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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公司虽然是一种企业组织,但从公司合同理论角度来看,它实际上是一系列明示或默示的合同联结。当前对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着一些误区,这主要是因为忽略了公司运营的的根本目标。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公司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益的前提下,遵守外部的法律法规和商业伦理,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的社会责任不应由公司法来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