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融资融券业务通过4年的努力终于在我国面世,随着上证交易所和深证交易所正式接受券商的 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交易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融资融券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分析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优势、现状问题以及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引导和金融监管为拓展和深化我国融资融券业务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空间。
【关键词】融资融券;现状问题;引导;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03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8-0009-01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卖出为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业务在通过4年的努力之后终于面世,其对中国的整个证券市场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可以从对市场,券商,以及投资的方面具体来说明。从市场来看:融资融券业务使证券市场中的股票供求都被不断扩大,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完善价格的发现机制,发挥价格稳定期的作用;同时又能刺激A股市场的活跃且为股指期货的交易奠定基础。对券商来说,融资融券业务无疑给券商开辟了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其获利的渠道——利差和佣金。据估计:券商融资融券业务的利润会超过6%,这构成券商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而由于担保的存在,券商实际上承担的获利风险比较小甚至近乎为零;券商也通过提供服务也能获得一部分佣金收入;同时,融资融券业务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可能。对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是指两个相反方向的交易。在市场持续走强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入资金购买股票而放大获利倍数;而在市场持续下跌的过程中卖空股票再于低位平仓补回。这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获利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投机和证券市场整体下滑时的萧条。这种双向交易机制的建立,将有效降低单边投机市场走势出现的概率,为维护市场稳定起到一定作用,而投资者通过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可采取更多投资手段实现新的盈利模式,更大程度上规避投资风险。
从经济层次上看,银行与证券、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必须在最高层次上融合,这是当今国际金融业的整体趋势。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育,以及应对加入WTO后国外券商的激烈竞争,拓展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已是当务之急。所以融资融券业务在中国的推广和拓展势在必行,是金融创新的选择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
2010年3月31日起上证交易所和深证交易所正式接受券商的 交易申报,这标志着经过4年精心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但是由于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刚刚起步,发展尚且不完善,存在很大的空白和缺陷:
总体上说我国券商的融资业务存在渠道窄、数量少、比例小的特点,有待进一步的完善。首先,我国股票市场还没有做空机制,因此目前国内尚无法进行融券交易;其次,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的券商融资渠道比较通畅,券商的资产负债率相当高。如美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95%,这意味着95%的资金来自于别的融资渠道。一般来说,公开上市是国外许多知名证券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此外,发行金融债券、进行特种信用贷款、同业拆借、票据融资、国债回购、和抵押债券也是重要的融资方式。而相比之下,我国券商的融资取显得乏善可陈。除了自由的资金外主要的方式只有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在券商准入方面也存在很多的约束机制。这些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
那么在中国的经济和金融的现状下究竟应该怎样发展和完善融资融券业务?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場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台湾等的经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待时机成熟后转为市场化模式。应注意到我国是“转轨经济国家”,证券市场中仍有许多地方有别于他国,如国有股问题,A、问题,银行、券商、上市公司以国有控股为主等,因此在建立自己的模式时,须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金融公司制度。融资融券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在给市场带来活力时也难免出现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为:①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助长市场投机加大市场风险;②可能导致券商的分化,形成垄断格局。所以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制定准入规则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的引导和监管至关重要。
提高证券公司的素质,加强对证券机构信用额度的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用额度管理,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资产的安全,通过实行业内并购重组,通过重组并购,培养出一些在国内处于核心地位,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大型证券公司,消除我国证券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提高证券系统的风险防范和内控制度。
对个别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加强客户的资质的审查。通过指标体系检查客户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状况,信用状况,以往的信用交易记录等等方面。
建立严格的抵押证券存管制度,融资融券抵押的证券和自营证券分开管理,建立规范的融资融券合同;提高对抵押资产的定价能力。选择标的股票的主要标准是股票的波动和预期的波动幅度不能太大。
强化动态监控能力。依据外国的经验,投资者在信用交易中都需要建立一个信用账户,由此来监控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是否达到规定的额度。监控遵循三个制度:“逐日盯市”制,即要求每日计算每一个保证金账户抵押证券价值对客户债务的比率,二是“保证金追加”制,即当实际保证金下降到维持保证金标准之下时,通知客户存入现金或证券,或偿还部分部分贷款。三是“强制平仓”制,即当“追加”制无法实施时,强制出售当事人保存在证券金融机构的证券。
参考文献:
[1] 卢宁玲.对我国推行融资融券证券制度的分析与思考.金融经济.2006(10)
[2] 罗荣华.融资融券交易下证券公司的自律管理.内江科技.2007(2)
[3] 覃忠文.对中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思考.市场研究.2009(3)
【关键词】融资融券;现状问题;引导;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03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8-0009-01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卖出为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业务在通过4年的努力之后终于面世,其对中国的整个证券市场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可以从对市场,券商,以及投资的方面具体来说明。从市场来看:融资融券业务使证券市场中的股票供求都被不断扩大,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完善价格的发现机制,发挥价格稳定期的作用;同时又能刺激A股市场的活跃且为股指期货的交易奠定基础。对券商来说,融资融券业务无疑给券商开辟了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其获利的渠道——利差和佣金。据估计:券商融资融券业务的利润会超过6%,这构成券商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而由于担保的存在,券商实际上承担的获利风险比较小甚至近乎为零;券商也通过提供服务也能获得一部分佣金收入;同时,融资融券业务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可能。对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是指两个相反方向的交易。在市场持续走强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入资金购买股票而放大获利倍数;而在市场持续下跌的过程中卖空股票再于低位平仓补回。这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获利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投机和证券市场整体下滑时的萧条。这种双向交易机制的建立,将有效降低单边投机市场走势出现的概率,为维护市场稳定起到一定作用,而投资者通过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可采取更多投资手段实现新的盈利模式,更大程度上规避投资风险。
从经济层次上看,银行与证券、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必须在最高层次上融合,这是当今国际金融业的整体趋势。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育,以及应对加入WTO后国外券商的激烈竞争,拓展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已是当务之急。所以融资融券业务在中国的推广和拓展势在必行,是金融创新的选择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
2010年3月31日起上证交易所和深证交易所正式接受券商的 交易申报,这标志着经过4年精心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但是由于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刚刚起步,发展尚且不完善,存在很大的空白和缺陷:
总体上说我国券商的融资业务存在渠道窄、数量少、比例小的特点,有待进一步的完善。首先,我国股票市场还没有做空机制,因此目前国内尚无法进行融券交易;其次,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的券商融资渠道比较通畅,券商的资产负债率相当高。如美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95%,这意味着95%的资金来自于别的融资渠道。一般来说,公开上市是国外许多知名证券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此外,发行金融债券、进行特种信用贷款、同业拆借、票据融资、国债回购、和抵押债券也是重要的融资方式。而相比之下,我国券商的融资取显得乏善可陈。除了自由的资金外主要的方式只有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在券商准入方面也存在很多的约束机制。这些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
那么在中国的经济和金融的现状下究竟应该怎样发展和完善融资融券业务?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場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台湾等的经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待时机成熟后转为市场化模式。应注意到我国是“转轨经济国家”,证券市场中仍有许多地方有别于他国,如国有股问题,A、问题,银行、券商、上市公司以国有控股为主等,因此在建立自己的模式时,须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金融公司制度。融资融券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在给市场带来活力时也难免出现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为:①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助长市场投机加大市场风险;②可能导致券商的分化,形成垄断格局。所以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制定准入规则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的引导和监管至关重要。
提高证券公司的素质,加强对证券机构信用额度的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用额度管理,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资产的安全,通过实行业内并购重组,通过重组并购,培养出一些在国内处于核心地位,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大型证券公司,消除我国证券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提高证券系统的风险防范和内控制度。
对个别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加强客户的资质的审查。通过指标体系检查客户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状况,信用状况,以往的信用交易记录等等方面。
建立严格的抵押证券存管制度,融资融券抵押的证券和自营证券分开管理,建立规范的融资融券合同;提高对抵押资产的定价能力。选择标的股票的主要标准是股票的波动和预期的波动幅度不能太大。
强化动态监控能力。依据外国的经验,投资者在信用交易中都需要建立一个信用账户,由此来监控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是否达到规定的额度。监控遵循三个制度:“逐日盯市”制,即要求每日计算每一个保证金账户抵押证券价值对客户债务的比率,二是“保证金追加”制,即当实际保证金下降到维持保证金标准之下时,通知客户存入现金或证券,或偿还部分部分贷款。三是“强制平仓”制,即当“追加”制无法实施时,强制出售当事人保存在证券金融机构的证券。
参考文献:
[1] 卢宁玲.对我国推行融资融券证券制度的分析与思考.金融经济.2006(10)
[2] 罗荣华.融资融券交易下证券公司的自律管理.内江科技.2007(2)
[3] 覃忠文.对中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思考.市场研究.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