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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河在11月22日的《解放日报》上撰文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群众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给的”,这个道理,讲了几十年,向无争论,也无疑义,我们的万千官员,对这个定则也耳熟能详,甚至众口一词。但为什么,仍然会发生权力的腐败,仍然会出现将人民“给”的权力变为一己私权的蜕变异化?因为不少官员以为。既然人民将权力“给”了我,那么就应由我来代行全权,于是“作主论”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