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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异姓家族不通婚多是源自历史上的人为因素,但是同姓之间不通婚的习俗却从中国最早的婚姻制度诞生起就有了。
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中说:中国的婚姻制度,经历过原始群婚、血缘婚、亚血缘婚、对偶婚和专偶婚等多个阶段。而在群婚时代,人们没有父母、兄弟姐妹的概念,两性关系纯粹出于“自然”。而所造成的乱婚、抢婚等习俗,就极易导致社会不稳定。
这种“自然”状态的结束,要归功于伏羲氏。据《竹书纪年》记载,约6000年前,伏羲氏在平定天下之后,首先完成了的两件事就是“正姓氏、制嫁娶”。所以说,姓氏和嫁娶制度几乎是在同时被确立下来的。
伏羲氏所确立的,也是被认为最早的婚姻法中就有规定:在同一氏族内,亲亲不准婚配。而正姓氏的具体规定有:同姓之间不通婚。至此,中华民族才算摆脱了蒙昧的“自然”群婚状态,迈向文明。
但是姓氏发展下去,又产生了分化。比如秦国的祖先姓嬴,他的后代被分封到各地,于是有了徐、江、赵等不同的姓。由于血缘相近,通婚可能导致生育后代素质降低,所以虽然不是同姓,在一些时代和地区,也有不通婚的禁忌。
而在北方各民族中,几乎也都秉持着“同姓可结交,异姓可结婚”的传统。以蒙古族为例,古代全蒙古各部王公,均为成吉思汗家族后裔,在民俗传统中有“同姓是同骨,同骨不通婚”的禁忌。因此,蒙古贵族之间通婚,只能在血缘很远的其他贵族之间进行。
其实,关于同姓能否结婚,核心考慮的还是血缘因素。在那个人际圈还很狭窄,人类的脚步还没有踏遍世界的年代,禁止同姓通婚,也是一种优生的措施。如今,同姓通婚早已不是禁忌了。
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中说:中国的婚姻制度,经历过原始群婚、血缘婚、亚血缘婚、对偶婚和专偶婚等多个阶段。而在群婚时代,人们没有父母、兄弟姐妹的概念,两性关系纯粹出于“自然”。而所造成的乱婚、抢婚等习俗,就极易导致社会不稳定。
这种“自然”状态的结束,要归功于伏羲氏。据《竹书纪年》记载,约6000年前,伏羲氏在平定天下之后,首先完成了的两件事就是“正姓氏、制嫁娶”。所以说,姓氏和嫁娶制度几乎是在同时被确立下来的。
伏羲氏所确立的,也是被认为最早的婚姻法中就有规定:在同一氏族内,亲亲不准婚配。而正姓氏的具体规定有:同姓之间不通婚。至此,中华民族才算摆脱了蒙昧的“自然”群婚状态,迈向文明。
但是姓氏发展下去,又产生了分化。比如秦国的祖先姓嬴,他的后代被分封到各地,于是有了徐、江、赵等不同的姓。由于血缘相近,通婚可能导致生育后代素质降低,所以虽然不是同姓,在一些时代和地区,也有不通婚的禁忌。
而在北方各民族中,几乎也都秉持着“同姓可结交,异姓可结婚”的传统。以蒙古族为例,古代全蒙古各部王公,均为成吉思汗家族后裔,在民俗传统中有“同姓是同骨,同骨不通婚”的禁忌。因此,蒙古贵族之间通婚,只能在血缘很远的其他贵族之间进行。
其实,关于同姓能否结婚,核心考慮的还是血缘因素。在那个人际圈还很狭窄,人类的脚步还没有踏遍世界的年代,禁止同姓通婚,也是一种优生的措施。如今,同姓通婚早已不是禁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