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若干重大问题课题调研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age1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但《专利法》的实施情况还不能适应上述要求。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专利法执法检查工作,指出《专利法》实施中存在下列突出的问题:专利质量总体上还处在较低水平,专利保护实际效果和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的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与快速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应当以执法检查和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以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关系、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定位等基本问题的分析为基础,推动专利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但《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自2012年被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以来,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大量争议,表明此次修改中涉及到的很多问题不仅仅是条文的修改,而是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关系到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转,需要回本溯源,进行深入研究。
  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与无效行政诉讼并行的“二元制”程序架构是制约专利侵权纠纷审判效率的重要原因,但本次《专利法》修改送审稿未对这一问题加以实质解决。课题组通过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法律定位、宣告专利无效案件的诉讼模式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此外,为从根本上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可以赋予被控侵权行为人在侵权诉讼中以专利权无效作为抗辩事由的权利,侵权案件的审理法院可在侵权案件中审理专利权效力的问题,但该裁判结果仅在该个案中有效。为解决各地方法院针对专利权效力的审查判断标准统一的问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予以保障。
  专利权“双轨制”保护模式是我国《专利法》在立法时出于当时司法资源紧缺等因素而作出的特殊安排,随着司法资源的完善,应逐步取消行政机关对专利权这一私权的行政执法权,强调司法保护专利权的主导作用。但本次《专利法》修改送审稿不仅没有回归私权保护的本源,而且更加强化和扩大了行政机关的保护职能。课题组认为,应借本次《专利法》修改之机,厘清行政权和司法权在专利权保护中的作用,让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的专利权保护完全回归司法保护的范畴。当然,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职能,可以赋予行政机关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的职能。
  為彻底解决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人“举证难”的问题,课题组建议在立法层面建立知识产权诉讼证据开示制度,设置完整的程序和规则,赋予当事人披露相关事实和证据的义务,明确法律责任,确保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此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完善举证妨碍制度的配套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建议将关于举证妨碍制度的设置扩展到整个诉讼程序,而不是仅仅局限在确定赔偿数额阶段。
  《专利法》修改送审稿第八十五条只约束中国国家标准的参与者即国家标准专利的权利人,国际标准的权利人由于未参与中国标准制定而可以不受约束,对我国企业的创新发展不利。该条并未规定禁令、FRAND许可等重要内容,针对标准必要专利情形专门引入的“默示许可”制度则与实际情况存在着差距,很可能导致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利益的失衡。相关立法说明中否定权利人诉权,并将原本属于私权纠纷的许可使用费纠纷交由地方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裁决,更是与当前世界主流的司法解决途径大相径庭。基于此,课题组对《专利法》修改送审稿第八十五条提出两种建议方案:一是删除该条款,在专利法中不专门规定标准必要专利问题,将相关纠纷留给法院在个案中进行处理。二是删除该条款,但在《专利法》各具体条款或章节中增加与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的内容。
其他文献
肖像权的形式定义导致肖像权不正当扩张  “葛优躺”一案中,被告使用影视剧照中的原告形象制作表情包,进行公司推广。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损害赔偿,并赔礼道歉。1案件中,法院对肖像的定义为“通过绘画、摄影、电影等艺术形式使自然人的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对肖像权的定义为“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从裁判文书网上查阅到2017年1月1日至今有252件肖像权侵权纠
期刊
欧洲专利局(EPO)扩大上诉委员会(EBA,欧洲专利局最高审判机构)现已提交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决议,决议中承认:即使在先申请仅公开在后欧洲专利申请所提出权利要求的部分主题时,也可要求在先申请优先权。  由此,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BoA)的判例法出现了相互冲突的趋势。  事实上,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部分决议已经承认,若优先权申请仅公开在后欧洲专利申请要求的部分主题(例如,在先申请仅公开实施例
期刊
欧专局已成功地从1977年的7个成员国发展至今日38个缔约国: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 保加利亚、瑞士、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克罗地亚、匈牙利、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拉脱维亚、摩纳哥、马其顿、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和土耳其。另外,欧洲专利也可以在两个延
期刊
一、临时申请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为使美国申请人在其国内享有等同于《巴黎公约》确定的国外专利申请在美国享有12个月优先权的相同权利,提出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制度,主要规定体现在美国专利法(35 U.S.C.)第111条b款和119条e款。  (一) 临时申请简介  临时申请作为美国特有的专利制度,具有很多独
期刊
每个人的恋爱经历都是珍贵而难忘的,尤其难忘的是恋爱时的感觉和付出的那份真情。对于即将成为妈妈的我来说,虽然恋爱已是有些久远的事情了,但在知识产权咨询师的几年从业生涯中,这种恋爱的感觉不断地涌起,并被刷新和重复着——我们咨询服务的客户就像心仪已久的另一半,知识产权咨询师总是不自觉地想她所想;而争取客户、服务客户,最终与客户建立长久合作的关系,仿佛就是追求佳人、获得垂青、两情相悦的过程。客户就像女神一
期刊
新平衡公司诉纽巴伦(中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都在紧张地等着法院的判决,我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我没有看过案件卷宗,对该案的具体情形不做评论,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该案涉及到商标“恶意”使用、“恶意”注册的问题,这也是当下商标实务问题中最被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几件具体案例,谈一下自己对商标确权案件中“恶意”的认定问题。  在商标异议案件及无效宣告案件中,对诉争商标做出是否核准
期刊
本文拟从涉专利民事纠纷之间接侵权问题相关实务和理论方面的讨论和观点出发,通过研读同类型公布典型法院案例,结合美国专利法类似规定,尝试对同类型案件司法实践观点的理解,并提出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的适用问题。什么是专利间接侵权?  我国法律尚待形成对专利间接侵权的明确定义和规定。核心的依据是我国对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采用全面覆盖原则1,以被控实施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为标准,将被诉侵权人具体实施的行为
期刊
在规制市场混淆行为方面,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的规定,与《商标法》相比,其不同之处体现在三个方面:新法更强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更强调侵权时的市场效果、不强调商品的类似性。  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并规定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
期刊
按照专利法中“权利用尽”的原理,在商品经专利权人同意售出后,买方对专利商品的使用、转售行为不再被视为侵权,但买方制造专利商品的行为仍然构成侵权。当一个商品因被使用而发生损坏,对它进行充分的维修或维护,一般认为是正常的,被视为“使用”行为。而当需要维修的内容过多时,这种维修行为是属于“使用”还是“制造”就存在争议了。讨论者一般以“修理”与“再造”描述其间的区别。  这一问题曾因日本佳能墨盒案1在我国
期刊
诺欣妥(LCZ696,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是诺华公司开发的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的组合药物,为沙库巴曲(sacubitril)和缬沙坦(valsartan)以1:1比例形成的三钠半五水超分子络合物1的口服制剂。该药物于2015年7月获FDA批准上市,有分析机构预测其全球销售额将高达100亿美元2。如此广阔的销售前景,使得诺欣妥仿制药市场成了中国药企的竞争高地。目前,恒瑞医药、江苏豪森、正大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