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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1所示,地理课程标准仅仅从宏观上规定了“课程目标”,从中观上选定了“课程内容”(包括“标准”与“活动建议”),缺少微观上对课堂教学目标的具体要求。但是,课堂教学目标是地理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直接决定着课堂教学效益的高低。这就要求我们地理老师把一条条上位的“标准”(也是“目标”)分解并转化为具体的便于操作、利于评价的课堂教学目标。本文着重讨论“标准”的陈述方式,分解“标准”并转化为课堂教学目标的基本方法。
1、“标准”的陈述方式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课程内容”的“标准”(包括“活动建议”)是以行为目标方式进行陈述的。一般来说,这种“行为”取向的地理教学目标包括五个基本要素:
1.1 行为主体:行为主体阐明学习对象。虽然“标准”省略了行为主体,但是我们应该明确每一条“标准”的行为主体都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就应该表达为“学生能够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
1.2 行为动词: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指向学习水平。《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初步规范了体现学生学习水平与行为的动词,主要包括“结果性目标”动词和“体验性目标”动词两大类,如表1所示。
结果性目标动词,强调“结果”,指向学习结束后学生的外显行为的变化;所采用的行为动词明确、具体,便于测量、评价,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领域。体验性目标动词,强调“体验”,指向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内部心理的变化;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体验性、过程性的,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领域。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中“找出”这一行为动词就对应“了解”学习水平。
1.3 行为内容:行为内容是行为动词指向的对象,是地理学习的核心概念。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中“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就是行为动词“找出”所指向的核心概念。
1.4 行为条件:行为条件说明学习行为在什么条件下发生,主要指向学习情境和学习方式方法。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中“在我国政区图上”就是“找出”的行为条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供了基本的行为条件,如表2所示。
1.5 行为程度:行为程度是指学习行为应该达到的程度,多为形容词或副词。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这一条目中“准确”就是对学习程度的要求。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标准”的陈述特点为:所有条目省略了行为主体、规范了行为动词、明确了行为内容;大部分条目提供了行为条件;少量条目给出了行为程度。
2、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
“标准”条目没有具体陈述“行为”的所有要素,这就要求我们依据具体的校情、学情,分解“标准”以形成课堂教学目标。下面我们就以“地球的自转”一课为例,探讨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目标设计的基本步骤。
第一步,对照“标准”。“地球的自转”一课,所对应的“标准”有两条,即“用简单的方法演示地球的自转”、“用地理现象说明地球的自转”。
第二步,分解“标准”。分解“标准”就是剖析、扩展或补足“行为”五个基本要素的过程。上面两条“标准”分解后的结果如图2所示。具体过程如下:
(1)明确行为主体。分解“标准”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牢记行为主体是学生,不是教师。为了简便,在叙写教学目标时可以省略行为主体。
(2)扩展或剖析核心概念。上述两条“标准”的核心概念是“地球的自转”。地球的自转可以剖析为地球自转的方向、周期等特點以及地球自转产生的昼夜更替、时间差异等地理现象。
(3)扩展或剖析行为动词。“演示”属于技能类目标动词。“说明”属于理解型知识类目标动词,可以剖析为同一级学习水平的“理解”、“辨别”以及低一级学习水平的“说出”、“描述”等动词。
(4)确定行为条件。“用简单的方法”演示的工具是地球仪和手电筒,组织形式是分组,演示的过程当中需要观察、记录、讨论、归纳等活动。
(5)确定行为程度。修饰“理解”、“辨别”、“说出”、“描述”等行为动词的副词可以是“准确”、“正确”等。
第三步,分析学情、校情。分解“标准”后形成的教学目标是否便于操作、利于评价还要看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学生有无前备学习经验。就本节课而言,大部分学校能够提供演示实验所需要的地球仪和手电筒。关于地球自转的方向和周期在小学1-6年级的《科学》课上学习过,学生有一定的知识基础,那么我们对地球自转方向、周期的教学应该从复习回顾开始。
第四步,叙写教学目标。综上所述,按照行为目标陈述方式,我们可以把“地球的自转”一课的教学目标叙写为:①回顾地球自转的方向和周期。②利用地球仪,通过分组演示、观察、记录,能够从不同角度准确说出地球自转的方向,并且能够在俯视图上进行辨别。③利用地球仪和手电筒,通过分组演示、讨论、归纳,能够正确理解昼夜更替、时间差异等地理现象,并且能够用准确科学的语言进行描述。④学会利用地球仪正确演示地球的自转,初步形成动手操作和空间想象能力。
1、“标准”的陈述方式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课程内容”的“标准”(包括“活动建议”)是以行为目标方式进行陈述的。一般来说,这种“行为”取向的地理教学目标包括五个基本要素:
1.1 行为主体:行为主体阐明学习对象。虽然“标准”省略了行为主体,但是我们应该明确每一条“标准”的行为主体都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就应该表达为“学生能够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
1.2 行为动词: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指向学习水平。《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初步规范了体现学生学习水平与行为的动词,主要包括“结果性目标”动词和“体验性目标”动词两大类,如表1所示。
结果性目标动词,强调“结果”,指向学习结束后学生的外显行为的变化;所采用的行为动词明确、具体,便于测量、评价,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领域。体验性目标动词,强调“体验”,指向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内部心理的变化;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体验性、过程性的,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领域。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中“找出”这一行为动词就对应“了解”学习水平。
1.3 行为内容:行为内容是行为动词指向的对象,是地理学习的核心概念。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中“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就是行为动词“找出”所指向的核心概念。
1.4 行为条件:行为条件说明学习行为在什么条件下发生,主要指向学习情境和学习方式方法。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中“在我国政区图上”就是“找出”的行为条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供了基本的行为条件,如表2所示。
1.5 行为程度:行为程度是指学习行为应该达到的程度,多为形容词或副词。如“在我国政区图上准确找出34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这一条目中“准确”就是对学习程度的要求。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标准”的陈述特点为:所有条目省略了行为主体、规范了行为动词、明确了行为内容;大部分条目提供了行为条件;少量条目给出了行为程度。
2、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
“标准”条目没有具体陈述“行为”的所有要素,这就要求我们依据具体的校情、学情,分解“标准”以形成课堂教学目标。下面我们就以“地球的自转”一课为例,探讨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目标设计的基本步骤。
第一步,对照“标准”。“地球的自转”一课,所对应的“标准”有两条,即“用简单的方法演示地球的自转”、“用地理现象说明地球的自转”。
第二步,分解“标准”。分解“标准”就是剖析、扩展或补足“行为”五个基本要素的过程。上面两条“标准”分解后的结果如图2所示。具体过程如下:
(1)明确行为主体。分解“标准”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牢记行为主体是学生,不是教师。为了简便,在叙写教学目标时可以省略行为主体。
(2)扩展或剖析核心概念。上述两条“标准”的核心概念是“地球的自转”。地球的自转可以剖析为地球自转的方向、周期等特點以及地球自转产生的昼夜更替、时间差异等地理现象。
(3)扩展或剖析行为动词。“演示”属于技能类目标动词。“说明”属于理解型知识类目标动词,可以剖析为同一级学习水平的“理解”、“辨别”以及低一级学习水平的“说出”、“描述”等动词。
(4)确定行为条件。“用简单的方法”演示的工具是地球仪和手电筒,组织形式是分组,演示的过程当中需要观察、记录、讨论、归纳等活动。
(5)确定行为程度。修饰“理解”、“辨别”、“说出”、“描述”等行为动词的副词可以是“准确”、“正确”等。
第三步,分析学情、校情。分解“标准”后形成的教学目标是否便于操作、利于评价还要看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学生有无前备学习经验。就本节课而言,大部分学校能够提供演示实验所需要的地球仪和手电筒。关于地球自转的方向和周期在小学1-6年级的《科学》课上学习过,学生有一定的知识基础,那么我们对地球自转方向、周期的教学应该从复习回顾开始。
第四步,叙写教学目标。综上所述,按照行为目标陈述方式,我们可以把“地球的自转”一课的教学目标叙写为:①回顾地球自转的方向和周期。②利用地球仪,通过分组演示、观察、记录,能够从不同角度准确说出地球自转的方向,并且能够在俯视图上进行辨别。③利用地球仪和手电筒,通过分组演示、讨论、归纳,能够正确理解昼夜更替、时间差异等地理现象,并且能够用准确科学的语言进行描述。④学会利用地球仪正确演示地球的自转,初步形成动手操作和空间想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