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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09)111-0054-01
农田水利建设滑坡,不仅成为制约当前粮食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且严重制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持续提高。笔者从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多年,现就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提出几点看法及建议,仅供参考。
1 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农民投入明显不足
随着政府资金投入的增多,有多数农民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产生了强烈的依赖的思想,认为政府资金的投入是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唯一途径。缺少政府资金的投入,有不少农民则抱有观望的思想,宁可粮食收益减少,也要等到政府出资搞农田水利建设。
1.2 资金投入存在分散不集中现象
政府资金的投入由水利、财政、计委等有关部门管理并使用,尽管总体投入较大,但用于项目类型不同,加之集安市山多地少,且全市农田大多数地块分散,对于形成资金合力使用还有一定的距离,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规模,间接影响了工程所能发挥的效益。
1.3 项目实施管理主体有待于进一步过渡
根据集安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可以看出工程技术人员的投入明显不足,有很多工程管理不到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急待提高。国办发[2005]50号文明确提出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此项规定有利于工程建设管理及日后管理,但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农户或农民合作组织在技术、资金管理上有可靠的保证,目前,则普遍缺少条件。
2 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所取得的经验
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改革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系、投入方式和组织形式,促进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集安市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各乡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重点解决汛后水毁工程及河道清淤、小河堤防加固、中低产田改造、水土流失治理等问题突出的工程。同时,集安市相关职能部门为保证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所需建设资金能够及时投入到位,集安市水利局与计委、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筹备建设项目,做好项目资金计划工作,大力争取中央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农业开发建设资金、省财政预算内农业项目补助等多种资金用于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政府扶持资金的投入很大程度上扭转了当前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的下滑势头,建成了一定规模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起草的《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05]50号文)出台后,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在做好规划编制、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组织引导、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1 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前提
集安市水利局组织人员编制了《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05年~2010年)》,把该规划作为乡村两级政府组织农民出资出劳的必要条件和国家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规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进行编制。规划经过审批后,即为安排国家补助资金的依据,同时要求项目单位申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时必须符合规划要求。通过规划,不仅达到了摸清情况、明确任务、指导和规范工作的目的,还起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
2.2 政府扶持是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必要的保障
近5年来,省级财政部门下达到集安市用于补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达592万元。从2005年开始,省级财政部门对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具体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作业费。2005秋,集安市争取到此项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乡镇拦河坝项目建设。2006年,集安市争取到此项补助资金53万元,用于乡镇农田灌溉项目建设。2007年,集安市争取到此项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乡镇农田灌溉项目建设。从2008年上报的资金计划中可以分析到,补助将逐步增加资金规模。集安市财政局农发办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00多万元,用于集安市苇沙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中低产田改造的一项重要保障。集安市发展计划局投入国债资金450万元,用于集安市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重点补助各乡镇拦河坝、渠系建筑物建设,切实增加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同时,集安市水利局多年一直是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技术上的指导部门,水利勘测设计队一方面为各乡镇提供设计服务,一方面派驻设计代表亲临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财政、计委等部门牢牢把住资金使用关,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的目的。
2.3 “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是解决农建突出问题的一个好办法
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如何调动农民自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当中去,成为新时期新政策落实解决的一大难题。以村级为基础进行“一事一议”,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分村落实建设任务的程序和办法,可以有效地带动受益农民积极地投入到农田水利建设当中去,并且合理地减少农民负担。
2.4 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个积极的尝试
集安市近年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积极推进用水户协会建设,成立用水户协会等合作组织,由协会民主决策、自主管理工程,努力做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工程发挥长远效益。
3 如何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核心是政府支持、民办公助。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是新阶段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需要,是适应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和机械施工增加的需要,也是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择业自由的基本要求。同时,完全依靠政府来承担繁重的农田水利建设任务也是不现实的。农村有大量富余劳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继续利用农闲季节,组织和引导农民尽可能地多搞劳动积累,是在我国国情下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有效途径。因此,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主力军的作用,把加大各级政府投入支持与农民的劳动积累紧密结合起来,走“民办公助”的路子,是今后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的一个出路。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在不影响村整体利益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可按受益群体议事。要加强资金和劳务监管,严禁强行以资代劳,不准变相加重农民负担。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引导工作。明确政府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职责,并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水价和水费计收机制改革,为实现工程的良性运行、促进节约用水和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
农田水利建设滑坡,不仅成为制约当前粮食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且严重制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持续提高。笔者从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多年,现就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提出几点看法及建议,仅供参考。
1 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农民投入明显不足
随着政府资金投入的增多,有多数农民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产生了强烈的依赖的思想,认为政府资金的投入是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唯一途径。缺少政府资金的投入,有不少农民则抱有观望的思想,宁可粮食收益减少,也要等到政府出资搞农田水利建设。
1.2 资金投入存在分散不集中现象
政府资金的投入由水利、财政、计委等有关部门管理并使用,尽管总体投入较大,但用于项目类型不同,加之集安市山多地少,且全市农田大多数地块分散,对于形成资金合力使用还有一定的距离,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规模,间接影响了工程所能发挥的效益。
1.3 项目实施管理主体有待于进一步过渡
根据集安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可以看出工程技术人员的投入明显不足,有很多工程管理不到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急待提高。国办发[2005]50号文明确提出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此项规定有利于工程建设管理及日后管理,但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农户或农民合作组织在技术、资金管理上有可靠的保证,目前,则普遍缺少条件。
2 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所取得的经验
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改革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系、投入方式和组织形式,促进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集安市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各乡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重点解决汛后水毁工程及河道清淤、小河堤防加固、中低产田改造、水土流失治理等问题突出的工程。同时,集安市相关职能部门为保证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所需建设资金能够及时投入到位,集安市水利局与计委、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筹备建设项目,做好项目资金计划工作,大力争取中央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农业开发建设资金、省财政预算内农业项目补助等多种资金用于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政府扶持资金的投入很大程度上扭转了当前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的下滑势头,建成了一定规模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起草的《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05]50号文)出台后,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在做好规划编制、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组织引导、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1 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前提
集安市水利局组织人员编制了《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05年~2010年)》,把该规划作为乡村两级政府组织农民出资出劳的必要条件和国家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规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进行编制。规划经过审批后,即为安排国家补助资金的依据,同时要求项目单位申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时必须符合规划要求。通过规划,不仅达到了摸清情况、明确任务、指导和规范工作的目的,还起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
2.2 政府扶持是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必要的保障
近5年来,省级财政部门下达到集安市用于补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达592万元。从2005年开始,省级财政部门对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具体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作业费。2005秋,集安市争取到此项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乡镇拦河坝项目建设。2006年,集安市争取到此项补助资金53万元,用于乡镇农田灌溉项目建设。2007年,集安市争取到此项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乡镇农田灌溉项目建设。从2008年上报的资金计划中可以分析到,补助将逐步增加资金规模。集安市财政局农发办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00多万元,用于集安市苇沙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中低产田改造的一项重要保障。集安市发展计划局投入国债资金450万元,用于集安市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重点补助各乡镇拦河坝、渠系建筑物建设,切实增加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同时,集安市水利局多年一直是集安市农田水利建设技术上的指导部门,水利勘测设计队一方面为各乡镇提供设计服务,一方面派驻设计代表亲临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财政、计委等部门牢牢把住资金使用关,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的目的。
2.3 “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是解决农建突出问题的一个好办法
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如何调动农民自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当中去,成为新时期新政策落实解决的一大难题。以村级为基础进行“一事一议”,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分村落实建设任务的程序和办法,可以有效地带动受益农民积极地投入到农田水利建设当中去,并且合理地减少农民负担。
2.4 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个积极的尝试
集安市近年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积极推进用水户协会建设,成立用水户协会等合作组织,由协会民主决策、自主管理工程,努力做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工程发挥长远效益。
3 如何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核心是政府支持、民办公助。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是新阶段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需要,是适应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和机械施工增加的需要,也是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择业自由的基本要求。同时,完全依靠政府来承担繁重的农田水利建设任务也是不现实的。农村有大量富余劳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继续利用农闲季节,组织和引导农民尽可能地多搞劳动积累,是在我国国情下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有效途径。因此,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主力军的作用,把加大各级政府投入支持与农民的劳动积累紧密结合起来,走“民办公助”的路子,是今后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的一个出路。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在不影响村整体利益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可按受益群体议事。要加强资金和劳务监管,严禁强行以资代劳,不准变相加重农民负担。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引导工作。明确政府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职责,并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水价和水费计收机制改革,为实现工程的良性运行、促进节约用水和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