业的制度与模式。作为民工流入地和接受地,不能只注重外来民工的廉价,而忽略了民工的切身利益、生活质量和人力资本的培育提升。要应形势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更新民工就业、安置和待遇模式。寻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平衡,才能保证劳动力在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畅顺流动。 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应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造公平的环境,加强对企业的信息引导,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供求的预测意识。改善企业的劳资关系、工作环境和民工待遇,做到良性循环,稳定员工队伍,同时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加强对外来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村青年的职业技术教育,从国家发展的战略上进行农村教育改革,促成培训——就业的良性循环。
切实维护外来民工合法权益。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离不开农民工的艰苦劳动。然而多年来,外来民工的权益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侵害。外来民工在城市里只能处于“飘”的状态,他们得不到社会的认可,更无从融入当地的生活,找不到归属感,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认为城市只是一个临时的落脚点。要避免民工远离、逃避城市,必须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善待农民工,尊重他们的人格,明确和维护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保障外来工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障工资能按时足额支付,保障外来工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得到社会的公平的对待,解决广大农民应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国民待遇问题,要像关心城市职工就业一样,尊重、关心和保护广大进城农民工就业过程中的一切社会权益,真正让他们的自身素质与城市进步、产业升级一道成长。地方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产业结构升级,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在重复建设与产能过剩交相困扰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再是廉价劳动力的比拼,过去完全依赖廉价农民工而生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它们的日子会变得越来越难熬,全民创业、科技创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产业结构升级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最大课题。如何引导“企业下乡”、“资本下乡”,就地吸收农民就业,减少农民工流动成本,同时,围绕农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打造城乡一体化产业集群,将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民工荒”难题的重要政策途径。
四、思考
作为政府能做的是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最终让市场充分有效地发挥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譬如加快户口制度改革,使得农民工在某个地方打工若干年后可以迁入所在地。
作为企业更重要的并不是今天创造了多少的盈利,并不是靠人海战术打拼企业。企业要生存要發展,就要以“一切为了顾客满意”、要以“诚信为本”、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还要重视员工,善待员工,才能留得住员工,员工就是企业的血液。
尽管“民工荒”只是相对的和结构性的,但是,从中我们仍然可以观察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供求的长期变化端倪。在未来若干年内,中国的经济仍将持续增长,而且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会持续增长。若干年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短缺,就将不仅仅是相对的和结构性的,而将是绝对的和全局的。因此,探讨劳动力市场发育的规律,加快相关的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紧迫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出现的“民工荒”现象并不是一件坏事。体面劳动是在人格与尊严上没有差异的劳动。其实,“民工荒”只不过是农民工对有尊严的体面劳动的一种诉求的觉醒和表达,它是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它表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正在逐渐提高。应该承认,作为城乡结合的先行者,第一代农民工虽然廉价,第二代农民工虽然挑剔,但他们仍然从企业学到了技术和本领,从城市开阔了见识和视野。这些农民工即便不能在打工的城市留下定居,但家乡的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以及农业产业化已给他们准备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也许正是中国农民工的另外一种去向和选择!
参考文献:
[1]莫荣:《民工短缺的三个视角》,《瞭望》第37期,2004年9月13日。
[2]明忠:《民工荒不是荒》,《南方日报》,2004年8月4日。
【关键词】农民工 城镇就业 经济学
一、民工短缺现象分析
首先,中国的确具有劳动力供给弹性无限大的现实,但并非永远如此,而是随着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的。由于中国处在简单劳动力供给无限的阶段,与此同时,又存在着一系列制约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意愿大于城市所能吸纳的能力,使得在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供给曲线在一定范围内近乎无限弹性,即接近于是水平曲线。但由于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终究是有成本的,特别是当存在着制度性障碍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当经济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超过一定限度后,该曲线也具有上扬的趋势,供给弹性相对降低。
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最集中的是建筑业、加工业,这不但令外来民工原本就不高的工资难于兑现,更给他们的在就业地的生活加重了负担。如果说工资下降让外来民工感到失望,那么拖欠工资则是令他们寒心。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农民外出务工的热情。
多年以来,进城务工的农民生活条件差,没有社保、医疗、子女教育方面的保障。然而,即便如此,由于家乡生活的艰辛,大批民工依然愿意进城务工,只为每月几百至千余元的工资。可是近年来,各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情越来越多,迄今已演化为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地方还不断出现民工们讨薪不成、告状无门反遭欺凌殴打的案件。正是这一干活后领不到工资,又告状无门的悲惨境遇,使许多农民工只得“用脚投票”,一走了之。
民工权益缺乏保障的结果。工资的高低,是外出民工心头的一个首要标准,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民工自身的权益保障。新一代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也开始谈条件了,除了工资,他们会对就业的环境如伙食、住宿、娱乐设施和加班、工伤及医疗保险等问题进行了解。应该说,这是一个进步,它意味着农民工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已经开始有条件去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体现自我价值。
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一些社会管理制度,影响了农民外出务工。由于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外出务工多年的农民仍然不能融入当地的社会:不能把户口迁入他们就业地区;子女入学困难、教学环境恶劣的问题没能得到解决;工伤、养老、失业、医疗等都遭受到歧视性的待遇。加上目前的社会保障并未健全,离开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地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享受不了经济发展的结果,一些企业劳动环境恶劣,加班时间长,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导致了员工的高流失率,“缺工”就有可能随时出现。
企业注重短期效益、用人不规范的结果。东南沿海多年来的经济增长模式面临转变,是企业用工短缺的深层原因。
二、深层原因分析
(一)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严重障碍了农村人口城市化以及农业剩余劳动力非农化。
在中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成为城乡身份差别与地位歧视的象征,它命中注定了大多数的农民工无资格或无条件在城市定居,他们只是曾经工作过的城市的匆匆过客,只有农村才是他们生活的最终归宿。在城市,农民工没有归宿感,缺乏安全感,打工永遠是一种漂泊生活。
更遗憾的是: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城乡分割,而且地区分割。以医疗保障为例,农村只有一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较低,而城市则有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制度,比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仍然享受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高级“公费医疗”,而城市企业职工则能享受福利相当不错的“社会医疗保险”,就算城市下岗职工、老人、学生也都能享受缴费廉价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然而,这种破碎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又存在较大的体制差别,而这种地区间有差异的社会保障“账户”尚不能全国打通,更不能自由划转,这也是制约农民工自由流动的最大绊脚石,同时他还会导致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大打折扣。
(二)中国廉价的劳动力时代已经终结,体面劳动成为劳工人权的基本诉求。
改革开放前,中国劳动力的80%基本上都是固守在农村的;改革开放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不断地涌向城市,在简单的供求规律作用下,农村劳动力成为当时最为廉价的苦力,他们不论工种,不论劳动环境,几乎不论工资,甚至只求一日三顿、略有节余。这样的一种廉价劳动力时代,一方面为我们吸引了大量外商外资,另一方面也为经济改革、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当然,更有众多中外企业倚仗廉价的农民工资源,节约生产成本,获取惊人的超额利润。
在我国,早期的一些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但不必为农民工支付任何社会保险费,甚至就连正常的工资都不愿准时支付,恶劣的劳动环境、随意开除或体罚工人也是见怪不怪的现象。为此,我们还能高频率地从媒体上经常看到“农民工三年讨薪路”、“农民工自杀式讨薪”之类的报道。此类现象是对农民工尊严的一种伤害和践踏。
然而,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大量出台,农民工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生活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改变。不过,不少企业主仍用老眼光看问题,他们不愿提高农民工的待遇,三五年过去,物价上涨,城乡人均收入提高,但不少企业仍采用三五年前的工资标准来招用农民工,在这样的背景下,“民工荒”是一种必然发生的现象。
三、民工短缺的对策分析
创新民工就业的制度与模式。作为民工流入地和接受地,不能只注重外来民工的廉价,而忽略了民工的切身利益、生活质量和人力资本的培育提升。要应形势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更新民工就业、安置和待遇模式。寻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平衡,才能保证劳动力在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畅顺流动。 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应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造公平的环境,加强对企业的信息引导,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供求的预测意识。改善企业的劳资关系、工作环境和民工待遇,做到良性循环,稳定员工队伍,同时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加强对外来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村青年的职业技术教育,从国家发展的战略上进行农村教育改革,促成培训——就业的良性循环。
切实维护外来民工合法权益。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离不开农民工的艰苦劳动。然而多年来,外来民工的权益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侵害。外来民工在城市里只能处于“飘”的状态,他们得不到社会的认可,更无从融入当地的生活,找不到归属感,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认为城市只是一个临时的落脚点。要避免民工远离、逃避城市,必须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善待农民工,尊重他们的人格,明确和维护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保障外来工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障工资能按时足额支付,保障外来工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得到社会的公平的对待,解决广大农民应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国民待遇问题,要像关心城市职工就业一样,尊重、关心和保护广大进城农民工就业过程中的一切社会权益,真正让他们的自身素质与城市进步、产业升级一道成长。地方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产业结构升级,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在重复建设与产能过剩交相困扰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再是廉价劳动力的比拼,过去完全依赖廉价农民工而生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它们的日子会变得越来越难熬,全民创业、科技创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产业结构升级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最大课题。如何引导“企业下乡”、“资本下乡”,就地吸收农民就业,减少农民工流动成本,同时,围绕农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打造城乡一体化产业集群,将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民工荒”难题的重要政策途径。
四、思考
作为政府能做的是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最终让市场充分有效地发挥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譬如加快户口制度改革,使得农民工在某个地方打工若干年后可以迁入所在地。
作为企业更重要的并不是今天创造了多少的盈利,并不是靠人海战术打拼企业。企业要生存要發展,就要以“一切为了顾客满意”、要以“诚信为本”、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还要重视员工,善待员工,才能留得住员工,员工就是企业的血液。
尽管“民工荒”只是相对的和结构性的,但是,从中我们仍然可以观察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供求的长期变化端倪。在未来若干年内,中国的经济仍将持续增长,而且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会持续增长。若干年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短缺,就将不仅仅是相对的和结构性的,而将是绝对的和全局的。因此,探讨劳动力市场发育的规律,加快相关的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紧迫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出现的“民工荒”现象并不是一件坏事。体面劳动是在人格与尊严上没有差异的劳动。其实,“民工荒”只不过是农民工对有尊严的体面劳动的一种诉求的觉醒和表达,它是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它表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正在逐渐提高。应该承认,作为城乡结合的先行者,第一代农民工虽然廉价,第二代农民工虽然挑剔,但他们仍然从企业学到了技术和本领,从城市开阔了见识和视野。这些农民工即便不能在打工的城市留下定居,但家乡的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以及农业产业化已给他们准备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也许正是中国农民工的另外一种去向和选择!
参考文献:
[1]莫荣:《民工短缺的三个视角》,《瞭望》第37期,2004年9月13日。
[2]明忠:《民工荒不是荒》,《南方日报》,200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