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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高职护理专业学生的职业基本素养是一种公共素养或普适性素养。构建了高职护理专业学生的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具体包含基本知识、思维观念、执行能力、行为规范、交流合作、人文精神6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并确定了各指标权重和观察标准,以期为各高等职业院校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关 键 词] 护理专业;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07-0026-02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护理关注的不僅仅是病人的疾病,而是从人的生物、心理、社会方面整体关注病人。同时,人们对健康的追求、对医疗和护理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势必导致护理服务发生相应变化,给护理人员及护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当前我国高职护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书本知识掌握很好,学习成绩优秀,但是专业以外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和文化艺术修养等较差,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作为培养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实用型护理人才的高职护理专业,在护理学生进入临床前,如何增强学生的职业基本素养,探索建立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对社会和用人单位评价护理人员的职业基本素养及我们教育的进步具有一定的影响意义。
一、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内涵及要素构成
高职护理专业职业基本素养是指为了满足护理岗位对护士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护理专业学生通过自身的修习而蓄积的素养。护理岗位对职业素养的要求是护理专业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终极目标。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获得既要靠自身的修习,更需要高职院校进行系统的教育。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高职学生需具备交流表达、与人合作、信息处理能力、数字运算、外语应用、解决问题、创新革新、自我提高等八种普适性能力。通过综合分析,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高职护理专业学生,应具备六个方面的职业基本素养,各自包含更为具体的内容:(1)基本知识包含政治知识、历史知识、文学知识、艺术知识、法律知识;(2)思维观念包含观察分析和创新思维;(3)执行能力包含信息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行为规范包含行为规范和勤劳敬业;(5)交流合作包含人际交往和团队合作;(6)人文精神包含人文关怀、批判精神和审美能力。
二、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评价指标体系
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六个内容而言,如何将它们建构起合理科学的评价系统是关键所在[1]。当前,国内对护理人员职业基本素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重要性研究”和“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培养方法研究”两个方面,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的研究比较少。笔者通过咨询权威专家确定了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包含的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及权重分布,以期为各高等职业院校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一)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依据
1.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曾于2002年制定了“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是指世界各地的医学院校培养的医学毕业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交流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及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7个领域,共有60种核心能力。“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是构建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依据。
2.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护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学校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教育培养目标的总要求,因此教育评价指标的确定必须紧紧围绕教育目标的要求。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提出:高等教育护理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的高级护理专门人才。
3.教育评价理论。教育评价的基本思想就是注意教育效果的价值观,分析教育应达到的目的,依据目标来评价教育效果,并利用评价的手段来指导如何有效地实现教育目标。高职院校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必须遵循教育评价理论,并以此作为建构评价指标体系的学理依据[2][3]。本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全面评价、全过程评价、全员评价方式,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构的评价体系便于实施,可真实可靠、较为准确地反映出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状态,同时也可以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评价,为初步判断其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提供依据。
(二)评价指标选取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尽量做到全面评价,确保高职护理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职业基本素养要素全部得到体现。笔者选择、收集涵盖基本知识、思维观念、执行能力、行为规范、交流合作、人文精神六个方面为一级指标,同时进行二级细化及制定观察标准,尽量使指标落实到具体内容上,使评价者在进行具体评价时易于理解、掌握评价尺度。
2.实用性原则。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指标数目适中,描述简洁清楚,评价方法简单易行,数据收集方便,确保指标具体化、数量化、清晰化。
3.客观性原则。指标体系应体现广泛、公正、全面、客观的评价要求,选取的指标能客观地反映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质量水平。
(三)評价指标体系和权重
笔者采用专家咨询法,选择的专家涉及护理教育、护理管理、临床护理、护理科研等领域,专家范围包括北京、浙江、济南、滨州、淄博等6所高等院校和13所三级甲等医院,多位专家具有副高和正高职称,专业领域工作时间均为10年以上,专家的权威程度在0.8以上,专家的预测建立在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上的,可信度较高。经过三轮专家咨询,确定了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及各要素权重。评价体系包括基本知识、思维观念、执行能力、行为规范、交流合作、人文精神6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笔者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客观、准确地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值,最终建立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及权重分布见下表。 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表
(四)各评价要素观察标准
根据以上论述,同时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二级指标拟定了描述性语句,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指标多属于定性指标,为了便于量化,我们将每一指标的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即A优秀(90~100分),B良好(75~90分),C合格(60~75分),D不合格(60分以下)。描述性语句、观察标准和评价指标一起提请专家进行了咨询,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
三、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实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制定合理的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指导着评价的全过程,我们在制订评价标准时,咨询了在不同岗位上的护理人员,严格专家评判并修正,最大可能地提高标准的准确性。因此,在评价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制订的方案组织实施,以确保评价程序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多角度多主体实施评价
评估者的主体意向会影响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进行评价,按照360度绩效考核理论[4],采用多角度、多主体,自评和他评相结合进行评价,使评估结果更加准确、更加客观。
(三)加强评价宣传
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评价的重要性,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是对他们有利的,并向他们介绍整个评价方案、过程及方法,让学生认识到这是一种批判反思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提高的过程,减少或消除部分学生的负面心理。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评价结果用于学生的自我提升和改进,应将评价结果作为指导和监测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依据和标准。评价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对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基本素养合格证书,优秀等次的学生可优先获取就业推荐资格和奖学金评选资格,同时可作为学生评优,发展党员等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需要重修相应的培养模块,学生毕业后将职业基本素养成绩纳入毕业档案,将成为用人单位选择人才的重要依据[5]。
参考文献:
[1]肖润花,王春凤.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养评价体系探究[J].职教论坛,2013(17):56-58.
[2]金娣,王剛.教育评价与测量[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12.
[3]刘本固.教育评价的理论与实践[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8.
[4]崔奎勇.高職学生基本素养评价体系探究[J].职业时空,2012(6):81-83.
[5]宗美娟.高职护理专业职业基本素养培养新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20):24-28.
[关 键 词] 护理专业;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07-0026-02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护理关注的不僅仅是病人的疾病,而是从人的生物、心理、社会方面整体关注病人。同时,人们对健康的追求、对医疗和护理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势必导致护理服务发生相应变化,给护理人员及护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当前我国高职护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书本知识掌握很好,学习成绩优秀,但是专业以外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和文化艺术修养等较差,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作为培养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实用型护理人才的高职护理专业,在护理学生进入临床前,如何增强学生的职业基本素养,探索建立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对社会和用人单位评价护理人员的职业基本素养及我们教育的进步具有一定的影响意义。
一、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内涵及要素构成
高职护理专业职业基本素养是指为了满足护理岗位对护士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护理专业学生通过自身的修习而蓄积的素养。护理岗位对职业素养的要求是护理专业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终极目标。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获得既要靠自身的修习,更需要高职院校进行系统的教育。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高职学生需具备交流表达、与人合作、信息处理能力、数字运算、外语应用、解决问题、创新革新、自我提高等八种普适性能力。通过综合分析,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高职护理专业学生,应具备六个方面的职业基本素养,各自包含更为具体的内容:(1)基本知识包含政治知识、历史知识、文学知识、艺术知识、法律知识;(2)思维观念包含观察分析和创新思维;(3)执行能力包含信息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行为规范包含行为规范和勤劳敬业;(5)交流合作包含人际交往和团队合作;(6)人文精神包含人文关怀、批判精神和审美能力。
二、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评价指标体系
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六个内容而言,如何将它们建构起合理科学的评价系统是关键所在[1]。当前,国内对护理人员职业基本素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重要性研究”和“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培养方法研究”两个方面,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的研究比较少。笔者通过咨询权威专家确定了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包含的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及权重分布,以期为各高等职业院校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一)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依据
1.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曾于2002年制定了“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是指世界各地的医学院校培养的医学毕业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交流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及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7个领域,共有60种核心能力。“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是构建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依据。
2.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护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学校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教育培养目标的总要求,因此教育评价指标的确定必须紧紧围绕教育目标的要求。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提出:高等教育护理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的高级护理专门人才。
3.教育评价理论。教育评价的基本思想就是注意教育效果的价值观,分析教育应达到的目的,依据目标来评价教育效果,并利用评价的手段来指导如何有效地实现教育目标。高职院校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必须遵循教育评价理论,并以此作为建构评价指标体系的学理依据[2][3]。本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全面评价、全过程评价、全员评价方式,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构的评价体系便于实施,可真实可靠、较为准确地反映出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状态,同时也可以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评价,为初步判断其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提供依据。
(二)评价指标选取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尽量做到全面评价,确保高职护理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职业基本素养要素全部得到体现。笔者选择、收集涵盖基本知识、思维观念、执行能力、行为规范、交流合作、人文精神六个方面为一级指标,同时进行二级细化及制定观察标准,尽量使指标落实到具体内容上,使评价者在进行具体评价时易于理解、掌握评价尺度。
2.实用性原则。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指标数目适中,描述简洁清楚,评价方法简单易行,数据收集方便,确保指标具体化、数量化、清晰化。
3.客观性原则。指标体系应体现广泛、公正、全面、客观的评价要求,选取的指标能客观地反映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质量水平。
(三)評价指标体系和权重
笔者采用专家咨询法,选择的专家涉及护理教育、护理管理、临床护理、护理科研等领域,专家范围包括北京、浙江、济南、滨州、淄博等6所高等院校和13所三级甲等医院,多位专家具有副高和正高职称,专业领域工作时间均为10年以上,专家的权威程度在0.8以上,专家的预测建立在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上的,可信度较高。经过三轮专家咨询,确定了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及各要素权重。评价体系包括基本知识、思维观念、执行能力、行为规范、交流合作、人文精神6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笔者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客观、准确地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值,最终建立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及权重分布见下表。 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表
(四)各评价要素观察标准
根据以上论述,同时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二级指标拟定了描述性语句,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指标多属于定性指标,为了便于量化,我们将每一指标的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即A优秀(90~100分),B良好(75~90分),C合格(60~75分),D不合格(60分以下)。描述性语句、观察标准和评价指标一起提请专家进行了咨询,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
三、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实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制定合理的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指导着评价的全过程,我们在制订评价标准时,咨询了在不同岗位上的护理人员,严格专家评判并修正,最大可能地提高标准的准确性。因此,在评价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制订的方案组织实施,以确保评价程序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多角度多主体实施评价
评估者的主体意向会影响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对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进行评价,按照360度绩效考核理论[4],采用多角度、多主体,自评和他评相结合进行评价,使评估结果更加准确、更加客观。
(三)加强评价宣传
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评价的重要性,职业基本素养评价是对他们有利的,并向他们介绍整个评价方案、过程及方法,让学生认识到这是一种批判反思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提高的过程,减少或消除部分学生的负面心理。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评价结果用于学生的自我提升和改进,应将评价结果作为指导和监测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依据和标准。评价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对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基本素养合格证书,优秀等次的学生可优先获取就业推荐资格和奖学金评选资格,同时可作为学生评优,发展党员等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需要重修相应的培养模块,学生毕业后将职业基本素养成绩纳入毕业档案,将成为用人单位选择人才的重要依据[5]。
参考文献:
[1]肖润花,王春凤.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养评价体系探究[J].职教论坛,2013(17):56-58.
[2]金娣,王剛.教育评价与测量[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12.
[3]刘本固.教育评价的理论与实践[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8.
[4]崔奎勇.高職学生基本素养评价体系探究[J].职业时空,2012(6):81-83.
[5]宗美娟.高职护理专业职业基本素养培养新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20):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