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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阶段出现的文学主体论,对反思以往的文学和建构新的文学观念有值得肯定的启发意义和理论价值;但文学主体性事实上具有不同的层次品位,一味地强调主体性可能导致创作中的某种片面性。我们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感性存在及其审美实践的基本理论,正确认识文学的主客体关系、文学的社会本质与审美本质的关系,建构具有更高层次品位的民族文学的主体性,使之更为切合文学自身的品格特征和文学活动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