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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有“合法”与“违法”之分,现行法律和政策对其持否定态度,存在诸多 法律困惑。在新农村建设中,小产权房受到市场需求、认知偏差等多方因素的影响发展迅速。小 产权房本身并不违法,有其存在的法理基础,我们应对其区别对待。就目前的现状看,落实农村 房屋确权工作,对现有的小产权房进行分类统计,区别处理是首要任务;统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效力的司法判断标准,承认部分合同的效力是当务之急。长远来看,完善建设监管体制、降低商 品房价格、改革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是有利保障;探索集体土地流转新方式,实现集体对土地的真 正所有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