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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些局部的建设性、实质性的教育改革和创新,作为中国整体性教育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先声,是十分必要也是完全可能的。教育改革需要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推动,需要自下而上的地方教育实践的积极探索,需要有远见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创新,需要有魄力的教育行政管理者先行一步。
近几年,相继涌现出的山东潍坊、安徽铜陵、浙江长兴的教育探索,由于具有制度创新的价值和意义而备受社会关注。2007年,伴随社会发展观的宏观转变,同样有一些来自地方的教育改革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不同的是,这些地方教育行政改革的案例不仅呈现出多样化和丰富性,而且已经达到改变地方政府教育治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样深入的层面。
人们看到,地方教育行政创新的活跃程度和广阔空间正在得到展示。地方政府进行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意识和内驱力,来自新的政绩观的逐步确立和新的改革共识的逐步形成。这种改革和创新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重要的基本策略,也是地方政府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核心的治理模式改革的组成部分。
2007年7月,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开班座谈会上曾经指出,教育部有着宏观指导的任务,但我国东、中、西部差距较大,城乡两元结构非常突出,每一个县、市、省遇到的实际困难不能都寄希望于教育部和国家出台政策,问题的解决和经验的创造主要来自地方。
重庆:强化教育公共服务职能
优先发展教育,解决基础教育领域那些影响面大、实实在在的大问题,真正让基层学校及其教师受益,是重庆市政府强化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的切入点。
农村学校的“普九”债务,大多是20世纪末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中,学校和基层政府欠下的。截至2006年底,重庆市认定的区域内“普九”债务为24.7亿元。市政府下决心采用“以奖代补”、市级财政与区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偿债的新机制,迄今已偿还19.5亿元。其中各区县财政承担了约11亿元,市本级财政承担了约8.5亿元。重庆市作为第一个解决“普九”债务的省级行政区,如此立足自身化解债务,被财政部称为“重庆模式”。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后,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有所下降。重庆市财政2007年春节期间划拨2.5亿元,给全市近20万农村教师发放津贴,平均补助每个教师每月150元,全年1800元。
重庆有代课教师1万多名。2007年8月,市政府推出一举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方案:通过公平考试的方式,从代课教师中择优招聘8000名公办教师,到县城和中心镇以外的农村学校任教;对未被招聘的代课教师,启动辞退、补偿和办理养老保险等工作。为此,市财政每年将增加投入1.6亿元,用以保证这批“转正”教师与正式在职公办教师享受同样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这项积极政策的价值在于没有回避历史,而是正视教育现实,给代课教师们应有的公正。
重庆的经济实力并不如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却能以明确的思路和到位的举措,推出走在全国前列的教育政策,率先并连续解决了基础教育中三个堪称“老大难”的问题,成为地方政府勇于承担公共教育责任、扩大公共服务、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典范。重庆市集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市长于一身的黄奇帆,是这一系列“大手笔”的重要推动者,这样的人事安排对于各地方政府如何重视和发展教育或许会有启发意义。
上海浦东:转变教育公共服务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在积极探索改革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上,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思路,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实行委托管理、社会化评估、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与互动,使教育管理更加专业化,从而提高了教育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需要依托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社会中介组织。为此,浦东新区加强有关的制度建设,为培育非营利性的专业化中介组织创造条件。截至2006年3月,全区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达516家,其中社会团体15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1家,分布在劳动、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从而使政府公共服务、事务性的事项,逐步转移给有能力承担的民间组织成为可能。在转移的同时,政府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契约化管理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项目发包、项目申请、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治理机制。
比如在民办教育管理方面,新区政府形成了这样的机制:管——政府宏观指导,民间组织具体实施,形成民间组织管理民间组织的管理模式;办——政府购买学校服务,对承接服务项目的学校在租金上给予优惠,经费上给予补贴,师资上给予培训;评——委托专业的民办教育管理咨询机构对民办学校进行考评,并由该受委托机构出具年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购买服务效果评估等考评结果。
又比如在农民工子女学校管理方面,2007年新区政府颁布民办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子女学校用3年左右的缓冲时间来“转正”。这些学校在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逐步申办成为具有法人资质的民办学校后,政府再以补贴形式购买服务,提供给农民工子女。
浦东新区尝试的这种教育治理方式的转变,代表着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的基本趋势,与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大部制”概念不谋而合。“大部制”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和教育行政改革提供的新思路恰恰在于,不仅要解决管理机构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之弊,而且要推进把社会参与引入行政管理的新的治理模式。
成都青羊: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
建立现代教育制度,是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多年来追求的一个目标。政府和学校到底是个什么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正确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有一个新型的政校关系的大环境,而新型的政校关系又是建立现代教育制度的必要前提。
在理顺政校关系从何入手的制度设计中,青羊区教育局提出“五还给”教育理念,即把相关的人事权、经费使用权、招生权、校本课程设置权、教育教学评价权,都还给学校和校长,实行真正的“校长负责制”。“五还给”的实施,使政府对全区教育的管理从“划桨”变为“掌舵”,由此开始从教育部门办学向学校自主办学的转变。与“校长负责制”相配套,教育局还通过建章立制,积极推动每所学校成立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监督和评价,以平衡校长的权力。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民主管理,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能从对学校管理的微观层面退出后,转向服务型机关的打造。他们把“宁愿自己千般苦,不让校长一时难”作为工作的座右铭。树立这种服务型机关的亲民形象,也是对新型政校关系的很好诠释。
在成都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大环境中,青羊区教育局相继推出政务公开、规范办事流程、在政务中心开设便民窗口、进行柜台式办公等举措,形成了比较规范的行政作风,在近年的行风评议中深受民众好评。与此同时,也突出了自身的特色,比如实行“外出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来机关办事的人,被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要自始至终负责接待,处理有关事情)。还有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发文次数等均体现在制度条文中,一些方便校长和学校的服务措施也在机关里随处可见。据介绍,区教育局局长娄进在局里有一句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对于校长提出的问题与请求,我们不能说‘不行’,而要说‘怎样才行’。”青羊区教育局教育行政工作思维方式的变革思路由此可见一斑。
沈阳:推动实质性的教师交流
教育公平是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所追求的核心价值理念。在硬件方面的教育资源配置初步均衡之后,如何通过制度创新让教师流动起来,必然成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进入21世纪,沈阳义务教育有两次在全国引起的“大轰动”:2002年和2003年,教育系统连续两年在全市行风民主评议中倒数第一;2006年,实质性的教师流动使“择校热”降温,教育系统在行风评议中甩掉了后进的帽子,民众满意率达89.5%,高出2003年26.8个百分点。民众满意率大幅提升,说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并非一个高不可攀的目标。
沈阳教师流动制度改革从2006年开始实施,要求两年内所有中小学的校长和教师要打破界限,进行校际交流,实现全市范围超编校向缺编校、优质校向薄弱校、城镇校向农村校的人才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当年8月,沈阳市启动了市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教师大交流:5个城区内的90所初中和164所小学,有2055名教师离开所在学校到新的学校任教。这次教师交流有两个特点,一是交流面覆盖区域内所有学校,交流教师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15%;二是采取“人走关系动”的交流力度,交流教师中带着“人事关系”到新学校报到的占95.3%。
教师大交流的顺利进行,取决于适当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比如实行区域教师结构工资标准化制度,使同一级别、同一水平的教师无论在哪所学校工作,其结构工资和待遇基本相同。从2007年开始,教师晋升中学高级、小学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在异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评选特级教师以及市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必须具备在薄弱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这种使校长、教师从“学校人”转变为“职业人”的改革,无疑对我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地方教育行政创新大有可为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开展教育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如今要求教育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的大背景下,地方教育行政管理先行一步的制度创新,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这种制度创新首先需要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一场实质性的教育改革所必经的社会动员、意见整合、达成共识的过程。它既可以集思广益、保证改革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还可以将改革建立在可靠的民意基础之上,从而有利于政策方案的实施。2007年岁末,广东省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应视为地方政府之间新一轮政绩竞争的信号,它留给人们的重要启示是: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要以改革开放之初“杀开一条血路”的气魄,争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而非致力于追求招商引资或GDP等政绩目标。
当前我国不同社会领域正在开展的改革,对深入教育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也可能成为触发教育改革的新契机。比如,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两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机制,促进两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实现科学发展与协调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此后,两市的教育体制如何改革,就成为令人关注的重要问题。
就地方教育改革的策略而言,在大致相同的制度环境中,总有一些地区或某些人做出不同凡响的、具有创新性的成就,从中彰显出具有首创精神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教育家在促进制度变革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因此,鼓励地方和学校的制度创新,倡导教育家办学,给予这些地区或某些人以改革的特权,应纳入教育体制改革的启动机制中。
鼓励试点也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机制。在体制一时难以整体改变的情况下,应允许和鼓励一些局部地区和部分学校自行探索,取得成效后再酌情予以评价、总结、提升和推广。参照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对现实中最强和最弱的两端给予更为宽松的特殊政策,即所谓的“放开两头”,有利于出现多样化的制度创新。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顺应现有利益格局,通过“增量改革”实行“新人新办法”,逐步实现机制和制度更新,也不失为一条震荡小、操作性强的改革路径。
(责编 子 君)
近几年,相继涌现出的山东潍坊、安徽铜陵、浙江长兴的教育探索,由于具有制度创新的价值和意义而备受社会关注。2007年,伴随社会发展观的宏观转变,同样有一些来自地方的教育改革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不同的是,这些地方教育行政改革的案例不仅呈现出多样化和丰富性,而且已经达到改变地方政府教育治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样深入的层面。
人们看到,地方教育行政创新的活跃程度和广阔空间正在得到展示。地方政府进行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意识和内驱力,来自新的政绩观的逐步确立和新的改革共识的逐步形成。这种改革和创新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重要的基本策略,也是地方政府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核心的治理模式改革的组成部分。
2007年7月,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开班座谈会上曾经指出,教育部有着宏观指导的任务,但我国东、中、西部差距较大,城乡两元结构非常突出,每一个县、市、省遇到的实际困难不能都寄希望于教育部和国家出台政策,问题的解决和经验的创造主要来自地方。
重庆:强化教育公共服务职能
优先发展教育,解决基础教育领域那些影响面大、实实在在的大问题,真正让基层学校及其教师受益,是重庆市政府强化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的切入点。
农村学校的“普九”债务,大多是20世纪末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中,学校和基层政府欠下的。截至2006年底,重庆市认定的区域内“普九”债务为24.7亿元。市政府下决心采用“以奖代补”、市级财政与区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偿债的新机制,迄今已偿还19.5亿元。其中各区县财政承担了约11亿元,市本级财政承担了约8.5亿元。重庆市作为第一个解决“普九”债务的省级行政区,如此立足自身化解债务,被财政部称为“重庆模式”。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后,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有所下降。重庆市财政2007年春节期间划拨2.5亿元,给全市近20万农村教师发放津贴,平均补助每个教师每月150元,全年1800元。
重庆有代课教师1万多名。2007年8月,市政府推出一举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方案:通过公平考试的方式,从代课教师中择优招聘8000名公办教师,到县城和中心镇以外的农村学校任教;对未被招聘的代课教师,启动辞退、补偿和办理养老保险等工作。为此,市财政每年将增加投入1.6亿元,用以保证这批“转正”教师与正式在职公办教师享受同样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这项积极政策的价值在于没有回避历史,而是正视教育现实,给代课教师们应有的公正。
重庆的经济实力并不如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却能以明确的思路和到位的举措,推出走在全国前列的教育政策,率先并连续解决了基础教育中三个堪称“老大难”的问题,成为地方政府勇于承担公共教育责任、扩大公共服务、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典范。重庆市集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市长于一身的黄奇帆,是这一系列“大手笔”的重要推动者,这样的人事安排对于各地方政府如何重视和发展教育或许会有启发意义。
上海浦东:转变教育公共服务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在积极探索改革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上,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思路,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实行委托管理、社会化评估、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与互动,使教育管理更加专业化,从而提高了教育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需要依托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社会中介组织。为此,浦东新区加强有关的制度建设,为培育非营利性的专业化中介组织创造条件。截至2006年3月,全区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达516家,其中社会团体15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1家,分布在劳动、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从而使政府公共服务、事务性的事项,逐步转移给有能力承担的民间组织成为可能。在转移的同时,政府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契约化管理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项目发包、项目申请、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治理机制。
比如在民办教育管理方面,新区政府形成了这样的机制:管——政府宏观指导,民间组织具体实施,形成民间组织管理民间组织的管理模式;办——政府购买学校服务,对承接服务项目的学校在租金上给予优惠,经费上给予补贴,师资上给予培训;评——委托专业的民办教育管理咨询机构对民办学校进行考评,并由该受委托机构出具年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购买服务效果评估等考评结果。
又比如在农民工子女学校管理方面,2007年新区政府颁布民办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子女学校用3年左右的缓冲时间来“转正”。这些学校在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逐步申办成为具有法人资质的民办学校后,政府再以补贴形式购买服务,提供给农民工子女。
浦东新区尝试的这种教育治理方式的转变,代表着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的基本趋势,与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大部制”概念不谋而合。“大部制”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和教育行政改革提供的新思路恰恰在于,不仅要解决管理机构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之弊,而且要推进把社会参与引入行政管理的新的治理模式。
成都青羊: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
建立现代教育制度,是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多年来追求的一个目标。政府和学校到底是个什么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正确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有一个新型的政校关系的大环境,而新型的政校关系又是建立现代教育制度的必要前提。
在理顺政校关系从何入手的制度设计中,青羊区教育局提出“五还给”教育理念,即把相关的人事权、经费使用权、招生权、校本课程设置权、教育教学评价权,都还给学校和校长,实行真正的“校长负责制”。“五还给”的实施,使政府对全区教育的管理从“划桨”变为“掌舵”,由此开始从教育部门办学向学校自主办学的转变。与“校长负责制”相配套,教育局还通过建章立制,积极推动每所学校成立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监督和评价,以平衡校长的权力。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民主管理,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能从对学校管理的微观层面退出后,转向服务型机关的打造。他们把“宁愿自己千般苦,不让校长一时难”作为工作的座右铭。树立这种服务型机关的亲民形象,也是对新型政校关系的很好诠释。
在成都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大环境中,青羊区教育局相继推出政务公开、规范办事流程、在政务中心开设便民窗口、进行柜台式办公等举措,形成了比较规范的行政作风,在近年的行风评议中深受民众好评。与此同时,也突出了自身的特色,比如实行“外出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来机关办事的人,被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要自始至终负责接待,处理有关事情)。还有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发文次数等均体现在制度条文中,一些方便校长和学校的服务措施也在机关里随处可见。据介绍,区教育局局长娄进在局里有一句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对于校长提出的问题与请求,我们不能说‘不行’,而要说‘怎样才行’。”青羊区教育局教育行政工作思维方式的变革思路由此可见一斑。
沈阳:推动实质性的教师交流
教育公平是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所追求的核心价值理念。在硬件方面的教育资源配置初步均衡之后,如何通过制度创新让教师流动起来,必然成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进入21世纪,沈阳义务教育有两次在全国引起的“大轰动”:2002年和2003年,教育系统连续两年在全市行风民主评议中倒数第一;2006年,实质性的教师流动使“择校热”降温,教育系统在行风评议中甩掉了后进的帽子,民众满意率达89.5%,高出2003年26.8个百分点。民众满意率大幅提升,说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并非一个高不可攀的目标。
沈阳教师流动制度改革从2006年开始实施,要求两年内所有中小学的校长和教师要打破界限,进行校际交流,实现全市范围超编校向缺编校、优质校向薄弱校、城镇校向农村校的人才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当年8月,沈阳市启动了市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教师大交流:5个城区内的90所初中和164所小学,有2055名教师离开所在学校到新的学校任教。这次教师交流有两个特点,一是交流面覆盖区域内所有学校,交流教师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15%;二是采取“人走关系动”的交流力度,交流教师中带着“人事关系”到新学校报到的占95.3%。
教师大交流的顺利进行,取决于适当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比如实行区域教师结构工资标准化制度,使同一级别、同一水平的教师无论在哪所学校工作,其结构工资和待遇基本相同。从2007年开始,教师晋升中学高级、小学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在异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评选特级教师以及市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必须具备在薄弱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这种使校长、教师从“学校人”转变为“职业人”的改革,无疑对我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地方教育行政创新大有可为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开展教育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如今要求教育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的大背景下,地方教育行政管理先行一步的制度创新,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这种制度创新首先需要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一场实质性的教育改革所必经的社会动员、意见整合、达成共识的过程。它既可以集思广益、保证改革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还可以将改革建立在可靠的民意基础之上,从而有利于政策方案的实施。2007年岁末,广东省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应视为地方政府之间新一轮政绩竞争的信号,它留给人们的重要启示是: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要以改革开放之初“杀开一条血路”的气魄,争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而非致力于追求招商引资或GDP等政绩目标。
当前我国不同社会领域正在开展的改革,对深入教育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也可能成为触发教育改革的新契机。比如,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两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机制,促进两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实现科学发展与协调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此后,两市的教育体制如何改革,就成为令人关注的重要问题。
就地方教育改革的策略而言,在大致相同的制度环境中,总有一些地区或某些人做出不同凡响的、具有创新性的成就,从中彰显出具有首创精神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教育家在促进制度变革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因此,鼓励地方和学校的制度创新,倡导教育家办学,给予这些地区或某些人以改革的特权,应纳入教育体制改革的启动机制中。
鼓励试点也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机制。在体制一时难以整体改变的情况下,应允许和鼓励一些局部地区和部分学校自行探索,取得成效后再酌情予以评价、总结、提升和推广。参照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对现实中最强和最弱的两端给予更为宽松的特殊政策,即所谓的“放开两头”,有利于出现多样化的制度创新。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顺应现有利益格局,通过“增量改革”实行“新人新办法”,逐步实现机制和制度更新,也不失为一条震荡小、操作性强的改革路径。
(责编 子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