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海洋战略离不开空天,二者是紧密相连的。
21世纪是海洋世纪,也是空天的世纪,我们必须关注海洋,也必须关注空天,我们未来的机遇在海洋,在空天。而威胁也来自海洋,来自空天,准确来讲是海洋上的空天。
海洋上空的威胁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这么一个特点,从1840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民族遭受的海上侵略多达471次。新中国成立以后,除了台湾国民党军队实施过一些小规模的骚扰活动以外,再也没有西方列强敢从海上入侵我们的本土,原因是我们当时有一支强大的陆军。
但是也不要忘了,从上世纪50年代直到70年代,来自海洋上的敌方入侵活动一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而侵略我们国家的领海领空的都是什么飞行器呢?航母舰载机和海军飞机居多,也包括美国空军的一些大型飞机。在国土防空作战中,人民空军、海军航空空军按照毛泽东提出的“全力以赴,务歼入侵之敌”的作战要求,在战斗中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击落了数十架敌方的舰载机和海军飞机。
越南大战期间,敌方的高空无人驾驶侦察机多次从南海方向入侵我国领土并展开较量,我军先后击落20多架敌方飞机,在当时这样的拦截率还是较高的。在此之后,入侵活动逐步减少,我们经历了数十年的和平时期,但是应该说和平是相对的,太平洋并不太平。
目前,围绕我们周边海域活动的敌对国家的飞机依然很多,包括EP3C、EP3、EC135等。最近又增加了RQ4无人驾驶侦察机,这些飞机多半是贴近我们国家的临海的。
因此,我们不能无视我国海上的威胁,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谋划装备的发展战略,下大力气构建海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作战体系。
构建海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作战体系
海洋之上的天空应该是分层次的,主要谈两个层次,一个是低空,一个是超高空。
超高空又称为中间层,邻近空间,不近太空。实现高空飞行是目前各个大国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跨大气层飞行的技术难度非常高,正因为如此,其军事意义也随之提升,这种飞行器一旦研制成功,将会夺取未来的陆地海洋上的空天作战优势,发挥海洋上的不可估量的作用。战场之空权主要包括制路权、制海权、制空权、制天权、制电磁权、没有制空权、制电磁权,也就不可能夺取治海权和制路权,只有牢牢掌握各个领域的各种权,才有可能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一个国家主权主要包括领海、领空、领土等主要方面,从法理上来讲,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既然多数国家拥有领海、领空、领土,那么是否也有对应的制天权,答案是没有。因为外层空间是公用的,而非私有的,只要有本事谁都可以上去。
我们说天空天空,有天必有空,二者紧相连。如果不存在领天,那么有没有法定的领空呢?理论上来讲是有的,100公里的高度。让我们先看看领土和领海是怎么界定的。领土的界限是比较清楚的,两国之间签订协议;领海的问题相对复杂一点,刚才很多人谈到关于圈地的问题,这个有成功的先例,西沙之战、南沙之战这些大家都清楚,但实际上我们有一次非常成功的圈地行动。我们有四大海,黄海、东海、南海目前都跟国外邻国有领土争端,唯独渤海没有,为什么?这个跟1958年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有关系。1931年国民党政府根据英法美等国的主张,曾经颁布了海里领海制,但形同虚设。
新中国成立以后,作为共和国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非常关心海防建设,对是否建立新的领海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1958年8月22日,在一次国家会议上,他就明确指出,为了国家的安全,必须有较宽的领海。毛泽东积极主张将我们的领海从1931年的3海里扩大为12海里,这样一来整个渤海就成为我们中国的内海,敌国的军舰就不能像当年的英法联军或是八国联军一样,直接穿过渤海攻占天津,然后直接进攻北京。
而为什么确定12海里呢?因为渤海两个岛屿之间最宽的距离不到20海里,我们只要颁布是12海里,整个渤海就是我们的了,而且当时的岸炮完全可以打到12海里以外。
在1958年9 月22日的一个座谈会上,部分法学专家当时担心,如果我们自行扩大领海范围有可能引发战争。针对这种忧虑,毛泽东坚定地说,海洋协定不胜者,就说有些国际法我们不一定要完全遵守,完全可以根据我们国家的情况决定,也不能按照美英等国的意志去办,我们的领海线还是扩大比较有利。从各方面来看,仗一时打不起来。一定要打,我们也不怕,在朝鲜我们已经较量过了,不过如此。
两天之后的9月24日,我们国家就公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申明,其中第一条就宣布,我们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一切国家的飞机、军舰、船只未经中国政府允许,不得进入中国领海。我们颁布以后,仗也没打起来,别的国家也要遵守。
1982年,颁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由此可以看出,几十年前领导人在领海问题上的远见卓识和战略思维。这个事例说明什么呢?说明是中国的立法在前,国际法在后,我们抢得了主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当然领土领海疆域应该说还是基本上有法可依的,不管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
领空理论上来讲100公里,但是实际上各国控制的高度在3万米以下。真正的领空范围,并不是100公里而是30公里,这会出现一个很大的缺口。而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强国,都在大力开发高空飞行器,空间飞行器,是飞行在中间层,就是3万米到100公里范围之内,它不属于航天,应该还是航空的范围,但是如果一旦有这样的飞行器在空中飞行,那么又会出现一个法理问题。
因此,我们一定要在关注空间的同时,发展我们的空间飞行器。
再一个就是低空,制空治海除了高空、超高空以外还有低空,我们过去总结过夺取制空权的方式,我们一共总结了14条,其中有六七条都是通过打击对方包括打航母、打机场来获得的。那么只要有了新的手段,我们在夺取制空权的方式就更加灵活。
像1958年的时候,美军曾经派出7个航母战斗群进入台湾海峡,其之所以肆无忌惮,是因为我国的作战半径只有二三百公里,
而到了1996年的时候,我们在台湾海峡试射导弹,美国的航母就不敢靠近,其大概在600公里之外,因为我们飞机的作战半径已经大大扩大了。
而在不久的将来,如果要发生对抗,其要退到1500公里以外,是因为我们有了用弹道导弹打海上活动目标的思想,只要提出这样的思想,再开发类似这样的武器,他们就要掂量掂量。
因此,用弹道导弹打海上活动目标是否成熟,相关的武器是否能搞成,至少要有一两款试验武器摆在那,给竞争对手以心理上的威慑。由此可见,军事思想创新的意义之重大,军事技术创新作用之重要。
最后一个问题是技术问题,关于战场飞机和无人机,这两种类型的飞机研制出来以后,我想不但会改变海上维权的行动,也会改变海军航空母舰发展的趋势。航母也不需要太大,一万吨、两万吨就够了。只要具备短距起降能力,十艘小航母肯定比一艘大航母使用利用性要更高。而且海监部门也可以搞航母,不是航空母舰,是航空母船。现在的武装就是直升机,直升机有直升机的用处,也有它的弱点,升限、航程、速度都不够。那么如果海监船只,7000吨左右的搞个直升甲板就可以起飞类似的固定的飞机,固定飞机航行远、速度快、升限高,可以做到相辅相成。因此,无论是对军用还是民用,都能发挥相当大的作用。
21世纪是海洋世纪,也是空天的世纪,我们必须关注海洋,也必须关注空天,我们未来的机遇在海洋,在空天。而威胁也来自海洋,来自空天,准确来讲是海洋上的空天。
海洋上空的威胁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这么一个特点,从1840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民族遭受的海上侵略多达471次。新中国成立以后,除了台湾国民党军队实施过一些小规模的骚扰活动以外,再也没有西方列强敢从海上入侵我们的本土,原因是我们当时有一支强大的陆军。
但是也不要忘了,从上世纪50年代直到70年代,来自海洋上的敌方入侵活动一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而侵略我们国家的领海领空的都是什么飞行器呢?航母舰载机和海军飞机居多,也包括美国空军的一些大型飞机。在国土防空作战中,人民空军、海军航空空军按照毛泽东提出的“全力以赴,务歼入侵之敌”的作战要求,在战斗中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击落了数十架敌方的舰载机和海军飞机。
越南大战期间,敌方的高空无人驾驶侦察机多次从南海方向入侵我国领土并展开较量,我军先后击落20多架敌方飞机,在当时这样的拦截率还是较高的。在此之后,入侵活动逐步减少,我们经历了数十年的和平时期,但是应该说和平是相对的,太平洋并不太平。
目前,围绕我们周边海域活动的敌对国家的飞机依然很多,包括EP3C、EP3、EC135等。最近又增加了RQ4无人驾驶侦察机,这些飞机多半是贴近我们国家的临海的。
因此,我们不能无视我国海上的威胁,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谋划装备的发展战略,下大力气构建海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作战体系。
构建海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作战体系
海洋之上的天空应该是分层次的,主要谈两个层次,一个是低空,一个是超高空。
超高空又称为中间层,邻近空间,不近太空。实现高空飞行是目前各个大国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跨大气层飞行的技术难度非常高,正因为如此,其军事意义也随之提升,这种飞行器一旦研制成功,将会夺取未来的陆地海洋上的空天作战优势,发挥海洋上的不可估量的作用。战场之空权主要包括制路权、制海权、制空权、制天权、制电磁权、没有制空权、制电磁权,也就不可能夺取治海权和制路权,只有牢牢掌握各个领域的各种权,才有可能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一个国家主权主要包括领海、领空、领土等主要方面,从法理上来讲,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既然多数国家拥有领海、领空、领土,那么是否也有对应的制天权,答案是没有。因为外层空间是公用的,而非私有的,只要有本事谁都可以上去。
我们说天空天空,有天必有空,二者紧相连。如果不存在领天,那么有没有法定的领空呢?理论上来讲是有的,100公里的高度。让我们先看看领土和领海是怎么界定的。领土的界限是比较清楚的,两国之间签订协议;领海的问题相对复杂一点,刚才很多人谈到关于圈地的问题,这个有成功的先例,西沙之战、南沙之战这些大家都清楚,但实际上我们有一次非常成功的圈地行动。我们有四大海,黄海、东海、南海目前都跟国外邻国有领土争端,唯独渤海没有,为什么?这个跟1958年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有关系。1931年国民党政府根据英法美等国的主张,曾经颁布了海里领海制,但形同虚设。
新中国成立以后,作为共和国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非常关心海防建设,对是否建立新的领海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1958年8月22日,在一次国家会议上,他就明确指出,为了国家的安全,必须有较宽的领海。毛泽东积极主张将我们的领海从1931年的3海里扩大为12海里,这样一来整个渤海就成为我们中国的内海,敌国的军舰就不能像当年的英法联军或是八国联军一样,直接穿过渤海攻占天津,然后直接进攻北京。
而为什么确定12海里呢?因为渤海两个岛屿之间最宽的距离不到20海里,我们只要颁布是12海里,整个渤海就是我们的了,而且当时的岸炮完全可以打到12海里以外。
在1958年9 月22日的一个座谈会上,部分法学专家当时担心,如果我们自行扩大领海范围有可能引发战争。针对这种忧虑,毛泽东坚定地说,海洋协定不胜者,就说有些国际法我们不一定要完全遵守,完全可以根据我们国家的情况决定,也不能按照美英等国的意志去办,我们的领海线还是扩大比较有利。从各方面来看,仗一时打不起来。一定要打,我们也不怕,在朝鲜我们已经较量过了,不过如此。
两天之后的9月24日,我们国家就公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申明,其中第一条就宣布,我们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一切国家的飞机、军舰、船只未经中国政府允许,不得进入中国领海。我们颁布以后,仗也没打起来,别的国家也要遵守。
1982年,颁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由此可以看出,几十年前领导人在领海问题上的远见卓识和战略思维。这个事例说明什么呢?说明是中国的立法在前,国际法在后,我们抢得了主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当然领土领海疆域应该说还是基本上有法可依的,不管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
领空理论上来讲100公里,但是实际上各国控制的高度在3万米以下。真正的领空范围,并不是100公里而是30公里,这会出现一个很大的缺口。而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强国,都在大力开发高空飞行器,空间飞行器,是飞行在中间层,就是3万米到100公里范围之内,它不属于航天,应该还是航空的范围,但是如果一旦有这样的飞行器在空中飞行,那么又会出现一个法理问题。
因此,我们一定要在关注空间的同时,发展我们的空间飞行器。
再一个就是低空,制空治海除了高空、超高空以外还有低空,我们过去总结过夺取制空权的方式,我们一共总结了14条,其中有六七条都是通过打击对方包括打航母、打机场来获得的。那么只要有了新的手段,我们在夺取制空权的方式就更加灵活。
像1958年的时候,美军曾经派出7个航母战斗群进入台湾海峡,其之所以肆无忌惮,是因为我国的作战半径只有二三百公里,
而到了1996年的时候,我们在台湾海峡试射导弹,美国的航母就不敢靠近,其大概在600公里之外,因为我们飞机的作战半径已经大大扩大了。
而在不久的将来,如果要发生对抗,其要退到1500公里以外,是因为我们有了用弹道导弹打海上活动目标的思想,只要提出这样的思想,再开发类似这样的武器,他们就要掂量掂量。
因此,用弹道导弹打海上活动目标是否成熟,相关的武器是否能搞成,至少要有一两款试验武器摆在那,给竞争对手以心理上的威慑。由此可见,军事思想创新的意义之重大,军事技术创新作用之重要。
最后一个问题是技术问题,关于战场飞机和无人机,这两种类型的飞机研制出来以后,我想不但会改变海上维权的行动,也会改变海军航空母舰发展的趋势。航母也不需要太大,一万吨、两万吨就够了。只要具备短距起降能力,十艘小航母肯定比一艘大航母使用利用性要更高。而且海监部门也可以搞航母,不是航空母舰,是航空母船。现在的武装就是直升机,直升机有直升机的用处,也有它的弱点,升限、航程、速度都不够。那么如果海监船只,7000吨左右的搞个直升甲板就可以起飞类似的固定的飞机,固定飞机航行远、速度快、升限高,可以做到相辅相成。因此,无论是对军用还是民用,都能发挥相当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