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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作品中盛久不衰的精怪体系可分为两大类:一则妖怪,二则妖精。前者从字面意思上便给人一种不可捉摸的恐惧,因为“怪”而不被知,形成难以言喻的压迫感;后者虽与前者同出一源,但给人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的,它由最初形容极富神秘感的精怪逐渐演变成了男子对女子略带戏谑的爱称,或世人对姿色迷人女子的代称。在世俗世界与文学世界接触之地,妖精的指代范围日渐缩小,几乎成了狐狸精的代名词。
先秦:仙狐与图腾
与中国的悠久历史相对应,作为精怪体系中一大类的狐狸精早在图腾崇拜时期就已登上了历史舞台。此间,狐狸精作为神灵、瑞兽受到膜拜、供奉,地位尊贵。传说大禹的妻子、启的母亲涂山氏便是一只九尾白狐。
《吴越春秋》记载:“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或许,这时的狐狸还不能称之为“狐狸精”,它们有如巫山神女般高贵神圣,并偶尔沾染尘世的存在,为人类降下福泽。
“德至鸟兽则凤皇翔,鸾鸟舞,麒麟臻,白虎到,狐九尾,白雉降,白鹿见,白鸟下。”“狐九尾何?狐死首丘,不忘本也,明安不忘危也。必九尾者也?九妃得其所,子孙繁息也。于尾者何?明后当盛也。”
同时,在汉代雕刻中,九尾狐与白兔、蟾蜍、三足乌之属并刻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由此可知,魏晋以前有关狐狸精的文学作品多持褒扬的态度,无论是从狐狸未成精时的价值,还是狐狸精的道德形象,亦或雌性狐狸精堪配王后的高贵身份。可见人们对其颇为敬重,也是时人重视名德与归乡情结的体现。
当然,也有其他形象。《山海经》中记载了生活在青丘之山的九尾狐,虽然能令“食者不蛊”,但它也是以人为食。再者,古人论及亡国之君,往往在塑造一个昏庸乖戾的暴君之时,添加一个祸国殃民的狐狸精作为君王性情大变、不断施加苛政的补充条件。一如刘向《列女传》所说:“妲己配纣,惑乱是修。”到后来,狐狸精与红颜祸水逐渐合流,成为一体。
魏晋南北朝:走下神坛
东汉以后,“狐狸精”逐渐从神坛走下,成为尘世之物。如西晋郭璞的《玄中记》中说:“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称天狐。”这与先秦时期的同类相比,超凡之力仍在,但择偶标准业已下降了不止一个档次,雌性狐狸精变得“人尽可夫”,雄性狐狸精则蜕化为人言变色的采花大盗。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们根据道教修行理念作出了玄之又玄的解释,即采阴补阳、滋阳补阴,这有助于人、魔、妖、邪等修炼之途更进一步。
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国攻伐连连,民不聊生。能够给人带来精神慰藉的佛道二教颇为盛行。与此同时,门阀制盛行,选官任职皆看门第,出身决定地位,能力与奋斗难以取得上层的青睐。“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在当时可是毋庸置疑的金科玉律。身份既定,位处高层的士大夫们闲来无事,竟然闲出了一份畅玄的雅致。伴随而来的是放浪形骸之外的奇端异行,房中术的流行也使豪门贵胄纷纷沉溺于欲海之中,秽行丑闻连连,令人瞠目,狐狸精的颠覆性转型正是此时代之风情所造就的。
虽然此间由于晋人尚狐,对之评价不可一概而论,但狐狸精形象的坠落已成定局。这时,狐狸胆小谨慎的性格被突出,而它面若桃颜女子的长相也被不断夸张,导致其性别走向单一。
隋唐宋元:怪诞多彩
自魏晋志怪小说现身,唐代文学作品中的狐狸精形象可谓是多姿多彩。狐狸精不但能变幻成美女,亦能变幻成男性,神通广大,法力奇高,甚至很多与狐有关的词汇开始出现并流行开来。张鷟在《朝野佥载》中说:“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狐狸精”似乎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接近了许多。有关它的传说,也是神乎其神。《酉阳杂俎》记载:“旧说,野狐名紫狐,夜击尾火出,将为怪,必戴髑髅拜北斗,髑髅不坠,则化为人矣。”
至于为何唐人会有这种怪诞的想法,大概是“第一,古人认为狐狸元气充沛;第二,认为狐狸天生喜欢捉弄男人”。可能还有第三个原因,即狐狸的体态和形貌与女人似乎总有些说不清的类似之处。这使得狐狸与美女之间更容易引发人们对二者易容变形的丰富联想。白居易曾专门描写过狐狸变幻成美女的完整过程,细致生动,引人遐想:
古冢狐,妖且老,化为妇人颜色好。
头变云鬟面变妆,大尾曳作长红裳。
徐徐行傍荒村路,日欲暮时人静处。
或歌或舞或悲啼,翠眉不举花颜低。
忽然一笑千万态,见者十人八九迷。
假色迷人犹若是,真色迷人应过此。
彼真此假俱迷人,人心恶假贵重真。 狐假女妖害犹浅,一朝一夕迷人眼。
女为狐媚害即深,日长月增溺人心。
于是,“狐狸精”这个词就成为形容甚至贬低女人的一个专用词语。
唐传奇中,有不少狐狸精幻化成美女来诱惑男人的故事,于是就有了“狐媚”这个令人浮想联翩的词语。譬如:宋州刺史王璇,“少时仪貌甚美,为牝狐所媚”,即便遇到下人和儿童,也是“敛容致敬,自称新妇”,言辞委婉,很妩媚。后来王璇官做得越来越大,狐狸才不敢来了,“盖某禄重,不能为怪”。
唐代的“狐狸精”多为“害兽”,似乎完全继承了魏晋南北朝的狐文化,但在《任氏传》中,作者沈既济描绘了一个守贞洁、不畏强暴,且持家有术的狐狸精“任氏”。作者亦感叹:“异物之情也,有人道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
“狐狸精”的形象没有呈一面倒的趋势,一则体现了对不同时代文化的继承与碰撞,二则展示了隋唐文化的包容性。宋人对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便从唐朝盛传的鬼神之事中寻求答案。唐朝立庙事狐的习俗在宋代得到继承,狐在受到非议的同时,依旧以“狐仙”的身份享有香火的供奉。
中国凡事讲究正名,即使是地府中恶名昭彰的鬼王,也凭借以恶制恶的功劳,被人塑像歌颂。狐狸精既享供奉,于是为其正名的故事也不在少数。《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五十三《计真》中就写道:计真之妻乃狐狸所变,她隐瞒身份接近计真,且两人感情甚笃,临死之际,又将身份告知丈夫,但计真依旧爱她。这在体现狐狸精魅力的同时,借用传统的人狐恋,使狐狸精善良、钟情的一面得到展现,貌若天仙的狐狸精进一步成为凡尘男子心中的期待。
元代文化不昌,狐文化继承居多,无甚新意。
明清:文人笔记想象诡奇
汉赋、唐诗、宋词、元杂曲、明清小说,每个时代都有独特的文体代表,每类文体都为方便情感之表达、时代之记述。明清时期的小说由于流俗而更开放的文风,在记事叙事上趋于便利,进而使狐狸精的形象刻画入木三分。
明清时期关于狐狸精的作品,以许仲琳《封神演义》与蒲松龄《聊斋志异》最具代表。《封神演义》借狐狸精残忍取代苏妲己之身份,并诱使商纣王毒害忠良、降祸百姓,从而为周师灭商进行正名。“助纣为虐”只为加速敌人的腐朽,似乎有了些许悲壮的意味。但纵观《封神演义》,也令人扼腕叹息:狐狸精虽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了顶头上司女娲娘娘下达的任务,可其身后依然满是差评。人们往往只记恨行事者,选择性遗忘操纵者,或多或少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捏柿子”准则—挑软的捏。
《封神演义》中的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与玉石琵琶精陪伴在大神女娲身旁,而女娲指给她们的成仙之路并非努力修行、多行善事,反倒是为解私怨而指派其去祸国殃民。这一命令由大地之母女娲娘娘发出,颇有些讽刺意味。
清代,文人对狐狸精依然“情有独钟”,其中以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为最。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聊斋志异》虽如当时同类之书,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描写委屈,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又或易调改弦,别叙畸人异行,出于幻域,顿入人间,偶述锁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
这不但指出了《聊斋志异》缘何为人所津津乐道,而且指其以记载狐魅为主,尤为形象生动,这与其俗名“鬼狐传”可谓不谋而合。
蒲松龄在继承前人鬼狐思想的同时,加以发展,他笔下的狐狸精大致可分为三类:残害生灵之狐,天真烂漫之狐,多情勾人之狐。
“残害生灵之狐”表达了人们对此类事物的担忧与恐惧。据说,人与它们接触会便会受到伤害,甚至丢掉性命。《伏狐》就记述了“太史某,为狐所魅,病瘠”的故事。同时在《狐入瓶》中也有“万村石氏之妇,祟于狐,患之,而不能遣”的描写,这与宋朝时屡见不鲜的狐狸精附身事件大同小异。然而,关键就在于“小异”,宋朝对于狐狸精附身的描写是为了表述时人所不能认知的一些超常事物,《聊斋志异》中对此的描写则是为了强调一种不妥协的态度,无论是魅惑太史之狐,还是石村之狐,它们都在当事人的反击下死于非命,有点“不成功便成仁”的意味。
“天真烂漫之狐”融入人世且无有害处,如《婴宁》中的婴宁,她身为狐女,却崇尚美好的爱情,心地善良、顽皮风趣,常以笑容面对一切。
“多情勾人之狐”当中,有小部分亦如魏晋时期“人尽可夫”的妖狐,但更多体现了另一种风情,流露出浓浓的情义。《狐联》中便写焦生遇见了两只欲与同欢的狐狸精,在焦生坚持不允的情况下,亦不强求,反留下了一副令人称绝的对联,充满了性挑逗的意味。古时文人开些荤段子,多借文字游戏为之,而《汾州狐》中的汾州通判朱公与狐共戏,久生情愫,在朱公将要与其分别之际,非但不做纠缠,反给予协助。再如《毛狐》中的少妇、《狐谐》中的狐娘子皆是如此。至于《胡四姐》中的四姐,更可谓是有情有义。而《胡氏》中所描绘的雄狐,虽最初试图强娶主人家的千金,甚至带狐兵前来挑战,但在遭遇挫折之后,也能转向和谈,终以欢喜收场。
《聊斋志异》中的三类狐狸精,是偌大体系的代表,也是对该文化的总结性整理。其形象丰富多彩,亦如人之千人千面,表达了人们对这一事物的复杂感情。作者描写的对象虽为鬼狐精怪,但始终不离当时的社会环境,借精怪之口言谈时事,以精怪之能参详内情—文人们借此一笔一画勾勒出更加离奇怪异的人类社会。故笔者以为,志怪小说,借鬼狐说人事,虽为小说,亦有史书之功效也!
“狐狸精”是一种被赋予人类情感的虚幻存在,也是被拟物化的人,这来回之间的转变,正是一个个未被包装过的真实社会。通观魏晋至明清文学作品中的“狐狸精”形象,神性日趋淡化、人性逐渐强烈为其最大特点。当代中国,诸如古代曾广为流传的“狐狸精”之类的神鬼之说,一概被斥之为虚妄。如今的“狐狸精”,未必拥有出众的容貌,但风情万种的妖娆却是必备的技能。她们令男人垂涎而又恐惧,令普通女人“羡慕嫉妒恨”。也许,这正是古代神鬼之说当中“狐狸精”的原型。
先秦:仙狐与图腾
与中国的悠久历史相对应,作为精怪体系中一大类的狐狸精早在图腾崇拜时期就已登上了历史舞台。此间,狐狸精作为神灵、瑞兽受到膜拜、供奉,地位尊贵。传说大禹的妻子、启的母亲涂山氏便是一只九尾白狐。
《吴越春秋》记载:“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或许,这时的狐狸还不能称之为“狐狸精”,它们有如巫山神女般高贵神圣,并偶尔沾染尘世的存在,为人类降下福泽。
“德至鸟兽则凤皇翔,鸾鸟舞,麒麟臻,白虎到,狐九尾,白雉降,白鹿见,白鸟下。”“狐九尾何?狐死首丘,不忘本也,明安不忘危也。必九尾者也?九妃得其所,子孙繁息也。于尾者何?明后当盛也。”
同时,在汉代雕刻中,九尾狐与白兔、蟾蜍、三足乌之属并刻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由此可知,魏晋以前有关狐狸精的文学作品多持褒扬的态度,无论是从狐狸未成精时的价值,还是狐狸精的道德形象,亦或雌性狐狸精堪配王后的高贵身份。可见人们对其颇为敬重,也是时人重视名德与归乡情结的体现。
当然,也有其他形象。《山海经》中记载了生活在青丘之山的九尾狐,虽然能令“食者不蛊”,但它也是以人为食。再者,古人论及亡国之君,往往在塑造一个昏庸乖戾的暴君之时,添加一个祸国殃民的狐狸精作为君王性情大变、不断施加苛政的补充条件。一如刘向《列女传》所说:“妲己配纣,惑乱是修。”到后来,狐狸精与红颜祸水逐渐合流,成为一体。
魏晋南北朝:走下神坛
东汉以后,“狐狸精”逐渐从神坛走下,成为尘世之物。如西晋郭璞的《玄中记》中说:“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称天狐。”这与先秦时期的同类相比,超凡之力仍在,但择偶标准业已下降了不止一个档次,雌性狐狸精变得“人尽可夫”,雄性狐狸精则蜕化为人言变色的采花大盗。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们根据道教修行理念作出了玄之又玄的解释,即采阴补阳、滋阳补阴,这有助于人、魔、妖、邪等修炼之途更进一步。
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国攻伐连连,民不聊生。能够给人带来精神慰藉的佛道二教颇为盛行。与此同时,门阀制盛行,选官任职皆看门第,出身决定地位,能力与奋斗难以取得上层的青睐。“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在当时可是毋庸置疑的金科玉律。身份既定,位处高层的士大夫们闲来无事,竟然闲出了一份畅玄的雅致。伴随而来的是放浪形骸之外的奇端异行,房中术的流行也使豪门贵胄纷纷沉溺于欲海之中,秽行丑闻连连,令人瞠目,狐狸精的颠覆性转型正是此时代之风情所造就的。
虽然此间由于晋人尚狐,对之评价不可一概而论,但狐狸精形象的坠落已成定局。这时,狐狸胆小谨慎的性格被突出,而它面若桃颜女子的长相也被不断夸张,导致其性别走向单一。
隋唐宋元:怪诞多彩
自魏晋志怪小说现身,唐代文学作品中的狐狸精形象可谓是多姿多彩。狐狸精不但能变幻成美女,亦能变幻成男性,神通广大,法力奇高,甚至很多与狐有关的词汇开始出现并流行开来。张鷟在《朝野佥载》中说:“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狐狸精”似乎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接近了许多。有关它的传说,也是神乎其神。《酉阳杂俎》记载:“旧说,野狐名紫狐,夜击尾火出,将为怪,必戴髑髅拜北斗,髑髅不坠,则化为人矣。”
至于为何唐人会有这种怪诞的想法,大概是“第一,古人认为狐狸元气充沛;第二,认为狐狸天生喜欢捉弄男人”。可能还有第三个原因,即狐狸的体态和形貌与女人似乎总有些说不清的类似之处。这使得狐狸与美女之间更容易引发人们对二者易容变形的丰富联想。白居易曾专门描写过狐狸变幻成美女的完整过程,细致生动,引人遐想:
古冢狐,妖且老,化为妇人颜色好。
头变云鬟面变妆,大尾曳作长红裳。
徐徐行傍荒村路,日欲暮时人静处。
或歌或舞或悲啼,翠眉不举花颜低。
忽然一笑千万态,见者十人八九迷。
假色迷人犹若是,真色迷人应过此。
彼真此假俱迷人,人心恶假贵重真。 狐假女妖害犹浅,一朝一夕迷人眼。
女为狐媚害即深,日长月增溺人心。
于是,“狐狸精”这个词就成为形容甚至贬低女人的一个专用词语。
唐传奇中,有不少狐狸精幻化成美女来诱惑男人的故事,于是就有了“狐媚”这个令人浮想联翩的词语。譬如:宋州刺史王璇,“少时仪貌甚美,为牝狐所媚”,即便遇到下人和儿童,也是“敛容致敬,自称新妇”,言辞委婉,很妩媚。后来王璇官做得越来越大,狐狸才不敢来了,“盖某禄重,不能为怪”。
唐代的“狐狸精”多为“害兽”,似乎完全继承了魏晋南北朝的狐文化,但在《任氏传》中,作者沈既济描绘了一个守贞洁、不畏强暴,且持家有术的狐狸精“任氏”。作者亦感叹:“异物之情也,有人道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
“狐狸精”的形象没有呈一面倒的趋势,一则体现了对不同时代文化的继承与碰撞,二则展示了隋唐文化的包容性。宋人对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便从唐朝盛传的鬼神之事中寻求答案。唐朝立庙事狐的习俗在宋代得到继承,狐在受到非议的同时,依旧以“狐仙”的身份享有香火的供奉。
中国凡事讲究正名,即使是地府中恶名昭彰的鬼王,也凭借以恶制恶的功劳,被人塑像歌颂。狐狸精既享供奉,于是为其正名的故事也不在少数。《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五十三《计真》中就写道:计真之妻乃狐狸所变,她隐瞒身份接近计真,且两人感情甚笃,临死之际,又将身份告知丈夫,但计真依旧爱她。这在体现狐狸精魅力的同时,借用传统的人狐恋,使狐狸精善良、钟情的一面得到展现,貌若天仙的狐狸精进一步成为凡尘男子心中的期待。
元代文化不昌,狐文化继承居多,无甚新意。
明清:文人笔记想象诡奇
汉赋、唐诗、宋词、元杂曲、明清小说,每个时代都有独特的文体代表,每类文体都为方便情感之表达、时代之记述。明清时期的小说由于流俗而更开放的文风,在记事叙事上趋于便利,进而使狐狸精的形象刻画入木三分。
明清时期关于狐狸精的作品,以许仲琳《封神演义》与蒲松龄《聊斋志异》最具代表。《封神演义》借狐狸精残忍取代苏妲己之身份,并诱使商纣王毒害忠良、降祸百姓,从而为周师灭商进行正名。“助纣为虐”只为加速敌人的腐朽,似乎有了些许悲壮的意味。但纵观《封神演义》,也令人扼腕叹息:狐狸精虽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了顶头上司女娲娘娘下达的任务,可其身后依然满是差评。人们往往只记恨行事者,选择性遗忘操纵者,或多或少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捏柿子”准则—挑软的捏。
《封神演义》中的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与玉石琵琶精陪伴在大神女娲身旁,而女娲指给她们的成仙之路并非努力修行、多行善事,反倒是为解私怨而指派其去祸国殃民。这一命令由大地之母女娲娘娘发出,颇有些讽刺意味。
清代,文人对狐狸精依然“情有独钟”,其中以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为最。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聊斋志异》虽如当时同类之书,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描写委屈,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又或易调改弦,别叙畸人异行,出于幻域,顿入人间,偶述锁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
这不但指出了《聊斋志异》缘何为人所津津乐道,而且指其以记载狐魅为主,尤为形象生动,这与其俗名“鬼狐传”可谓不谋而合。
蒲松龄在继承前人鬼狐思想的同时,加以发展,他笔下的狐狸精大致可分为三类:残害生灵之狐,天真烂漫之狐,多情勾人之狐。
“残害生灵之狐”表达了人们对此类事物的担忧与恐惧。据说,人与它们接触会便会受到伤害,甚至丢掉性命。《伏狐》就记述了“太史某,为狐所魅,病瘠”的故事。同时在《狐入瓶》中也有“万村石氏之妇,祟于狐,患之,而不能遣”的描写,这与宋朝时屡见不鲜的狐狸精附身事件大同小异。然而,关键就在于“小异”,宋朝对于狐狸精附身的描写是为了表述时人所不能认知的一些超常事物,《聊斋志异》中对此的描写则是为了强调一种不妥协的态度,无论是魅惑太史之狐,还是石村之狐,它们都在当事人的反击下死于非命,有点“不成功便成仁”的意味。
“天真烂漫之狐”融入人世且无有害处,如《婴宁》中的婴宁,她身为狐女,却崇尚美好的爱情,心地善良、顽皮风趣,常以笑容面对一切。
“多情勾人之狐”当中,有小部分亦如魏晋时期“人尽可夫”的妖狐,但更多体现了另一种风情,流露出浓浓的情义。《狐联》中便写焦生遇见了两只欲与同欢的狐狸精,在焦生坚持不允的情况下,亦不强求,反留下了一副令人称绝的对联,充满了性挑逗的意味。古时文人开些荤段子,多借文字游戏为之,而《汾州狐》中的汾州通判朱公与狐共戏,久生情愫,在朱公将要与其分别之际,非但不做纠缠,反给予协助。再如《毛狐》中的少妇、《狐谐》中的狐娘子皆是如此。至于《胡四姐》中的四姐,更可谓是有情有义。而《胡氏》中所描绘的雄狐,虽最初试图强娶主人家的千金,甚至带狐兵前来挑战,但在遭遇挫折之后,也能转向和谈,终以欢喜收场。
《聊斋志异》中的三类狐狸精,是偌大体系的代表,也是对该文化的总结性整理。其形象丰富多彩,亦如人之千人千面,表达了人们对这一事物的复杂感情。作者描写的对象虽为鬼狐精怪,但始终不离当时的社会环境,借精怪之口言谈时事,以精怪之能参详内情—文人们借此一笔一画勾勒出更加离奇怪异的人类社会。故笔者以为,志怪小说,借鬼狐说人事,虽为小说,亦有史书之功效也!
“狐狸精”是一种被赋予人类情感的虚幻存在,也是被拟物化的人,这来回之间的转变,正是一个个未被包装过的真实社会。通观魏晋至明清文学作品中的“狐狸精”形象,神性日趋淡化、人性逐渐强烈为其最大特点。当代中国,诸如古代曾广为流传的“狐狸精”之类的神鬼之说,一概被斥之为虚妄。如今的“狐狸精”,未必拥有出众的容貌,但风情万种的妖娆却是必备的技能。她们令男人垂涎而又恐惧,令普通女人“羡慕嫉妒恨”。也许,这正是古代神鬼之说当中“狐狸精”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