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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重庆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该报告显示,自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稳步推进。
从三年数据看变化
2016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监督内容,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步入新常态。
市高院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达到了1113件,同比增长18.9%。行政机关负责人既未出庭又未出具书面函件说明理由的18件,相比2015年的152件大幅下降。2017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达到了1663件,同比增长49.4%。2018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达到了1849件,同比增长11.2%。
“这一组数据真实体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不断增强,这是全市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共同努力的成果。”市高法院相关人员表示,如,荣昌区法院在开庭审理的张贤容等要求确认被告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一案中,邀请人大代表等旁听,被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就案件争议的焦点发表意见。该案件的审理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之一,树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的庭审标杆。
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018年5月,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罗蔺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时称,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通过开展行政机关应诉情况专项检查,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通报制度。
今年5月底,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显示,对14个区县以及4个市级部门和单位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了专项抽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单位进行约谈。
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的此项报告之前,还开展了深入扎实的调研。如,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根据监督法和重庆市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年度工作安排,深入调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以及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重点调研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等内容,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召开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先后赴江北、垫江、奉节等区县开展实地考察调研,走进机关、工厂、社区、村与基层人大代表、执法一线人员、企业负责人、普通群众等进行“一对一”“零距离”访谈交流;向市高院、市编办以及40余个市级部门发函,书面调研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商请3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配合征集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收回调查问卷1256份;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调查: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电话访谈,收到有效调查样本1000个,覆盖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和各行业领域。
干部要能公开跟群众对话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不管是输是赢,都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出过庭的领导干部在决策的时候,一定会考虑法律后果,有了法治思维,处理事情就不同了。”在审议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指出,每年政府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已经成为一个規定项目。下一步,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还要加大推进力度,该出庭就出庭,干部要能够公开跟群众对话。同时,每个部门都要注重加强法治宣传和学习,与部门、行业工作相关的法律都应该懂,都应该熟悉,把这作为一个基本要求。
在全市各级人大的监督推动下,近年来,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共计724件,同比下降5.1%。行政机关败诉率8.66%,同比下降1.34个百分比;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更改率13.68%,同比下降2.32个百分比。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处处长展光华说,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确实是在不断好转,数据变化也明显,但是要辩证地看待这一情况。展光华认为,随着市民法治意识的增强,主动提起诉讼的情况也在增多,但有效案件并不高,这有可能影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提升。因为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只要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得立案。如,今年在两江新区法院,老百姓就因一起土地纠纷纷纷提起诉讼,法院立案86件。后经法院审理发现,这些案件均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不开庭审理。
“这些立了案但没开庭审理的案件都被纳入最后的统计数据,而不开庭审理就不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将直接影响最后的出庭应诉率。”展光华介绍,经法院协调化解纠纷或向原告释明后,原告自愿撤诉的案件,也会纳入统计数据,但这些案件也不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如,在2017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经过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或进行释明和诉讼引导后原告自愿撤诉的案件1645件。“这些都会直接影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今后的统计方法上,可以适当进行调整,让统计数据更能反映真实的情况。”展光华说。
除了数据的变化外,在行政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希望通过司法裁判确立行政执法规则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一方面被告认为行政行为合法而不愿变更行政行为的案件增多,另一方面被告自行纠正行政行为后原告坚持不撤诉的情形增多。如,2016年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案件仅419件,较上一年大幅度下降。
针对行政应诉工作的这些特点,市司法局定期对部分市级部门及区县(自治县)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抽查,重点督查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的情况,对“零出庭”的部门及区县进行约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此外,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督促市级部门及区县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与行政执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展光华说,对收到出庭建议书仍不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加强督查、约谈及考核,推进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稳步提升。
从三年数据看变化
2016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监督内容,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步入新常态。
市高院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达到了1113件,同比增长18.9%。行政机关负责人既未出庭又未出具书面函件说明理由的18件,相比2015年的152件大幅下降。2017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达到了1663件,同比增长49.4%。2018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达到了1849件,同比增长11.2%。
“这一组数据真实体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不断增强,这是全市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共同努力的成果。”市高法院相关人员表示,如,荣昌区法院在开庭审理的张贤容等要求确认被告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一案中,邀请人大代表等旁听,被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就案件争议的焦点发表意见。该案件的审理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之一,树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的庭审标杆。
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018年5月,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罗蔺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时称,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通过开展行政机关应诉情况专项检查,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通报制度。
今年5月底,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显示,对14个区县以及4个市级部门和单位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了专项抽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单位进行约谈。
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的此项报告之前,还开展了深入扎实的调研。如,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根据监督法和重庆市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年度工作安排,深入调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以及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重点调研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等内容,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召开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先后赴江北、垫江、奉节等区县开展实地考察调研,走进机关、工厂、社区、村与基层人大代表、执法一线人员、企业负责人、普通群众等进行“一对一”“零距离”访谈交流;向市高院、市编办以及40余个市级部门发函,书面调研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商请3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配合征集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收回调查问卷1256份;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调查: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电话访谈,收到有效调查样本1000个,覆盖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和各行业领域。
干部要能公开跟群众对话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不管是输是赢,都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出过庭的领导干部在决策的时候,一定会考虑法律后果,有了法治思维,处理事情就不同了。”在审议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指出,每年政府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已经成为一个規定项目。下一步,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还要加大推进力度,该出庭就出庭,干部要能够公开跟群众对话。同时,每个部门都要注重加强法治宣传和学习,与部门、行业工作相关的法律都应该懂,都应该熟悉,把这作为一个基本要求。
在全市各级人大的监督推动下,近年来,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共计724件,同比下降5.1%。行政机关败诉率8.66%,同比下降1.34个百分比;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更改率13.68%,同比下降2.32个百分比。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处处长展光华说,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确实是在不断好转,数据变化也明显,但是要辩证地看待这一情况。展光华认为,随着市民法治意识的增强,主动提起诉讼的情况也在增多,但有效案件并不高,这有可能影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提升。因为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只要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得立案。如,今年在两江新区法院,老百姓就因一起土地纠纷纷纷提起诉讼,法院立案86件。后经法院审理发现,这些案件均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不开庭审理。
“这些立了案但没开庭审理的案件都被纳入最后的统计数据,而不开庭审理就不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将直接影响最后的出庭应诉率。”展光华介绍,经法院协调化解纠纷或向原告释明后,原告自愿撤诉的案件,也会纳入统计数据,但这些案件也不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如,在2017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经过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或进行释明和诉讼引导后原告自愿撤诉的案件1645件。“这些都会直接影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今后的统计方法上,可以适当进行调整,让统计数据更能反映真实的情况。”展光华说。
除了数据的变化外,在行政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希望通过司法裁判确立行政执法规则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一方面被告认为行政行为合法而不愿变更行政行为的案件增多,另一方面被告自行纠正行政行为后原告坚持不撤诉的情形增多。如,2016年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案件仅419件,较上一年大幅度下降。
针对行政应诉工作的这些特点,市司法局定期对部分市级部门及区县(自治县)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抽查,重点督查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的情况,对“零出庭”的部门及区县进行约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此外,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督促市级部门及区县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与行政执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展光华说,对收到出庭建议书仍不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加强督查、约谈及考核,推进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