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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两江新区”,应充分体现重庆发展意志,突破传统思维,抢抓试点机遇。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战略部署,可以按照自由港的目标和政策,谋划“两江新区”的内陆自由港发展模式。
必要性与可行性
内陆自由港是一国或地区基于其战略需要,在内陆腹地划置特定区域,通过中央政府的政策性投入和特殊的海关监管方式,依据相关法规设立的特殊区域。重庆“两江新区”建成内陆自由港是中国经济现代化、加速国际化战略的必然抉择。
一是国家开放战略的需要。“两江新区”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和重庆的立体交通枢纽优势,发挥成渝经济区和“西三角”经济区的集约优势,构筑以重庆为内陆开放高地的战略轴心,打造连接南亚次大陆和我国西北、中亚直至欧洲的国际贸易大通道,形成中国开放战略发展新格局。
二是统筹西部区域发展的需要。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及其功能发挥尚不能有效支撑国家的区域统筹使命,需创建超级战略平台“两江新区”,并赋予自由港功能,方能统筹推进成渝,联袂关中,打造“中国第四极”。
另一方面,突破传统思维,将“两江新区”打造成为内陆自由港是完全可能的——
从政策环境看,2009年国务院3号文件和新颁发的“国九条”作为指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内中的若干重大政策,特别是涉及城市交通、都市环境以及财、税、银等相关政策及其创新,为“两江新区”的内陆自由港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
从经济区位看,重庆地处两域(即长江流域和大西南区域),拥有门类齐全和相当规模的产业技术基础,综合运输方式完备,具有辐射两域、承东启西的战略枢纽功能,是建设内陆自由港的最佳选择。
从经验保障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一港多区”的运营模式,为“两江新区”向内陆自由港过渡积累了经验。
基本构想
“两江新区”的内陆自由港模式是一个渐进的发展系统,由其功能、目标、管理、运营和监管等综合组成。
第一,将“两江新区”打造成重庆主城的开放拓展区,使其具有国际贸易、保税物流、商务娱乐、航运特区、国际新城等复合功能。
从国际贸易看,“两江新区”的企业可充分利用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国内外市场的空间、时间、价格、汇率等差异,直接从事国际贸易。
从保税物流看,完善水、陆、空国际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建成以寸滩港、江北国际空港、团结村铁路货运和界石公路物流为依托的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国际物流枢纽。
从商务娱乐看,利用物流区位和政策优势,在区内建设各类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商品(或技术演示)展示中心,为跨国公司在中国西部地区采购、会展、物流分拨等提供服务,发展大型商务及休闲娱乐设施,吸引跨国公司择址“两江新区”为中国总部基地。
从航运特区看,在“两江新区”实行航运特区政策,按自由港政策对属地航运企业和船舶进行注册管理,吸引国际航运企业前来注册。
从国际新城看,“两江新区”将建设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宜居休闲、财富聚散、商务娱乐、市场开放度极高的现代化国际新城。
第二,“两江新区”的发展目标,可分为保税港区和内陆自由港两个发展阶段。
在保税港区阶段,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港退(保)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域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管理;目前重点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及其他相关业务;借鉴国内外保税港区的成功经验,实行“一港多区”运营模式,急速拓展和完善与内陆自由港建设相适应的多种功能,向“两江新区”内陆自由港过渡。
在自由港阶段,实现空间拓展,即以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为极核,将江北区、北部新区及毗邻地区打造成我市现代化的国际新城;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理念,加快建设离岸金融市场,实现功能转型,开展国际化服务;依托“一江两翼三洋”国际贸易大通道战略,强化区域性服务功能,努力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出口加工基地,增强经济和科技辐射能力。
第三,“两江新区”的建设、运营与管理亟须体制创新。
一是行政管理。报请国务院批准设立管理委员会构架“中国新特区”体制,破解区域行政体制束缚,增强新区的整合发展能力,集聚政策性资源,铸就城市功能;新區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驻机构,统揽自由港区发展重大事务。
二是综合经济。将工商、税务、金融、外汇、安全、环境等归并组建综合性职能部门,实行市级部门业务归口指导、属地管理和考核,建立服务型的新体制。
三是口岸管理。借鉴各国发展自由港的成功经验,构建“一制多区”、适合我市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的口岸管理新体制。同时,建立长江航运交易所,构建以港航信息系统为核心、海关信用体系为基础的高效便捷的口岸管理与大通关体制。
四是“两江新区”的运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国际化经营原则,发挥企业主体功能,荟萃海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加速保税港区向自由港转型。同时,按照政企、政资分离原则,组建内陆自由港资产经营公司,专事“两江新区”的经济资源开发和建设事务。
五是“两江新区”的监管。按照“高效便捷、易于操作管理、接轨国际惯例”的原则和“一线放开、二线管好、区内宽松”的方针,降低监管成本,建立海关、商检等部门有效协调配合的新型联动机制,实现自由港区与口岸的一体化监管,同时实行区内贸易、投资、金融、运输、人员出入等自由化政策。
创新政策和重大制度
重庆建设内陆自由港不可能一蹴而就,且面临着激烈的区域竞争。为此,将“两江新区”打造成内陆自由港,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确立“两江新区”的法律地位。根据“两江新区”的区位经济资源特征和内在性优势,制订“两江新区”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争创宜居休闲、商务娱乐、总部经济等功能,凸显内陆自由港特色。
创新关税征稽制度。流通货物实行备案制,避免重复验关;提高货物流通效率,实行出港货物核账征稽税制。同时,实施差别税率政策,适度减免关税、流转税、所得税等,凡入港货物即予出口退税,港内货物流转、加工增值、消费等免征增值税,提升竞争优势。
放宽金融和外汇管制。鼓励入区设立多元资本的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和各种基金组织,区内金融机构可自主信贷规模,实行浮动利率。同时,实行货币自由兑付的外汇政策,开展资本项目货币自由汇兑、离岸金融业务等试点。
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人、财、物等要素自由出入“两江新区”的鼓励性政策,放宽经营企业的资本额、股权比等限制,允许从事转口贸易,开放服务贸易市场。
(作者系重庆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必要性与可行性
内陆自由港是一国或地区基于其战略需要,在内陆腹地划置特定区域,通过中央政府的政策性投入和特殊的海关监管方式,依据相关法规设立的特殊区域。重庆“两江新区”建成内陆自由港是中国经济现代化、加速国际化战略的必然抉择。
一是国家开放战略的需要。“两江新区”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和重庆的立体交通枢纽优势,发挥成渝经济区和“西三角”经济区的集约优势,构筑以重庆为内陆开放高地的战略轴心,打造连接南亚次大陆和我国西北、中亚直至欧洲的国际贸易大通道,形成中国开放战略发展新格局。
二是统筹西部区域发展的需要。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及其功能发挥尚不能有效支撑国家的区域统筹使命,需创建超级战略平台“两江新区”,并赋予自由港功能,方能统筹推进成渝,联袂关中,打造“中国第四极”。
另一方面,突破传统思维,将“两江新区”打造成为内陆自由港是完全可能的——
从政策环境看,2009年国务院3号文件和新颁发的“国九条”作为指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内中的若干重大政策,特别是涉及城市交通、都市环境以及财、税、银等相关政策及其创新,为“两江新区”的内陆自由港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
从经济区位看,重庆地处两域(即长江流域和大西南区域),拥有门类齐全和相当规模的产业技术基础,综合运输方式完备,具有辐射两域、承东启西的战略枢纽功能,是建设内陆自由港的最佳选择。
从经验保障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一港多区”的运营模式,为“两江新区”向内陆自由港过渡积累了经验。
基本构想
“两江新区”的内陆自由港模式是一个渐进的发展系统,由其功能、目标、管理、运营和监管等综合组成。
第一,将“两江新区”打造成重庆主城的开放拓展区,使其具有国际贸易、保税物流、商务娱乐、航运特区、国际新城等复合功能。
从国际贸易看,“两江新区”的企业可充分利用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国内外市场的空间、时间、价格、汇率等差异,直接从事国际贸易。
从保税物流看,完善水、陆、空国际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建成以寸滩港、江北国际空港、团结村铁路货运和界石公路物流为依托的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国际物流枢纽。
从商务娱乐看,利用物流区位和政策优势,在区内建设各类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商品(或技术演示)展示中心,为跨国公司在中国西部地区采购、会展、物流分拨等提供服务,发展大型商务及休闲娱乐设施,吸引跨国公司择址“两江新区”为中国总部基地。
从航运特区看,在“两江新区”实行航运特区政策,按自由港政策对属地航运企业和船舶进行注册管理,吸引国际航运企业前来注册。
从国际新城看,“两江新区”将建设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宜居休闲、财富聚散、商务娱乐、市场开放度极高的现代化国际新城。
第二,“两江新区”的发展目标,可分为保税港区和内陆自由港两个发展阶段。
在保税港区阶段,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港退(保)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域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管理;目前重点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及其他相关业务;借鉴国内外保税港区的成功经验,实行“一港多区”运营模式,急速拓展和完善与内陆自由港建设相适应的多种功能,向“两江新区”内陆自由港过渡。
在自由港阶段,实现空间拓展,即以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为极核,将江北区、北部新区及毗邻地区打造成我市现代化的国际新城;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理念,加快建设离岸金融市场,实现功能转型,开展国际化服务;依托“一江两翼三洋”国际贸易大通道战略,强化区域性服务功能,努力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出口加工基地,增强经济和科技辐射能力。
第三,“两江新区”的建设、运营与管理亟须体制创新。
一是行政管理。报请国务院批准设立管理委员会构架“中国新特区”体制,破解区域行政体制束缚,增强新区的整合发展能力,集聚政策性资源,铸就城市功能;新區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驻机构,统揽自由港区发展重大事务。
二是综合经济。将工商、税务、金融、外汇、安全、环境等归并组建综合性职能部门,实行市级部门业务归口指导、属地管理和考核,建立服务型的新体制。
三是口岸管理。借鉴各国发展自由港的成功经验,构建“一制多区”、适合我市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的口岸管理新体制。同时,建立长江航运交易所,构建以港航信息系统为核心、海关信用体系为基础的高效便捷的口岸管理与大通关体制。
四是“两江新区”的运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国际化经营原则,发挥企业主体功能,荟萃海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加速保税港区向自由港转型。同时,按照政企、政资分离原则,组建内陆自由港资产经营公司,专事“两江新区”的经济资源开发和建设事务。
五是“两江新区”的监管。按照“高效便捷、易于操作管理、接轨国际惯例”的原则和“一线放开、二线管好、区内宽松”的方针,降低监管成本,建立海关、商检等部门有效协调配合的新型联动机制,实现自由港区与口岸的一体化监管,同时实行区内贸易、投资、金融、运输、人员出入等自由化政策。
创新政策和重大制度
重庆建设内陆自由港不可能一蹴而就,且面临着激烈的区域竞争。为此,将“两江新区”打造成内陆自由港,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确立“两江新区”的法律地位。根据“两江新区”的区位经济资源特征和内在性优势,制订“两江新区”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争创宜居休闲、商务娱乐、总部经济等功能,凸显内陆自由港特色。
创新关税征稽制度。流通货物实行备案制,避免重复验关;提高货物流通效率,实行出港货物核账征稽税制。同时,实施差别税率政策,适度减免关税、流转税、所得税等,凡入港货物即予出口退税,港内货物流转、加工增值、消费等免征增值税,提升竞争优势。
放宽金融和外汇管制。鼓励入区设立多元资本的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和各种基金组织,区内金融机构可自主信贷规模,实行浮动利率。同时,实行货币自由兑付的外汇政策,开展资本项目货币自由汇兑、离岸金融业务等试点。
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人、财、物等要素自由出入“两江新区”的鼓励性政策,放宽经营企业的资本额、股权比等限制,允许从事转口贸易,开放服务贸易市场。
(作者系重庆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