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是倦怠的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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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不需要回报,爱在爱里就已经很满足了”,我把这句话工整地誊在笔记本上,作为宽宥自己的论据。如果这个说法是成立,那我在对你的爱里面自给自足得太久了,久到我都忘了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
  第一次见到你时,我还不知天高地厚,我这小妖还没以身试法,领教你降妖的千年道行。你不就无非帅一点,头发蓬松一点,坏起来酷一点,笑起来阳光一点嘛?慢慢地,我觉得你像个完美的矛盾体,那么阳光的气质配上那么糟糕的成绩,那么英俊的五官却在笑起来之后皱成一团,又皱得异常和谐好看。如果把你比喻为一种颜色,那你就是迷彩色的,配合不同的面掺以不同纯度的白,释放不同层次的感光。这一切都让你的野性里多了说不出的神秘,像一块磁石,专供吸引我们这些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姑娘。
  那时我跟你坐前后桌。我勒紧裤腰带攒了差不多半年的零花钱,买下了人生第一张正版CD。我一时手贱,上课时非要在课桌下翻一翻它。果然乐极生悲,被那个以凶悍出名的老师逮住了,她勒令我交出东西,我憋了个满脸通红,窘在那里誓死不从。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也没生出智来,幸亏你从天而降,趁着老师转过身写字的当口,你向前勾身,弯成一道彩虹桥,把CD从我的屉子里拿过来扔到自己包里,还有勇有谋地塞了本过期杂志进去狸猫换太子。你回落到座位的瞬间,扬起一边的嘴角给了我一个邪魅的笑,我登时就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差点对你感恩戴德、三叩九拜。在那之前我只是注意你,觉得你很特别。在那之后我觉得,可能也许大概我对你来说,也是有那么一点特别的。
  后来的同学会你没有去,这个凶悍的老师现在成了一位慈祥的老太太,竟然还特别爱八卦,把曾经视为禁忌的恋爱话题拿出来打趣,她把我的手拉过来特关切地问,你和他没有在一起啊?
  啊,没有啊……我被她吓了一跳。
  她像是比我还惊讶,当年我就觉得你们俩肯定得有点什么,怎么会没在一起呢,那你们还有联系吗?
  有的,偶尔。我糊弄地答着,特别不自在地玩起了手机,朋友圈显示你的位置在马耳他——又是一个我拿放大镜在地图上都找不到的点。
  我们俩最大的交集就是音乐,我也因此得到了跟你把耳机一人分一半来听的特权。我省零花钱的功力一直艰苦卓绝,打从爹妈那儿死皮赖脸磨来的零用钱全都用来买一堆花花绿绿的音乐杂志,然后装作漫不经心地甩在你桌上。这些小心思就像入场券,令我有心无意地进入到了你的领域。你说你喜欢S乐队,我就立马跟芭乐歌断交,把S乐队主唱那些高音飙到炸破脑门心的歌曲听出耳油。你喜欢溜冰和滑板,我涂紫药水涂得跟梅花鹿似的,愣是把这两项极限运动练得驾轻就熟。我陪你看足球,90分钟的比赛拖延到伤停补时对我来说度秒如年,可是慢慢地我比你还爱你所钟爱的阿根廷队。那年世界杯,阿根廷被贝克汉姆灌了个任意球,快退役的巴蒂跪倒在绿茵场,我冒着走题的风险在期末考的作文里把这一幕写得如泣如诉,连老师都被我的真情感动给了我一个高分,我在讲台上念作文念得涕泪横流。2010年阿根廷0:4被德国队血洗,我大半夜哭得肝肠寸断,第二天请病假卧床不起。那时我多么想给你打电话把我满腔的悲痛都倾倒给你,可是越洋的话费令我的理智战胜了情感——从来都是这样,你召唤我时我就近在迟尺,我想到你时你总在海角天边。
  你爱的我都比你更爱,你的情感行云流水我却总是弄得浓墨重彩,我就像是你的一个周边产品,把你身上一点点细枝末节都延展到无限大。
  那时我跟七七常常一煲电话就一个多小时,从学校对面的炸鸡柳聊到明星八卦,我就是有本事把不相关的事情在心里拐几个弯扯到你身上。七七说,你就是喜欢他,你可别不承认。
  喜欢你的女生数不胜数,我也没什么好害羞的。而且在七七面前,我更不会否认。因为她恰巧是数不胜数之外的异数,每次谈到你她都给我泼冷水,他痞里痞气的,有什么好啊?
  在七七眼里,只有像方承舟那样白衣胜雪的男孩才值得人喜欢。人家方承舟生就一副眉清目秀的优生相,哪像你,哪像我,身上的墨迹比肚里的墨水还多。
  就在你转学的那一个学期里,方承舟跟我们走得很近。我们顺路一起回家,我踩着滑板在路上歪歪扭扭地慢滑,方承舟和七七在旁边急冲冲地快走,沿路上还能嬉笑打闹一番。
  有一次方承舟在路上买了一对小雏鸡,我滑得快了点,他就抱着小鸡崽掂着书包在后面赶,我一看距离都快拉了整条街,就一个回旋漂移,朝他面对面地飞滑过去。小鸡崽被我的辘轳声吓得缩进他怀里,他站在原地纹丝不动,我说,你发个什么愣啊?他说,你就像个女哪咤踩着风火轮朝我冲过来,我都看傻了。
  女哪咤,哈哈哈,亏他想得出来——如果没有你,我可能真的就跑去喜欢方承舟了。
  一个学期之后你又回了学校,你的出现再次蒙住我的生活。方承舟所有的优秀品质在你面前顿时显得乏味。
  回来后的你,眉目长开了,那张脸有棱有角有细有粗有精致有疏放,更加酷帅了。即使是最晚熟的同学也大略知晓了男女生的暧昧,不晓得是哪个挑起来的,全班都开始盛传班花喜欢你。我当时心里酸酸的,但依然和你在课桌上贴得很近,依然把装有音乐的耳机一人分一半来听。我上学观察你,放学偷偷跟踪过你,发现除了班花总喜欢穿着碎花裙子在你桌子前溜达,或者记批评时故意对你偏袒之外,你们也没个实质性的交往证据。我一根筋地想,让别人说去吧。只要我和你是班上最爱听歌的,你歌唱得很棒我歌也唱得不赖,而且我们都那么喜欢S乐队,你总会多少是有点喜欢我的吧。
  其实我从那时就练就了一颗强大的心脏来应对你的风流倜傥。你总有本事让各种各样的姑娘对你趋之若鹜。只要你一打球,操场上就会聚集起为你敲矿泉水瓶的啦啦队,低年级的女生们慕名从门缝里偷瞄你也是常有的事,圣诞节情人节各种节你都会收到一堆匿名的礼物。但每次你都不为所动,把礼物分给前后左右,我们沾着你的光普天同庆,我觉得那样的你简直带着光圈,帅呆了。
  毕业考前夕,我们去游乐场狂欢,坐蹦蹦车时我耍了小心计,左磨磨右推推,我和你终于坐上了同一辆车。你转着方向盘,我甜蜜地坐在旁边,我们一路所向披靡。笑得最欢时我问你,你有没喜欢的人啊?你眼望前方,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有了。   我故作潇洒地问,谁这么倒霉啊?
  我的心跳咚咚咚咚每一下都敲得那么确切,好像不会落空似的。可是,出乎意料却又不出所料,绕过最奢望和最受挫的落差,我平静地接受了那个名字不是我。
  我们这群野孩子被一锅端进了全区以铁律闻名的高中。它曾经是一个教堂,红砖白墙的欧式建筑里长年不透光不透风,每一个老师都以修女的标准要求我们。中考的失利让父母大为警醒,他们对我的高压政策渐渐把我锻炼成了受虐的体质。高一期末的分班考试,我攒了一肚子的劲儿搭上了重点班的尾班车,而你,不出意料地进了号称牛鬼蛇神横行的末位平行班。
  但就像老师说的,男孩子醒事晚,开悟晚,可一旦开了窍,那就是火山爆发,女孩子只能望其项背。高二那年,我们班的数学老师也给你们班代课,这位不怒自威的老先生可厉害了,我们一被他点名就会吓得直哆嗦。阅人无数的他觉得自己终于在教学生涯的尾声遇到了一位天才,那个人就是你。在他眼里你是一块未经打磨的钻石,一颗埋在蚌壳里的珍珠。他每天都在我们班夸赞你,让我也感到与有荣焉。后来你以不可能的数学满分考进了年级前十,风风光光地空降我们班,用别人十分之一的努力,创造着这帮老师日后跟学弟学妹们描绘的传奇。我因为你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对我来说无疑是脑力上的极限运动:布置到第N章的习题集我会主动自学做到第N+3章,下课的休闲活动居然都变成解几何题。虽然努力起来跟你还是差距明显,但已经超越我作为一个标准文科生思维的极限。
  我算了十几张草稿纸纠结到脑抽筋的几何题,你瞄几眼之后,刷刷画一条辅助线,问题就迎刃而解。我觉得我跟你的关系,就像这个光怪陆离、纷繁无解的几何题,明明只隔着一条辅助线的距离,可是我肉眼凡胎,怎么找都找不到。
  老先生没有看错,你成了我们高中考取飞行员的第一人。不知我该感谢你的刺激还是我的努力,在我玩命追赶你的跋涉中,也捞着了一个高于我能力的大学——所谓高于我能力的标准就是方承舟也考进了那所大学。方承舟对我们来说那可就是优等生的模板,前行的灯塔。而七七没有挤高考的独木桥,飞去了加拿大。
  毕业典礼上,我送了你一个CD机和S乐队主唱的个人单飞专辑,你看了看,说,唉,他都单飞了。
  我说是啊,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帮你把CD打开,歌词本上写着你的名字,还有主唱龙飞凤舞的签名。其实说起来挺糗的,这位主唱过来我们的城市签售,他的歌迷会正好有一个人因病请假,我就顶上了这个位子。我买了全套的黑色会服和帽子,跟一大帮人拉着条幅站在大学门口,来来往往的教职工家属像看外星人一样瞅着我们这帮小脑残,我还记得有一个大妈特别认真地说,哎哟,这是谁的葬礼怎么这么隆重呀?我一直在喊口号,根本匀不出嘴巴为这句话狂笑。
  就在我们喊得排山倒海的时候,一个记者突然把话筒举到我嘴边,主唱大人顶破脑门心的高音仿佛附身在我体内,我豁出去大嚎一声“我们永远支持你”。没想到那期节目还播了出去,我演了一个让全世界都笑掉大牙的笑话,还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的情商和智商一碰到跟你有关的事情都会自动下线,这个笑柄一直被他们捏到现在,真是我人生当中的一个污点。
  我看得出来你是有点惊喜的,我像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向日葵望着你的侧脸,骄傲地说,小意思啦,我随便混进他们歌迷会就搞定啦。
  可能是我太爱面子了,我没有让你知道,我的手臂被划了三道口子,鞋跟被踩断了一只才拼到这唯一的战利品。当那个主唱对我笑得灿若星辰时我都把持住了,没有被花痴冲昏头,他说,你叫什么,我来写上。我不假思索地说出了你的名字。当我把这张CD呈上给你时,简直觉得自己像个拱手河山讨你欢的骁勇将士。
  你以超一本的分数顺利考取飞行员,你去了北京,我留在这里过我三点一线的大学生活。但只要你回来的那十天半个月,就是我的长假。不管有多忙,我都会放下手里的一切陪着你,跟你和你的好兄弟们吃宵夜唱K侃大山打球。我以鲜甜的O型血把球场上的蚊子喂得膘肥体重,皮肤也被毒太阳晒到蜕皮。每次打完球,我和你们这群黑汗水流的男生们勾肩搭背,像玩了一身的泥水。你知道吗,我大冬天都每天洗澡,我讨厌别人坐我的床哪怕床上还罩着一层床单,我爸妈对我的洁癖怨声载道。可是为了你,为了混进你的圈子,汗臭和黏腻的触感,我都不在乎。
  我清楚地记得,你是从大三那年暑假开始抽烟的。KTV的一角,你坐在沙发上抽烟,烟雾吐出一个一个圈,把我也圈了进去。我凑近,看你那张抽烟抽象的脸看得出了神,你出落得更标致了,有了一双更丰厚的双眼皮眼睑,鼻子的轮廓到嘴巴的线条那么锋利又那么精致。然后我就屁颠屁颠地跑去点了S乐队最高音的一首歌,我因为练滑板连肺活量都变大了,现在什么高音都难不倒我,我飚上了最高一粒音后,回头准备迎接你的啧啧称奇。你却吸了一口烟,漫不经心地说,你怎么还在唱这些老掉牙的歌啊。我说你忘记你当年多狂热他们了?你回答说,我早就不听他们了,都过时了。
  这就是你,你善变却又善良,没有什么能吸引你长久的注意力。
  我悻悻地拿着麦克风,你弄了一点水洒在烟灰缸里,嗞的一声,烟屁股一命呜呼。我觉得我就像那根被浇灭的烟头,死在了余烟中。
  后来,你当上了帅气的飞行师。你满世界飞,你到过金门大桥,看过伦敦大本钟,抚过爱琴海的湛蓝——这些我都只能在电影或书籍里去神游。
  你的见识越来越广,你的眼光也会越来越高,你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姑娘。从买手机的柜台小姐到星巴克的服务生,从八面玲珑的平面模特到舞蹈学院里有着白天鹅般雪白脖颈的舞者。你轻描淡写地介绍道,这是LISA,这是小蝶,这是花花,这是ABCD……每次看到你带新的女孩出现,我都把自己放在假想敌的位置,在心里标一把尺,回家后对着镜子量度我究竟是样貌败在了哪里,或者差了她们身上的哪种魔法元素,让我一直坐正不了你身旁的那个宝座。
  我没有告诉你临近毕业时,方承舟喝醉了,对我表白了。我问他是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他说好像就是他揣着小雏鸡看着女哪咤朝他冲过来的时候。我掐指一算这都好多年了,被他这样优秀的人喜欢这么久,看来我也不是倒霉蛋。但当时我全身心投入在迎接你降落的盛大接风礼中,对这件事没有上心。况且我觉得我的这点小运气在你的桃花阵里,实在不足挂齿。   有一天晚上,你喝得酩酊大醉还发烧,你的朋友们实在没辙了第一个把电话打给我,那时我正准备睡个养精蓄锐的好觉,也不由分说打了个车去你那儿。守着你又是煮醒酒汤,又是冰敷降温,还给你把呕吐的秽物清理了一通。不知不觉忙了整夜,你的朋友熬不过我,一早上他们红着眼睛醒来,看见我的第一眼就是拜服,哇,你比我们这些大老爷们还强。
  我回敬他们说,你们怎么不打给他那些莺莺燕燕。
  他们脱口而出,她们哪有你靠得住啊。
  等你醒过来,人也清醒了,他们起着哄说我可照顾了你一晚上,你要报答我的大恩大德看来只能以身相许了。
  你顺势把我的脖子一箍,一宿未眠的我被你的大动作摇得像折了骨架的风筝,你大喇喇地说,我们谁跟谁,要说报答的话,多伤感情啊。
  是啊,谁跟谁,我又是你的谁呢,我是你没有性别的朋友,比兄弟少那么一点随便,又比女朋友少那么一点心动。
  我挣脱了你的手臂,告诉你七七回国了,我们差不多都快有五年没有见面了。
  听到七七的名字,你深感困惑,七七是谁?
  我把七七的尊姓大名一字一顿又说了一遍。
  你还是想不起来。我说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如果你还记得,不过你肯定忘了,很多年前,在那个横冲直撞的蹦蹦车上,当我问你你喜欢谁时,你给我的答案不是别人,就是七七。
  其实那时候我就有理由大哭一场的,哪怕你说出的是班花的名字,也不会让我如此伤心。因为你喜欢的是我最亲密的好朋友,这就意味着这份幸运降临到咫尺之内也不肯对我垂青,这让我很懊恼。我跟你之间究竟差了一点什么呢?
  此后每次看到七七对你嗤之以鼻,我的心都会被针扎一下,僵在脸上的笑容,被我收回的嘴角扯成碎裂的泥坯。你不知道这个答案像心结卡了我多久,可是现在,你却连七七是谁都不记得了。我怀疑你根本是没有心的。我在为一个无心人付出,就算把自己赔进去也只是个无底洞。
  我出门跑去车站,赶第一班开往大学城的公交。车窗外的冷风一吹,我打了个寒战,像是一个激灵突然清醒了过来。我觉得再跟你这样蹉跎下去,一定会被你玩死,或者被我自己玩死。我拿出手机删掉了你和你所有好兄弟的号码,跟你展开了长达三个月的冷战。你的微博我再也不评论,你的@我再也没理会,你的QQ我再也不回复。所谓冷战,不过是站在我的角度跟自己拧巴而已,你大概难以察觉异样。我像停机坪上一块灰不溜秋的路基,忠诚地候着航班降落,没有我,还有全世界的风景争先恐后地取悦你。
  一直到春节回家,你才打电话给我。我认得你的号码,挂了三次,你死心眼地打来第四次我终于还是接了,对着电话里的你冷漠地说,我正跟人相亲呢,你别打来了。
  你在那边不依不饶,我刚落地诶,你不来个鲜花接机,怎么还对我恶言相向啊?得得,你在哪儿,我来找你。
  我打击报复地甩了一个地名,只有我知道,横穿修地铁修得跟工地似的城市,从郊区机场赶到这个地方,又没地铁又没轮渡,不堵死在半路对不起江中父老。听到你在电话前哀嚎,我出了一口恶气,怎么,前路漫漫其修远兮,汝欲知难而退了?
  估计是机场信号不好,电话里闪了几个杂音就挂掉了。
  再接到你的电话是四个小时之后,你气喘吁吁地说,我到了,怎么你不在这里啊?
  我正在家里吃晚饭,听你这么说,放下碗筷裹了个外套就冲下楼,沿途催的士司机催到了广场。
  你一看到我就冲过来,我所有的钢铁意志在看见你的一霎那都软化了。我几乎想张开双臂抱住你,可是你停住了,开始噼里啪啦跟我说你辗转了多少辆摩托车,又跑了多远,最后这段路堵得连摩托车都挤不进来,你只有硬生生跑过来,你拍着胸口说,你看我都歇了十几分钟了,这口气还没喘上来。
  你把我方圆五米都打量个遍,一边打量一边说,你那相亲对象呢,给我检阅检阅。我跟你说啊,你可别觉得自己没人要就打折处理,不经过我首肯,你那对象就永远扶不了正。
  我满足得心口一阵酸楚,只能靠夜色打掩护,还看什么看呀,人都走了好半天了。谁叫你这么赶的啊?
  还不是因为这个。说着你就从手里拿出一个纸盒,像打开稀世珍宝一样,把里面姹紫嫣红的点心摆在我面前,这可是巴黎最出名的马卡龙,说完你摇了摇胳膊,就为了保证最新鲜的口感还怕它震碎,我跑的时候可是一直单手举着,这么鞠躬尽瘁的人肉快递你上哪里找。
  我被你逗得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你迫不及待地从里面拈了一块,举到我嘴边,快尝尝这正宗的“少女的酥胸”,保证你以前吃的那些山寨货都是掉渣的硅胶。
  我轻咬了一口,果然碰齿即碎,我的骨头渣恨不得都跟着一起酥掉了。可是它太甜了,齁甜齁甜,把我眼泪都给甜了出来。我甚至想,我是不是就是一把贱骨头,你一对我温柔起来,我反而受不了了。
  春节之后你又走了,接着的一整年你总共只回来了三次。第一次带回了一个女孩,我们对你的艳遇早已见怪不怪,还在心里盘算着这是你的第几个。第二次回来时隔半年,站在你身边的,还是她,而且你还牵着她的手,很自然很满足的样子。这在你身上史无前例,你说她叫卢橙,这是你第一次连名带姓介绍女孩子,那几乎就可以断定了,她是你的女朋友——那么多的前任,换来了一个常任。
  我开始仔细打量她,没有LISA的桃花眼,没有小蝶的大长腿,没有花花的海藻发,也没有ABCD的娇蛮甜美柔弱天真,我对她并没有敌意,可还是忍不住觉得她看上去太一般了,我无法相信一个平均值低于你历任女伴的女孩最终俘获了你。原来能够坐上你的宝座,不需要资格,只需要运数——而这个,是我一直都欠缺的。
  席间有一哥们给你递烟,你摆摆手,我们都大吃一惊,不会吧,你这小烟枪还会戒烟?
  你指指卢橙,她咽喉不好,我不抽了。
  我突然有点呆了,像一个人沉进了游泳池的水底。原来你也是有心的,你并没有废缺为别人付出的能力,你也舍得为另一个人改变自己。之后所有的对话灌到我耳朵都变成了岸上的嗡嗡音,只能衬托出耳畔的寂静。   第三次你回来时就是每年固定的春节聚会了,我在电话里特意问了你一句,你女朋友来吗?
  来啊,当然。
  这次我没有再单独出现,一群男孩里夹杂两个女孩,一个是你正牌女友,一个是知己、死党、女汉子、兄妹,这么多间接称谓,你都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我,场面会多尴尬。我叫上了方承舟。其实我跟方承舟一直都还联系得挺紧密的,他是个很靠谱的朋友,自从我决定考研还剑指N大,他就成了我这条路上的明灯。他被保研,所以有足够的精力帮助我。他给我找资料下载讲座模拟测试,我会为了一道题一条定理对他死缠烂打,也会在非人的折磨下对着他吐槽连天。在这三个月里,我们开始了无定期的约会,吃饭逛街看电影,在电影院还把头枕在他肩膀上睡着。
  介绍方承舟时,我才发现自己就是翻版的你,我说,这是我好朋友,我们一个初中的。
  你的表情波澜不惊,我像个鼓足劲的拳头打在了空气里。倒是你的朋友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方承舟,大概他们谁都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也会有反叛之心。
  我喝了一点啤酒,不知不觉又上了脸。散场后,方承舟送我回家,我人没有醉,但走起路来高一脚低一脚像踩在云团上,一头撞到了大树,我干脆把头靠在树皮上,闷闷地说,哎哟,笨死我算了。
  方承舟把我的头从树身扶过来,用手轻揉着伤口,温柔地说,你考研那天……是因为照顾他吧。
  对于我的考研失利,方承舟一度百思不解,因为他给我的真题我统统都超分数线。在刚才的对话中,他终于从蛛丝马迹里寻着了答案:你醉酒发烧的晚上,正碰上我考研的第一天,我彻夜未眠都在你那儿耗着,以至于第二天在考场上昏昏欲睡。
  我在心里默默道一万遍歉,对不起,方承舟,拿你这么优秀的人当备胎,我罪该万死。我对他说,方承舟,对不起,谢谢你陪我演了这场戏,我们分手吧。
  想来我把自己的台词和他的台词都一口气说了,他剩下的戏份就是点点头。
  那一刻,我多么羡慕方承舟,羡慕千千万万个像方承舟这样的人,他们就算再喜欢一个人也能够保持明智,全身而退,毫发无伤。只有我,死心眼偏执狂傻到透顶,跑到南墙撞得头破血流之后还裹着一圈带血的纱布继续向南。
  你看,一不小心我就爱你爱了整个曾经,积攒了这么多这么重的回忆。到最后,这些回忆比你这个人还要真切。我依偎着它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岁月,从一个大大咧咧的野孩子变得内敛和隐忍。
  所以当你把头埋进我的颈窝似哭非哭的时候,我不会再有受宠若惊的颤抖。你说卢橙离开了你,你没有能够留住她。你认真了一次,却扑了空。我认真了这么多年,一直在捕风。环游世界的美景终于让你从缤纷深处尝到了游子的孤独,你像只倦怠的飞鸟栖息在了路基上。
  你突然紧紧地抱住我的腰,说,只有你不会离开我,你不会离开我的,是不是?我喜欢上你了,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我是不是应该再次感恩戴德三叩九拜感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可是没有。我只是摇了摇头说,你会好起来的。只是让你好起来的人,不会是我。
  我从包包里拿出一只罗汉签,递给你说,这是你的东西,在我这里霸占了十年,现在还给你。然后我无债一身轻地从你身边走开了,路过第一个转角的垃圾桶,我把手机里的电话卡留在了里面——它在我曾有的绝交过程中,是唯一的疏漏。
  那一年的大年初五,我们一起去寺庙数罗汉,你数完了之后兑签,这张签写着“情为何物叫人伤,天涯海角各芬芳,兰秀菊雅皆有时,一往情深枉断肠”。那时年纪尚小,我对着它跟打哑谜似的完全不懂。你玩玩之后就扔了这支签,我把它收了起来,一直藏到现在。前些日子它被我翻了出来,也终于被我读懂了。你命犯桃花,总有一朵会是你的情劫,让你在红尘滚滚中伤筋动骨,打消锐气。当失掉棱角的你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知道有些事情发生了,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我不在你的桃花期,甚至连“兰秀菊雅”都算不上。这么多年,我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出口。电影里说,喜欢一个人是世界上最没有生产力的事情。是啊,又不能等价交换又不能量入而出,但我在对你的爱中,完成了自己。如果没有你,我何以成为这样的我。我学不会唱歌、没当过脑残粉、爱不上足球、扮不了女哪咤、考不上好大学、也不会用那么点唯心主义来让自己释怀,更没有个好故事可以像现在这么娓娓道来。
  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但,你不爱我,我才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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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感悟:  曾经我很喜欢写悲剧,有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因此写了满满五张纸的长信给我,问姐姐你是不是不相信爱?  当然不,事实上我是最坚贞的爱意信仰者,我相信每个人的一生,都会和爱相遇,或多或少,或早或晚,或烟火人生或长空万里;而我更加坚信另一点,这世间最好的爱,应该在陪伴里。无论如何传奇的相遇,就算它们才是故事里永远的主角,在我心中,最奢侈的爱,是把时间分享给你。于是我想写这样一个少年,在每一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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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创作感言:是因为看了一档很红的综艺节目才想到要写这个故事的。电视上的他们都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我却想到了一种病:超忆症。纵使被称作天才,但其实一点也不愿意脑子里塞得满满的,好事坏事统统清楚记得。好在有天才就有傻瓜,笨得令人很开心,就像负责给予庭然快乐的专属白痴申泽。就像……推荐我看这档节目的朋友,每周都会跟我说:“挑战规则我都没听懂啊啊!”“嗤,白痴。”  天才少女烦恼多  “庭然,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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