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60岁及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以上、65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及以上。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老龄化社会的定义标准。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及其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0%,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据人口学家预测,在2035年左右,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上升到20%。
一个老龄化社会已经摆在了我们面前。
难以支撑的陈旧退休制度
除特殊规定外,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连续工作满10年,即可退休并享受退休待遇。这是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初以来一直在实行着的退休制度。
半个世纪以来,我国人均寿命从40岁左右达到了70余岁。截止到2003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节余仅为2206.5亿元,2004年个人帐户空帐运行已经达到6000亿元。若继续延用现行制度,未来25年间,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养老基金缺口将达到1.8万亿元。
一个不合时宜的退休制度亟需改变。
强制退休是以法定退休年龄为界点,劳动者界时必须退休的一种刚性制度。
衰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强制退休制度以年龄为标准,实行一刀切,这样便于统计和管理,但是并没有考虑到个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差异,不利于个体能力的充分发挥。随着人的健康水平提高、寿命延长、人力资源使用期限也相应延长,不便的退休制度会造成很大浪费。不同职业的特性不同,从业人员的职业衰减期和职业巅峰期也有差异,按照一样的退休年龄退出劳动领域不经济,也不公平。
弹性退休制的优势
弹性退休是指在法定最低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有选择退出或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弹性空间,对于提前或推迟退休有相应的选择性激励。
社会对人的能力需求不是单一的,繁多的工种及不同职业特性,脑力和体力劳动的差异都被反映在不同需求中,从业人员的职业衰减期和职业巅峰期的差异很大,如体力劳动者通常进入劳动领域早,随着年龄增大体力衰减,较早地离开劳动市场,而脑力劳动者却相反,其受教育时间长,进入劳动市场时间晚,人力资本也有不同差别,如法官、医生、作家、教师等。如果按照刚性退休制度,一刀切的年龄推出劳动领域,对经济也不公平。设计的弹性退休制度,可以更加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劳动者则可以理性地对社会资本进行再投资,其社会资本也可以相应延续,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
退休年龄的制度安排是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内生变量,适合的弹性退休制度设计可以达到推迟退休的效果。
人口老龄化状态下,为了维持制度的收支平衡,将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加大年轻一代的缴费。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必然要提高缴费率,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当社会保险的供款率增加,劳动力成本则会增加,只能通过减少雇用劳动者来解决,导致大量失业。弹性退休政策通过惩罚和激励机制来达到推迟退休的目的,可以有效缓解制度的财务危机。
研究表明,若提高退休年龄5年,退休金支出可以减少一半。
在下岗人员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巨大压力下,目前不敢采用延退休制度。
很多人担心延退将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就业压力。其实,老年人与年轻人在身体与智力上的差别并不必然构成一种对立关系,甚至构成互补,在这基础上可以形成更为细致的社会分工,利用老年人的资源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一些高失业率的国家曾把老年雇员提前退休作为为年轻雇员让出岗位的就业促进措施。例如,法国的谦让型提前退休、德国和卢森堡的提前退休计划、英国的“让出岗位”创造工作机会制度。实际上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未如制定者设想的那样,失业率依然居高不下。
我国目前的失业问题主要归因于结构性失业——劳动力供给结构和劳动力需求结构不相匹配,需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对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力市场等措施来解决。
据劳动保障部统计,我国1999年提前退休26.2万人、2000年提前退休34.2万人、2001年提前退休47.5万人、2002年提前退休55.9万人,提前退休与当期退休人数比分别为15%、16%、21%、23%,五年总共提前退休达163.8万人。加上很多地方和企业实行的五花八门的内退制度,给养老金制度造成巨大负担。很多老年人“退而不休”,一边拿着养老金,一边从事着有报酬的工作。他们通常预期工资不高,对年轻的劳动者造成不公平,扰乱了正常的劳动力市场。
弹性退休政策对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而继续留在劳动市场的雇员给予适当激励,对未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而提前退休的予以惩罚,鼓励推迟退休,从而减少养老保险收支平衡的压力。当然,对于从事强体力劳动和危险性工作的就业者可以另外做出规范。
老龄人通常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容易陷入贫困。上海市在2001年12月的一次调查统计表明,该市的贫困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约为20%。而在弹性退休政策下,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和经济水平自由选择退休时间,一方面可实现自我角色的顺利转换,另一方面可以为老年生活积蓄财富提供较高的物质保障,使再就业成为养老保障重要的第三支柱。
实际上,很多国家都已经放弃了强制退休制度而选择有弹性的退休计划。如美国,职工在65岁时退休,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为67%;在62岁退休为53%;70岁退休为71%。在奥地利,在65-70岁退休,增加3%的养老金待遇;超过70岁退休,增加5%的退休待遇。在瑞典,职工65岁退休,领取全额退休金; 65岁到70岁退休,每推迟退休一个月增发退休金0.6%;在60岁到64岁退休,减发退休金,每一个月减发退休金0.5%;在60岁到70岁之间可以中断领取退休金而继续工作,也可以领取部分退休金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
与人口预期寿命相一致,我国应当逐步提高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最低年限。退休年龄会影响在职职工的心理预期,因此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宜早不宜迟。需要制定适合于老年人的灵活就业用工制度,如弹性工作时间制。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工资福利待遇、工伤医疗和社会保险等,形成新老职工公平竞争的环境。要建立专门的社会服务体系,对老年劳动者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老年人才资源中心、中介机构等。
老年人不仅是一个消费者,也是一个生产者。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及其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0%,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据人口学家预测,在2035年左右,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上升到20%。
一个老龄化社会已经摆在了我们面前。
难以支撑的陈旧退休制度
除特殊规定外,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连续工作满10年,即可退休并享受退休待遇。这是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初以来一直在实行着的退休制度。
半个世纪以来,我国人均寿命从40岁左右达到了70余岁。截止到2003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节余仅为2206.5亿元,2004年个人帐户空帐运行已经达到6000亿元。若继续延用现行制度,未来25年间,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养老基金缺口将达到1.8万亿元。
一个不合时宜的退休制度亟需改变。
强制退休是以法定退休年龄为界点,劳动者界时必须退休的一种刚性制度。
衰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强制退休制度以年龄为标准,实行一刀切,这样便于统计和管理,但是并没有考虑到个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差异,不利于个体能力的充分发挥。随着人的健康水平提高、寿命延长、人力资源使用期限也相应延长,不便的退休制度会造成很大浪费。不同职业的特性不同,从业人员的职业衰减期和职业巅峰期也有差异,按照一样的退休年龄退出劳动领域不经济,也不公平。
弹性退休制的优势
弹性退休是指在法定最低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有选择退出或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弹性空间,对于提前或推迟退休有相应的选择性激励。
社会对人的能力需求不是单一的,繁多的工种及不同职业特性,脑力和体力劳动的差异都被反映在不同需求中,从业人员的职业衰减期和职业巅峰期的差异很大,如体力劳动者通常进入劳动领域早,随着年龄增大体力衰减,较早地离开劳动市场,而脑力劳动者却相反,其受教育时间长,进入劳动市场时间晚,人力资本也有不同差别,如法官、医生、作家、教师等。如果按照刚性退休制度,一刀切的年龄推出劳动领域,对经济也不公平。设计的弹性退休制度,可以更加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劳动者则可以理性地对社会资本进行再投资,其社会资本也可以相应延续,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
退休年龄的制度安排是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内生变量,适合的弹性退休制度设计可以达到推迟退休的效果。
人口老龄化状态下,为了维持制度的收支平衡,将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加大年轻一代的缴费。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必然要提高缴费率,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当社会保险的供款率增加,劳动力成本则会增加,只能通过减少雇用劳动者来解决,导致大量失业。弹性退休政策通过惩罚和激励机制来达到推迟退休的目的,可以有效缓解制度的财务危机。
研究表明,若提高退休年龄5年,退休金支出可以减少一半。
在下岗人员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巨大压力下,目前不敢采用延退休制度。
很多人担心延退将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就业压力。其实,老年人与年轻人在身体与智力上的差别并不必然构成一种对立关系,甚至构成互补,在这基础上可以形成更为细致的社会分工,利用老年人的资源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一些高失业率的国家曾把老年雇员提前退休作为为年轻雇员让出岗位的就业促进措施。例如,法国的谦让型提前退休、德国和卢森堡的提前退休计划、英国的“让出岗位”创造工作机会制度。实际上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未如制定者设想的那样,失业率依然居高不下。
我国目前的失业问题主要归因于结构性失业——劳动力供给结构和劳动力需求结构不相匹配,需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对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力市场等措施来解决。
据劳动保障部统计,我国1999年提前退休26.2万人、2000年提前退休34.2万人、2001年提前退休47.5万人、2002年提前退休55.9万人,提前退休与当期退休人数比分别为15%、16%、21%、23%,五年总共提前退休达163.8万人。加上很多地方和企业实行的五花八门的内退制度,给养老金制度造成巨大负担。很多老年人“退而不休”,一边拿着养老金,一边从事着有报酬的工作。他们通常预期工资不高,对年轻的劳动者造成不公平,扰乱了正常的劳动力市场。
弹性退休政策对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而继续留在劳动市场的雇员给予适当激励,对未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而提前退休的予以惩罚,鼓励推迟退休,从而减少养老保险收支平衡的压力。当然,对于从事强体力劳动和危险性工作的就业者可以另外做出规范。
老龄人通常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容易陷入贫困。上海市在2001年12月的一次调查统计表明,该市的贫困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约为20%。而在弹性退休政策下,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和经济水平自由选择退休时间,一方面可实现自我角色的顺利转换,另一方面可以为老年生活积蓄财富提供较高的物质保障,使再就业成为养老保障重要的第三支柱。
实际上,很多国家都已经放弃了强制退休制度而选择有弹性的退休计划。如美国,职工在65岁时退休,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为67%;在62岁退休为53%;70岁退休为71%。在奥地利,在65-70岁退休,增加3%的养老金待遇;超过70岁退休,增加5%的退休待遇。在瑞典,职工65岁退休,领取全额退休金; 65岁到70岁退休,每推迟退休一个月增发退休金0.6%;在60岁到64岁退休,减发退休金,每一个月减发退休金0.5%;在60岁到70岁之间可以中断领取退休金而继续工作,也可以领取部分退休金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
与人口预期寿命相一致,我国应当逐步提高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最低年限。退休年龄会影响在职职工的心理预期,因此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宜早不宜迟。需要制定适合于老年人的灵活就业用工制度,如弹性工作时间制。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工资福利待遇、工伤医疗和社会保险等,形成新老职工公平竞争的环境。要建立专门的社会服务体系,对老年劳动者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老年人才资源中心、中介机构等。
老年人不仅是一个消费者,也是一个生产者。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