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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必须坚持长期稳定。但我们必须看到,30年来,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被扭曲执行的,集中表现在双层经营的“分”多“统”少、甚至无“统”上,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