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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简述了建设新农村工作重点——培育新型农民、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问题及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探析
中图分类号 F32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05-01-03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俗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笔者根据多年乡村工作经历,结合当前“三农”实际情况,从农村社会管理的角度,初步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建设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民素质的培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1 培育新型农民
1.1 意义 农民是“三农”建设的主体,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农民的素质,决定着建设新农村的成效。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发展农村生产力,难点在于增加农民的收入。多项调查表明,农民收入的高低与其文化素质相关,农村户主文化程度与家庭人均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827。皖北农村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各类人才的严重匮乏,迫切需要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人才资源的配置问题。据统计目前受过9a以上教育的农民只占56.4%,受过高等教育的几乎没有。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9%,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每6.67hm2耕地平均拥有科技人员0.0491人,每百名农业劳动者中只有科技人员0.023人,而发达国家每6.67hm2耕地平均拥有1名农业技术员,农业从业人口中接受过正规高等农业教育的达到45%~65%。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普遍不高,与新型农民所要求的标准差距显著的状况,使农民对新兴的农业科技、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方式缺乏接纳、吸收能力。
我国农业面临着严重的国际竞争的挑战,要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必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并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必然出现农业人口大批转移成为产业工人。所以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人才。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建设一支与现代化农业相适应的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依靠人才,抢占农业高新技术制高点,提高农民收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证。
1.2 对策、建议
1.2.1 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新型农民是有文化的农民,抓住国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机遇,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从而保证更多的农村学生能够接收更好的文化教育。
1.2.2 加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新型农民应当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民。要富口袋先富脑袋。政府部门应研究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有效 办法,分类实施,长短结合,方式多样,方法灵活。按照“一村一品”的农业发展规划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战略,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方案。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要围绕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进行培训,通过举办农民学校、培养科技示范户、选拔乡土人才、发展农业远程教育、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方式,使受训的农民掌握1~2门专业技术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产业中,加大技术培训,解决技术难题。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手传心授、现场观摩和实践,最受农民欢迎,否则,农民难以掌握课堂上所学到的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摘、管理等专业性技能。让培训跟着专业走,课堂建在基地。
对外出务工人员,通过适期培训,使体力型向知识型、技能型、专业型农民工转变。特别是升学无望、就业无门的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喂鸡不如嫂子,种田不如老子,必须千方百计地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使之成为拿到就业通行证的产业工人。
1.2.3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有农民素质、价值观念、精神风貌,生活方式等软环境的提升。目前,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滞后,不能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一些低级趣味的娱乐表演和邪教组织活动,乘虚而入,污染了农民的头脑。愚昧消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份子支出较大,盖房子、生孩子、接风、送行、升学、搬家、过生日、剃辫子等都要请客送礼。摸牌赌博、酗酒闹事等不文明的生活方式,直接影响着乡村文明的建设。因此,应大力投资改善农民的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净化农村精神文明环境,推动城乡文化交融;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以特色文化熏陶农民,以时代精神塑造农民,以文明风尚引导农民。逐步建成农民文化生活多姿多彩、精神生活健康向上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
1.2.4 加强农民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这是我国农村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靠保证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民主管理,必须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一种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2 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
2.1 意义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是落实党和政府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政府和社会加大对农村的投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补贴、农机具购买补贴、计划生育奖励帮扶资金、重大疾病的救助、救灾扶贫物资的发放、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直接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办法,才能保障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2)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是保证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需要。从当前农村实际情况来看,凡是“暗箱操作”的村,村级民主管理就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村情乱、人心散、上访多、社会不稳定。相反,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村,就会打消农民群众对干部的猜疑和误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农村矛盾,消除和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3)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是促进农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办法。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积极要求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必须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才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开展农村工作时得到群众的支持。“替民作主惹民怨,由民作主齐心干”。实践证明,代民作主的老方法已经行不通,即使要办有益于群众的事,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办起来困难,出力不讨好,甚至不成功。 2.2 问题
当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效果不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没能真正落到实处,监督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村民代表会在换届选举时召开,选举结束后,每年难得开1次,村民监督出现真空。通常是村长书记碰碰头,群众不知大小头。因此,应探索村务公开的好做法、研究民主管理新机制。
2.3 对策建议
2.3.1 在过去公开的内容基础上扩大村务公开的范围 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向群众公开。必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村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程序、完善内容做到全公开,抓关键、求实效做到真公开,创新形式、扩大渠道做到活公开。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开。村干部因工作失误,应勇于自曝家丑、不护短,做到“村误”也要公开。
2.3.2 实现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民主管理必须以良好的载体来展现,靠好的制度来维持。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和议事规则。完善村级重要事项听证制,规范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形式和程序。实行民主管理,村组干部要去除霸气还政于民,不能替民做主。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诸如修路、建桥、兴修农田水利、调整宅基地等涉及集体利益的事,决不能个别人说了算。借鉴各地村级民主管理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基层民主建设的新路子,真正实现村里事、村民定。
2.3.3 健全和完善监督组织、加强督促检查 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敢说真话、勇于监督的老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组成监督组,对村干部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及村级财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2.3.4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上级组织应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村民监督议事规则和办法,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着力解决村级财务不清的问题。村里的财务收支未经村民监督组织同意,入不了帐,审不了帐。负责协调处理村监督组织与村干部之间的争议,应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克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
3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国随着农产品商品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3.1 意义
3.1.1 有利于引导农民有序地进入市场,弱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民的收益能力 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过程中,农户分散经营常常出现市场价格捉摸不透、乡邻之间互相压价的怪现象。与自产自销不同,专业合作社能把各家各户组织起来,拧成一股绳,发挥信息、协调、维权的功能,这是任何个体农户不能独立具备的。专业合作社内部成员统一品种、统一无公害生产、统一生产资料服务、统一包装销售,不仅有力保障农产品销售和价格,而且能够降低经营成本,弱化市场风险。
3.1.2 促进当地主导产业的形成 以专业化为前提,以某种特定的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为依托而建立起来的专业合作社,有利从事本地区内以特色资源为基础的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活动,极大地提高区域内该产品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并形成当地的主导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地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了农业产品的标准化。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健康发展的地区,其种植、养殖、加工业的发展就有特色。
3.1.3 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促进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推广 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实行加入自愿,管理民主,使得入社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和监督的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锻炼,增强了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从而把农民培养成懂技术的聪明人、善经营的明白人。
3.1.4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落实国家支农惠农的重要载体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国家和社会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资力度。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有关专业合作社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技术推广与服务。同时,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反映给政府,提高政府对农业和农村调控的有效性,减轻了基层政府的工作压力,改善政府对农业的服务方式。
3.2 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表现在:农民的合作意识差,仍然抱着“自己的产品自己卖,自己的钞票自己数”的老观念;合作组织数量少,规模小,资金不足,服务项目单一,缺乏必要的社会联系,抗风险能力不强,自我发展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内部管理松散的专业协会,为会员提供的主要是产前、产中服务,服务实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盈余分配机制不完善,以入股数分配为主;组织运行不规范,经营决策个别能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普通农民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不高,成员关系松散,甚至在经营中没有区分别成员与非成员的利益差别。
3.3 建议
3.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意识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布并将实施之际,加强专业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合作经济的作用、基本原则、价值理念及民主管理的方式,自觉接收这一新鲜事物,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作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牵线搭桥、献计献策。并抓好培训,对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3.3.2 积极扶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初没有政府的引导和参与是很难组织起来并发挥作用的。政府应按照扶持政策,培育典型、示范引导、并不失时机地加以发动和积极组织、引导,坚持引导不干预。
3.3.3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 专业合作社民办是前提、民营是基础。必须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社员拥有的权益,社员要有独立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通过表决来形成全体社员的统一意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一种有活力和凝聚力的组织。通过规范管理,制定合作社章程、健全组织结构、完善利润分配办法、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基本特征,让合作社的发展有一个较高的起点和良好的条件,能够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责编:徐焕斗)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探析
中图分类号 F32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05-01-03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俗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笔者根据多年乡村工作经历,结合当前“三农”实际情况,从农村社会管理的角度,初步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建设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民素质的培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1 培育新型农民
1.1 意义 农民是“三农”建设的主体,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农民的素质,决定着建设新农村的成效。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发展农村生产力,难点在于增加农民的收入。多项调查表明,农民收入的高低与其文化素质相关,农村户主文化程度与家庭人均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827。皖北农村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各类人才的严重匮乏,迫切需要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人才资源的配置问题。据统计目前受过9a以上教育的农民只占56.4%,受过高等教育的几乎没有。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9%,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每6.67hm2耕地平均拥有科技人员0.0491人,每百名农业劳动者中只有科技人员0.023人,而发达国家每6.67hm2耕地平均拥有1名农业技术员,农业从业人口中接受过正规高等农业教育的达到45%~65%。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普遍不高,与新型农民所要求的标准差距显著的状况,使农民对新兴的农业科技、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方式缺乏接纳、吸收能力。
我国农业面临着严重的国际竞争的挑战,要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必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并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必然出现农业人口大批转移成为产业工人。所以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人才。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建设一支与现代化农业相适应的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依靠人才,抢占农业高新技术制高点,提高农民收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证。
1.2 对策、建议
1.2.1 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新型农民是有文化的农民,抓住国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机遇,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从而保证更多的农村学生能够接收更好的文化教育。
1.2.2 加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新型农民应当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民。要富口袋先富脑袋。政府部门应研究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有效 办法,分类实施,长短结合,方式多样,方法灵活。按照“一村一品”的农业发展规划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战略,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方案。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要围绕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进行培训,通过举办农民学校、培养科技示范户、选拔乡土人才、发展农业远程教育、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方式,使受训的农民掌握1~2门专业技术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产业中,加大技术培训,解决技术难题。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手传心授、现场观摩和实践,最受农民欢迎,否则,农民难以掌握课堂上所学到的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摘、管理等专业性技能。让培训跟着专业走,课堂建在基地。
对外出务工人员,通过适期培训,使体力型向知识型、技能型、专业型农民工转变。特别是升学无望、就业无门的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喂鸡不如嫂子,种田不如老子,必须千方百计地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使之成为拿到就业通行证的产业工人。
1.2.3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有农民素质、价值观念、精神风貌,生活方式等软环境的提升。目前,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滞后,不能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一些低级趣味的娱乐表演和邪教组织活动,乘虚而入,污染了农民的头脑。愚昧消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份子支出较大,盖房子、生孩子、接风、送行、升学、搬家、过生日、剃辫子等都要请客送礼。摸牌赌博、酗酒闹事等不文明的生活方式,直接影响着乡村文明的建设。因此,应大力投资改善农民的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净化农村精神文明环境,推动城乡文化交融;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以特色文化熏陶农民,以时代精神塑造农民,以文明风尚引导农民。逐步建成农民文化生活多姿多彩、精神生活健康向上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
1.2.4 加强农民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这是我国农村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靠保证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民主管理,必须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一种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2 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
2.1 意义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是落实党和政府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政府和社会加大对农村的投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补贴、农机具购买补贴、计划生育奖励帮扶资金、重大疾病的救助、救灾扶贫物资的发放、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直接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办法,才能保障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2)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是保证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需要。从当前农村实际情况来看,凡是“暗箱操作”的村,村级民主管理就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村情乱、人心散、上访多、社会不稳定。相反,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村,就会打消农民群众对干部的猜疑和误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农村矛盾,消除和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3)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是促进农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办法。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积极要求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必须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才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开展农村工作时得到群众的支持。“替民作主惹民怨,由民作主齐心干”。实践证明,代民作主的老方法已经行不通,即使要办有益于群众的事,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办起来困难,出力不讨好,甚至不成功。 2.2 问题
当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效果不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没能真正落到实处,监督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村民代表会在换届选举时召开,选举结束后,每年难得开1次,村民监督出现真空。通常是村长书记碰碰头,群众不知大小头。因此,应探索村务公开的好做法、研究民主管理新机制。
2.3 对策建议
2.3.1 在过去公开的内容基础上扩大村务公开的范围 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向群众公开。必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村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程序、完善内容做到全公开,抓关键、求实效做到真公开,创新形式、扩大渠道做到活公开。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开。村干部因工作失误,应勇于自曝家丑、不护短,做到“村误”也要公开。
2.3.2 实现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民主管理必须以良好的载体来展现,靠好的制度来维持。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和议事规则。完善村级重要事项听证制,规范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形式和程序。实行民主管理,村组干部要去除霸气还政于民,不能替民做主。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诸如修路、建桥、兴修农田水利、调整宅基地等涉及集体利益的事,决不能个别人说了算。借鉴各地村级民主管理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基层民主建设的新路子,真正实现村里事、村民定。
2.3.3 健全和完善监督组织、加强督促检查 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敢说真话、勇于监督的老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组成监督组,对村干部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及村级财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2.3.4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上级组织应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村民监督议事规则和办法,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着力解决村级财务不清的问题。村里的财务收支未经村民监督组织同意,入不了帐,审不了帐。负责协调处理村监督组织与村干部之间的争议,应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克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
3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国随着农产品商品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3.1 意义
3.1.1 有利于引导农民有序地进入市场,弱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民的收益能力 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过程中,农户分散经营常常出现市场价格捉摸不透、乡邻之间互相压价的怪现象。与自产自销不同,专业合作社能把各家各户组织起来,拧成一股绳,发挥信息、协调、维权的功能,这是任何个体农户不能独立具备的。专业合作社内部成员统一品种、统一无公害生产、统一生产资料服务、统一包装销售,不仅有力保障农产品销售和价格,而且能够降低经营成本,弱化市场风险。
3.1.2 促进当地主导产业的形成 以专业化为前提,以某种特定的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为依托而建立起来的专业合作社,有利从事本地区内以特色资源为基础的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活动,极大地提高区域内该产品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并形成当地的主导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地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了农业产品的标准化。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健康发展的地区,其种植、养殖、加工业的发展就有特色。
3.1.3 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促进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推广 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实行加入自愿,管理民主,使得入社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和监督的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锻炼,增强了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从而把农民培养成懂技术的聪明人、善经营的明白人。
3.1.4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落实国家支农惠农的重要载体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国家和社会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资力度。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有关专业合作社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技术推广与服务。同时,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反映给政府,提高政府对农业和农村调控的有效性,减轻了基层政府的工作压力,改善政府对农业的服务方式。
3.2 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表现在:农民的合作意识差,仍然抱着“自己的产品自己卖,自己的钞票自己数”的老观念;合作组织数量少,规模小,资金不足,服务项目单一,缺乏必要的社会联系,抗风险能力不强,自我发展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内部管理松散的专业协会,为会员提供的主要是产前、产中服务,服务实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盈余分配机制不完善,以入股数分配为主;组织运行不规范,经营决策个别能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普通农民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不高,成员关系松散,甚至在经营中没有区分别成员与非成员的利益差别。
3.3 建议
3.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意识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布并将实施之际,加强专业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合作经济的作用、基本原则、价值理念及民主管理的方式,自觉接收这一新鲜事物,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作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牵线搭桥、献计献策。并抓好培训,对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3.3.2 积极扶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初没有政府的引导和参与是很难组织起来并发挥作用的。政府应按照扶持政策,培育典型、示范引导、并不失时机地加以发动和积极组织、引导,坚持引导不干预。
3.3.3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 专业合作社民办是前提、民营是基础。必须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社员拥有的权益,社员要有独立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通过表决来形成全体社员的统一意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一种有活力和凝聚力的组织。通过规范管理,制定合作社章程、健全组织结构、完善利润分配办法、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基本特征,让合作社的发展有一个较高的起点和良好的条件,能够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