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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时代的领导干部要做到学好法、用好法,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坚持勤于学习是基础,讲究学习方法是保证,践行学以致用是关键。
关键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思维
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领导干部,不仅有义务去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更有义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有行动的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学好法、用好法意义重大。一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法治是当今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素质,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目标就需要切实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下一步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理念内化于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之心,为实现法治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使法治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真正的“奉法者”。领导干部作决策、办事情,要自觉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可以说是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三是本职工作的需要。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充分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行业的形象。因此,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四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的法制教育,人民群众要求严格执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治观念强不强,直接影响到主管的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同时,领导干部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很明显,领导带头学在前,用在前,能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坚持勤于学习是基础
积极主动,勤于学习,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基础。在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精神时,如要想学深学透,只靠上级安排还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勤奋的学习习惯,只有采用各种方式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才能逐步形成法治思维,采用法治方式处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深知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要经常抽出时间去听法律专题课,还通过网络、书籍、报刊,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学习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整理出一些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条文、条款以备工作需要时随时查看。工作之余,还要经常与做法律工作的朋友讨论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积极地与他们探讨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积极主动的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若遇难题就找法律专家边问边学,不断地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积极主动且多样化的法律知识学习方式,让法律知识不断地充实着头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又感受到自身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逐步形成,又能促使自己更积极主动的去学习。领导干部只有积极主动,持之以恒,勤于学习各种法律知识,才能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要求。
三、讲究学习方法是保证
讲究学习方法,做到善于学习,是学好法、用好法的保证。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方法上要坚持与时俱进,要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要学有所思。一是要与时俱进。从古到今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中国古时有商鞅变法,日本有明治维新等。回溯中国百年近现代史,中国经历多次法律制度改革,已经形成了三次完整的法律体系,即清末修律、中华民国六法全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些现象表明法律是灵活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更何况今天处于改革开放的年代,反映社会现实的法律也处于不断修改和完善中,是与时俱进的,因此学法也要与时俱进。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应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以及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应具备的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与司法改革、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精神。三是要有针对性。针对自己的工作性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履职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及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和其他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法,从而有力的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要学有所思。学法要坚持学习与思考的统一,有的领导干部只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但不善于思考,造成工作难以依法开展。学习与思考是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黑格尔也曾讲:“书知非真知”。要把书本知识和别人的经验变成自己的东西,必须通过思考这个再加工的过程。学而不思,书云亦云,毫无见识,盲目性很大;思而不学,思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习需要思考来推动,思考也需要学习来牵引。一个领导干部学法要做到学有所获,关键要做到学有所思。
四、践行学以致用是关键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要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学以致用,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把学习法律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单位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才能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践行学以致用要做到:计划办什么事,首先要在思想上打问号,符合法律的就去预谋、策划;计划说什么话,先想想群众愿不愿听,听了是什么反映,会有什么效果和后果,用换位思路反复去想,直到说出来公平、公正、依法、合法为止。这也就是说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党的十九大将法治思维提到如此高度,说明了当下人治思维还有市场,同时也反映了养成法治思维的现实性和迫切性。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坚持学法的自觉性,更要提升用法的技巧性,才能为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郭盛永.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领头雁”[N].中国改革报,2017-7-30(1).
[2]山川.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带头人[N].中国水利报,2015-6-20(1).
作者简介
谭礼塘(1974—),男,湖南宜章人,湖南郴州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作者单位:郴州市委党校)
关键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思维
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领导干部,不仅有义务去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更有义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有行动的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学好法、用好法意义重大。一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法治是当今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素质,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目标就需要切实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下一步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理念内化于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之心,为实现法治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使法治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真正的“奉法者”。领导干部作决策、办事情,要自觉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可以说是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三是本职工作的需要。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充分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行业的形象。因此,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四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的法制教育,人民群众要求严格执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治观念强不强,直接影响到主管的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同时,领导干部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很明显,领导带头学在前,用在前,能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坚持勤于学习是基础
积极主动,勤于学习,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基础。在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精神时,如要想学深学透,只靠上级安排还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勤奋的学习习惯,只有采用各种方式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才能逐步形成法治思维,采用法治方式处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深知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要经常抽出时间去听法律专题课,还通过网络、书籍、报刊,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学习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整理出一些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条文、条款以备工作需要时随时查看。工作之余,还要经常与做法律工作的朋友讨论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积极地与他们探讨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积极主动的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若遇难题就找法律专家边问边学,不断地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积极主动且多样化的法律知识学习方式,让法律知识不断地充实着头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又感受到自身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逐步形成,又能促使自己更积极主动的去学习。领导干部只有积极主动,持之以恒,勤于学习各种法律知识,才能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要求。
三、讲究学习方法是保证
讲究学习方法,做到善于学习,是学好法、用好法的保证。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方法上要坚持与时俱进,要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要学有所思。一是要与时俱进。从古到今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中国古时有商鞅变法,日本有明治维新等。回溯中国百年近现代史,中国经历多次法律制度改革,已经形成了三次完整的法律体系,即清末修律、中华民国六法全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些现象表明法律是灵活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更何况今天处于改革开放的年代,反映社会现实的法律也处于不断修改和完善中,是与时俱进的,因此学法也要与时俱进。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应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以及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应具备的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与司法改革、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精神。三是要有针对性。针对自己的工作性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履职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及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和其他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法,从而有力的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要学有所思。学法要坚持学习与思考的统一,有的领导干部只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但不善于思考,造成工作难以依法开展。学习与思考是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黑格尔也曾讲:“书知非真知”。要把书本知识和别人的经验变成自己的东西,必须通过思考这个再加工的过程。学而不思,书云亦云,毫无见识,盲目性很大;思而不学,思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习需要思考来推动,思考也需要学习来牵引。一个领导干部学法要做到学有所获,关键要做到学有所思。
四、践行学以致用是关键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要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学以致用,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把学习法律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单位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才能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践行学以致用要做到:计划办什么事,首先要在思想上打问号,符合法律的就去预谋、策划;计划说什么话,先想想群众愿不愿听,听了是什么反映,会有什么效果和后果,用换位思路反复去想,直到说出来公平、公正、依法、合法为止。这也就是说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党的十九大将法治思维提到如此高度,说明了当下人治思维还有市场,同时也反映了养成法治思维的现实性和迫切性。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坚持学法的自觉性,更要提升用法的技巧性,才能为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郭盛永.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领头雁”[N].中国改革报,2017-7-30(1).
[2]山川.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带头人[N].中国水利报,2015-6-20(1).
作者简介
谭礼塘(1974—),男,湖南宜章人,湖南郴州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作者单位:郴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