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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川东北河坝飞三气藏试采气井工作制度制定时没有充分考虑的到气井产水、应力敏感影响的问题,结合河坝区块实际生产情况,对影响高压气井生产的各种因素,如气井的产能大小、气井产能的变化、井壁稳定性、气井出水、井筒安全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表明:河坝区块气井产水前,其合理生产压差应小于5M Pa;气井产水后,建议合理工作制度为1.5~3M Pa。提出合理的试采工作制度优化原则,对川东北河坝区块飞三气藏后期投产气井配产提供了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