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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区土壤污染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威胁人体健康。以冷水江锡矿山为例,通过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制订经济补偿程序,在土壤资源紧缺的情况下,为了充分利用土壤资源,对改变耕种方式进行经济补偿以提高土壤利用率,同时又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期为矿区土壤科学综合利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 环境补偿;土壤污染;矿区;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 S18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09-271-03
矿产资源开发和金属冶炼等工业活动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但矿区的开采和冶炼活动产生大量废水、废渣和粉尘,严重污染了矿区周围土壤。土壤重金属污染一方面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另一方面通过食物链富集危害人体健康,引发慢性疾病和癌症等。近年来,各类因土壤污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土壤污染已日益成为人们密切关注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有国营矿区企业8 000多,个体矿区达到23万多,全国矿区累计被破坏的土地面积达2.88×106hm2,并且每年大约以4.67×104hm2的速度增长[1]。目前,我国受Cd、As、Cr、Pb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将近2.0×106 hm2,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中受Cd污染的耕地面积约1.33×104hm2,涉及11个省25个地区,导致每年粮食减产约1.0×107t,受污染粮食多达1.20×107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达200亿元[2] 。目前土壤资源紧缺,受污染的土壤仍然耕种粮食作物,给人们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2006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因此,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收益不减少的前提下,对改变种植方式给予适当补偿进行尝试,以期为矿区土壤的综合利用提供参考。
1 矿区环境及土壤利用现状
1.1 研究区概况
冷水江市地处雪峰山北段南麓,资江中游,东与涟源市、南与新邵县、西北与新化县接壤。地理位置为27°30′49″~27°50′38″ N, 111°18′57″~111°36′40″ E。土地总面积4.39×104 hm2,森林覆盖率达51.5%,2013年年末总人口38.28万,其中农业人口19.31万[3]。冷水江锡矿山地处湖南省中部,冷水江市东北15 km处,是著名的“世界锑都”。原生矿石为单一硫化锑矿石,几乎全部为辉锑矿,仅有少量黄铁矿、磁黄铁矿等。氧化矿石主要为黄锑华、锑华、锑赭石等。围岩蚀变主要为硅化,与成矿关系极为密切,其次为黄铁矿化、重晶石化和碳酸盐化。冷水江市属湘中丘陵区,地形地貌特点为五山二丘二岗一平地,地势呈南北高,中部低不对称的马鞍形。最高海拔1 072 m,最低海拔162 m,地势高差910 m。洞庭湖水系的资江干流贯穿全市18 km,资水一级支流10条,总流程135.18 km[4]。
1.2 矿区土壤污染严重,耕地抛荒多
矿区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从而制约土地的利用。通过对湖南省锡矿山南矿区实地考察调查发现,80%的农民只有在实在种不出农作物的时候才意识到土壤被污染了。因此,尽管土壤遭受污染了,但是当地居民无法觉察。据文献报道,锡矿山土壤中Sb、Hg、Cd的污染最严重[5],同时土壤遭受As的污染[6]。冶炼厂排放的尾气、废水和矿渣毒性都非常大,最终导致周围几乎无人定居,方圆几百亩几乎成为不毛之地,无赖之下只能选择抛荒或改为林地。调查发现抛荒地面积达到了农用地面积近1/4。
1.3 矿区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由于采矿、冶炼的影响,污染和缺水严重,农用地的利用受到很大限制,农用地的利用多样性较低,结构表现单一,且许多农用地为工业用地所取代。实地调查和访谈了解到,农用地的利用结构现状:耕地约占63.5%,抛荒地约为23.8%,林地约为7.3%,园地约为38%,草地约为1.6%。目前耕地占的比例最大,而林地面积相对较低。
2 矿区污染土壤环境补偿
2.1 环境补偿的必要性 环境补偿不应是一个纯自然主义的概念,而是环境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产物,是环境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物质与能量交换的一个层面[7]。环境补偿就是指对环境问题中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矿区因采矿、炼矿造成矿区土壤污染,在受污染的土地上种植粮食作物,由于植物对重金属元素的富集作用,粮食被人直接和间接食用后会危害人体健康。在土壤资源紧缺的背景下和部分农民对土壤污染程度不知情的条件下,政府部门应该引导和鼓励当地群众改变种植结构,确保农产品质量,从而降低健康风险。从农民经济效益来说,如果从种植效益高的改为种植效益低,那么农民不情愿。为了使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政府为此应该承担经济补偿的桥梁作用。
2.2 矿区污染土壤环境补偿过程 污染土壤环境补偿主要涉及补偿人、补偿对象、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壤质量评价、确定补偿标准、调整耕种方式等几个主要部分。①补偿人。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生产性企业是环境补偿的最主要补偿人,应当是环境补偿的最主要主体。另外,政府也可以作为一定程度的补偿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
②补偿对象。补偿对象主要是拥有土地的农民,因其土地受到污染,而为了社会利益,作物种植受到一定的限制,使经济收入受到损失,为此应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经济或物质补偿。
③农用地利用现状调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访谈以及实地考察了解矿区农用地的利用现状,主要包括利用程度和利用结构,以便为后期是否需调整耕种方式提供基础性参考。
④土壤质量评价。调查分析矿区农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然后根据一定的土地质量评价方法和标准,确定土地污染程度和质量等级,然后提出适宜性评价。 ⑤补偿金额的确定。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市场各种农产品的价格以及相关补偿标准确定补偿金额。
⑥调整耕种方式。土地经营者在获得相应的补偿后根据土地的适宜性调整耕种方式以更合理、安全的方式利用土地,完善土地利用现状。
环境补偿程序,首先必须对矿区农用地利用现状做出相关调查和分析,然后就土壤污染程度及其本身的土壤质量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矿区主要为重金属污染,可以采用地质累积指数[8]。根据地质累积指数的级别确定土壤的污染程度,大体可以分为6个级别:未污染、轻度污染、偏中度污染、中度污染、偏重污染、重度污染。然后根据其适宜性确定适合耕作类型,为了人的身体健康,对于必须改变耕种方式的,政府部门和相关生产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做出补偿,使土地经营者积极配合,宜农则农,宜林则林,提高现有农用地利用水平。
2.3 矿区土壤污染环境补偿费测算
矿区土壤污染环境补偿费用的测算实际上是确定补偿标准,由于其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土壤本身的质量、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耕作制度及农作物的种植类型等,并且许多影响因素是随时间动态变化的,因此补偿标准确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工作。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所获得的年收入呈现较大差异,例如,湖南冷水江市1 hm2水稻田种一季年产量7 500~9 000 kg,常规稻主流收购价在2.6~2.7元/kg之间,优质稻在2.7~3.0元/kg之间,年收入11 000~13 200元;种双季稻年产量12 000~15 000 kg,年收入17 600~22 000元。同样,对于菜园地也呈现出各异的年收入,从事蔬菜种植的专业户1 hm2菜地的年收入最高可达45 000多元。所以,补偿标准测算采取平均法,确定平均补偿标准。采用支付意愿法的问卷调查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S = T - P ± M。其中,S为平均每公顷地的年补偿金额(元),T为改变耕种方式后每公顷地的年平均收入(元),P为原耕种方式每公顷地的年平均收入(元),M为其他因素适当增加或减少的补偿金额数(元)。通过对锡矿山矿区进行调查,不同土壤种植方式调整后的经济补偿金额见表1。
3 矿区污染农业土壤科学利用的环境补偿建议
3.1 深入开展土壤适宜性评价是实现地尽其能的基础
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这些法规的制定实施为矿区土壤的综合利用提出了新要求。针对典型区域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作物种类开展全面系统的评价,特别是为了人体健康,对作物可食部分中重金属含量与土壤中重金属生物有效性的相关性进行系统研究,并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对种植作物的适宜性做出科学的评价。明确污染区域中哪些适宜种植粮食作物,哪些是禁止的。通过开展矿区土壤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最优化。开展土壤适宜性评价不仅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禁产区划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为降低健康风险,促进区域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3.2 建立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是实施动态补偿的依据
矿区农业土壤环境质量不断发生变化。部分农业土壤环境质量因矿产资源不断开发带来的污染而变差,也有部分土壤质量经过治理和生态恢复而得到改善。矿区外部环境动态性、土地利用方式的多样性导致土壤质量发生变化。因此,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土壤质量分类利用矿区农业土壤,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的动态,而土壤环境信息系统将提供技术支持。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为实施经济动态补偿提供了依据。实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绘制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并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对矿区农业土壤的治理、修复以及保护利用将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3.3 完善土壤环境补偿机制是实现可持续利用的保障
矿区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居民对土地的利用,在比较利益驱动下,产量低、收成差、效益低的农业土壤常常被撂荒,造成土壤资源的浪费。另外,由于土壤污染的隐蔽性、潜伏性等特点,加上居民对产地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缺乏科学的认识,在污染土壤上产出的农产品任意流入市场,带来潜在健康风险。为了实现土壤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产安全的农产品,根据土壤适宜性,实行土壤分级分类利用是必要的,因此,完善土壤环境补偿机制让居民得到因农业种植方式的改变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4 总结
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特别是“毒米”事件唤醒人们寻找影响农产品质量的根源,关注产地环境质量。
矿区土壤资源紧缺,生态环境退化。应当合理利用矿区土壤,提高土壤资源的利用效率,维持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不减少。因此,加强环境教育,强化产地环境质量的风险评价管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农业土壤质量的分级分类利用,逐步完善土壤环境补偿机制,是实现该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但是合理经济补偿额度的确定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该研究仅仅是对冷水江锡矿山矿区进行初步的探讨,还有待深入的研究,以期为其他地区土壤污染的环境补偿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束文圣,叶志鸿,张志权,等.华南铅锌尾矿生态恢复的理论与实践[J].生态学报,2003, 23(8):1629-1639.
[2] 雷鸣,曾敏,王利红,等.湖南市场和污染区稻米中As、Pb、Cd污染及其健康风险评价[J].环境科学学报,2010,30(11):2314-2320.
[3] 娄底市统计局.娄底·冷水江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hntj.gov.cn/tjgb/xqgb/ldgb/201404/t20140411_108825.htm.
[4] 佚名.地理环境[EB/OL]. http://www.lsj.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
[5] 谢淑容,彭渤.湖南锡矿山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7,19(4):128-132.
[6] 曾敏,廖柏寒,曾清如,等.湖南郴州、石门、冷水江3个矿区As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J]. 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2006,25(2):418-421.
[7] 李艳丽,李利军.环境补偿的主体问题研究[J].企业经济,2011(4):137-139.
[8] 李绍生.地质累积指数法在义马矿区土壤重金属及氟污染评价中的应用[J].河南科学,2011,29(5):614-618.
关键词 环境补偿;土壤污染;矿区;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 S18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09-271-03
矿产资源开发和金属冶炼等工业活动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但矿区的开采和冶炼活动产生大量废水、废渣和粉尘,严重污染了矿区周围土壤。土壤重金属污染一方面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另一方面通过食物链富集危害人体健康,引发慢性疾病和癌症等。近年来,各类因土壤污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土壤污染已日益成为人们密切关注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有国营矿区企业8 000多,个体矿区达到23万多,全国矿区累计被破坏的土地面积达2.88×106hm2,并且每年大约以4.67×104hm2的速度增长[1]。目前,我国受Cd、As、Cr、Pb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将近2.0×106 hm2,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中受Cd污染的耕地面积约1.33×104hm2,涉及11个省25个地区,导致每年粮食减产约1.0×107t,受污染粮食多达1.20×107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达200亿元[2] 。目前土壤资源紧缺,受污染的土壤仍然耕种粮食作物,给人们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2006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因此,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收益不减少的前提下,对改变种植方式给予适当补偿进行尝试,以期为矿区土壤的综合利用提供参考。
1 矿区环境及土壤利用现状
1.1 研究区概况
冷水江市地处雪峰山北段南麓,资江中游,东与涟源市、南与新邵县、西北与新化县接壤。地理位置为27°30′49″~27°50′38″ N, 111°18′57″~111°36′40″ E。土地总面积4.39×104 hm2,森林覆盖率达51.5%,2013年年末总人口38.28万,其中农业人口19.31万[3]。冷水江锡矿山地处湖南省中部,冷水江市东北15 km处,是著名的“世界锑都”。原生矿石为单一硫化锑矿石,几乎全部为辉锑矿,仅有少量黄铁矿、磁黄铁矿等。氧化矿石主要为黄锑华、锑华、锑赭石等。围岩蚀变主要为硅化,与成矿关系极为密切,其次为黄铁矿化、重晶石化和碳酸盐化。冷水江市属湘中丘陵区,地形地貌特点为五山二丘二岗一平地,地势呈南北高,中部低不对称的马鞍形。最高海拔1 072 m,最低海拔162 m,地势高差910 m。洞庭湖水系的资江干流贯穿全市18 km,资水一级支流10条,总流程135.18 km[4]。
1.2 矿区土壤污染严重,耕地抛荒多
矿区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从而制约土地的利用。通过对湖南省锡矿山南矿区实地考察调查发现,80%的农民只有在实在种不出农作物的时候才意识到土壤被污染了。因此,尽管土壤遭受污染了,但是当地居民无法觉察。据文献报道,锡矿山土壤中Sb、Hg、Cd的污染最严重[5],同时土壤遭受As的污染[6]。冶炼厂排放的尾气、废水和矿渣毒性都非常大,最终导致周围几乎无人定居,方圆几百亩几乎成为不毛之地,无赖之下只能选择抛荒或改为林地。调查发现抛荒地面积达到了农用地面积近1/4。
1.3 矿区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由于采矿、冶炼的影响,污染和缺水严重,农用地的利用受到很大限制,农用地的利用多样性较低,结构表现单一,且许多农用地为工业用地所取代。实地调查和访谈了解到,农用地的利用结构现状:耕地约占63.5%,抛荒地约为23.8%,林地约为7.3%,园地约为38%,草地约为1.6%。目前耕地占的比例最大,而林地面积相对较低。
2 矿区污染土壤环境补偿
2.1 环境补偿的必要性 环境补偿不应是一个纯自然主义的概念,而是环境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产物,是环境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物质与能量交换的一个层面[7]。环境补偿就是指对环境问题中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矿区因采矿、炼矿造成矿区土壤污染,在受污染的土地上种植粮食作物,由于植物对重金属元素的富集作用,粮食被人直接和间接食用后会危害人体健康。在土壤资源紧缺的背景下和部分农民对土壤污染程度不知情的条件下,政府部门应该引导和鼓励当地群众改变种植结构,确保农产品质量,从而降低健康风险。从农民经济效益来说,如果从种植效益高的改为种植效益低,那么农民不情愿。为了使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政府为此应该承担经济补偿的桥梁作用。
2.2 矿区污染土壤环境补偿过程 污染土壤环境补偿主要涉及补偿人、补偿对象、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壤质量评价、确定补偿标准、调整耕种方式等几个主要部分。①补偿人。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生产性企业是环境补偿的最主要补偿人,应当是环境补偿的最主要主体。另外,政府也可以作为一定程度的补偿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
②补偿对象。补偿对象主要是拥有土地的农民,因其土地受到污染,而为了社会利益,作物种植受到一定的限制,使经济收入受到损失,为此应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经济或物质补偿。
③农用地利用现状调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访谈以及实地考察了解矿区农用地的利用现状,主要包括利用程度和利用结构,以便为后期是否需调整耕种方式提供基础性参考。
④土壤质量评价。调查分析矿区农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然后根据一定的土地质量评价方法和标准,确定土地污染程度和质量等级,然后提出适宜性评价。 ⑤补偿金额的确定。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市场各种农产品的价格以及相关补偿标准确定补偿金额。
⑥调整耕种方式。土地经营者在获得相应的补偿后根据土地的适宜性调整耕种方式以更合理、安全的方式利用土地,完善土地利用现状。
环境补偿程序,首先必须对矿区农用地利用现状做出相关调查和分析,然后就土壤污染程度及其本身的土壤质量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矿区主要为重金属污染,可以采用地质累积指数[8]。根据地质累积指数的级别确定土壤的污染程度,大体可以分为6个级别:未污染、轻度污染、偏中度污染、中度污染、偏重污染、重度污染。然后根据其适宜性确定适合耕作类型,为了人的身体健康,对于必须改变耕种方式的,政府部门和相关生产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做出补偿,使土地经营者积极配合,宜农则农,宜林则林,提高现有农用地利用水平。
2.3 矿区土壤污染环境补偿费测算
矿区土壤污染环境补偿费用的测算实际上是确定补偿标准,由于其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土壤本身的质量、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耕作制度及农作物的种植类型等,并且许多影响因素是随时间动态变化的,因此补偿标准确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工作。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所获得的年收入呈现较大差异,例如,湖南冷水江市1 hm2水稻田种一季年产量7 500~9 000 kg,常规稻主流收购价在2.6~2.7元/kg之间,优质稻在2.7~3.0元/kg之间,年收入11 000~13 200元;种双季稻年产量12 000~15 000 kg,年收入17 600~22 000元。同样,对于菜园地也呈现出各异的年收入,从事蔬菜种植的专业户1 hm2菜地的年收入最高可达45 000多元。所以,补偿标准测算采取平均法,确定平均补偿标准。采用支付意愿法的问卷调查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S = T - P ± M。其中,S为平均每公顷地的年补偿金额(元),T为改变耕种方式后每公顷地的年平均收入(元),P为原耕种方式每公顷地的年平均收入(元),M为其他因素适当增加或减少的补偿金额数(元)。通过对锡矿山矿区进行调查,不同土壤种植方式调整后的经济补偿金额见表1。
3 矿区污染农业土壤科学利用的环境补偿建议
3.1 深入开展土壤适宜性评价是实现地尽其能的基础
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这些法规的制定实施为矿区土壤的综合利用提出了新要求。针对典型区域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作物种类开展全面系统的评价,特别是为了人体健康,对作物可食部分中重金属含量与土壤中重金属生物有效性的相关性进行系统研究,并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对种植作物的适宜性做出科学的评价。明确污染区域中哪些适宜种植粮食作物,哪些是禁止的。通过开展矿区土壤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最优化。开展土壤适宜性评价不仅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禁产区划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为降低健康风险,促进区域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3.2 建立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是实施动态补偿的依据
矿区农业土壤环境质量不断发生变化。部分农业土壤环境质量因矿产资源不断开发带来的污染而变差,也有部分土壤质量经过治理和生态恢复而得到改善。矿区外部环境动态性、土地利用方式的多样性导致土壤质量发生变化。因此,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土壤质量分类利用矿区农业土壤,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的动态,而土壤环境信息系统将提供技术支持。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为实施经济动态补偿提供了依据。实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绘制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并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对矿区农业土壤的治理、修复以及保护利用将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3.3 完善土壤环境补偿机制是实现可持续利用的保障
矿区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居民对土地的利用,在比较利益驱动下,产量低、收成差、效益低的农业土壤常常被撂荒,造成土壤资源的浪费。另外,由于土壤污染的隐蔽性、潜伏性等特点,加上居民对产地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缺乏科学的认识,在污染土壤上产出的农产品任意流入市场,带来潜在健康风险。为了实现土壤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产安全的农产品,根据土壤适宜性,实行土壤分级分类利用是必要的,因此,完善土壤环境补偿机制让居民得到因农业种植方式的改变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4 总结
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特别是“毒米”事件唤醒人们寻找影响农产品质量的根源,关注产地环境质量。
矿区土壤资源紧缺,生态环境退化。应当合理利用矿区土壤,提高土壤资源的利用效率,维持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不减少。因此,加强环境教育,强化产地环境质量的风险评价管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农业土壤质量的分级分类利用,逐步完善土壤环境补偿机制,是实现该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但是合理经济补偿额度的确定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该研究仅仅是对冷水江锡矿山矿区进行初步的探讨,还有待深入的研究,以期为其他地区土壤污染的环境补偿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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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文圣,叶志鸿,张志权,等.华南铅锌尾矿生态恢复的理论与实践[J].生态学报,2003, 23(8):1629-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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