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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经历了承发包制、建立现场指挥部、试行招标承包制和招标投标规范化运作四个发展阶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机制具有程序规范、买方主导、时效性强、效率高等特点,但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仍存在法制欠健全、招标文件欠客观、招标信息公开不够、投标方盲目或违法投标、评标定标办法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应通过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增强招标与投标各方法律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与完善供应商评价制度、完善专家评标方法等措施,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