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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金银首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金银首饰零售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范围不断拓宽。但由于金银首饰行业经营和消费税征收管理的特殊性,致使该行业消费税管理存在税源监管难、税款流失严重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隐匿销售收入。正常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不计提增值税,也不计提消费税。金银首饰零售环节,购买方往往不索要发票,销售方只开具带有销售单位章戳的“小票”,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纳税人的销售收入。不申报或少申报销售收入,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是纳税人少缴税款的主要手段。
二是迟计销售收入。特别是赊销的金银首饰,不计收入,不计提增值税和消费税。由于金银首饰这一特殊商品,税务人员在实际对其盘点过程中难以近距离“接触”,其商品保管帐以件、克为单位记账,会计帐以价值金额记账,账面记载与实际存货的真实性和差异性难以核实。因此,就容易形成纳税人部分赊销商品收入不记账或销售首饰产品不及时记账的违法行为。
三是库存管理混乱。金银首饰零售企业均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存货管理环节核算混乱,没有建立完整细致、准确的产品明细账,致使税务人员在对其库存商品核对时,无法按照明细核实。应计提消费税的商品未按照规定计提消费税。
四是个别经营企业已经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无论从帐簿设置,还是会计核算、手续传递等方面较为健全;而小规模纳税人帐簿既不健全,记账随意性也大,内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存在漏洞较多。
二、导致现状的因素
一是金銀首饰零售业户在日常销售、赊销金银首饰等业务中,存在帐外经营、以收款收据、自制小票、证明单、结算单及已经作废的普通发票等代替销货发票偷逃税现象。
二是由于专业技术要求高,税务管理人员对应征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与铂金首饰、包金饰品难以准确鉴别,造成计税依据确定难度大。
三是在取消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行政审批后,如何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认定无法律依据。部分纳税单位与实际经营业户之间管理松散,不构成直接管理关系。
四是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实行特殊的计税政策,较大规模的纳税人以旧换新业务比重普遍较高,尽管评估人员怀疑其业务真实性,但缺乏有效证据。以旧换新业务收回的旧首饰,没有单独记账,新旧混记。而旧首饰多数拿到厂家换回新首饰,此种情况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政策理解不一致。以旧换新发票如何开具,政策也不明确。
三、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日常监控管理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加强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要强化日常管理,完善控管措施,构建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夯实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基础。
1、坚持税源巡查经常化。税源监控人员定期到金银首饰零售场所,搜集涉税信息,对行业信息进行“横向”分析,对进货及销售情况进行“纵向”检查,逐户建立《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分户台账》,对所辖业户的整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无论是税务稽查,还是纳税评估、日常监控,只要发现其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就责令其申请一般纳税人。使其纳入税务机关有效监控。
2、坚持源头控管精细化。突出对经营业户进货单据、代理协议、珠宝鉴定证书等资料的检查,明确区分已销售或库存的商品是否为应税消费品,防止以非应税消费品顶替应税消费品的偷逃税行为。加强以旧换新业务的监管,要求纳税人对换回的旧首饰单独进行核算。做到“收旧—保管一委托加工(销售)”的来龙去脉清晰,财务上不能失去监控。对旧首饰在委托加工前实行查验制度。纳税人每次将旧首饰送交加工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查验预约,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派出2人以上税务人员现场查看旧首饰的重量、真实与否。日后要查验加工合同、送料人员的车票、飞机票等。
3、坚持发票管理、资金结算严格化。严禁纳税人采购商品时进行现金交易,严格纳税人所有账户备案制度,加大对利用收款收据、自制小票、证明单、结算单及已经作废的普通发票等代替销货发票进行偷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发挥“以票控税”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行业纳税评估
加强金银首饰行业纳税评估是提高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要根据金银首饰行业特点,充分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加强对金银首饰行业的纳税评估,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
1、前追后溯法。通过联系上游供货商、下游消费者,发现部分金银首饰业户存在以收款收据、自制小票、证明单或已经作废的普通发票等代替销货发票的偷漏税行为。
2、模型推理法。以金银首饰行业3类自定义评估模型为参考,以评估业户的经营面积、从业人员、经营品牌、货品种类等信息为指标,合理估算出金银首饰业户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业户申报额相比对,分析纳税疑点和评估重点,采取分析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提升评估分析的针对性。
3、银行核对法。针对个别企业帐簿健全、表面上看问题不大的企业,对其资金往来帐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责令其提供出所有开户银行的对账单,核实其资金周转使用情况,核实其是否存在资金的“体外循环”。
4、库存核对法。针对金银首饰零售行业易存在账外账的客观实际,采取突击获得证据调账的评估方式,第一时间现场取得纳税人真实的业务信息和有关资料,实地测算库存,与金银首饰业户账面库存进行核对,看帐实是否相符。
5、举报监督法。组织税收管理员在各金银首饰零售点定期向消费者下发《购买金银首饰十点须知》,提供金银首饰真伪鉴别、正规发票图样以及消费税常识等内容,提高群众索要正当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金银首饰业户不开具正规发票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构建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办法》、《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操作流程》,明确金银首饰管理的日常监控措施、目标、流程以及考核措施,夯实金银首饰管理的制度基础。
2、强化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分析预警系统发布的疑点信息,从数据分析人手,结合行业特点,大胆推断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锁定疑点,找准突破口。
3、加强信息共享。完善金银首饰消费税外部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定期召开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联席会议,交换业户信息及管理经验,建立金银首饰零售业的外部协查网络,提高控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隐匿销售收入。正常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不计提增值税,也不计提消费税。金银首饰零售环节,购买方往往不索要发票,销售方只开具带有销售单位章戳的“小票”,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纳税人的销售收入。不申报或少申报销售收入,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是纳税人少缴税款的主要手段。
二是迟计销售收入。特别是赊销的金银首饰,不计收入,不计提增值税和消费税。由于金银首饰这一特殊商品,税务人员在实际对其盘点过程中难以近距离“接触”,其商品保管帐以件、克为单位记账,会计帐以价值金额记账,账面记载与实际存货的真实性和差异性难以核实。因此,就容易形成纳税人部分赊销商品收入不记账或销售首饰产品不及时记账的违法行为。
三是库存管理混乱。金银首饰零售企业均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存货管理环节核算混乱,没有建立完整细致、准确的产品明细账,致使税务人员在对其库存商品核对时,无法按照明细核实。应计提消费税的商品未按照规定计提消费税。
四是个别经营企业已经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无论从帐簿设置,还是会计核算、手续传递等方面较为健全;而小规模纳税人帐簿既不健全,记账随意性也大,内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存在漏洞较多。
二、导致现状的因素
一是金銀首饰零售业户在日常销售、赊销金银首饰等业务中,存在帐外经营、以收款收据、自制小票、证明单、结算单及已经作废的普通发票等代替销货发票偷逃税现象。
二是由于专业技术要求高,税务管理人员对应征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与铂金首饰、包金饰品难以准确鉴别,造成计税依据确定难度大。
三是在取消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行政审批后,如何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认定无法律依据。部分纳税单位与实际经营业户之间管理松散,不构成直接管理关系。
四是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实行特殊的计税政策,较大规模的纳税人以旧换新业务比重普遍较高,尽管评估人员怀疑其业务真实性,但缺乏有效证据。以旧换新业务收回的旧首饰,没有单独记账,新旧混记。而旧首饰多数拿到厂家换回新首饰,此种情况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政策理解不一致。以旧换新发票如何开具,政策也不明确。
三、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日常监控管理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加强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要强化日常管理,完善控管措施,构建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夯实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基础。
1、坚持税源巡查经常化。税源监控人员定期到金银首饰零售场所,搜集涉税信息,对行业信息进行“横向”分析,对进货及销售情况进行“纵向”检查,逐户建立《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分户台账》,对所辖业户的整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无论是税务稽查,还是纳税评估、日常监控,只要发现其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就责令其申请一般纳税人。使其纳入税务机关有效监控。
2、坚持源头控管精细化。突出对经营业户进货单据、代理协议、珠宝鉴定证书等资料的检查,明确区分已销售或库存的商品是否为应税消费品,防止以非应税消费品顶替应税消费品的偷逃税行为。加强以旧换新业务的监管,要求纳税人对换回的旧首饰单独进行核算。做到“收旧—保管一委托加工(销售)”的来龙去脉清晰,财务上不能失去监控。对旧首饰在委托加工前实行查验制度。纳税人每次将旧首饰送交加工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查验预约,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派出2人以上税务人员现场查看旧首饰的重量、真实与否。日后要查验加工合同、送料人员的车票、飞机票等。
3、坚持发票管理、资金结算严格化。严禁纳税人采购商品时进行现金交易,严格纳税人所有账户备案制度,加大对利用收款收据、自制小票、证明单、结算单及已经作废的普通发票等代替销货发票进行偷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发挥“以票控税”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行业纳税评估
加强金银首饰行业纳税评估是提高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要根据金银首饰行业特点,充分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加强对金银首饰行业的纳税评估,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
1、前追后溯法。通过联系上游供货商、下游消费者,发现部分金银首饰业户存在以收款收据、自制小票、证明单或已经作废的普通发票等代替销货发票的偷漏税行为。
2、模型推理法。以金银首饰行业3类自定义评估模型为参考,以评估业户的经营面积、从业人员、经营品牌、货品种类等信息为指标,合理估算出金银首饰业户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业户申报额相比对,分析纳税疑点和评估重点,采取分析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提升评估分析的针对性。
3、银行核对法。针对个别企业帐簿健全、表面上看问题不大的企业,对其资金往来帐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责令其提供出所有开户银行的对账单,核实其资金周转使用情况,核实其是否存在资金的“体外循环”。
4、库存核对法。针对金银首饰零售行业易存在账外账的客观实际,采取突击获得证据调账的评估方式,第一时间现场取得纳税人真实的业务信息和有关资料,实地测算库存,与金银首饰业户账面库存进行核对,看帐实是否相符。
5、举报监督法。组织税收管理员在各金银首饰零售点定期向消费者下发《购买金银首饰十点须知》,提供金银首饰真伪鉴别、正规发票图样以及消费税常识等内容,提高群众索要正当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金银首饰业户不开具正规发票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构建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办法》、《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操作流程》,明确金银首饰管理的日常监控措施、目标、流程以及考核措施,夯实金银首饰管理的制度基础。
2、强化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分析预警系统发布的疑点信息,从数据分析人手,结合行业特点,大胆推断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锁定疑点,找准突破口。
3、加强信息共享。完善金银首饰消费税外部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定期召开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联席会议,交换业户信息及管理经验,建立金银首饰零售业的外部协查网络,提高控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