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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2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8-0062-01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施行,使得国家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里程碑。它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确立了相关的基本制度,提出了原则性、规范性的要求。
平阴县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创新机制,强化职能,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两条主线,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坚持用产业化引领基地、用标准化管理基地、用科技化装备基地、用市场化培育基地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严格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高毒高残留及有害农业投入品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 “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企业带动、农民主动”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县、镇(街道)、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县农业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每个村确定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在品牌基地、都市农业园区、“三品一标”基地等标准化生产基地聘请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覆盖全县各个镇(街道)。
二、加大宣传培训,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农药管理是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农药的合理使用尤其重要。
一是举办农药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每年3月份,由县农农业监察大队组织举办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农药鉴别及保管、使用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培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发挥农药经营者的作用。利用农药经营业户多、分散广的优势,把宣传延伸到镇村的每一个角落,并将有关农药生产、使用的技术指导材料发放到经营户手中,向前来购买农药的农民宣传,合理使用农药。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制作展板、发送明白纸、送科技下乡、赠送书籍、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禁(限)用农药目录、种类,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鱼药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鱼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的运用,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不断宣传无公害食品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农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主攻方向,突出玫瑰、畜牧、林果、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化管理。
一是制(修)定农业地方性技术操作规程35项,并印发到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坚持农业标准制度与实施相衔接、示范与带动相配套的原则,按照“统一建立生产记录、统一农业化学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检测、统一销售”的“五统一”要求,大力推进马铃薯、大白菜、食用菌、中药材、鲜食地瓜、沿黄瓜菜等五大特色品基地建设,推行“农超对接”行动,促进认证“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顺利进入市场,提高我县农产品竞争力。
三是在全县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点,配备了速测仪器设备和检测车辆,加强了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验。今年,配合市局完成3次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抽样,累计抽检样本53个,合格率100%;县级抽测194个样本,合格率100%。年初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将任务分配到镇(街道),加强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对上市农产品全程跟踪检测,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截止目前,全县特色品牌基地已建成核心区10处,面积1万亩,示范区10万亩,产地认证面积达34万亩,认证三品面积28.87万亩,累计产品112个,其中无公害84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转换产品22个,地理标志3个。
四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改善土壤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配方施肥的技术水平,促进农民施肥由经验向精准、由定性向定量过渡,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污染,改善土壤肥力。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47万亩,化肥有效利用率提高5%-10%,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凡进入我县域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备案。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需在《济南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平台录入相关产品信息,并把实际产品送农业监察大队申请准入审核,同时提交相应产品的完整包装样品、登记证书、生产批准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对审查合格的产品发放通过电子系统打印的条码及《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书》,对不合格产品提出责令整改。对准入备案的产品实施跟踪监督管理。检查各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产品标签、标识、剂型等是否与《市场准入书》内容相符,各农药零售商依据生产企业、批发商的《市场准入书》进货。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取消其农药产品备案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杜绝不合格农药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1家批发户上报备案,累计备案农药品种732个。
二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规范经营主体。深入开展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清理活动,利用农资销售旺季,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季节整治。做好禁限用高毒农药清查工作,加大农药产品的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及在低毒农药产品中添加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普遍推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农药经营监管制度,确保每个农药经营点都有具体负责人。
三是与经营业户签订《农资专营店质量承诺书》。通过承诺书的签订,把好农药产品的进货质量关,在源头上有效控制质量不合格农药的流入。
四是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县内大型超市和水产批发门市部水产商品用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禁限用鱼药的监督查处,在湿地、南水北调工程渠道等多处插渔政警示牌,防治渔业违法行为。
经过积极努力,平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农业标准化推进、投入品规范和工农业废弃物污染等方面,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实施、市场准入及质量监督等方面下功夫,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施行,使得国家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里程碑。它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确立了相关的基本制度,提出了原则性、规范性的要求。
平阴县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创新机制,强化职能,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两条主线,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坚持用产业化引领基地、用标准化管理基地、用科技化装备基地、用市场化培育基地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严格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高毒高残留及有害农业投入品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 “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企业带动、农民主动”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县、镇(街道)、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县农业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每个村确定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在品牌基地、都市农业园区、“三品一标”基地等标准化生产基地聘请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覆盖全县各个镇(街道)。
二、加大宣传培训,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农药管理是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农药的合理使用尤其重要。
一是举办农药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每年3月份,由县农农业监察大队组织举办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农药鉴别及保管、使用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培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发挥农药经营者的作用。利用农药经营业户多、分散广的优势,把宣传延伸到镇村的每一个角落,并将有关农药生产、使用的技术指导材料发放到经营户手中,向前来购买农药的农民宣传,合理使用农药。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制作展板、发送明白纸、送科技下乡、赠送书籍、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禁(限)用农药目录、种类,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鱼药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鱼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的运用,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不断宣传无公害食品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农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主攻方向,突出玫瑰、畜牧、林果、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化管理。
一是制(修)定农业地方性技术操作规程35项,并印发到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坚持农业标准制度与实施相衔接、示范与带动相配套的原则,按照“统一建立生产记录、统一农业化学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检测、统一销售”的“五统一”要求,大力推进马铃薯、大白菜、食用菌、中药材、鲜食地瓜、沿黄瓜菜等五大特色品基地建设,推行“农超对接”行动,促进认证“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顺利进入市场,提高我县农产品竞争力。
三是在全县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点,配备了速测仪器设备和检测车辆,加强了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验。今年,配合市局完成3次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抽样,累计抽检样本53个,合格率100%;县级抽测194个样本,合格率100%。年初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将任务分配到镇(街道),加强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对上市农产品全程跟踪检测,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截止目前,全县特色品牌基地已建成核心区10处,面积1万亩,示范区10万亩,产地认证面积达34万亩,认证三品面积28.87万亩,累计产品112个,其中无公害84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转换产品22个,地理标志3个。
四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改善土壤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配方施肥的技术水平,促进农民施肥由经验向精准、由定性向定量过渡,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污染,改善土壤肥力。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47万亩,化肥有效利用率提高5%-10%,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凡进入我县域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备案。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需在《济南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平台录入相关产品信息,并把实际产品送农业监察大队申请准入审核,同时提交相应产品的完整包装样品、登记证书、生产批准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对审查合格的产品发放通过电子系统打印的条码及《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书》,对不合格产品提出责令整改。对准入备案的产品实施跟踪监督管理。检查各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产品标签、标识、剂型等是否与《市场准入书》内容相符,各农药零售商依据生产企业、批发商的《市场准入书》进货。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取消其农药产品备案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杜绝不合格农药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1家批发户上报备案,累计备案农药品种732个。
二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规范经营主体。深入开展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清理活动,利用农资销售旺季,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季节整治。做好禁限用高毒农药清查工作,加大农药产品的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及在低毒农药产品中添加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普遍推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农药经营监管制度,确保每个农药经营点都有具体负责人。
三是与经营业户签订《农资专营店质量承诺书》。通过承诺书的签订,把好农药产品的进货质量关,在源头上有效控制质量不合格农药的流入。
四是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县内大型超市和水产批发门市部水产商品用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禁限用鱼药的监督查处,在湿地、南水北调工程渠道等多处插渔政警示牌,防治渔业违法行为。
经过积极努力,平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农业标准化推进、投入品规范和工农业废弃物污染等方面,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实施、市场准入及质量监督等方面下功夫,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