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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作为国有企业,必须坚持三个“一以贯之”毫不动摇,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