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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云南省梁河县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是目前我国保存较为完整的汉式土司衙署建筑群之一,是研究云南乃至整个西南地区土司制度的珍贵历史文物资料。本文通过对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的介绍,在此基础上对南甸宣抚司选址布局及建筑文化的内涵进行探讨。
关键词:南甸宣抚司署;建筑文化;内涵
中图分类号:K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061-02
一、南甸宣抚司署建筑概况
(一)南甸宣抚司署的历史沿革。
明正统年间 “三征麓川”攻打瑞丽思氏土司,南甸土司因与明朝军队合作征战由军功受到封赏,统治范围扩大,为便于统治土司驻地乃迁于南甸坝中的蛮干(今九保乡)《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卷一说:“正统九年,(刀乐硬)奉到号纸印牌,开衙视事,...随于十二月十六日迁司署于团山建立城镇衙门"团山在今九保乡西北。《明史土司传》说:“司东十五里,宣抚世居之”。
盖蛮干在旧司治蛮林东十五里。今九保村西部太平寺,即原南甸土司衙门所在。权势的扩大使土司开始汉化,建筑汉族官吏的衙门,开衙视事,并从迁蛮干后即自称南甸。
清乾隆年间南甸土司驻地又从南甸(蛮干)迁往永和的永安城。永安城在今九保村与县城遮岛镇东面小山背后,属今遮岛镇长寨村。咸丰元年(即公元1851年)又由永安城迁于罗卜丝庄(芒东乡丝光坪)旋又迁于遮岛(即今梁河县城,傣语意下城,即在永安之下)。其后二十八代土司龚绶在其地所建司署仍是汉式建筑。此即,现存今梁河县遮岛镇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
(二)南甸土司衙署的建筑概况。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受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极深,建筑成汉式衙署式布局。该建筑群按汉式衙署形式布局。由四个主院落,十个旁院落,四十七幢,一百四十九间房屋组成。分为大堂、二堂、三堂、正堂,一进四院,逐级升高,粗梁大柱、青瓦屋顶、古朴大方,雄伟庄严。内有花园,经书房、小姐楼、戏楼、厨房、粮库、马房、军械库、烟房、监狱、学堂、佣人住房等。主次分明,可谓“层层院井八方通,幢幢署阁殿中殿”。第四院用材讲究,正堂栗木,左厢椿木,右厢楸木,取“正立春秋”之意。
1.司署大门。
为斗拱牌坊叠檐样式,方框圆形太阳门洞。在大门的顶部,一对“吻”高高翘首在两端。它呈龙头鱼尾形,龙口张开露出利齿,双目圆睁。
2.第一院(公堂、茶库房、巡捕房、监狱)。
进入第一院左手边原是一幢三开间的平房,供兵丁住宿,俗称“门房”,门房是司署内具体办事的“三班六房”之一。司署左右厢房,它们分别为牢房、巡捕房、茶房。过了两旁厢房沿阶而上,就是南甸宣抚司署的第一堂。也就是所谓的公堂。这是当时土司审理公案的地方,这幢五开间的公堂是第二十六代土司刀守忠建盖的,据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公堂的前方上有一块“南极冠冕”的匾牌。公堂墙上有一对雕刻精湛引人注目的御扇牌,扇牌呈芭蕉叶形,雕刻了象征地方土司的傣族塔式建筑以及展翅的孔雀;左右各有一把万民伞。一是土司外出时用来遮阴,二来也代表着福音高照万众臣民之意。公堂正方的一张桌精雕细刻,桌上签筒、笔架、朱砚、惊堂木一应俱全。大堂的两边依左右顺序摆放着象征着威严与官品的仪仗:肃静、回避、龙头朝前、关刀随后、金瓜、钺斧、朝天蹬、安民、除毒、一手掌乾坤。
3.第二院(会客厅、军装房、属官房)。
二院是第二十七代土司刀定国建盖的。这个院落里有军装房、会客厅、属官房。
军装房,作为一个有组建自己武装力量的土司,这里曾经存放着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兵器。是储备军用物资的主要机构。沿着台阶上去,是会客厅。二堂中间三格敞开,堂中悬挂着“南天一柱”、“十司领袖” 在会客厅的后方有一道与众不同的“太阳门”。在建盖当初,27代土司刀定国询问德高望重的佛爷有关建盖的事宜。佛爷告诉他,此堂宜建盖在一个可以见到两个太阳的地方。因此,会客堂的后门就建盖成了圆形门,因为形似太阳,所以把它称作太阳门。当太阳东升照耀在太阳门上时,人们的肉眼就看到了有两个太阳重叠的影像。属官房,是文、武官员办理公务的处所。重要负责处理司署内部日常事务及各种材料的撰写。
4.第三院(三班房、议事厅、戏楼、学堂、厨房、仓房)。
穿过太阳门,左边是三班房,是班员共同共事的地方。右门迎入眼帘的是一排较高的楼排群它建于民国二十四年,这是专供土司眷属们看戏的楼房。戏楼四角飞翘,别具特色。从戏楼月弓门进去,是原来南甸土司的厨房、仓房及生活休息区。厨房,主要用于司署内所有工作人员就餐的地方。 第三院议事厅,它是第二十七代土司刀定国所建。当时,供土司属官在审理一般案件和接待上司所用。一块“守镇边陲”的匾额高高的悬挂在厅堂的上方。在这座厅堂,南甸土司在这里经常与其他土司会盟议事;决策边疆重大历史事务及召开重要会议。
5.第四院(书房、正堂、账房、护印府、小姐楼、后花园、经书房)。
它又被称为“正立春秋”大殿。这是第二十八代土司龚绶建造的。这座大殿用材特别讲究,正殿用栗木,左厢用椿木,右厢用楸木,土司把它有意的取才组合,取谐音“正立(栗)春(椿)秋(楸),以此希望江山永固。左边是司署的书房,书房主要存储司署内书籍,有汉语和傣族文字的书籍。右边司署是账房,账房主要负责司署的收入及债务管理,是土司的重要机构。 这个院落的做工极为考究还体现在精美绝伦的木雕上。大殿的檐柱前那六个“金瓜吊葫芦”的雕件,就在方寸之间雕有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逼真,栩栩如生。在厅堂的右院是当时的护印府,是土司次子的居住地,这个院落独成格局,前厅应有的家什擺设,这里也是一应俱全,它的主人相当于帝王的亲王,有职而无实权。大殿左厢是小姐楼,也称之为八阁楼。第二十八代土司龚绶有八个女儿,故而也称之为八阁楼。
6.殿后第五院是专供土司休息习武的后花园。 二、南甸宣抚司署的选址与布局的文化内涵
崇尚自然,寻求天、地、人的和谐相融,是中国独特朴实的乡土文化特征,中国的建筑风水文化是建立在周易文化基础之上的,是周易应用的一个重要的部分。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灵魂”是基于“天人合一”原则的建筑学基础理念之上的。古人对建房选址的要求很有讲究。就南甸宣抚司署而言,其选址有很多重要的因素,如安全防卫、交通便利、气候适宜、地势良好等。梁河南甸宣抚司署现存的土司府始建于清咸丰元年(1851)依山临水,位于遮岛镇老街子的上侧,座东南朝向西北,四面围墙,四面开门,这个朝向的选择是因为遮岛镇地处横断山脉的尾部,地势东南高而西北低。大盈江自北向南流淌,正好与中国风水的讲究,活水绕门财源滚滚。而且南甸坝子是腾冲坝子与盈江坝子之间的过渡带,一条不规则的山谷,其土地肥沃,物产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因此在这偏远之地,能够营建出这个规模宏大的土司府。
南甸宣抚司署的规划布局虽然没有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指导,但其主体营建的时间为清中后期,建筑的形式和布局已经明显的受到中原汉文化和儒家思想的影响,体现了汉族儒家中庸、中和的思想。在空间布局上讲究居中、中正。中心的议事厅位于左右前后之中的位置,处在整个建筑群的中轴线上。而在其前方有一个比较开阔的空间则是汉式古建筑所称的明堂之位。包括堂屋、桌子的摆放、牌位的放置无不体现了中正的原则、正向的角度。这些都以物象的形式表征了止于至善的道德伦常,所以整个建筑群的规划体现了一种中和空间的意向。整体布局之外每一个小的建筑或者小组群也遵循这种取中立法的思想。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严格的遵守封建社会的社会制度、宗法伦理规定,平面结构严谨有序,功能合理,设施完善。其沿东西中轴线纵向布局,形成了多层院落群。每组院落左右衔接,功能互相联系、补充,构成有一定规模的古建筑群。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从整体的规模与风格上来说非常的雄伟壮观,素有傣族“小故宫”的美誉。这与中国古代“大壮与适形”的哲学观有很大的关系,“大壮”—体现了礼制、秩序的思想,而“适形”就是舒适、宜居。当我们走进建筑群的内部感受其空间感,会觉得其与自然十分的融合,室内、室外有时只是一帘之隔,十分贴近自然,尺度适当,而又能体现出等级的秩序。
同时,作为中国古代边疆行政机构的基层,南甸宣抚司署空间格局类似皇城宫苑,也尊崇于宗法与礼制的教化的轴对称空间的秩序。不仅有一条明显的整个建筑群的中轴线,他的纵向也包含多条明显的中轴线,主要建筑物如公堂、会客厅、议事厅、正堂等,都排列在中心轴线上,附属房屋则分列两旁。坐北朝南也是中国建筑在分布上的另外一个特点,而采用庭院式的组群布局,中轴对称,外方内圆形成了南甸宣抚司所特有的格局。
三、南甸宣抚司署的建筑文化内涵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不仅是研究土司制度历史的活化石,更重要的是表现了一种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纵观南甸宣抚司署的建筑文化,不论是其行政空间还是土司的生活空间,无不是充分的显示出丰富的傣族和汉族风情及民俗融合的特点。同时也表现出傣族人民的思想感情以及能工巧匠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从而最终形成了与自然环境、宗教和民俗文化,以及社会背景相协调,相呼应的建筑风格。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是将傣族建筑艺术推向辉煌的雄厚的基础,它也是形成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蕴含深厚文化内涵的底蕴所在。南甸宣抚司署以其独特的个性直观展示了傣族地区居住文化的内涵与魅力。而从普通的傣族民居到规模巨大的土司衙署建筑群,从建筑选址动工到新居的落成乔迁,无不流露出宗教的身影。“土司衙署的艺术是宗教意识的载体,也是民族精神的物化”。
土司衙署的权威性是受人们所敬畏的,而这种“敬畏”是具有区域内的广泛的认同性的。使认同性成立的基础不仅在于权力彰显,也包括民族传统文化中大量的象征和隐喻所带来的心理依附。南甸宣抚司几乎处处存在“象征”和“隐喻”。其以多种民族文化为实际表达文化,使得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强调的是土司制度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的特征。其一方面说明了政治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区域性、民族性及时效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中原与边疆、中央集权与土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在不但有差异又有共性的文化张弛中,南甸宣抚司署便阐释了本土文化的代表傣族与实际文化传达的不同民族之间,特别是在傣族与汉文化之间的关系。最终,南甸宣抚司署通过文化象征的手段在个体小社会经验和社会事实整体性经验之间达成一种平衡。就本质而言,这种平衡就是民族对所处世界的理解。
参考文献:
[1]赵毅.论明清时期南甸土司的汉化[J]·德宏师专学报,2008年3期。
[2]张跃,舒丽丽.傣族土司司署建筑及其文化内涵分析 —以云南省梁河县南甸宣抚使司署为例[J],西南边疆民族研究,2009年1期。
[3]孙菲.云南土司府建筑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08。
[4]龚荫编著.明清云南土司通纂[K],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4。
[5]南甸宣抚司署建筑史,梁河文管所上報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材料。
作者简介:尹继芳(1966.04-)女,汉族,云南梁河人,专科学历,德宏州梁河县文物管理所,文博馆员,主要从事文物保管及边疆民族文化研究。
关键词:南甸宣抚司署;建筑文化;内涵
中图分类号:K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061-02
一、南甸宣抚司署建筑概况
(一)南甸宣抚司署的历史沿革。
明正统年间 “三征麓川”攻打瑞丽思氏土司,南甸土司因与明朝军队合作征战由军功受到封赏,统治范围扩大,为便于统治土司驻地乃迁于南甸坝中的蛮干(今九保乡)《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卷一说:“正统九年,(刀乐硬)奉到号纸印牌,开衙视事,...随于十二月十六日迁司署于团山建立城镇衙门"团山在今九保乡西北。《明史土司传》说:“司东十五里,宣抚世居之”。
盖蛮干在旧司治蛮林东十五里。今九保村西部太平寺,即原南甸土司衙门所在。权势的扩大使土司开始汉化,建筑汉族官吏的衙门,开衙视事,并从迁蛮干后即自称南甸。
清乾隆年间南甸土司驻地又从南甸(蛮干)迁往永和的永安城。永安城在今九保村与县城遮岛镇东面小山背后,属今遮岛镇长寨村。咸丰元年(即公元1851年)又由永安城迁于罗卜丝庄(芒东乡丝光坪)旋又迁于遮岛(即今梁河县城,傣语意下城,即在永安之下)。其后二十八代土司龚绶在其地所建司署仍是汉式建筑。此即,现存今梁河县遮岛镇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
(二)南甸土司衙署的建筑概况。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受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极深,建筑成汉式衙署式布局。该建筑群按汉式衙署形式布局。由四个主院落,十个旁院落,四十七幢,一百四十九间房屋组成。分为大堂、二堂、三堂、正堂,一进四院,逐级升高,粗梁大柱、青瓦屋顶、古朴大方,雄伟庄严。内有花园,经书房、小姐楼、戏楼、厨房、粮库、马房、军械库、烟房、监狱、学堂、佣人住房等。主次分明,可谓“层层院井八方通,幢幢署阁殿中殿”。第四院用材讲究,正堂栗木,左厢椿木,右厢楸木,取“正立春秋”之意。
1.司署大门。
为斗拱牌坊叠檐样式,方框圆形太阳门洞。在大门的顶部,一对“吻”高高翘首在两端。它呈龙头鱼尾形,龙口张开露出利齿,双目圆睁。
2.第一院(公堂、茶库房、巡捕房、监狱)。
进入第一院左手边原是一幢三开间的平房,供兵丁住宿,俗称“门房”,门房是司署内具体办事的“三班六房”之一。司署左右厢房,它们分别为牢房、巡捕房、茶房。过了两旁厢房沿阶而上,就是南甸宣抚司署的第一堂。也就是所谓的公堂。这是当时土司审理公案的地方,这幢五开间的公堂是第二十六代土司刀守忠建盖的,据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公堂的前方上有一块“南极冠冕”的匾牌。公堂墙上有一对雕刻精湛引人注目的御扇牌,扇牌呈芭蕉叶形,雕刻了象征地方土司的傣族塔式建筑以及展翅的孔雀;左右各有一把万民伞。一是土司外出时用来遮阴,二来也代表着福音高照万众臣民之意。公堂正方的一张桌精雕细刻,桌上签筒、笔架、朱砚、惊堂木一应俱全。大堂的两边依左右顺序摆放着象征着威严与官品的仪仗:肃静、回避、龙头朝前、关刀随后、金瓜、钺斧、朝天蹬、安民、除毒、一手掌乾坤。
3.第二院(会客厅、军装房、属官房)。
二院是第二十七代土司刀定国建盖的。这个院落里有军装房、会客厅、属官房。
军装房,作为一个有组建自己武装力量的土司,这里曾经存放着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兵器。是储备军用物资的主要机构。沿着台阶上去,是会客厅。二堂中间三格敞开,堂中悬挂着“南天一柱”、“十司领袖” 在会客厅的后方有一道与众不同的“太阳门”。在建盖当初,27代土司刀定国询问德高望重的佛爷有关建盖的事宜。佛爷告诉他,此堂宜建盖在一个可以见到两个太阳的地方。因此,会客堂的后门就建盖成了圆形门,因为形似太阳,所以把它称作太阳门。当太阳东升照耀在太阳门上时,人们的肉眼就看到了有两个太阳重叠的影像。属官房,是文、武官员办理公务的处所。重要负责处理司署内部日常事务及各种材料的撰写。
4.第三院(三班房、议事厅、戏楼、学堂、厨房、仓房)。
穿过太阳门,左边是三班房,是班员共同共事的地方。右门迎入眼帘的是一排较高的楼排群它建于民国二十四年,这是专供土司眷属们看戏的楼房。戏楼四角飞翘,别具特色。从戏楼月弓门进去,是原来南甸土司的厨房、仓房及生活休息区。厨房,主要用于司署内所有工作人员就餐的地方。 第三院议事厅,它是第二十七代土司刀定国所建。当时,供土司属官在审理一般案件和接待上司所用。一块“守镇边陲”的匾额高高的悬挂在厅堂的上方。在这座厅堂,南甸土司在这里经常与其他土司会盟议事;决策边疆重大历史事务及召开重要会议。
5.第四院(书房、正堂、账房、护印府、小姐楼、后花园、经书房)。
它又被称为“正立春秋”大殿。这是第二十八代土司龚绶建造的。这座大殿用材特别讲究,正殿用栗木,左厢用椿木,右厢用楸木,土司把它有意的取才组合,取谐音“正立(栗)春(椿)秋(楸),以此希望江山永固。左边是司署的书房,书房主要存储司署内书籍,有汉语和傣族文字的书籍。右边司署是账房,账房主要负责司署的收入及债务管理,是土司的重要机构。 这个院落的做工极为考究还体现在精美绝伦的木雕上。大殿的檐柱前那六个“金瓜吊葫芦”的雕件,就在方寸之间雕有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逼真,栩栩如生。在厅堂的右院是当时的护印府,是土司次子的居住地,这个院落独成格局,前厅应有的家什擺设,这里也是一应俱全,它的主人相当于帝王的亲王,有职而无实权。大殿左厢是小姐楼,也称之为八阁楼。第二十八代土司龚绶有八个女儿,故而也称之为八阁楼。
6.殿后第五院是专供土司休息习武的后花园。 二、南甸宣抚司署的选址与布局的文化内涵
崇尚自然,寻求天、地、人的和谐相融,是中国独特朴实的乡土文化特征,中国的建筑风水文化是建立在周易文化基础之上的,是周易应用的一个重要的部分。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灵魂”是基于“天人合一”原则的建筑学基础理念之上的。古人对建房选址的要求很有讲究。就南甸宣抚司署而言,其选址有很多重要的因素,如安全防卫、交通便利、气候适宜、地势良好等。梁河南甸宣抚司署现存的土司府始建于清咸丰元年(1851)依山临水,位于遮岛镇老街子的上侧,座东南朝向西北,四面围墙,四面开门,这个朝向的选择是因为遮岛镇地处横断山脉的尾部,地势东南高而西北低。大盈江自北向南流淌,正好与中国风水的讲究,活水绕门财源滚滚。而且南甸坝子是腾冲坝子与盈江坝子之间的过渡带,一条不规则的山谷,其土地肥沃,物产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因此在这偏远之地,能够营建出这个规模宏大的土司府。
南甸宣抚司署的规划布局虽然没有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指导,但其主体营建的时间为清中后期,建筑的形式和布局已经明显的受到中原汉文化和儒家思想的影响,体现了汉族儒家中庸、中和的思想。在空间布局上讲究居中、中正。中心的议事厅位于左右前后之中的位置,处在整个建筑群的中轴线上。而在其前方有一个比较开阔的空间则是汉式古建筑所称的明堂之位。包括堂屋、桌子的摆放、牌位的放置无不体现了中正的原则、正向的角度。这些都以物象的形式表征了止于至善的道德伦常,所以整个建筑群的规划体现了一种中和空间的意向。整体布局之外每一个小的建筑或者小组群也遵循这种取中立法的思想。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严格的遵守封建社会的社会制度、宗法伦理规定,平面结构严谨有序,功能合理,设施完善。其沿东西中轴线纵向布局,形成了多层院落群。每组院落左右衔接,功能互相联系、补充,构成有一定规模的古建筑群。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从整体的规模与风格上来说非常的雄伟壮观,素有傣族“小故宫”的美誉。这与中国古代“大壮与适形”的哲学观有很大的关系,“大壮”—体现了礼制、秩序的思想,而“适形”就是舒适、宜居。当我们走进建筑群的内部感受其空间感,会觉得其与自然十分的融合,室内、室外有时只是一帘之隔,十分贴近自然,尺度适当,而又能体现出等级的秩序。
同时,作为中国古代边疆行政机构的基层,南甸宣抚司署空间格局类似皇城宫苑,也尊崇于宗法与礼制的教化的轴对称空间的秩序。不仅有一条明显的整个建筑群的中轴线,他的纵向也包含多条明显的中轴线,主要建筑物如公堂、会客厅、议事厅、正堂等,都排列在中心轴线上,附属房屋则分列两旁。坐北朝南也是中国建筑在分布上的另外一个特点,而采用庭院式的组群布局,中轴对称,外方内圆形成了南甸宣抚司所特有的格局。
三、南甸宣抚司署的建筑文化内涵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不仅是研究土司制度历史的活化石,更重要的是表现了一种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纵观南甸宣抚司署的建筑文化,不论是其行政空间还是土司的生活空间,无不是充分的显示出丰富的傣族和汉族风情及民俗融合的特点。同时也表现出傣族人民的思想感情以及能工巧匠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从而最终形成了与自然环境、宗教和民俗文化,以及社会背景相协调,相呼应的建筑风格。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是将傣族建筑艺术推向辉煌的雄厚的基础,它也是形成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蕴含深厚文化内涵的底蕴所在。南甸宣抚司署以其独特的个性直观展示了傣族地区居住文化的内涵与魅力。而从普通的傣族民居到规模巨大的土司衙署建筑群,从建筑选址动工到新居的落成乔迁,无不流露出宗教的身影。“土司衙署的艺术是宗教意识的载体,也是民族精神的物化”。
土司衙署的权威性是受人们所敬畏的,而这种“敬畏”是具有区域内的广泛的认同性的。使认同性成立的基础不仅在于权力彰显,也包括民族传统文化中大量的象征和隐喻所带来的心理依附。南甸宣抚司几乎处处存在“象征”和“隐喻”。其以多种民族文化为实际表达文化,使得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强调的是土司制度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的特征。其一方面说明了政治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区域性、民族性及时效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中原与边疆、中央集权与土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在不但有差异又有共性的文化张弛中,南甸宣抚司署便阐释了本土文化的代表傣族与实际文化传达的不同民族之间,特别是在傣族与汉文化之间的关系。最终,南甸宣抚司署通过文化象征的手段在个体小社会经验和社会事实整体性经验之间达成一种平衡。就本质而言,这种平衡就是民族对所处世界的理解。
参考文献:
[1]赵毅.论明清时期南甸土司的汉化[J]·德宏师专学报,2008年3期。
[2]张跃,舒丽丽.傣族土司司署建筑及其文化内涵分析 —以云南省梁河县南甸宣抚使司署为例[J],西南边疆民族研究,2009年1期。
[3]孙菲.云南土司府建筑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08。
[4]龚荫编著.明清云南土司通纂[K],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4。
[5]南甸宣抚司署建筑史,梁河文管所上報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材料。
作者简介:尹继芳(1966.04-)女,汉族,云南梁河人,专科学历,德宏州梁河县文物管理所,文博馆员,主要从事文物保管及边疆民族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