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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鸣、大放”兴起于1957年的整风和反右派运动中,新出现又风靡一时的政治语汇,其曾经被当作社会主义民主的独创形式,影响中国社会二十余年。这种民主形式是在特定政治环境中兴起的,并被当作社会主义民主的成果写入宪法,但终又被废除,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艰难探索过程。回顾这段中国民主政治“大跃进”的历史,有助于我们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方向。
一、“大鸣”、“大放”的产生
“鸣放”这种民主形式,与中国共产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传统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那就是进行公开的和面对面的思想斗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多次运用于党的整风运动中,对于加强党的战斗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延安整风运动中,中国共产党人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开展正确的、积极的思想斗争,使全党在新的思想基础上更加巩固地团结起来。解放战争胜利前夕,为防止中国共产党重蹈旧式农民战争的覆辙,党中央和毛泽东多次提醒全党不要骄傲自满、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建国后不久,中共中央即着手开展广泛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号召“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防止在获得全国执政地位的条件下,全党“被严重的官僚主义所毒害,不能完成新中国的建设任务”。在中共八大会议上,邓小平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要实行“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1956年11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告诫,“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他代表党中央宣布,1957年将在全党开展整风运动,“整风是在我们历史上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后凡在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和动员,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57年4月27日开会通过“关于整风运动的决定”,4月30日毛泽东约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就开展整风运动征询意见,并热诚欢迎他们向共产党提出批评意见,帮助共产党整风。5月1日中共中央在《人民日报》发表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指出整风的目的是克服几年来党内所滋长的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从而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的力量、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来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主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主要内容和方法是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来进行思想教育。5月上旬和中旬,中共中央两次发出关于肯定党外人士批评党政错误缺点的指示,指出大多数的批评是中肯的,认为党外人士对中共的批评,不管如何尖锐,基本上是诚恳的、正确的。这一系列的决策和行动表明,中共把党外人士作为整风运动的非常重要的力量,这次整风是一次真正的开门整风。
整风运动正式开始以后,在中共中央的号召和各级党政部门的组织下,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一定范围的、以党外人士为主体的自由批评空气,主要表现形式有各种“鸣放”座谈会、报刊“鸣放”文章及相关的采访报道、以整风为主题的文学作品等。其中“鸣放”座谈会是当时最主要的整风形式,它可以使党的各级领导当面听到党外人士的各种意见。
所谓的“鸣放”,其字面意思来源于“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这两个成语,中共在1956年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积极发展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基本方针,又称为“双百”方针。该方针于1956年4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被提出和通过,5月下旬,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应中国科学院院长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郭沫若的邀请,来到中南海怀仁堂,代表中共中央向科学界和文艺界人士作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对双百方针作出系统而详尽的阐述。1956年9月,双百方针被写入中共八大政治报告决议。此后,中央领导人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这一方针,毛泽东还拓宽了双百方针的适用范围,他说,双百方针不但是科学和艺术发展的好方法,而且“也是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好方法”。在1957年春天中共酝酿整风运动的过程中,知识分子受到很大鼓舞,“有人借用对于学术文化政策上的现成的术语,把各色各样的批评的开展也叫做‘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种借用反映了中共“双百”方针的感召力,也反映了知识分子对整风运动的理解与中共的设想基本一致。但是对于如何进行鸣放,却存在着很大分歧,一部分人主张突破限制,全面放开,大鸣大放,“什么叫大放?指的是一切问题都可以在报刊上公开讨论。”这种观点很有代表性,不仅有许多党外人士,甚至有一部分共产党员也主张用大鸣大放的极端方法来整共产党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这就背离了整风运动的宗旨和方法。1957年5月上旬,《人民日报》发表数篇社论,强调“要用和风细雨的方法来整风”,要求批评者实事求是、具体分析,以免抹杀别人的一切,使批评陷入片面和过火状况。事实上,在整风运动初期,党外人士畅所欲言,他们提出的批评或建议,其中绝大部分是正确的和中肯的,是以切实帮助党整顿作风,改进工作为出发点的,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也能以欢迎的态度认真听取。但是,极少数人错误地估计了国内外的形势,他们在“鸣放”气氛中散布了许多全盘否定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引起中共领导人的高度警觉。
与此同时,中共关于整风运动的步骤也被打乱了。5月19日,北京大学先后出现学生贴出来的两份大字报,一份是质询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另一份建议校领导开辟“民主墙”、支持学生参与整风运动,随后的几天内,北大校园出现几百张大字报和多场公开的辩论会,这就是所谓的“五一九运动”。5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对当前运动的领导的指示”,要求集中力量先在机关、文教系统内解决执政党与党外人士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不要到处点火”,避免让工人和学生卷入运动中。但是,《光明日报》和《文汇报》打破报界的沉默,先后报道北大学生的鸣放活动,这使得北大的大字报和大辩论形式迅速在全国高校蔓延,从而造成原先局限于较小范围的“鸣放”行动的扩大。在高校学生的鸣放活动中,也同样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过激言论。整风运动的局势变得复杂起来,并有可能会进一步失去控制,政治形势呈现紧张和不稳定状态。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中共开始积极采取对策,但不是立即干预、制止,而是在一段时间内有意识地放任和诱导大鸣大放活动。毛泽东提出,“在机关及高等学校内部出大字报,一可以揭露官僚主义等错误缺点,二可以暴露一部分有反动思想和错误思想的人的面貌,三可以锻炼党团员及中间派群众(他们应当在大字报上批评错误思想和反动思想),故利多害少,毫不足怕。”1957年6月8日,中共正式进行反击,展开反右派运动。在反右派斗争的初期,《人民日报》等中央大报除发表体现党中央意图的文章外,还大量刊登各地工农群众为批驳错误言论而召开的座谈会,从而形成反击右派的舆论攻势。7月中下旬,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省市委书记会议,毛泽东提出要开展全民整风运动,对人民群众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从8月初至10月中旬,中共中央发出一系列指示,先后将整风运动扩展到民主党派、工商界、农村、企业、少数民族和中小学教职员等社会阶层,通过大字报、大辩论等形式形成新的“鸣放”高潮。
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改变了中共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毛泽东指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他认为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大民主是解决各种矛盾的重要手段,“今年这一年,群众创造了一种革命形式,群众斗争的形式,就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抓住了这个形式,今后的事情好办得多了。大是大非也好,小是小非也好,革命的问题也好,建设的问题也好,都可以用这个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会解决得比较快。”
1957年1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全民整风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发展”,指出,“这个运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我国过渡时期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解决这些矛盾所采取的方式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出大字报、开座谈会、开辩论会和在几乎一切报纸刊物上作报道、写文章等目前已经普及的方式。这是适合于目前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内容的一种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形式。”
“鸣放”实际上是离开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以人治为主要特征、缺乏保障的民主形式,1957年的整风运动和随之而来的反右派运动都运用了这些大民主的形式,但是,结果却是“很多人噤若寒蝉,不敢讲真话、实话”。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速度,1957年秋天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对“反冒进”进行批判,并决定在农村开展一次关于农业生产建设的大辩论,以推动农业的大发展。这场预先定好方向的大辩论不仅没有让人们认清农业的现实,反而成为后来的生产高指标和“浮夸风”的前奏。1958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行各业普遍出现了“跃进”的局面,人们通过“四大”的形式,开展阶级斗争和社会生产实践,拔资本主义的“白旗”,插社会主义的“红旗”。
二、“大鸣”、“大放”在文化大革命中盛行并入宪
从1957年反右派运动开始,我国的阶级斗争形势逐渐紧张起来,终于在1966年发展成为一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要求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该通知向下传达后很快得到响应,5月25日北京大学出现全国第一张大字报,攻击学校党政领导。几天后,根据毛泽东指示,该文由新华社全文广播并在全国各大报刊发表,人民日报在发表时还配了评论“欢呼北大的一张大字报”,从而引起大字报风潮的急剧蔓延,十多天中西安、南京、上海、武汉、北京等地的许多高校以及中学都出现了贴在室外的大字报,以学校领导和教师为对象的批斗会一哄而起,一些学校的局势处于失控状态。而人民日报在6月16日的社论中却说“革命的大字报,是揭露一切牛鬼蛇神的照妖镜,是放手发动群众向敌人猛烈冲击的最有效的办法。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都最害怕大字报。一切革命群众,都最喜欢大字报,都把大字报当作揭露和战胜敌人的最强有力的新式武器。你贴一张,我贴一张,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都可以揭发出来,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都可以揪出来,叫他躲也躲不了,藏也藏不住。我们就是要搞大字报、大辩论,大鸣大放。”著名的红卫兵运动正是在1966年5月至6月开始出现的,学生们用大字报发表宣言,进而走上街头,张贴、散发传单,召集批判会、发表演说(还采用打、砸手段来“破四旧”),充分发挥了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大民主形式的能量。大字报风潮“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从党内推向了全社会,一场内乱开始形成”。
1966年8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提出革命的目的是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主要手段是依靠革命的左派、放手发动群众,运用“四大”的方法,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林彪在接见红卫兵时多次煽动搞“大民主”,鼓吹说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大串联是无产阶级专政下发展民主的新经验、新形式。1966年11月和12月,在中央文革小组的指令下,以“四大”为主要形式的动乱先后扩展到企业和农村,工人和农民都卷入到这场原来以学校红卫兵为主体的造反运动中。但是,对于在运动中出现的不同声音,“文革”的发动者和组织者却是绝不容忍的,1967年1月,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颁布的“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公安六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以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这条规定后来在实行中扩展到“凡对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稍有不满的也被治罪”,成为“制造大量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
为适应这个特殊历史时期的需要,毛泽东于1970年3月提出召开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包括把“大鸣”、“大放”写入宪法),中共中央政治局立即着手修宪的准备工作,同年9月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基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但是,“文革”爆发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期一再拖延,连续十年没有开会,直到1975年1月才召开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提交的、由政治局常委张春桥主持的宪法修改草案和修宪报告,其中有关于“四大”的条文。这是自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以来的第一次修宪,新宪法对原有的宪法作了大量修改,条文从106条缩减为30条。该部宪法的“序言”是重新写的,加入了有关“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内容,充分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其中,列入“总纲”部分的第13条完全是关于“四大”的内容:“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与此相应的是,这部宪法剥夺了公民的许多民主权利和自由,比如取消了1954年宪法中“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大大缩小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职权。
1978年3月1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经中共十一届二中全会(1978年2月)讨论通过的宪法修改草案提交大会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受中央委托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在说明宪法条文的修改情况时,他首先讲述了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性,然后分别介绍了增加的有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条文,其中包括关于“四大”的条文。他说,我们党从来主张在广大人民中充分发扬民主,包括“在必要的时候运用大民主的形式”,为保障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宪法修改草案中规定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他同时又批判了“四人帮”利用大民主篡党夺权、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剥夺人民正当民主权利的行径,指出这种大民主是要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否定的。
修宪报告中有关“四大”的论述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限定“四大”的运用是在“必要的时候”,也就是它并非一种日常的民主形式,这暗示了它和政治运动的关系;其次,报告中虽然提到了“四人帮”利用“四大”所造成的危害,但是并没有从法制的角度提出对策,而是提出要用专政的方法来对付滥用“四大”的行为。
三、“大鸣”、“大放”助长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错误思潮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折,全党全国开始系统、全面地进行拨乱反正工作,党内外思想非常活跃。但是,在宽松的政治环境下,也出现了不利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向。邓小平指出,一方面,党内有一部分同志还深受林彪、“四人帮”极左思潮的毒害,有极少数人散布流言蜚语,攻击中央在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三中全会以来所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违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另一方面,社会上有极少数人正在散布怀疑社会主义、怀疑无产阶级专政、怀疑党的领导、怀疑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言论,而党内有个别同志不但不承认这种思潮的危险,甚至直接间接地加以某种程度的支持。一些人组织“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甚至成立非法组织、出版地下刊物,在全国各地串联,还同台湾及国外的敌对政治势力相勾结。”比如,云南西双版纳知青为回城进行罢工请愿;上海发生“二五”事件,返沪知青拦火车;各地到省城和北京上访要求平反的人群络绎不绝。
这个时候党和政府处在双重压力之下,一个是以“四大”为重要形式的所谓“民主”活动,正在引发政治紧张局面;一个是保护“四大”的宪法,妨碍政府采取彻底措施维护政治稳定。在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不少代表个别或联名向大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第45条、取消该条文中的有关“四大”规定的提案。
但是政治形势依然严峻。1980年1月16日,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题为“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他提醒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决不允许宣传什么包括反革命分子在内的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决不允许任何人背着党同这些人发生联系。他质问,有些秘密刊物印得那么漂亮,哪儿来的纸?哪个印刷厂印的?他们那些人总没有印刷厂吧。印这些东西的印刷厂里边有没有共产党员?支持那些人活动的有一些就是共产党员,甚至于还是不小的干部。在谈到民主和法制的问题时,他说,要实现民主和法制,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要有步骤、有领导地推进,否则只能助长动乱,最终妨碍民主和法制。他特别提到了“四大”,指出“应该让群众有充分的权力和机会,表达他们对领导的负责的批评和积极的建议”;但是,“四大”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从来没有产生积极作用,不适于达到这个目的。他表示,根据长期实践和大多数干部、群众的意见,党中央准备提请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审议,把宪法有关“四大”的条文取消。
四、“大鸣”、“大放”的废除
1980年4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取消“四大”的建议,通过了“关于建议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的议案”,同年8月底至9月上旬,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议案提交审议表决。在对该议案的分组讨论中,代表们纷纷表示支持取消有关“四大”的条文,一些代表回顾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四大”给国家和社会所造成的恶果,如带来大量的冤假错案等;北京、上海等地的代表对前一段时间当地政府果断处置妨碍公共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表示赞赏,认为取消“四大”是人心所向。
这项议案获得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说,为了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决定将宪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修改为“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取消原第四十五条中“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对于国内外普遍关心的民主问题,新华社在报道修宪情况时归纳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说,取消“四大”决不是削弱民主,而是为了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人民群众享有的民主权利会日益扩大;公民除享有宪法中明文规定的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外,还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报刊等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呼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日本共同社在报道此事时表示,“从短期观点来说,这也有限制过激的民主化运动的一面,但从长期观点来看,也不能否认它会导致发表言论的合理手段的扩大。从整体上看,目的是要建立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制。”
取消“大鸣、大放”的宪法条文至今已有二十六年了,中国的政治民主有了巨大的进步,特别是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如村委会和居委会的民主选举制度、公民社团的兴起等等,但是,中国的民主政治只能循序渐进地发展,不可能以“大跃进”的方式实现突变,这是“大鸣”、“大放”的兴废留给我们的历史教训。
一、“大鸣”、“大放”的产生
“鸣放”这种民主形式,与中国共产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传统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那就是进行公开的和面对面的思想斗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多次运用于党的整风运动中,对于加强党的战斗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延安整风运动中,中国共产党人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开展正确的、积极的思想斗争,使全党在新的思想基础上更加巩固地团结起来。解放战争胜利前夕,为防止中国共产党重蹈旧式农民战争的覆辙,党中央和毛泽东多次提醒全党不要骄傲自满、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建国后不久,中共中央即着手开展广泛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号召“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防止在获得全国执政地位的条件下,全党“被严重的官僚主义所毒害,不能完成新中国的建设任务”。在中共八大会议上,邓小平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要实行“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1956年11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告诫,“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他代表党中央宣布,1957年将在全党开展整风运动,“整风是在我们历史上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后凡在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和动员,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57年4月27日开会通过“关于整风运动的决定”,4月30日毛泽东约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就开展整风运动征询意见,并热诚欢迎他们向共产党提出批评意见,帮助共产党整风。5月1日中共中央在《人民日报》发表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指出整风的目的是克服几年来党内所滋长的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从而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的力量、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来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主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主要内容和方法是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来进行思想教育。5月上旬和中旬,中共中央两次发出关于肯定党外人士批评党政错误缺点的指示,指出大多数的批评是中肯的,认为党外人士对中共的批评,不管如何尖锐,基本上是诚恳的、正确的。这一系列的决策和行动表明,中共把党外人士作为整风运动的非常重要的力量,这次整风是一次真正的开门整风。
整风运动正式开始以后,在中共中央的号召和各级党政部门的组织下,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一定范围的、以党外人士为主体的自由批评空气,主要表现形式有各种“鸣放”座谈会、报刊“鸣放”文章及相关的采访报道、以整风为主题的文学作品等。其中“鸣放”座谈会是当时最主要的整风形式,它可以使党的各级领导当面听到党外人士的各种意见。
所谓的“鸣放”,其字面意思来源于“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这两个成语,中共在1956年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积极发展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基本方针,又称为“双百”方针。该方针于1956年4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被提出和通过,5月下旬,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应中国科学院院长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郭沫若的邀请,来到中南海怀仁堂,代表中共中央向科学界和文艺界人士作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对双百方针作出系统而详尽的阐述。1956年9月,双百方针被写入中共八大政治报告决议。此后,中央领导人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这一方针,毛泽东还拓宽了双百方针的适用范围,他说,双百方针不但是科学和艺术发展的好方法,而且“也是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好方法”。在1957年春天中共酝酿整风运动的过程中,知识分子受到很大鼓舞,“有人借用对于学术文化政策上的现成的术语,把各色各样的批评的开展也叫做‘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种借用反映了中共“双百”方针的感召力,也反映了知识分子对整风运动的理解与中共的设想基本一致。但是对于如何进行鸣放,却存在着很大分歧,一部分人主张突破限制,全面放开,大鸣大放,“什么叫大放?指的是一切问题都可以在报刊上公开讨论。”这种观点很有代表性,不仅有许多党外人士,甚至有一部分共产党员也主张用大鸣大放的极端方法来整共产党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这就背离了整风运动的宗旨和方法。1957年5月上旬,《人民日报》发表数篇社论,强调“要用和风细雨的方法来整风”,要求批评者实事求是、具体分析,以免抹杀别人的一切,使批评陷入片面和过火状况。事实上,在整风运动初期,党外人士畅所欲言,他们提出的批评或建议,其中绝大部分是正确的和中肯的,是以切实帮助党整顿作风,改进工作为出发点的,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也能以欢迎的态度认真听取。但是,极少数人错误地估计了国内外的形势,他们在“鸣放”气氛中散布了许多全盘否定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引起中共领导人的高度警觉。
与此同时,中共关于整风运动的步骤也被打乱了。5月19日,北京大学先后出现学生贴出来的两份大字报,一份是质询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另一份建议校领导开辟“民主墙”、支持学生参与整风运动,随后的几天内,北大校园出现几百张大字报和多场公开的辩论会,这就是所谓的“五一九运动”。5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对当前运动的领导的指示”,要求集中力量先在机关、文教系统内解决执政党与党外人士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不要到处点火”,避免让工人和学生卷入运动中。但是,《光明日报》和《文汇报》打破报界的沉默,先后报道北大学生的鸣放活动,这使得北大的大字报和大辩论形式迅速在全国高校蔓延,从而造成原先局限于较小范围的“鸣放”行动的扩大。在高校学生的鸣放活动中,也同样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过激言论。整风运动的局势变得复杂起来,并有可能会进一步失去控制,政治形势呈现紧张和不稳定状态。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中共开始积极采取对策,但不是立即干预、制止,而是在一段时间内有意识地放任和诱导大鸣大放活动。毛泽东提出,“在机关及高等学校内部出大字报,一可以揭露官僚主义等错误缺点,二可以暴露一部分有反动思想和错误思想的人的面貌,三可以锻炼党团员及中间派群众(他们应当在大字报上批评错误思想和反动思想),故利多害少,毫不足怕。”1957年6月8日,中共正式进行反击,展开反右派运动。在反右派斗争的初期,《人民日报》等中央大报除发表体现党中央意图的文章外,还大量刊登各地工农群众为批驳错误言论而召开的座谈会,从而形成反击右派的舆论攻势。7月中下旬,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省市委书记会议,毛泽东提出要开展全民整风运动,对人民群众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从8月初至10月中旬,中共中央发出一系列指示,先后将整风运动扩展到民主党派、工商界、农村、企业、少数民族和中小学教职员等社会阶层,通过大字报、大辩论等形式形成新的“鸣放”高潮。
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改变了中共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毛泽东指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他认为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大民主是解决各种矛盾的重要手段,“今年这一年,群众创造了一种革命形式,群众斗争的形式,就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抓住了这个形式,今后的事情好办得多了。大是大非也好,小是小非也好,革命的问题也好,建设的问题也好,都可以用这个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会解决得比较快。”
1957年1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全民整风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发展”,指出,“这个运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我国过渡时期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解决这些矛盾所采取的方式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出大字报、开座谈会、开辩论会和在几乎一切报纸刊物上作报道、写文章等目前已经普及的方式。这是适合于目前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内容的一种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形式。”
“鸣放”实际上是离开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以人治为主要特征、缺乏保障的民主形式,1957年的整风运动和随之而来的反右派运动都运用了这些大民主的形式,但是,结果却是“很多人噤若寒蝉,不敢讲真话、实话”。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速度,1957年秋天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对“反冒进”进行批判,并决定在农村开展一次关于农业生产建设的大辩论,以推动农业的大发展。这场预先定好方向的大辩论不仅没有让人们认清农业的现实,反而成为后来的生产高指标和“浮夸风”的前奏。1958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行各业普遍出现了“跃进”的局面,人们通过“四大”的形式,开展阶级斗争和社会生产实践,拔资本主义的“白旗”,插社会主义的“红旗”。
二、“大鸣”、“大放”在文化大革命中盛行并入宪
从1957年反右派运动开始,我国的阶级斗争形势逐渐紧张起来,终于在1966年发展成为一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要求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该通知向下传达后很快得到响应,5月25日北京大学出现全国第一张大字报,攻击学校党政领导。几天后,根据毛泽东指示,该文由新华社全文广播并在全国各大报刊发表,人民日报在发表时还配了评论“欢呼北大的一张大字报”,从而引起大字报风潮的急剧蔓延,十多天中西安、南京、上海、武汉、北京等地的许多高校以及中学都出现了贴在室外的大字报,以学校领导和教师为对象的批斗会一哄而起,一些学校的局势处于失控状态。而人民日报在6月16日的社论中却说“革命的大字报,是揭露一切牛鬼蛇神的照妖镜,是放手发动群众向敌人猛烈冲击的最有效的办法。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都最害怕大字报。一切革命群众,都最喜欢大字报,都把大字报当作揭露和战胜敌人的最强有力的新式武器。你贴一张,我贴一张,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都可以揭发出来,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都可以揪出来,叫他躲也躲不了,藏也藏不住。我们就是要搞大字报、大辩论,大鸣大放。”著名的红卫兵运动正是在1966年5月至6月开始出现的,学生们用大字报发表宣言,进而走上街头,张贴、散发传单,召集批判会、发表演说(还采用打、砸手段来“破四旧”),充分发挥了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大民主形式的能量。大字报风潮“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从党内推向了全社会,一场内乱开始形成”。
1966年8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提出革命的目的是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主要手段是依靠革命的左派、放手发动群众,运用“四大”的方法,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林彪在接见红卫兵时多次煽动搞“大民主”,鼓吹说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大串联是无产阶级专政下发展民主的新经验、新形式。1966年11月和12月,在中央文革小组的指令下,以“四大”为主要形式的动乱先后扩展到企业和农村,工人和农民都卷入到这场原来以学校红卫兵为主体的造反运动中。但是,对于在运动中出现的不同声音,“文革”的发动者和组织者却是绝不容忍的,1967年1月,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颁布的“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公安六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以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这条规定后来在实行中扩展到“凡对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稍有不满的也被治罪”,成为“制造大量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
为适应这个特殊历史时期的需要,毛泽东于1970年3月提出召开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包括把“大鸣”、“大放”写入宪法),中共中央政治局立即着手修宪的准备工作,同年9月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基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但是,“文革”爆发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期一再拖延,连续十年没有开会,直到1975年1月才召开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提交的、由政治局常委张春桥主持的宪法修改草案和修宪报告,其中有关于“四大”的条文。这是自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以来的第一次修宪,新宪法对原有的宪法作了大量修改,条文从106条缩减为30条。该部宪法的“序言”是重新写的,加入了有关“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内容,充分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其中,列入“总纲”部分的第13条完全是关于“四大”的内容:“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与此相应的是,这部宪法剥夺了公民的许多民主权利和自由,比如取消了1954年宪法中“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大大缩小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职权。
1978年3月1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经中共十一届二中全会(1978年2月)讨论通过的宪法修改草案提交大会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受中央委托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在说明宪法条文的修改情况时,他首先讲述了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性,然后分别介绍了增加的有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条文,其中包括关于“四大”的条文。他说,我们党从来主张在广大人民中充分发扬民主,包括“在必要的时候运用大民主的形式”,为保障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宪法修改草案中规定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他同时又批判了“四人帮”利用大民主篡党夺权、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剥夺人民正当民主权利的行径,指出这种大民主是要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否定的。
修宪报告中有关“四大”的论述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限定“四大”的运用是在“必要的时候”,也就是它并非一种日常的民主形式,这暗示了它和政治运动的关系;其次,报告中虽然提到了“四人帮”利用“四大”所造成的危害,但是并没有从法制的角度提出对策,而是提出要用专政的方法来对付滥用“四大”的行为。
三、“大鸣”、“大放”助长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错误思潮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折,全党全国开始系统、全面地进行拨乱反正工作,党内外思想非常活跃。但是,在宽松的政治环境下,也出现了不利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向。邓小平指出,一方面,党内有一部分同志还深受林彪、“四人帮”极左思潮的毒害,有极少数人散布流言蜚语,攻击中央在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三中全会以来所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违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另一方面,社会上有极少数人正在散布怀疑社会主义、怀疑无产阶级专政、怀疑党的领导、怀疑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言论,而党内有个别同志不但不承认这种思潮的危险,甚至直接间接地加以某种程度的支持。一些人组织“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甚至成立非法组织、出版地下刊物,在全国各地串联,还同台湾及国外的敌对政治势力相勾结。”比如,云南西双版纳知青为回城进行罢工请愿;上海发生“二五”事件,返沪知青拦火车;各地到省城和北京上访要求平反的人群络绎不绝。
这个时候党和政府处在双重压力之下,一个是以“四大”为重要形式的所谓“民主”活动,正在引发政治紧张局面;一个是保护“四大”的宪法,妨碍政府采取彻底措施维护政治稳定。在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不少代表个别或联名向大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第45条、取消该条文中的有关“四大”规定的提案。
但是政治形势依然严峻。1980年1月16日,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题为“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他提醒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决不允许宣传什么包括反革命分子在内的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决不允许任何人背着党同这些人发生联系。他质问,有些秘密刊物印得那么漂亮,哪儿来的纸?哪个印刷厂印的?他们那些人总没有印刷厂吧。印这些东西的印刷厂里边有没有共产党员?支持那些人活动的有一些就是共产党员,甚至于还是不小的干部。在谈到民主和法制的问题时,他说,要实现民主和法制,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要有步骤、有领导地推进,否则只能助长动乱,最终妨碍民主和法制。他特别提到了“四大”,指出“应该让群众有充分的权力和机会,表达他们对领导的负责的批评和积极的建议”;但是,“四大”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从来没有产生积极作用,不适于达到这个目的。他表示,根据长期实践和大多数干部、群众的意见,党中央准备提请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审议,把宪法有关“四大”的条文取消。
四、“大鸣”、“大放”的废除
1980年4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取消“四大”的建议,通过了“关于建议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的议案”,同年8月底至9月上旬,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议案提交审议表决。在对该议案的分组讨论中,代表们纷纷表示支持取消有关“四大”的条文,一些代表回顾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四大”给国家和社会所造成的恶果,如带来大量的冤假错案等;北京、上海等地的代表对前一段时间当地政府果断处置妨碍公共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表示赞赏,认为取消“四大”是人心所向。
这项议案获得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说,为了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决定将宪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修改为“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取消原第四十五条中“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对于国内外普遍关心的民主问题,新华社在报道修宪情况时归纳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说,取消“四大”决不是削弱民主,而是为了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人民群众享有的民主权利会日益扩大;公民除享有宪法中明文规定的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外,还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报刊等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呼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日本共同社在报道此事时表示,“从短期观点来说,这也有限制过激的民主化运动的一面,但从长期观点来看,也不能否认它会导致发表言论的合理手段的扩大。从整体上看,目的是要建立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制。”
取消“大鸣、大放”的宪法条文至今已有二十六年了,中国的政治民主有了巨大的进步,特别是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如村委会和居委会的民主选举制度、公民社团的兴起等等,但是,中国的民主政治只能循序渐进地发展,不可能以“大跃进”的方式实现突变,这是“大鸣”、“大放”的兴废留给我们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