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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通过互联网以公益的名义进行捐赠的形式俨然成为了我国慈善活动新的风向标,公益众筹正在并将持续推动中国慈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由此也对众筹平台的项目创新度、监督机制、执行透明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在明确公益众筹平台义务的基础上,探讨其没有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当产生侵权责任时的归责原则,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以期为我国有关立法的完善和公益众筹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