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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3个文件.这是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首次印发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文件.这标志着从今年起,我国将系统构建以学位授予单位为第一质量主体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将更多地实施事后和宏观监管,改变过去以政府为主、重视准入保障的模式.文件从研究生教育基本活动入手,着眼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