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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廉洁行政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应有之义,也是高校履行受托责任的基本要求。但近年高校腐敗案件增多,对高校造成恶劣影响,防治腐败已成为高校治理的重中之重。本文试从会计角度分析大学财务管理对高校廉洁行政的效应,并解析目前高校财务管理在发挥防治腐败作用中存在的不足,从高校经费监管、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廉洁行政;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高校廉洁行政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应有之义,也是高校履行受托责任的基本要求。但近年来爆出的高校腐败案件增多,对高校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据中纪委网站上通报出的案件,仅2014至2015两年,就有56所高校的83人被调查①,其中,招生、基建、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事实上,高校财务腐败问题与高校财务管理问题经常是关联在一起的,良好的财务管理是高校廉洁行政的有力保障。
一、财务管理对高校廉洁行政的效应
高校要廉洁行政,防治腐败,关键是要有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现代财务管理体制,要求合理配置财权,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体制,可以有效协助高校形成内外制衡机制,促进高校廉洁行政。同时财务信息公开透明,也是高校监督机制发挥作用的途径。
(一)规范收支核算程序,确保制衡机制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高校的会计在日常经济业务的核算中除了和企业会计一样遵守国家的会计法律、法规外,还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如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部门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政策性比较强。
在收入管理上,学校的所有收入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核算经费支出时,学校财务人员也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来办理,先确认该笔支出是否有预算安排、有制度依据,再看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相关手续是否完整。如“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经过学校党委会同意;达到集中采购条件的货物和服务购买是否有经过招投标部门进行招标程序、是否有经过国资部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大型修缮和基建工程的工程款结算是否有经过审计部门审计。
在现行的会计核算程序下,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参与经济活动,相互制衡和监督,避免了权力集中化。正是由于具有规范化的会计核算程序,使得高校会计本身即成为一种积极有效的防治高校腐败的工具。
(二)提供真实完整财务信息,协助审计机制发挥作用
审计是社会公认的一种治理腐败的有效工具,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除自身的防腐作用外,还能协助审计充分发挥在腐败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几年国家对高校的廉政风险关注较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展了多轮巡视和审计,高校会计作为综合反映高校主体和附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信息系统,可以提供真实详尽的财务数据给巡视组和审计部门,以协助上级监管部门和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行使监督权,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其上报的财务报告和披露的财务信息为上级监管部门监督和制约高校的治理活动,发现和整治高校的治理缺陷提供了信息依据。
(三)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增强舆论监督作用
2013年开始实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七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既可以确保高校内部各层级和高校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通畅,也可以避免高校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增强舆论监督作用。特别是公开“三公经费”——公务出国、公务接待、公车运行费用,就加大了高校的舆论监督压力,促使高校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行政,自律自省。
二、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在实践工作中,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对高校廉洁行政有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改进。
(一)高校会计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但是在高校爆发的一系列腐败案件中,职业会计师在防腐中起的作用不大。究其原因:一是经济活动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前来报账的教职员工,高校会计人员只能审核发票的规范性和签批手续,对于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无法有效保证。二是受本身业务水平所限,再加上高校会计日常业务量大,会计人员的精力多用于审核、报账、出报表等核算工作,对于经济监督职能不能有效履行。很多高校会计人员对于市场价格并不敏感,加上对各二级学院的教学和科研业务也并不熟悉,对于异常情况难以及时发现,起不到监督作用。三是会计的监督职能缺少威慑力,高校对经费违规问题没有规定具体的惩处措施,会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无法直接处理,只能上报监审处,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内部通报”,或要求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完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内部控制是一种有效的对权力的制衡机制,能有效防范风险。但我国高校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还做得不够好,具体表现在:一是目前我国高校很少有建立专门针对内部控制的规范和制度文件。很多高校只是把于2014年开始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作为内控的文件,而该规范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具体的应用指引,使得高校内部控制建设只是表面文章,内控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高校领导层和学校教职工对内部控制的意识较淡薄,认识不全面,认为内控仅是财务和审计的事情,全校上下各职能部门并没有积极参与进内部控制建设中。三是缺乏风险意识,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方面高校缺乏实践经验,没有建立起风险预警系统。在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如基建、招生、财务、人事、后勤和领导班子决策方面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财务信息公开不积极、执行不到位 尽管教育部在2010年就公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但实际执行并不到位。《2015年度高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报告》中提到高校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不重视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公开信息质量欠佳,“缺斤少两”,数据“经不起推敲”。
高校对于公开财务信息并不积极,一是学校领导对此并不重视,目前我国高校提供的财务报告主要是为满足上级监管部门的需要,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则较为忽视,二是没有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信息透明度并不是高校的绩效考核指标,高校对于公开财务信息的动力不大。三是学校对于公开财务信息并不自信,怕内部某些财务环节有漏洞,暴露出腐败问题,造成行政问责和舆论风波。
三、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促进高校廉洁行政的建议
(一)做好经费监管,强化会计监督
针对前述问题,高校财务要做好经费监管:一是加强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规定好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定审批权限,明确“谁签字,谁负责”。特别是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更需明确科研、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科研课题负责人在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科研经费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二是重视基础的审核工作,对于审核岗位的员工明确职责,既要求技术过硬,熟悉国家的票据法规和财经制度,熟悉高校的运行机制和业务流程,了解一定的市场定价,又要有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监管科研等各项经费支出。三是加强与学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开展对各部门经费开支、经济活动的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同时加强独立审计的作用,引入第三方审计,在全校建立起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做到全员、全程控制
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原则,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而不仅局限于经济活动,也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对于高校来说,一是需要学校领导重视内部控制,改善内部控制环境,从组织架构、治理章程、校园文化建设、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来做好内部控制建设,让全校从上到下都有内部控制的意识。二是需要成立一个内部控制专职部门,直接对校长负责,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和业务特点,结合现有的试行规范,制定可操作的内部控制手册并组织落实,拉动全校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内部控制建设并承担相应的职责。三是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注重风险管理,对基建、招生、人事、财务、资产和后勤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并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对外投资、银行贷款、经济合同的管理和监控。
(三)转变观念,加强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高校會计信息披露是高校财务发挥反腐作用的途径。高校要转变观念,意识到高校信息公开是同高校形象,高校名誉联系在一起的,是高校廉洁行政的有力措施。高校应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除了公布教育部在2014年《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列出的7项关于资产与财务的信息:①财务、资产管理制度;②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③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④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⑤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⑥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⑦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外,一些必要的,公众关注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也应予列示,如高校的三公经费、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情况、学校土地与建筑物等,以补充财务报表中的不足部分,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同时建立健全高校信息披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公布信息的质量,如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同时也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让高校在行政推动和自身重视下,能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注释:
①张燕.象牙塔里的反腐风暴[J].中国经济周刊.2015(49):30
参考文献:
[1]陈伟晓,邓彦,李华军.我国高校财务治理结构现状及优化对策研究[J].会计之友,2015(3):104-106.
[2] 张欣慧,陈雪.政府公共部门财务腐败问题及治理对策[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12(4):194-196.
[3] 乔春华.财权配置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论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研究[J].会计之友,2011(2):107-110.
[4]武秀娟.新时期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国外资,2014(2):76-77.
[5] 刘纪波.高校财务内部控制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2015(23):126-127.
[6]谢立本,李华军.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J].财会月刊,2015(8):42-44.
(作者单位:闽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关键词:廉洁行政;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高校廉洁行政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应有之义,也是高校履行受托责任的基本要求。但近年来爆出的高校腐败案件增多,对高校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据中纪委网站上通报出的案件,仅2014至2015两年,就有56所高校的83人被调查①,其中,招生、基建、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事实上,高校财务腐败问题与高校财务管理问题经常是关联在一起的,良好的财务管理是高校廉洁行政的有力保障。
一、财务管理对高校廉洁行政的效应
高校要廉洁行政,防治腐败,关键是要有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现代财务管理体制,要求合理配置财权,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体制,可以有效协助高校形成内外制衡机制,促进高校廉洁行政。同时财务信息公开透明,也是高校监督机制发挥作用的途径。
(一)规范收支核算程序,确保制衡机制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高校的会计在日常经济业务的核算中除了和企业会计一样遵守国家的会计法律、法规外,还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如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部门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政策性比较强。
在收入管理上,学校的所有收入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核算经费支出时,学校财务人员也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来办理,先确认该笔支出是否有预算安排、有制度依据,再看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相关手续是否完整。如“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经过学校党委会同意;达到集中采购条件的货物和服务购买是否有经过招投标部门进行招标程序、是否有经过国资部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大型修缮和基建工程的工程款结算是否有经过审计部门审计。
在现行的会计核算程序下,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参与经济活动,相互制衡和监督,避免了权力集中化。正是由于具有规范化的会计核算程序,使得高校会计本身即成为一种积极有效的防治高校腐败的工具。
(二)提供真实完整财务信息,协助审计机制发挥作用
审计是社会公认的一种治理腐败的有效工具,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除自身的防腐作用外,还能协助审计充分发挥在腐败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几年国家对高校的廉政风险关注较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展了多轮巡视和审计,高校会计作为综合反映高校主体和附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信息系统,可以提供真实详尽的财务数据给巡视组和审计部门,以协助上级监管部门和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行使监督权,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其上报的财务报告和披露的财务信息为上级监管部门监督和制约高校的治理活动,发现和整治高校的治理缺陷提供了信息依据。
(三)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增强舆论监督作用
2013年开始实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七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既可以确保高校内部各层级和高校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通畅,也可以避免高校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增强舆论监督作用。特别是公开“三公经费”——公务出国、公务接待、公车运行费用,就加大了高校的舆论监督压力,促使高校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行政,自律自省。
二、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在实践工作中,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对高校廉洁行政有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改进。
(一)高校会计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但是在高校爆发的一系列腐败案件中,职业会计师在防腐中起的作用不大。究其原因:一是经济活动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前来报账的教职员工,高校会计人员只能审核发票的规范性和签批手续,对于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无法有效保证。二是受本身业务水平所限,再加上高校会计日常业务量大,会计人员的精力多用于审核、报账、出报表等核算工作,对于经济监督职能不能有效履行。很多高校会计人员对于市场价格并不敏感,加上对各二级学院的教学和科研业务也并不熟悉,对于异常情况难以及时发现,起不到监督作用。三是会计的监督职能缺少威慑力,高校对经费违规问题没有规定具体的惩处措施,会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无法直接处理,只能上报监审处,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内部通报”,或要求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完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内部控制是一种有效的对权力的制衡机制,能有效防范风险。但我国高校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还做得不够好,具体表现在:一是目前我国高校很少有建立专门针对内部控制的规范和制度文件。很多高校只是把于2014年开始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作为内控的文件,而该规范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具体的应用指引,使得高校内部控制建设只是表面文章,内控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高校领导层和学校教职工对内部控制的意识较淡薄,认识不全面,认为内控仅是财务和审计的事情,全校上下各职能部门并没有积极参与进内部控制建设中。三是缺乏风险意识,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方面高校缺乏实践经验,没有建立起风险预警系统。在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如基建、招生、财务、人事、后勤和领导班子决策方面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财务信息公开不积极、执行不到位 尽管教育部在2010年就公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但实际执行并不到位。《2015年度高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报告》中提到高校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不重视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公开信息质量欠佳,“缺斤少两”,数据“经不起推敲”。
高校对于公开财务信息并不积极,一是学校领导对此并不重视,目前我国高校提供的财务报告主要是为满足上级监管部门的需要,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则较为忽视,二是没有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信息透明度并不是高校的绩效考核指标,高校对于公开财务信息的动力不大。三是学校对于公开财务信息并不自信,怕内部某些财务环节有漏洞,暴露出腐败问题,造成行政问责和舆论风波。
三、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促进高校廉洁行政的建议
(一)做好经费监管,强化会计监督
针对前述问题,高校财务要做好经费监管:一是加强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规定好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定审批权限,明确“谁签字,谁负责”。特别是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更需明确科研、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科研课题负责人在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科研经费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二是重视基础的审核工作,对于审核岗位的员工明确职责,既要求技术过硬,熟悉国家的票据法规和财经制度,熟悉高校的运行机制和业务流程,了解一定的市场定价,又要有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监管科研等各项经费支出。三是加强与学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开展对各部门经费开支、经济活动的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同时加强独立审计的作用,引入第三方审计,在全校建立起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做到全员、全程控制
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原则,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而不仅局限于经济活动,也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对于高校来说,一是需要学校领导重视内部控制,改善内部控制环境,从组织架构、治理章程、校园文化建设、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来做好内部控制建设,让全校从上到下都有内部控制的意识。二是需要成立一个内部控制专职部门,直接对校长负责,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和业务特点,结合现有的试行规范,制定可操作的内部控制手册并组织落实,拉动全校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内部控制建设并承担相应的职责。三是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注重风险管理,对基建、招生、人事、财务、资产和后勤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并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对外投资、银行贷款、经济合同的管理和监控。
(三)转变观念,加强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高校會计信息披露是高校财务发挥反腐作用的途径。高校要转变观念,意识到高校信息公开是同高校形象,高校名誉联系在一起的,是高校廉洁行政的有力措施。高校应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除了公布教育部在2014年《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列出的7项关于资产与财务的信息:①财务、资产管理制度;②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③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④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⑤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⑥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⑦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外,一些必要的,公众关注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也应予列示,如高校的三公经费、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情况、学校土地与建筑物等,以补充财务报表中的不足部分,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同时建立健全高校信息披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公布信息的质量,如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同时也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让高校在行政推动和自身重视下,能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注释:
①张燕.象牙塔里的反腐风暴[J].中国经济周刊.2015(49):30
参考文献:
[1]陈伟晓,邓彦,李华军.我国高校财务治理结构现状及优化对策研究[J].会计之友,2015(3):104-106.
[2] 张欣慧,陈雪.政府公共部门财务腐败问题及治理对策[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12(4):194-196.
[3] 乔春华.财权配置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论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研究[J].会计之友,2011(2):107-110.
[4]武秀娟.新时期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国外资,2014(2):76-77.
[5] 刘纪波.高校财务内部控制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2015(23):126-127.
[6]谢立本,李华军.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J].财会月刊,2015(8):42-44.
(作者单位:闽南师范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