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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证券虚假陈述的行为层出不穷,受害人众多。虽然证券法中有关于追究责任人、保护受害人的规定,但相应的程序性规定不够完善,以至于实践中很难操作,使受害人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起诉权利人、代表人诉讼、责任主体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冲突和衔接等证券诉讼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这一现象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