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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作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贸易大国,近些年来却频繁地遭遇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对抗。其中,反倾销作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工具,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成为一种普遍的贸易救济方式。本文以印度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措施为主要研究对象,提出了产生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也为解决反倾销提供了有效的办法。
【关键词】 反倾销 贸易壁垒 报复性反倾销 原因
从GATT到WTO,多边贸易谈判极大地降低了世界各国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极大的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在加入WTO的谈判中,在市场准入方面做出了重大和广泛的承诺,尤其是在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的开放程度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为多边贸易体制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自2007年下半年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各国出于恢复经济发展的需要,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中国成为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极受“青睐”的对象。2010年WTO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案例占全球的40%,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已经取代了美国、欧盟等传统“反倾销俱乐部”成员,成为对华反倾销的头号大国。根据WTO 统计,1995—2009年印度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137起,占其对外反倾销比重的22.3%。印度是我国的第十大贸易伙伴,但是其对我国的反倾销活跃程度却远远超过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美国和欧盟,正是由于这种背景,使得我们探究印度为何实行如此大的力度对我国采取反倾销的行为有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也使我们不得不进行思考并实施一定程度上的反击。
以下将从印度(外因)和中国(内因)两个角度来分析:
1. 外因
1.1维持国内相关产业的供给和需求
根据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我国属于劳动密集型国家,应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正因为如此,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较低,加上政府补贴等原因,使得出口产品的价格相对较低。我国出口产品的这一特殊性,无疑加大了进出口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具体到印度,如果他们觉得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在本国的市场占有率很高,或者说是威胁到了本国相似产品产业的规模,就有可能对中国提起反倾销申请。
1.2保护国内产业的规模经济
单纯的进口增长并不会引起反倾销,但如果进口增长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印度反倾销当局就要采取措施遏制这种损害。在分析进口商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印度反倾销当局通常通过这些经济指标来加以衡量:产量、市场份额、利润、投资回报率、产能利用率、就业人数、工资水平等等。当然,在分析案例时,不可能把上述经济指标一一加以比较,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进口商品使得本国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的产能利用率下降,而无法达到之前的规模经济,当局的反倾销行为就几乎成了必然。维护那些已经达到规模经济的产业在国内的支配地位,进而有利于发展强大国民经济,这是反倾销的又一动机。
1.3保护印度国内的幼稚产业
根据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的保护理论,印度之所以如此“偏爱”反倾销政策,还可能因为其要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本国处于成长过程中的产业或企业难以与其他国家已经成熟的产业相竞争,因此要给予保护。这种保护不仅能够使特定的生产部门发展起来,还会产生连带效应,使相关部门也得到发展,这些发展能够给印度带来生产力,或生产能力的提高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正如李斯特所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个人如此,拿整个国家来说更加是如此。”
1.4增加投资和提高就业
站在广义的角度来看,前面三点其实已经在无形之中把就業包含了进去。此处想要论述的是,根据凯恩斯的贸易保护论,一国可以通过保护贸易增加国内的就业和投资。凯恩斯认为,保护贸易或维持贸易收支顺差既可以增加产品需求,特别是投资需求,为出口企业扩大投资提供产品市场,同时又可以使国内利率水平下降,鼓励所有私人投资。这种“一箭双雕”之举,印度当局不可能不明白。正如我们所知,最近几年,中印两国双边贸易额翻了一番,中国已经成为印度第二大贸易伙伴。基于中印贸易中中国顺差,印度逆差的事实,如果印度能在与中国的贸易中保持顺差,或者至少将逆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那么对印度的出口企业,甚至是国内其他企业,都将具有比较积极的影响。
2. 内因
2.1中国被诉企业应诉不积极
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印度的部分高层决策者以及部分普通民众对中国渐渐持有一种高度的警惕,他们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上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抗衡中国。“中国产品威胁论”就是印度国内于2000年上演的一场闹剧。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成为他们滥用反倾销策略的头号目标。2001年,印度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达到历史最高峰,当年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案件达到19起,将印度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心态展露无遗。但是,中国企业应诉往往是被动的,应诉率非常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印方的行为。
2.2出口产品量高价低,对外需过于依赖
中国对印度出口产品数量偏高,价格偏低,是导致中国频遭印度当局反倾销的又一内因。其实,无论对于世界整体,还是对发展中国家,还是各种技术类型的产品,中国出口的产品都具有这一特点。正因为这样,金融危机后中国遭遇的贸易壁垒并没有比金融危机前有所改善,而是延续了这一态势。在此,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想要说明,那就是,德国其实和中国一样,也是贸易大国,但针对德国的贸易摩擦极为少见,而针对中国的却是数不胜数。联系到中国出口的产品量高价低这一特殊性,这个现象就不难理解了。再者,国内劳动力收入过低,劳动收入所占比重过低,很多劳动者不能享受劳动成果,从而导致内需受限,很多产品是“中国制造”,却不是“中国消费”。
2.3自主创新不够 众所周知,我国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占了很大的比重。在加工贸易方式下,有利于扩大外贸规模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活动开展,但收益不高。如果剔除掉加工贸易,我国的出口贸易将不存在明显的优势。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较大范围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和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工贸易出口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与发达国家不同,他们通常以一般贸易为主,以名优品牌和高科技产品来获取巨额利润。相比之下,我国的贸易方式下生产出的产品大多属于初级产品,竞争优势大多来自于它的廉价。可也正是因为廉价,才将无数中国企业推上了反倾销的风口浪尖。
3.解决对策
面对印度大量的反倾销,我国政府和企业又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呢?以下是几点建议:
3.1运用法律武器,提高反倾销应诉的主动性
前面已经分析到,中国被诉企业应诉不积极是遭遇印度频繁反倾销并最终获胜的原因之一。既然如此,我国企业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聘请有关贸易专家和律师,积极应诉,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发生不辩自退的现象。在这一点上,我们反而要向印度学习,印度反倾销当局在处理有关反倾销案件时是非常有效率的,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在遇到案情时,要积极备齐相关材料,并在必要时要求召开听证会,尽力阐述有利于我方的论点。另外为了更好地应诉印度反倾销案件,国内涉案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进出口商会了解并熟悉印度反倾销应诉的相关文件也是必需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3.2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并扩大内需
前已述及,中国出口增长方式过于特殊,出口产品量高价低,因此,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从金融危机后中国所遭遇的全世界范围内的贸易壁垒可以看出,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无疑是正确的选择。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将“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积极融资资助企业研究开发,创造属于中国的世界品牌。要实现从“量”到“质”的飞跃,提升出口产品的品质和价格。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内需规模,改善国内劳动力收入过低、劳动收入所占比重过低的现状,使得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也能在中国消费,而不是过分依赖外需。
3.3实行报复性反傾销
面对反倾销,被起诉国可以针对起诉国发起报复性的反倾销,进行以牙还牙式的还击。报复作为一种威胁,可以极大地影响外来反倾销裁决,使反倾销发起国在裁判时不得不权衡肯定性裁决可能引发的贸易战的经济后果,从而很可能对反倾销起着一种抑制作用。中国是印度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如果我们加强反倾销报复,无疑会对印度针对中国的反倾销产生深刻地影响。需要指出的是,报复性反倾销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国因为反倾销而蒙受的损失,但我们并不认为它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从全球反倾销愈演愈烈的态势可以看出,报复性反倾销只能在短期内使本国的经济损失减少,从长远来看,它反而可能形成反倾销的恶性循环。完善多边贸易体系的争端解决机制,从制度上限制反倾销措施的使用,通过政治对话来解决国家间的贸易争端或许更符合各国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 王晰.2010.印度对华反倾销行为的驱动因素分析.国际贸易问题(10):69-80.
[2]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熙译,蔡受百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 佟家栋,周申.国际贸易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 施炳展.2011.金融危机后中国频遭贸易壁垒的内因分析:以中美贸易为例.财贸研究(4):46-53.
[5] 谢建国,周婷婷.2011.报复性反倾销与美国对华倾销裁定(11):46-52.
作者简介:李艳玲,1990生,四川广元人,就读于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9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作者单位: 重庆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反倾销 贸易壁垒 报复性反倾销 原因
从GATT到WTO,多边贸易谈判极大地降低了世界各国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极大的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在加入WTO的谈判中,在市场准入方面做出了重大和广泛的承诺,尤其是在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的开放程度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为多边贸易体制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自2007年下半年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各国出于恢复经济发展的需要,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中国成为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极受“青睐”的对象。2010年WTO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案例占全球的40%,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已经取代了美国、欧盟等传统“反倾销俱乐部”成员,成为对华反倾销的头号大国。根据WTO 统计,1995—2009年印度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137起,占其对外反倾销比重的22.3%。印度是我国的第十大贸易伙伴,但是其对我国的反倾销活跃程度却远远超过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美国和欧盟,正是由于这种背景,使得我们探究印度为何实行如此大的力度对我国采取反倾销的行为有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也使我们不得不进行思考并实施一定程度上的反击。
以下将从印度(外因)和中国(内因)两个角度来分析:
1. 外因
1.1维持国内相关产业的供给和需求
根据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我国属于劳动密集型国家,应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正因为如此,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较低,加上政府补贴等原因,使得出口产品的价格相对较低。我国出口产品的这一特殊性,无疑加大了进出口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具体到印度,如果他们觉得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在本国的市场占有率很高,或者说是威胁到了本国相似产品产业的规模,就有可能对中国提起反倾销申请。
1.2保护国内产业的规模经济
单纯的进口增长并不会引起反倾销,但如果进口增长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印度反倾销当局就要采取措施遏制这种损害。在分析进口商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印度反倾销当局通常通过这些经济指标来加以衡量:产量、市场份额、利润、投资回报率、产能利用率、就业人数、工资水平等等。当然,在分析案例时,不可能把上述经济指标一一加以比较,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进口商品使得本国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的产能利用率下降,而无法达到之前的规模经济,当局的反倾销行为就几乎成了必然。维护那些已经达到规模经济的产业在国内的支配地位,进而有利于发展强大国民经济,这是反倾销的又一动机。
1.3保护印度国内的幼稚产业
根据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的保护理论,印度之所以如此“偏爱”反倾销政策,还可能因为其要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本国处于成长过程中的产业或企业难以与其他国家已经成熟的产业相竞争,因此要给予保护。这种保护不仅能够使特定的生产部门发展起来,还会产生连带效应,使相关部门也得到发展,这些发展能够给印度带来生产力,或生产能力的提高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正如李斯特所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个人如此,拿整个国家来说更加是如此。”
1.4增加投资和提高就业
站在广义的角度来看,前面三点其实已经在无形之中把就業包含了进去。此处想要论述的是,根据凯恩斯的贸易保护论,一国可以通过保护贸易增加国内的就业和投资。凯恩斯认为,保护贸易或维持贸易收支顺差既可以增加产品需求,特别是投资需求,为出口企业扩大投资提供产品市场,同时又可以使国内利率水平下降,鼓励所有私人投资。这种“一箭双雕”之举,印度当局不可能不明白。正如我们所知,最近几年,中印两国双边贸易额翻了一番,中国已经成为印度第二大贸易伙伴。基于中印贸易中中国顺差,印度逆差的事实,如果印度能在与中国的贸易中保持顺差,或者至少将逆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那么对印度的出口企业,甚至是国内其他企业,都将具有比较积极的影响。
2. 内因
2.1中国被诉企业应诉不积极
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印度的部分高层决策者以及部分普通民众对中国渐渐持有一种高度的警惕,他们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上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抗衡中国。“中国产品威胁论”就是印度国内于2000年上演的一场闹剧。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成为他们滥用反倾销策略的头号目标。2001年,印度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达到历史最高峰,当年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案件达到19起,将印度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心态展露无遗。但是,中国企业应诉往往是被动的,应诉率非常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印方的行为。
2.2出口产品量高价低,对外需过于依赖
中国对印度出口产品数量偏高,价格偏低,是导致中国频遭印度当局反倾销的又一内因。其实,无论对于世界整体,还是对发展中国家,还是各种技术类型的产品,中国出口的产品都具有这一特点。正因为这样,金融危机后中国遭遇的贸易壁垒并没有比金融危机前有所改善,而是延续了这一态势。在此,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想要说明,那就是,德国其实和中国一样,也是贸易大国,但针对德国的贸易摩擦极为少见,而针对中国的却是数不胜数。联系到中国出口的产品量高价低这一特殊性,这个现象就不难理解了。再者,国内劳动力收入过低,劳动收入所占比重过低,很多劳动者不能享受劳动成果,从而导致内需受限,很多产品是“中国制造”,却不是“中国消费”。
2.3自主创新不够 众所周知,我国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占了很大的比重。在加工贸易方式下,有利于扩大外贸规模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活动开展,但收益不高。如果剔除掉加工贸易,我国的出口贸易将不存在明显的优势。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较大范围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和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工贸易出口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与发达国家不同,他们通常以一般贸易为主,以名优品牌和高科技产品来获取巨额利润。相比之下,我国的贸易方式下生产出的产品大多属于初级产品,竞争优势大多来自于它的廉价。可也正是因为廉价,才将无数中国企业推上了反倾销的风口浪尖。
3.解决对策
面对印度大量的反倾销,我国政府和企业又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呢?以下是几点建议:
3.1运用法律武器,提高反倾销应诉的主动性
前面已经分析到,中国被诉企业应诉不积极是遭遇印度频繁反倾销并最终获胜的原因之一。既然如此,我国企业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聘请有关贸易专家和律师,积极应诉,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发生不辩自退的现象。在这一点上,我们反而要向印度学习,印度反倾销当局在处理有关反倾销案件时是非常有效率的,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在遇到案情时,要积极备齐相关材料,并在必要时要求召开听证会,尽力阐述有利于我方的论点。另外为了更好地应诉印度反倾销案件,国内涉案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进出口商会了解并熟悉印度反倾销应诉的相关文件也是必需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3.2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并扩大内需
前已述及,中国出口增长方式过于特殊,出口产品量高价低,因此,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从金融危机后中国所遭遇的全世界范围内的贸易壁垒可以看出,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无疑是正确的选择。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将“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积极融资资助企业研究开发,创造属于中国的世界品牌。要实现从“量”到“质”的飞跃,提升出口产品的品质和价格。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内需规模,改善国内劳动力收入过低、劳动收入所占比重过低的现状,使得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也能在中国消费,而不是过分依赖外需。
3.3实行报复性反傾销
面对反倾销,被起诉国可以针对起诉国发起报复性的反倾销,进行以牙还牙式的还击。报复作为一种威胁,可以极大地影响外来反倾销裁决,使反倾销发起国在裁判时不得不权衡肯定性裁决可能引发的贸易战的经济后果,从而很可能对反倾销起着一种抑制作用。中国是印度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如果我们加强反倾销报复,无疑会对印度针对中国的反倾销产生深刻地影响。需要指出的是,报复性反倾销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国因为反倾销而蒙受的损失,但我们并不认为它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从全球反倾销愈演愈烈的态势可以看出,报复性反倾销只能在短期内使本国的经济损失减少,从长远来看,它反而可能形成反倾销的恶性循环。完善多边贸易体系的争端解决机制,从制度上限制反倾销措施的使用,通过政治对话来解决国家间的贸易争端或许更符合各国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 王晰.2010.印度对华反倾销行为的驱动因素分析.国际贸易问题(10):69-80.
[2]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熙译,蔡受百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 佟家栋,周申.国际贸易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 施炳展.2011.金融危机后中国频遭贸易壁垒的内因分析:以中美贸易为例.财贸研究(4):46-53.
[5] 谢建国,周婷婷.2011.报复性反倾销与美国对华倾销裁定(11):46-52.
作者简介:李艳玲,1990生,四川广元人,就读于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9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作者单位: 重庆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