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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夏代;二里头文化;下七垣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
【摘要】虽然夏代考古学研究的核心是夏文化,但河北地区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独有的文化特色,在夏代考古研究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50年来,学者们对于河北地区相当于夏代时期的考古学文化遗存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根据文献记载,商代之前存在过一个夏代,其年代约当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7世纪。尽管以顾颉刚先生为首的疑古学派对于禹、相、杼、孔甲等夏代诸王的史迹有过怀疑,但对于夏代的存在却始终是深信不疑的。对于夏文化的考古学探索始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然而直到1959年徐旭生先生在豫西进行 “夏墟”调查,才正式揭开了夏代考古学研究的序幕,此后,考古工作者关注的重点便集中在豫西和晋西南地区。尽管学界对于何种文化是夏文化还存有异议,但大多数学者同意二里头文化可能是夏王朝时期以夏族为主的人群所遗留,因而夏代考古学研究的核心始终是夏文化。
多数学者赞同夏代时期河北地区不属于二里头文化分布区的观点,认为河北中南部地区的考古学文化遗存与先商文化有关。虽有个别学者将冀南地区同期遗存归入二里头文化,但却明确表示二里头文化分布的中心区在豫西,承认冀南地区的这类遗存与商文化有关。有夏一代,商族是与夏族关系最为密切的族群,因而研究夏代历史自然离不开对于商族历史的研究。正因为河北地区尤其是中南部地区与先商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所以众多的学者在探讨夏文化及其与其它文化的关系时,自然而然将目光集聚到这一地区。至于河北北部地区,多数学者同意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布范围,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其地方特色更为浓郁而单独对其命名,但不论怎样,夏代时期活动于北方地区的族群亦创造出了灿烂的文化,这些文化同样对夏文化的发展产生过相当重要的影响。因而我们可以说,虽然夏代考古学研究的核心是夏文化,但河北地区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独有的文化特色,在夏代考古研究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下面即对相关研究成果做一评述。
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河北南部地区不断发现相当于夏代时期的考古学文化遗存,主要遗址有邯郸涧沟和龟台[1],内邱南三岐[2],石家庄市庄[3],磁县下七垣[4]、下潘汪[5]、界段营[6],永年何庄[7],武安赵窑[8],邢台葛家庄[9]等。但80年代以后,在冀中地区亦发现同期的遗存,如容城午方[10]、白龙[11],易县下岳各庄[12],安新辛庄克[13],定州尧方头[14],唐县北放水[15]等。
这类遗存一经发现,便引起了学界的注意。诸多学者对其分期与年代、类型划分、文化性质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对于这类遗存的分期与年代,学者们的观点较为接近。如邹衡先生将这类遗存分为两组,认为其年代大体相当于夏文化晚期第三段至第四段[16];赵芝荃先生分作早晚两期,其中早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二期,晚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四期[17];李伯谦先生则分作三期,一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二期,三期的下限也可能延至二里头文化四期偏早[18]。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文化类型的划分和文化性质的判定方面。邹衡先生认为这类遗存属于成汤灭夏以前的商人所遗留,故而径称之为“先商文化”,并将之划分为漳河型、辉卫型、南关外等三个类型,其中漳河型分布的中心区域在“河北省的滹沱河与漳河之间的沿太行山东麓一线”[19]。1989年,李伯谦先生发表《先商文化探索》一文,在对漳河型和辉卫型进行分期的基础上,指出它是“唯一在年代、地域和文化传承关系上符合条件的‘汤始居亳’前的先商文化”,至于其文化命名,则提出应当依据考古学文化定名的原则,将不包括南关外型在内的漳河型、辉卫型一类遗存命名为“下七垣文化”,以代替先商文化的称谓[20]。这一看法为绝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约略与此同时,沈勇先生对保定地区历年调查和新发掘的资料进行分析,认为保北地区的先商文化与漳河型属于同一文化系统,但又不完全相同,因此提出先商文化“保北型”的命名[21]。其后,有学者对太行山东麓地区相当于夏时期的考古学遗存进行研究后,认为滹沱河以北地区的这类遗存与南部地区的漳河型文化存在较大差异,应属于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建议以“下岳各庄文化”来命名[22]。
与以上观点不同,赵芝荃先生将这类遗存与豫西地区的二里头文化进行比较后,认为尽管二者有一些差异,但其石器、青铜工具等“与二里头文化的同类器十分相似”,陶器“也和豫西地区二里头文化的同类器相似,基本具备二里头文化的特征”,故而直接将这些遗存归入二里头文化,称之为“下七垣类
型”[23]。
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河北北部及长城一线等燕山南北地区就已发现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遗存[24],但直到1954年安志敏对于唐山小官庄石棺墓的研究,才揭开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研究的序幕。相当于夏代时期,河北省北部地区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布区。这一文化的主要遗址有唐山大城山和小官庄[25]、古冶[26],大厂大坨头[27],卢龙东阚各庄[28],滦南东庄店[29],承德伊庙,平泉化营子、沟门子、黑山口,兴隆小东沟[30],蔚县三关、庄窠、筛子绫罗、四十里坡[31],张家口白庙[32],宣化李大人庄[33],涞水渐村、庞家河[34]等,主要集中于唐山、承德、张家口和保定北部地区。
学者们对于这类遗存的研究,涉及到文化分期、年代、类型划分、族属判定等多个方面。关于分期与年代,学者们的意见各不相同。邹衡先生在《关于夏商时期北方地区诸邻境文化的初步探讨》一文中,认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存在分期可能,其年代“晚于河北龙山文化雪山型,早于西周早期,大体与商文化相终始”[35]。李经汉先生在《试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期和类型》一文中,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三期,认为早期的年代“很可能与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相当”,“中期的年代与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商文化同时”,晚期的年代“可能从殷晚期到西周,也可能延续的时间更长
些”[36]。张忠培等先生将西辽河水系的文化遗存分作四段,将海河北系区的文化遗存分为三段,认为年代至迟不晚于武丁时期[37]。吴鹏先生将长城以南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作两期,早期晚于当地龙山文化,晚期相当于郑州二里岗上层或略晚[38]。李伯谦先生则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三期,其中“一、二期应与夏代相当”,“第三期应与商代前期相当”,认为其基本上是与中原地区的夏—商前期同时的一种文化遗存[39]。
对于类型的划分和文化性质的认定,学者间也存有歧义。邹衡先生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辽西型和燕南型两个类型,其中燕南型主要分布在河北省的长城以南地区,至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族属,他认为与文献记载中的“肃慎”和“燕亳”有关[40]。李经汉先生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两个类型,其中燕山以南的京津唐地区属于燕南类型,辽宁西部、承德地区和吉林西南部地区属燕北类型,并提出燕北型“很可能就是与孤竹国有关的历史遗存”,而燕南型的一部分“很可能是与古燕有关的历史遗存”[41]。张忠培等先生从西辽河水系区和海河北系区的遗存入手,结合蔚县壶流河流域新发现的考古遗存,对夏家店下层文化进行研究,得出海河北系区的文化遗存“可能就是有易氏所属的考古文化”的结论[42]。李伯谦先生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作三个类型,分别为壶流河类型、药王庙类型和大坨头类型,其中壶流河类型主要分布于桑干河上游壶流河流域,大坨头类型主要分布于京津唐三角地带,以大坨头遗址为代表,并认为壶流河类型在年代上较晚,应为药王庙类型和大坨头类型向该地区逐步发展,与当地土著因素相互融合而形成的。至于其族属,“可能是两个甚或两个以上部族的遗存”,总体说来,“应是活动于北方的部族”[43]。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将河北划入夏家店下层文化分布范围的观点,如吴鹏先生认为:燕山以南地区的文化遗存与燕山以北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存在明显的差别,是当地的一种土著文化,应命名为“围坊第二期文化”[44]。韩嘉谷先生也认为燕山南麓地区的夏代遗存独具特色,因而提出“大坨头文化”的命名,并将此文化分为三个地方类型,即大坨头类型、东庄店类型和庄窠类型[45]。
此外,尚有部分学者对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源流、与其他文化的关系以及人种学等问题进行过研究。
总之,50多年来,由于考古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学者们孜孜不倦的努力,使得我们对于河北境内夏代时期考古学文化的面貌有了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即夏代时期的河北是多种考古学文化交流与碰撞的舞台,也是诸多商人起源地中最有可能的一个地区。但由于资料的限制等原因,对于这一地区不同考古学文化的分布地域、文化特征和性质的认定、文化的分期以及与之相应的年代等问题尚存有争议,不同考古学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与夏文化的关系亦未完全理清,此外,环境考古和体质人类学方面的研究尚待加强。现在正当考古学发现与研究的黄金时期,相信越来越多的考古新发现,会使得我们一步步接近于历史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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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北京大学、河北省文化局邯郸考古发掘队:《1957年邯郸发掘简报》,《考古》1959年10期;b. 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邯郸涧沟村古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1年4期。
[2][3]唐云明:《河北境内几处商代文化遗存记略》,《考古学集刊》第2辑。
[4]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下七垣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2期。
[5]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下潘汪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5年1期。
[6]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界段营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6期。
[7]邯郸地区文物保管所等:《河北省永年县何庄遗址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92年4期。
[8]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省文化学院:《武安赵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92年3期。
[9]任亚珊等:《1993~1997年邢台葛家庄先商遗址、两周贵族墓地考古工作的主要收获》,载《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10]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容城县午方新石器时代遗址试掘》,《考古学集刊》第5辑。
[11]保北考古队:《河北省容城县白龙遗址试掘简报》,《文物春秋》1989年3期。
[12]拒马河考古队:《河北易县涞水古遗址试掘报告》,《考古学报》1988年4期。
[13]保北考古队:《河北安新县考古调查报告》,《文物春秋》1990年1期。
[14]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市文物管理处:《河北定州市尧方头遗址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9期。
[15]a. 徐海峰:《河北唐县北放水遗址》,载《2005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06年;b. 徐海峰、高建强:《河北唐县北放水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成果》,《中国文物报》2006年11月10日第2版。
[16][19]邹衡:《试论夏文化》,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17][23]赵芝荃:《关于二里头文化类型与分期的问题》,载《中国考古学研究》(二),科学出版社,1986年。
[18][20]李伯谦:《先商文化探索》,载《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21]沈勇:《保北地区夏代两种青铜文化之探讨》,《华夏考古》1991年3期。
[22]a. 张翠莲:《太行山东麓地区夏时期考古学文化浅析》,载《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b. 张翠莲:《尧方头遗址与下岳各庄文化》,《文物春秋》2000年3期;c.张翠莲:《论冀中北部地区的下岳各庄文化》,《文博》2002年1期。
[24]a. 江上波夫、水野清一:《内蒙古·长城地带》,东方考古学会专刊,乙种第一册,1935年;b.八幡一郎:《热河省南部史前时代遗迹及遗物》,《第一次满蒙学术调查研究团报告》第6部第3编,1940年。
[25]a.安志敏:《唐山石棺墓及其相关的遗物》,《考古学报》1954年7期;b. 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北唐山市大城山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3期。
[26]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唐山市古冶商代遗址》,《考古》1984年9期。
[27]天津市文化局考古发掘队:《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坨头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66年1期。
[28]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卢龙县东阚各庄遗址》,《考古》1985年11期。
[29]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滦南东庄店遗址调查》,《考古》1983年9期。
[30] a. 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承德地区的古文化遗址调查》,《考古》1962年12期;b. 郑绍宗:《有关河北长城区域原始文化类型的讨论》,《考古》1962年12期。
[31]张家口考古队:《蔚县夏商时期考古的主要收获》,《考古与文物》1984年1期。
[32] 张家口市文物管理所:《张家口市白庙遗址清理简报》,《文物》1985年10期。
[33]张家口市文物管理所:《河北宣化李大人庄遗址试掘报告》,《考古》1990年5期。
[34]a.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涞水渐村遗址发掘报告》,《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b. 拒马河考古队:《河北易县、涞水古遗址试掘报告》,《考古学报》1988年4期。
[35][40]邹衡:《关于夏商时期北方地区诸邻境文化的初步探讨》,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36][41]李经汉:《试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期和类型》,载《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37][42]张忠培、孔哲生等:《夏家店下层文化研究》,载《考古学文化论集》(一),文物出版社,1987年。
[38][44]吴鹏:《试论燕北地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期——兼谈燕南地区所谓“夏家店下层文化”性质及相关问题》,《华夏考古》1988年4期。
[39][43]李伯谦:《论夏家店下层文化》,载《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1990年。
[45]韩嘉谷:《大坨头文化陶器群浅析》,载《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责任编辑:张金栋〕
【摘要】虽然夏代考古学研究的核心是夏文化,但河北地区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独有的文化特色,在夏代考古研究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50年来,学者们对于河北地区相当于夏代时期的考古学文化遗存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根据文献记载,商代之前存在过一个夏代,其年代约当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7世纪。尽管以顾颉刚先生为首的疑古学派对于禹、相、杼、孔甲等夏代诸王的史迹有过怀疑,但对于夏代的存在却始终是深信不疑的。对于夏文化的考古学探索始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然而直到1959年徐旭生先生在豫西进行 “夏墟”调查,才正式揭开了夏代考古学研究的序幕,此后,考古工作者关注的重点便集中在豫西和晋西南地区。尽管学界对于何种文化是夏文化还存有异议,但大多数学者同意二里头文化可能是夏王朝时期以夏族为主的人群所遗留,因而夏代考古学研究的核心始终是夏文化。
多数学者赞同夏代时期河北地区不属于二里头文化分布区的观点,认为河北中南部地区的考古学文化遗存与先商文化有关。虽有个别学者将冀南地区同期遗存归入二里头文化,但却明确表示二里头文化分布的中心区在豫西,承认冀南地区的这类遗存与商文化有关。有夏一代,商族是与夏族关系最为密切的族群,因而研究夏代历史自然离不开对于商族历史的研究。正因为河北地区尤其是中南部地区与先商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所以众多的学者在探讨夏文化及其与其它文化的关系时,自然而然将目光集聚到这一地区。至于河北北部地区,多数学者同意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布范围,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其地方特色更为浓郁而单独对其命名,但不论怎样,夏代时期活动于北方地区的族群亦创造出了灿烂的文化,这些文化同样对夏文化的发展产生过相当重要的影响。因而我们可以说,虽然夏代考古学研究的核心是夏文化,但河北地区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独有的文化特色,在夏代考古研究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下面即对相关研究成果做一评述。
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河北南部地区不断发现相当于夏代时期的考古学文化遗存,主要遗址有邯郸涧沟和龟台[1],内邱南三岐[2],石家庄市庄[3],磁县下七垣[4]、下潘汪[5]、界段营[6],永年何庄[7],武安赵窑[8],邢台葛家庄[9]等。但80年代以后,在冀中地区亦发现同期的遗存,如容城午方[10]、白龙[11],易县下岳各庄[12],安新辛庄克[13],定州尧方头[14],唐县北放水[15]等。
这类遗存一经发现,便引起了学界的注意。诸多学者对其分期与年代、类型划分、文化性质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对于这类遗存的分期与年代,学者们的观点较为接近。如邹衡先生将这类遗存分为两组,认为其年代大体相当于夏文化晚期第三段至第四段[16];赵芝荃先生分作早晚两期,其中早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二期,晚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四期[17];李伯谦先生则分作三期,一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二期,三期的下限也可能延至二里头文化四期偏早[18]。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文化类型的划分和文化性质的判定方面。邹衡先生认为这类遗存属于成汤灭夏以前的商人所遗留,故而径称之为“先商文化”,并将之划分为漳河型、辉卫型、南关外等三个类型,其中漳河型分布的中心区域在“河北省的滹沱河与漳河之间的沿太行山东麓一线”[19]。1989年,李伯谦先生发表《先商文化探索》一文,在对漳河型和辉卫型进行分期的基础上,指出它是“唯一在年代、地域和文化传承关系上符合条件的‘汤始居亳’前的先商文化”,至于其文化命名,则提出应当依据考古学文化定名的原则,将不包括南关外型在内的漳河型、辉卫型一类遗存命名为“下七垣文化”,以代替先商文化的称谓[20]。这一看法为绝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约略与此同时,沈勇先生对保定地区历年调查和新发掘的资料进行分析,认为保北地区的先商文化与漳河型属于同一文化系统,但又不完全相同,因此提出先商文化“保北型”的命名[21]。其后,有学者对太行山东麓地区相当于夏时期的考古学遗存进行研究后,认为滹沱河以北地区的这类遗存与南部地区的漳河型文化存在较大差异,应属于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建议以“下岳各庄文化”来命名[22]。
与以上观点不同,赵芝荃先生将这类遗存与豫西地区的二里头文化进行比较后,认为尽管二者有一些差异,但其石器、青铜工具等“与二里头文化的同类器十分相似”,陶器“也和豫西地区二里头文化的同类器相似,基本具备二里头文化的特征”,故而直接将这些遗存归入二里头文化,称之为“下七垣类
型”[23]。
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河北北部及长城一线等燕山南北地区就已发现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遗存[24],但直到1954年安志敏对于唐山小官庄石棺墓的研究,才揭开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研究的序幕。相当于夏代时期,河北省北部地区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布区。这一文化的主要遗址有唐山大城山和小官庄[25]、古冶[26],大厂大坨头[27],卢龙东阚各庄[28],滦南东庄店[29],承德伊庙,平泉化营子、沟门子、黑山口,兴隆小东沟[30],蔚县三关、庄窠、筛子绫罗、四十里坡[31],张家口白庙[32],宣化李大人庄[33],涞水渐村、庞家河[34]等,主要集中于唐山、承德、张家口和保定北部地区。
学者们对于这类遗存的研究,涉及到文化分期、年代、类型划分、族属判定等多个方面。关于分期与年代,学者们的意见各不相同。邹衡先生在《关于夏商时期北方地区诸邻境文化的初步探讨》一文中,认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存在分期可能,其年代“晚于河北龙山文化雪山型,早于西周早期,大体与商文化相终始”[35]。李经汉先生在《试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期和类型》一文中,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三期,认为早期的年代“很可能与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相当”,“中期的年代与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商文化同时”,晚期的年代“可能从殷晚期到西周,也可能延续的时间更长
些”[36]。张忠培等先生将西辽河水系的文化遗存分作四段,将海河北系区的文化遗存分为三段,认为年代至迟不晚于武丁时期[37]。吴鹏先生将长城以南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作两期,早期晚于当地龙山文化,晚期相当于郑州二里岗上层或略晚[38]。李伯谦先生则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三期,其中“一、二期应与夏代相当”,“第三期应与商代前期相当”,认为其基本上是与中原地区的夏—商前期同时的一种文化遗存[39]。
对于类型的划分和文化性质的认定,学者间也存有歧义。邹衡先生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辽西型和燕南型两个类型,其中燕南型主要分布在河北省的长城以南地区,至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族属,他认为与文献记载中的“肃慎”和“燕亳”有关[40]。李经汉先生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两个类型,其中燕山以南的京津唐地区属于燕南类型,辽宁西部、承德地区和吉林西南部地区属燕北类型,并提出燕北型“很可能就是与孤竹国有关的历史遗存”,而燕南型的一部分“很可能是与古燕有关的历史遗存”[41]。张忠培等先生从西辽河水系区和海河北系区的遗存入手,结合蔚县壶流河流域新发现的考古遗存,对夏家店下层文化进行研究,得出海河北系区的文化遗存“可能就是有易氏所属的考古文化”的结论[42]。李伯谦先生将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作三个类型,分别为壶流河类型、药王庙类型和大坨头类型,其中壶流河类型主要分布于桑干河上游壶流河流域,大坨头类型主要分布于京津唐三角地带,以大坨头遗址为代表,并认为壶流河类型在年代上较晚,应为药王庙类型和大坨头类型向该地区逐步发展,与当地土著因素相互融合而形成的。至于其族属,“可能是两个甚或两个以上部族的遗存”,总体说来,“应是活动于北方的部族”[43]。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将河北划入夏家店下层文化分布范围的观点,如吴鹏先生认为:燕山以南地区的文化遗存与燕山以北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存在明显的差别,是当地的一种土著文化,应命名为“围坊第二期文化”[44]。韩嘉谷先生也认为燕山南麓地区的夏代遗存独具特色,因而提出“大坨头文化”的命名,并将此文化分为三个地方类型,即大坨头类型、东庄店类型和庄窠类型[45]。
此外,尚有部分学者对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源流、与其他文化的关系以及人种学等问题进行过研究。
总之,50多年来,由于考古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学者们孜孜不倦的努力,使得我们对于河北境内夏代时期考古学文化的面貌有了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即夏代时期的河北是多种考古学文化交流与碰撞的舞台,也是诸多商人起源地中最有可能的一个地区。但由于资料的限制等原因,对于这一地区不同考古学文化的分布地域、文化特征和性质的认定、文化的分期以及与之相应的年代等问题尚存有争议,不同考古学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与夏文化的关系亦未完全理清,此外,环境考古和体质人类学方面的研究尚待加强。现在正当考古学发现与研究的黄金时期,相信越来越多的考古新发现,会使得我们一步步接近于历史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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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北京大学、河北省文化局邯郸考古发掘队:《1957年邯郸发掘简报》,《考古》1959年10期;b. 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邯郸涧沟村古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1年4期。
[2][3]唐云明:《河北境内几处商代文化遗存记略》,《考古学集刊》第2辑。
[4]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下七垣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2期。
[5]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下潘汪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5年1期。
[6]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界段营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6期。
[7]邯郸地区文物保管所等:《河北省永年县何庄遗址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92年4期。
[8]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省文化学院:《武安赵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92年3期。
[9]任亚珊等:《1993~1997年邢台葛家庄先商遗址、两周贵族墓地考古工作的主要收获》,载《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10]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容城县午方新石器时代遗址试掘》,《考古学集刊》第5辑。
[11]保北考古队:《河北省容城县白龙遗址试掘简报》,《文物春秋》1989年3期。
[12]拒马河考古队:《河北易县涞水古遗址试掘报告》,《考古学报》1988年4期。
[13]保北考古队:《河北安新县考古调查报告》,《文物春秋》1990年1期。
[14]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市文物管理处:《河北定州市尧方头遗址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9期。
[15]a. 徐海峰:《河北唐县北放水遗址》,载《2005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06年;b. 徐海峰、高建强:《河北唐县北放水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成果》,《中国文物报》2006年11月10日第2版。
[16][19]邹衡:《试论夏文化》,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17][23]赵芝荃:《关于二里头文化类型与分期的问题》,载《中国考古学研究》(二),科学出版社,1986年。
[18][20]李伯谦:《先商文化探索》,载《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21]沈勇:《保北地区夏代两种青铜文化之探讨》,《华夏考古》1991年3期。
[22]a. 张翠莲:《太行山东麓地区夏时期考古学文化浅析》,载《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b. 张翠莲:《尧方头遗址与下岳各庄文化》,《文物春秋》2000年3期;c.张翠莲:《论冀中北部地区的下岳各庄文化》,《文博》2002年1期。
[24]a. 江上波夫、水野清一:《内蒙古·长城地带》,东方考古学会专刊,乙种第一册,1935年;b.八幡一郎:《热河省南部史前时代遗迹及遗物》,《第一次满蒙学术调查研究团报告》第6部第3编,1940年。
[25]a.安志敏:《唐山石棺墓及其相关的遗物》,《考古学报》1954年7期;b. 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北唐山市大城山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3期。
[26]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唐山市古冶商代遗址》,《考古》1984年9期。
[27]天津市文化局考古发掘队:《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坨头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66年1期。
[28]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卢龙县东阚各庄遗址》,《考古》1985年11期。
[29]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滦南东庄店遗址调查》,《考古》1983年9期。
[30] a. 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承德地区的古文化遗址调查》,《考古》1962年12期;b. 郑绍宗:《有关河北长城区域原始文化类型的讨论》,《考古》1962年12期。
[31]张家口考古队:《蔚县夏商时期考古的主要收获》,《考古与文物》1984年1期。
[32] 张家口市文物管理所:《张家口市白庙遗址清理简报》,《文物》1985年10期。
[33]张家口市文物管理所:《河北宣化李大人庄遗址试掘报告》,《考古》1990年5期。
[34]a.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涞水渐村遗址发掘报告》,《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b. 拒马河考古队:《河北易县、涞水古遗址试掘报告》,《考古学报》1988年4期。
[35][40]邹衡:《关于夏商时期北方地区诸邻境文化的初步探讨》,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36][41]李经汉:《试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期和类型》,载《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37][42]张忠培、孔哲生等:《夏家店下层文化研究》,载《考古学文化论集》(一),文物出版社,1987年。
[38][44]吴鹏:《试论燕北地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期——兼谈燕南地区所谓“夏家店下层文化”性质及相关问题》,《华夏考古》1988年4期。
[39][43]李伯谦:《论夏家店下层文化》,载《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1990年。
[45]韩嘉谷:《大坨头文化陶器群浅析》,载《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责任编辑:张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