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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的“文中之诗”,是指其文章作品中所存在的诗体。此处的“诗”是个广义概念,凡用韵语写成的作品均可视为“诗”,相当于“押韵之文”。对韩文中的“有韵之文”的性质判定,我们当从韩愈自道,其时人及后人的看法乃至今人的见解等三方面入手。韩愈的“文中之诗”,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可由此进一步把握韩愈的诗学观、古文观,并由此可见韩愈诗歌多样风貌的成因,另一方面有利于对韩愈“以文为诗”现象的公允诠释与《全唐诗》的“新”辑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