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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4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5)02-000-02
摘 要 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进行阐述,说明青少年篮球运动的积极意义,为探讨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中的问题做铺垫;在文章的第二部分,作者详细说明目前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文章的第三部分,是对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问题给出的建议和对策。希望本文能够为高校体育教育中的篮球教学和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 青少年篮球 篮球运动 高校体育教育
籃球是以投篮、上篮和扣篮为中心的对抗性体育运动,篮球运动创建于19世纪末的美国,在1904年被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目前,已经成为广受人们喜爱的世界范围内的球类运动。篮球运动不仅能够展现篮球运动员自身的竞技实力和球队的风采,还能够给予观看者丰富的视觉感受和情感体验,因此,篮球运动也成为世界各国青少年运动发展中的重点内容。
一、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
(一)青少年篮球教育的普及
我国作为体育大国,在国际体育赛事所包含的各项体育项目中都拥有十分优秀的运动人才。篮球运动作为目前球类运动的主要项目,使我国从20世纪中期开始重视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最初的篮球教育普及是从中学和大学主动为学生修建篮球场地、提供篮球运动器材和教练指导开始的。目前,我国青少年篮球运动不仅包含专业篮球运动员培养项目,也包含了从中学到高校的大学生篮球教育和体育竞技项目。
(二)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政策
为了使我国的篮球运动人才能够满足我国参与国际赛事的要求,为了发展我国的篮球运动事业,教育部门开始重视在初高中和高校进行篮球人才培养,因此,很多人才培养政策也为青少年继续在篮球运动道路上发展提供方便。例如,在初高中选择体育特长生进行专项培养,在高考中为体育特长生给予额外的考试成绩加分,各大高校的体育系开设篮球专业课程等,也有些高校开始模仿美国的大超联赛路线,建立中国的NCAA。这些青少年篮球培养政策成为我国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的主要动力。
(三)青少年篮球运动的积极意义
篮球作为一种竞技性球类体育运动,不仅能够促进青少年的身体发育和身体素质的提高,还能够通过篮球运动中必要的团队协作和配合等,使青少年领悟到人际交往中的一些重要能容;通过比赛和竞技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得失观念和荣誉感;使青少年通过在篮球运动中的不断提高和发展,获得自信心和正确的自我评价。因此可以说,青少年篮球运动不仅对青少年的身体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展现了体育运动对个体心理发展和成熟的积极作用。探讨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实际上是对青少年个人素质培养道路的探索,这对高校教育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二、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中的问题
(一)青少年篮球教育的“功利性”问题
篮球运动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已经深入到我国高校体育教育系统中,但观察目前高校体育教育发展的情况则不难发现,青少年篮球教育的“功利性”性质十分明显。许多高校十分重视篮球教育,意图将高校篮球教育打造成美国篮球大超联赛或者日本棒球联赛类型的竞技型和商业性教育,这虽然能够使高校的篮球教育培养出一批“篮球精英”,但同时这种教育方式使教育资源分配失衡。很多优秀的篮球教师只对参与联赛的学生负责,学校的篮球场地也被小部分学生占用,学校中的大部分学生成为“观赛者”,而远离了篮球运动本身。
(二)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的单一性问题
高校篮球教育所培养出的篮球人才,大多是为了参与篮球竞技赛事进行的人才储备,这些学生在高校中表现优异,但在全国范围内的竞争力并不强,更不能与世界级篮球运动员相较。高校所培养出的篮球人才,因为受我国篮球事业发展的总体状况限制,绝大部分在毕业之后都放弃了篮球事业,而这些学生从篮球学习中所获得的,不外乎是身体素质和体育精神,换言之,高校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并不能应对高校学生以后生活的最主要问题——就业。这说明,我国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的目的比较单一,篮球运动不能够成为学生的“终身事业”,这是高校篮球运动发展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三)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的环境问题
篮球作为一种竞技性体育项目,不仅为人们带来视觉和精神享受,也促进了体育商业的发展。目前很多学校拥有高素质的篮球运动员,但是这些运动员只能在学校内或者在某个城区范围内进行体育比赛,由于缺乏足够的经费和条件,高校篮球运动员之间的交流比较少,高校始终不能形成“大超”规模的赛事。这说明,高校的篮球发展还缺乏社会各界的支持,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环境还不足以满足青少年篮球发展目的的需要,篮球运动的“商业性”发展也受到阻碍。
三、应对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的对策
(一)扩大高校篮球教育的范围
要应对高校篮球教育中的“功利性”问题,扩大高校篮球教育的范围是十分必要的。除了在体育专业中选拔优秀的人才,建立校级篮球队,培养高素质的篮球运动员之外,高校也应该以校队建设的模式在全校各院系、各年级中间选拔业余篮球运动员,建立院系篮球队、年级篮球队,以扩大高校篮球教育的范围,使篮球教育资源能够被平均分配给全校学生;还应该鼓励全校学生积极参与篮球运动,使学生从“观赛者”成为“参赛者”,通过真正的教育和竞技,展现篮球运动的魅力。
(二)创新高校篮球运动的形式
高校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应对以后的人生,因此,高校篮球教育应不止于学校,不止于比赛。创新高校篮球运动的形式是十分必要的。首先,高校篮球教育的教师们应该认识到篮球教学除了培养篮球运动员之外,还可以培养篮球球赛教练、篮球教练和篮球运动解说员,因此,高校篮球运动的形式也不仅限于篮球比赛,还可以以开设教练班、解说员评选等作为篮球运动的开展形式,这些运动形式的开展,可能为高校篮球运动员和体育系学生的职业选择提供帮助;另外,篮球比赛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国际标准的篮球对抗赛之外,还可以举办花样篮球比赛、篮球技巧单项比赛等,使学生领会篮球运动的乐趣。
(三)为学生提供更适合进行篮球运动的条件
除了改革高校内部篮球教育模式之外,高校还应该对篮球运动进行积极的宣传,主动形成同城高校间的球队联合,集合力量进行篮球人才培养;另外,还应该运用教育力量为高校篮球发展寻找社会资助,促进篮球运动的“商业化”进程。
四、结语
综上所述,篮球运动对青少年身心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青少年篮球运动起步较西方国家晚,虽然学校教育将篮球教育作为体育教育中的重点内容,但实际上篮球运动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高校篮球教育的局限和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的环境等。为了解决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中的问题,高校应该扩大篮球教育的范围,创新篮球运动的形式,并联合社会力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条件,以促进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使篮球运动真正成为能够帮助青少年身心成长的体育项目。
参考文献:
[1] 王璐.论我国高校篮球训练创新模式的探讨[J].当代体育科技.2013(07):114-116.
[2] 李景华.新形势下的体育教学探讨[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12):145-147.
[2] 魏星明.背景青少年篮球训练现状与对策研究[J].才智.2014(01):144-146.
[3] 黄长剑.我国青少年篮球培养现状与对策[J].长沙大学学报.2011(10):133-135.
[4] 裴涛.对我国街头篮球运动发展状况的分析与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2):225-227.
[5] 冯子安.湖北省学校篮球运动现状及发展对策的研究[J].汉江大学学报.2009(10):1234-1237.
摘 要 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进行阐述,说明青少年篮球运动的积极意义,为探讨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中的问题做铺垫;在文章的第二部分,作者详细说明目前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文章的第三部分,是对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问题给出的建议和对策。希望本文能够为高校体育教育中的篮球教学和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 青少年篮球 篮球运动 高校体育教育
籃球是以投篮、上篮和扣篮为中心的对抗性体育运动,篮球运动创建于19世纪末的美国,在1904年被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目前,已经成为广受人们喜爱的世界范围内的球类运动。篮球运动不仅能够展现篮球运动员自身的竞技实力和球队的风采,还能够给予观看者丰富的视觉感受和情感体验,因此,篮球运动也成为世界各国青少年运动发展中的重点内容。
一、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
(一)青少年篮球教育的普及
我国作为体育大国,在国际体育赛事所包含的各项体育项目中都拥有十分优秀的运动人才。篮球运动作为目前球类运动的主要项目,使我国从20世纪中期开始重视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最初的篮球教育普及是从中学和大学主动为学生修建篮球场地、提供篮球运动器材和教练指导开始的。目前,我国青少年篮球运动不仅包含专业篮球运动员培养项目,也包含了从中学到高校的大学生篮球教育和体育竞技项目。
(二)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政策
为了使我国的篮球运动人才能够满足我国参与国际赛事的要求,为了发展我国的篮球运动事业,教育部门开始重视在初高中和高校进行篮球人才培养,因此,很多人才培养政策也为青少年继续在篮球运动道路上发展提供方便。例如,在初高中选择体育特长生进行专项培养,在高考中为体育特长生给予额外的考试成绩加分,各大高校的体育系开设篮球专业课程等,也有些高校开始模仿美国的大超联赛路线,建立中国的NCAA。这些青少年篮球培养政策成为我国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的主要动力。
(三)青少年篮球运动的积极意义
篮球作为一种竞技性球类体育运动,不仅能够促进青少年的身体发育和身体素质的提高,还能够通过篮球运动中必要的团队协作和配合等,使青少年领悟到人际交往中的一些重要能容;通过比赛和竞技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得失观念和荣誉感;使青少年通过在篮球运动中的不断提高和发展,获得自信心和正确的自我评价。因此可以说,青少年篮球运动不仅对青少年的身体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展现了体育运动对个体心理发展和成熟的积极作用。探讨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实际上是对青少年个人素质培养道路的探索,这对高校教育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二、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中的问题
(一)青少年篮球教育的“功利性”问题
篮球运动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已经深入到我国高校体育教育系统中,但观察目前高校体育教育发展的情况则不难发现,青少年篮球教育的“功利性”性质十分明显。许多高校十分重视篮球教育,意图将高校篮球教育打造成美国篮球大超联赛或者日本棒球联赛类型的竞技型和商业性教育,这虽然能够使高校的篮球教育培养出一批“篮球精英”,但同时这种教育方式使教育资源分配失衡。很多优秀的篮球教师只对参与联赛的学生负责,学校的篮球场地也被小部分学生占用,学校中的大部分学生成为“观赛者”,而远离了篮球运动本身。
(二)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的单一性问题
高校篮球教育所培养出的篮球人才,大多是为了参与篮球竞技赛事进行的人才储备,这些学生在高校中表现优异,但在全国范围内的竞争力并不强,更不能与世界级篮球运动员相较。高校所培养出的篮球人才,因为受我国篮球事业发展的总体状况限制,绝大部分在毕业之后都放弃了篮球事业,而这些学生从篮球学习中所获得的,不外乎是身体素质和体育精神,换言之,高校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并不能应对高校学生以后生活的最主要问题——就业。这说明,我国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的目的比较单一,篮球运动不能够成为学生的“终身事业”,这是高校篮球运动发展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三)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的环境问题
篮球作为一种竞技性体育项目,不仅为人们带来视觉和精神享受,也促进了体育商业的发展。目前很多学校拥有高素质的篮球运动员,但是这些运动员只能在学校内或者在某个城区范围内进行体育比赛,由于缺乏足够的经费和条件,高校篮球运动员之间的交流比较少,高校始终不能形成“大超”规模的赛事。这说明,高校的篮球发展还缺乏社会各界的支持,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环境还不足以满足青少年篮球发展目的的需要,篮球运动的“商业性”发展也受到阻碍。
三、应对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的对策
(一)扩大高校篮球教育的范围
要应对高校篮球教育中的“功利性”问题,扩大高校篮球教育的范围是十分必要的。除了在体育专业中选拔优秀的人才,建立校级篮球队,培养高素质的篮球运动员之外,高校也应该以校队建设的模式在全校各院系、各年级中间选拔业余篮球运动员,建立院系篮球队、年级篮球队,以扩大高校篮球教育的范围,使篮球教育资源能够被平均分配给全校学生;还应该鼓励全校学生积极参与篮球运动,使学生从“观赛者”成为“参赛者”,通过真正的教育和竞技,展现篮球运动的魅力。
(二)创新高校篮球运动的形式
高校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应对以后的人生,因此,高校篮球教育应不止于学校,不止于比赛。创新高校篮球运动的形式是十分必要的。首先,高校篮球教育的教师们应该认识到篮球教学除了培养篮球运动员之外,还可以培养篮球球赛教练、篮球教练和篮球运动解说员,因此,高校篮球运动的形式也不仅限于篮球比赛,还可以以开设教练班、解说员评选等作为篮球运动的开展形式,这些运动形式的开展,可能为高校篮球运动员和体育系学生的职业选择提供帮助;另外,篮球比赛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国际标准的篮球对抗赛之外,还可以举办花样篮球比赛、篮球技巧单项比赛等,使学生领会篮球运动的乐趣。
(三)为学生提供更适合进行篮球运动的条件
除了改革高校内部篮球教育模式之外,高校还应该对篮球运动进行积极的宣传,主动形成同城高校间的球队联合,集合力量进行篮球人才培养;另外,还应该运用教育力量为高校篮球发展寻找社会资助,促进篮球运动的“商业化”进程。
四、结语
综上所述,篮球运动对青少年身心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青少年篮球运动起步较西方国家晚,虽然学校教育将篮球教育作为体育教育中的重点内容,但实际上篮球运动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高校篮球教育的局限和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的环境等。为了解决青少年篮球运动发展中的问题,高校应该扩大篮球教育的范围,创新篮球运动的形式,并联合社会力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条件,以促进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使篮球运动真正成为能够帮助青少年身心成长的体育项目。
参考文献:
[1] 王璐.论我国高校篮球训练创新模式的探讨[J].当代体育科技.2013(07):114-116.
[2] 李景华.新形势下的体育教学探讨[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12):145-147.
[2] 魏星明.背景青少年篮球训练现状与对策研究[J].才智.2014(01):144-146.
[3] 黄长剑.我国青少年篮球培养现状与对策[J].长沙大学学报.2011(10):133-135.
[4] 裴涛.对我国街头篮球运动发展状况的分析与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2):225-227.
[5] 冯子安.湖北省学校篮球运动现状及发展对策的研究[J].汉江大学学报.2009(10):1234-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