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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六科给事中制度是独立于都察院以外的另一个自成系统的监察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胡惟庸狱起,朱元璋废中书省,罢丞相,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在总结历代尤其是隋、唐、宋三代经验的基础上,朱元璋撤销通政司给事中,按六部建制设立六科给事中,作为独立于都察院之外的另一套监察体系。六科均设都给事中一员,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各一员,从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