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密度是物理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不仅是用来辨别物质种类的重要属性,还可以用密度知识间接求出物体的质量或体积,在以后的知识教学中也有很大的作用,密度在生产、生活中应用也很广泛,例如,材料的选取、配制等各个方面,因此,在教学中我们的主要目标应该是让学生理解、应用密度这一概念,知道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下面就有关密度概念的引入,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的教学,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1 密度概念的引入
1.1浅谈教材(苏科版)引入密度概念方法的局限性
教材引入密度概念主要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1)创设问题情景:你能区分表面被涂成相同颜色的铁块和塑料块吗?(2)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和交流,学生提出各种猜想;(3)学生意识到物体的质量与体积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并产生探究质量与体积之间关系的动机;(4)学生通过实验、交流与合作,发现由同种物质组成的不同物体,其质量与体积的比值相同;由不同物质组成的物体,其质量与体积的比值不相同,因为质量与体积的比值即单位体积的质量,反映了物质的特性,并由此给出了密度的定义,这种引入密度概念的方法,本人以为有以下局限性:(1)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比较容易想到“由同种物质组成的不同物体,体积越大,质量越大”,但要他们想到“物体各自的质量与体积的比值”并进而提出这个比值“可能相同”的假设,就会感到困难;(2)教材引入密度的方法,虽然具有探究性,但显然这一得出概念的过程比较曲折,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的兴趣并不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反而感受到密度概念的得出比较复杂,无形当中就会对密度概念产生了畏惧心理;学生产生了这样的心理,知识难以理解,又怎么能体验到探究的快乐呢?(3)概念的教学,重点应该在于怎样使学生理解概念,教材引入密度概念的方法,虽然比较重视引入过程,但密度的概念得出后,学生只是记住了质量与体积的比值叫做密度,密度反映了物质的一种属性,仍然不能从内心深处理解密度及其单位的物理意义。
1.2浅谈改进密度概念引入的方法
关于密度的概念,教师可以先从字面上给学生稍加解释,“密”即疏密的密,“度”是指程度,那么“密度”即反映了物质组成的疏密程度,这样先让学生对密度概念有一个感性认识,有利于学生对密度定义及其单位的理解,在引入密度概念时,可以借鉴速度的引入方法,按这样的步骤进行:(1)教师首先拿出两个体积相同的铁块和木块,让学生回答“铁块和木块哪个物体含有的物质多?”,学生自然会回答“铁块含有的物质多”,教师接着问“铁块比木块含有的物质多,而它们的体积却是一样大的,说明了什么问题?”经过交流,便可以得出结论“体积相同时,质量越大,物质组成越密,即密度越大”;(2)教师再拿出两个质量相同的铁块和木块,让学生回答“铁块和木块哪个体积大?”,学生自然也会回答“木块的体积大”,教师接着问“质量相同的铁块和木块含有的物质是一样多的,而木块的体积比较大,说明了什么问题?”经过交流,便可以得出结论“质量相同时,体积越小,物质组成越密,即密度越大”;(3)教师提出问题:当两个物体的质量和体积都不相同时,例如,有A、B两个物体,质量和体积分别是A:2m3,1600kg;B:3m3,1800kg,请问:怎么比较它们的密度大小?学生自然就会算它们1m3分别含有的质量,这样,教师便可以引出密度的概念:单位体积内某种物质的质量,叫做这种物质的密度,通过A、B两个物体,学生不仅理解了密度的概念以及单位,还可以理解密度的计算公式,即:密度等于质量除以体积,待密度的公式p=m/V给出之后,可以根据公式,让学生分析,同种物质组成的物体,质量和体积的比值为一定值,不同物质,质量和体积的比值一般不同,这种引入密度概念的方法,一开始就提到“密度”一词,当“密度”的概念得出时,学生不会觉得太突然、太深奥,这对以后的“压强”教学也有一定的启示,如,“探究影响压力作用效果的因素”改成“探究影响压力作用效果强弱的因素”,当“压强”的概念得出时,学生也不会觉得太突然、太深奥,本文引入密度概念的方法似乎缺少了探究的过程,但本人认为,没有必要的探究过程,不利于学生理解概念的探究过程,是可以省去的。
2 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
关于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的学习,可以进一步让学生理解密度的概念,如果教师不讲清楚,学生就会死记“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不能真正理解其含义,学生往往会根据密度的公式p=m/V犯数学性的错误,认为密度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与物体的体积成反比,这显然没有理解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关于“物质的属性”,教师可以先给学生这样解释:物质有一些性质,主要是由物质的种类决定的,当物质种类不同时,这一性质一般也不同,这样的一些性质可以称为物质的属性,例如,物质的气味、味道等,是由物质的种类决定的,当物质的种类不同时,气味、味道往往也不同,物质有什么样的气味、味道,不是由物质的质量或体积决定的,密度虽然可以用质量除以体积求出来,但并不随质量的改变而改变,也不随体积的改变而改变,所以说,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那么质量应不应该属于物质的一种属性呢?教材中指出:“质量是物体本身的属性”,即对于一个具体的物体本身,它的质量是不变的;我们知道,“物体”与“物质”的概念不同,对于某种物质,它的质量则是可多可少的,不同的物质质量完全可以相同,因此,本人认为,质量不能理解成物质的一种属性。
3 密度的计算与测量
在进行物质密度的计算与测量时,可以根据公式p=m/V,先确定物体质量的大小和体积的大小,质量可以用天平进行测量,对于体积的测量,方法很多,还要分液体和固体如果是液体,可以直接用量筒或量杯进行测量,要是没有量筒或量杯,可借助与“水”,先把液体装入某一容器,记下液面的位置,然后再用同一容器装入体积相同的水,可以根据水的质量和密度算出水的体积,该体积也就是要测液体的体积;如果是固体的体积,形状规则的可用刻度尺测量并计算,如果形状不规则,也可以借助与“水”,先用量筒或量杯测出一定体积的水,在把固体浸没在水中,测出总体积,相减就可以求出不规则物体的体积了,当然,今后学习了浮力的知识以后,也可以利用阿基米德原理的公式F浮=p液gV排,算出液体的密度或者浸没物体的体积。
1 密度概念的引入
1.1浅谈教材(苏科版)引入密度概念方法的局限性
教材引入密度概念主要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1)创设问题情景:你能区分表面被涂成相同颜色的铁块和塑料块吗?(2)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和交流,学生提出各种猜想;(3)学生意识到物体的质量与体积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并产生探究质量与体积之间关系的动机;(4)学生通过实验、交流与合作,发现由同种物质组成的不同物体,其质量与体积的比值相同;由不同物质组成的物体,其质量与体积的比值不相同,因为质量与体积的比值即单位体积的质量,反映了物质的特性,并由此给出了密度的定义,这种引入密度概念的方法,本人以为有以下局限性:(1)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比较容易想到“由同种物质组成的不同物体,体积越大,质量越大”,但要他们想到“物体各自的质量与体积的比值”并进而提出这个比值“可能相同”的假设,就会感到困难;(2)教材引入密度的方法,虽然具有探究性,但显然这一得出概念的过程比较曲折,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的兴趣并不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反而感受到密度概念的得出比较复杂,无形当中就会对密度概念产生了畏惧心理;学生产生了这样的心理,知识难以理解,又怎么能体验到探究的快乐呢?(3)概念的教学,重点应该在于怎样使学生理解概念,教材引入密度概念的方法,虽然比较重视引入过程,但密度的概念得出后,学生只是记住了质量与体积的比值叫做密度,密度反映了物质的一种属性,仍然不能从内心深处理解密度及其单位的物理意义。
1.2浅谈改进密度概念引入的方法
关于密度的概念,教师可以先从字面上给学生稍加解释,“密”即疏密的密,“度”是指程度,那么“密度”即反映了物质组成的疏密程度,这样先让学生对密度概念有一个感性认识,有利于学生对密度定义及其单位的理解,在引入密度概念时,可以借鉴速度的引入方法,按这样的步骤进行:(1)教师首先拿出两个体积相同的铁块和木块,让学生回答“铁块和木块哪个物体含有的物质多?”,学生自然会回答“铁块含有的物质多”,教师接着问“铁块比木块含有的物质多,而它们的体积却是一样大的,说明了什么问题?”经过交流,便可以得出结论“体积相同时,质量越大,物质组成越密,即密度越大”;(2)教师再拿出两个质量相同的铁块和木块,让学生回答“铁块和木块哪个体积大?”,学生自然也会回答“木块的体积大”,教师接着问“质量相同的铁块和木块含有的物质是一样多的,而木块的体积比较大,说明了什么问题?”经过交流,便可以得出结论“质量相同时,体积越小,物质组成越密,即密度越大”;(3)教师提出问题:当两个物体的质量和体积都不相同时,例如,有A、B两个物体,质量和体积分别是A:2m3,1600kg;B:3m3,1800kg,请问:怎么比较它们的密度大小?学生自然就会算它们1m3分别含有的质量,这样,教师便可以引出密度的概念:单位体积内某种物质的质量,叫做这种物质的密度,通过A、B两个物体,学生不仅理解了密度的概念以及单位,还可以理解密度的计算公式,即:密度等于质量除以体积,待密度的公式p=m/V给出之后,可以根据公式,让学生分析,同种物质组成的物体,质量和体积的比值为一定值,不同物质,质量和体积的比值一般不同,这种引入密度概念的方法,一开始就提到“密度”一词,当“密度”的概念得出时,学生不会觉得太突然、太深奥,这对以后的“压强”教学也有一定的启示,如,“探究影响压力作用效果的因素”改成“探究影响压力作用效果强弱的因素”,当“压强”的概念得出时,学生也不会觉得太突然、太深奥,本文引入密度概念的方法似乎缺少了探究的过程,但本人认为,没有必要的探究过程,不利于学生理解概念的探究过程,是可以省去的。
2 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
关于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的学习,可以进一步让学生理解密度的概念,如果教师不讲清楚,学生就会死记“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不能真正理解其含义,学生往往会根据密度的公式p=m/V犯数学性的错误,认为密度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与物体的体积成反比,这显然没有理解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关于“物质的属性”,教师可以先给学生这样解释:物质有一些性质,主要是由物质的种类决定的,当物质种类不同时,这一性质一般也不同,这样的一些性质可以称为物质的属性,例如,物质的气味、味道等,是由物质的种类决定的,当物质的种类不同时,气味、味道往往也不同,物质有什么样的气味、味道,不是由物质的质量或体积决定的,密度虽然可以用质量除以体积求出来,但并不随质量的改变而改变,也不随体积的改变而改变,所以说,密度是物质的一种属性,那么质量应不应该属于物质的一种属性呢?教材中指出:“质量是物体本身的属性”,即对于一个具体的物体本身,它的质量是不变的;我们知道,“物体”与“物质”的概念不同,对于某种物质,它的质量则是可多可少的,不同的物质质量完全可以相同,因此,本人认为,质量不能理解成物质的一种属性。
3 密度的计算与测量
在进行物质密度的计算与测量时,可以根据公式p=m/V,先确定物体质量的大小和体积的大小,质量可以用天平进行测量,对于体积的测量,方法很多,还要分液体和固体如果是液体,可以直接用量筒或量杯进行测量,要是没有量筒或量杯,可借助与“水”,先把液体装入某一容器,记下液面的位置,然后再用同一容器装入体积相同的水,可以根据水的质量和密度算出水的体积,该体积也就是要测液体的体积;如果是固体的体积,形状规则的可用刻度尺测量并计算,如果形状不规则,也可以借助与“水”,先用量筒或量杯测出一定体积的水,在把固体浸没在水中,测出总体积,相减就可以求出不规则物体的体积了,当然,今后学习了浮力的知识以后,也可以利用阿基米德原理的公式F浮=p液gV排,算出液体的密度或者浸没物体的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