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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教育研究所 长春 130000
摘要:本文从介绍德国职业教育的“双元制”模式入手,深刻解读了什么是“双元制”职业教育,分析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点,并指出新形势下我国职业教育如何向纵深发展,以期构建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关键词:职业教育 双元制 发展
How to Develop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of “Dual System” Model in Depth
WeiYing
Abstract:The article introducing the Germany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of “dual mode”,deeplyinterpretates what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of “dual mode” is.Meantime,analyzingthe “dual system”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itpointed out that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Chinas vocational education how to develop in depth.It hopes to builde a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model.
Keywords:Vocational education Dual mod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3-0064-02
起源于上世纪20年代~50年代后期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它所解决的问题是普通高等教育所无法解决的。在这种教育模式下,青少年既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又有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里接受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形式,它将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主要以专业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制度。
1.“双元制”模式的基本内涵
“双元制”职业教育以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缩短了企业用人与学校育人之间的距离。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精髓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职前的职业教育,即向将参加工作的学生传授相应的职业知识、必需的职业技能与相应的经验;二是在职的职业培训,主要为了适应新技术的变化而进行的短期培训;三是转职的职业变更,行业的更新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原有产业的从业人员面临新的职业选择,必须通过职业教育以适应新职业需求。
2.德国“双元制”模式的特点
2.1 法规先行,职教工作有法可依。
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障和政府支持。德国规范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很多,基本法律有三个,即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此外还有《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培训员资格条例》等。正是这些法律、法规,同时还有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使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经费来源等方面均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保护了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2.2 实用为本,教育实践紧密结合。
德国“双元制”是一种以实用为本位的模式,强调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旨在培养学生将来在社会上就业、适应、竞争和发展的能力,在工作中具体的发现、分析、解决和总结问题的能力及其操作、应用、维护和维修能力,以及独立、协作、交往、自学等一系列关键能力。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德国“双元制”职教体系无论教育和实践训练时间的分配,还是培训的运行机制都体现了明显的实用性。
2.3 双元体制,学校企业广泛结合。
“双元制”职教体制下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职业学校的学生和企业的学徒,有两个学习地点:职业学校和企业。企业的培训大部分是在工作岗位上由具备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大纲实施,学校的理论教学主要是在课堂上进行,同时辅以部分实践操作。企业内不仅有相应的生产岗位供学生生产实践,还有规范的培训车间供学生教学实践;不仅有完整的培训规划,还有充足的培训经费;不仅有合格的培训教师和带班师傅,还有相应的进修措施。
2.4 倡导公平,培训考核相互分离。
为了体现公平的原则,确保考试不受培训机构影响的独立性、客观性,使岗位证书更具权威性,德国“双元制”采取培训与考核相分离的客观、公正、规范的考核办法。考试由与培训无直接关系的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协会专门设有由雇主联合会、工会及职业学校三方代表所组成的考试委员会,其中,雇主和工会代表人数相同并且至少有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
3.新形势下我国的职业教育如何向纵深发展
3.1 校企合作,利在多赢。
“校企合作”的生命力在于“多赢”,而多元参与机制是工业化后期校企合作成功的重要支柱。当前职业技术教育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既符合学校利益,也符合企业利益,还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是一个共赢的选择。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真正落到实处,关键是要采取措施,架起学校、企业间沟通、合作的桥梁,畅通人才供求信息,这需要学校、企业双方面的共同努力。企业若要得到长期发展,就应该更主动地参与到与职业院校的合作中。
3.2 机制创新,整体改革。
校企合作要调动和保护两方面的积极性,政府层面既要在法律上明确企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又要制定诸如税收、资金、财物、人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学校层面也要考虑与企业共同建立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组织学生到校外合作企业进行生产性实习,实习期间给予学生相应的报酬,把半工半读建立在校企合作的平台上。“半工”是为“半读”服务的,这个服务体现在学校与企业要坚持通过工作岗位锻炼育人、通过企业文化熏陶育人的方针。要探索教育规律,研究“半工”与“半读”之间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的衔接规律,“半工”期间学生的管理规律。
3.3 弹性管理,模式多元。
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必然带来教育教学管理上的一次变革,这样的模式需要校企双方介入、共同管理。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联合教研室等是必要的组织机构保障,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的如《一日生活制度》、《校纪校规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等是制度保障,“一对一”、“分散式”等方式是具体的管理办法。在某种程度上,管理的力度和效果决定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和效果。
总之,职业教育承担着中国制造行业走向强盛的使命。中国制造行业由劳动力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发展,这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趋势。而在这种转型中,职业教育要为其提供人才支撑,就必须走引企入校的“双元制”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谭辉平、李芹、廖俊杰、张成玉.做实高职顶岗实习有效推进工学结合[J]中国高教研究,2008,(01)
[2] 万平.提高高职顶岗实习质量的策略[J]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5)
[3] 张玉臣.第三年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职教论坛,2006,(12)
[4] 陈解放.基于中国国情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07,(07)
摘要:本文从介绍德国职业教育的“双元制”模式入手,深刻解读了什么是“双元制”职业教育,分析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点,并指出新形势下我国职业教育如何向纵深发展,以期构建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关键词:职业教育 双元制 发展
How to Develop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of “Dual System” Model in Depth
WeiYing
Abstract:The article introducing the Germany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of “dual mode”,deeplyinterpretates what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of “dual mode” is.Meantime,analyzingthe “dual system”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itpointed out that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Chinas vocational education how to develop in depth.It hopes to builde a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model.
Keywords:Vocational education Dual mod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3-0064-02
起源于上世纪20年代~50年代后期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它所解决的问题是普通高等教育所无法解决的。在这种教育模式下,青少年既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又有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里接受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形式,它将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主要以专业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制度。
1.“双元制”模式的基本内涵
“双元制”职业教育以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缩短了企业用人与学校育人之间的距离。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精髓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职前的职业教育,即向将参加工作的学生传授相应的职业知识、必需的职业技能与相应的经验;二是在职的职业培训,主要为了适应新技术的变化而进行的短期培训;三是转职的职业变更,行业的更新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原有产业的从业人员面临新的职业选择,必须通过职业教育以适应新职业需求。
2.德国“双元制”模式的特点
2.1 法规先行,职教工作有法可依。
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障和政府支持。德国规范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很多,基本法律有三个,即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此外还有《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培训员资格条例》等。正是这些法律、法规,同时还有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使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经费来源等方面均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保护了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2.2 实用为本,教育实践紧密结合。
德国“双元制”是一种以实用为本位的模式,强调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旨在培养学生将来在社会上就业、适应、竞争和发展的能力,在工作中具体的发现、分析、解决和总结问题的能力及其操作、应用、维护和维修能力,以及独立、协作、交往、自学等一系列关键能力。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德国“双元制”职教体系无论教育和实践训练时间的分配,还是培训的运行机制都体现了明显的实用性。
2.3 双元体制,学校企业广泛结合。
“双元制”职教体制下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职业学校的学生和企业的学徒,有两个学习地点:职业学校和企业。企业的培训大部分是在工作岗位上由具备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大纲实施,学校的理论教学主要是在课堂上进行,同时辅以部分实践操作。企业内不仅有相应的生产岗位供学生生产实践,还有规范的培训车间供学生教学实践;不仅有完整的培训规划,还有充足的培训经费;不仅有合格的培训教师和带班师傅,还有相应的进修措施。
2.4 倡导公平,培训考核相互分离。
为了体现公平的原则,确保考试不受培训机构影响的独立性、客观性,使岗位证书更具权威性,德国“双元制”采取培训与考核相分离的客观、公正、规范的考核办法。考试由与培训无直接关系的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协会专门设有由雇主联合会、工会及职业学校三方代表所组成的考试委员会,其中,雇主和工会代表人数相同并且至少有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
3.新形势下我国的职业教育如何向纵深发展
3.1 校企合作,利在多赢。
“校企合作”的生命力在于“多赢”,而多元参与机制是工业化后期校企合作成功的重要支柱。当前职业技术教育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既符合学校利益,也符合企业利益,还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是一个共赢的选择。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真正落到实处,关键是要采取措施,架起学校、企业间沟通、合作的桥梁,畅通人才供求信息,这需要学校、企业双方面的共同努力。企业若要得到长期发展,就应该更主动地参与到与职业院校的合作中。
3.2 机制创新,整体改革。
校企合作要调动和保护两方面的积极性,政府层面既要在法律上明确企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又要制定诸如税收、资金、财物、人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学校层面也要考虑与企业共同建立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组织学生到校外合作企业进行生产性实习,实习期间给予学生相应的报酬,把半工半读建立在校企合作的平台上。“半工”是为“半读”服务的,这个服务体现在学校与企业要坚持通过工作岗位锻炼育人、通过企业文化熏陶育人的方针。要探索教育规律,研究“半工”与“半读”之间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的衔接规律,“半工”期间学生的管理规律。
3.3 弹性管理,模式多元。
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必然带来教育教学管理上的一次变革,这样的模式需要校企双方介入、共同管理。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联合教研室等是必要的组织机构保障,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的如《一日生活制度》、《校纪校规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等是制度保障,“一对一”、“分散式”等方式是具体的管理办法。在某种程度上,管理的力度和效果决定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和效果。
总之,职业教育承担着中国制造行业走向强盛的使命。中国制造行业由劳动力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发展,这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趋势。而在这种转型中,职业教育要为其提供人才支撑,就必须走引企入校的“双元制”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谭辉平、李芹、廖俊杰、张成玉.做实高职顶岗实习有效推进工学结合[J]中国高教研究,2008,(01)
[2] 万平.提高高职顶岗实习质量的策略[J]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5)
[3] 张玉臣.第三年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职教论坛,2006,(12)
[4] 陈解放.基于中国国情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