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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小雅·蓼莪》乃“千古孝思绝作”,然而对于诗中“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一句的含义,前贤时修却有不同的理解。对比郑玄、朱熹、王引之的三种不同看法,并参照古今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作者认为“极”并非寻常的“穷极”之义,而是表示“标准、准则”的意思,“昊天罔极”犹言“昊天无常,降此鞠凶”,是诗人对天发出的怨愤之词。本文结合上下文语义、《诗》文表达通例以及词语的具体用法,对王引之《经义述闻》中的观点加以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