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交通事故死亡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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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当前规范与管理道路使用者行为的根本性法律内容,并且已经成为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交通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完善与实施,2009年1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颁布实施;2009年4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颁布实施;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决定》正式实施。我国近年来颁布与修正的交通法律法规也正是随时代发展要求,旨在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由于经济发展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度提升,在交通法律法规约束下,交通事故死亡率虽然得到明显控制,但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依旧存在。如果不加倍努力开展新的道路安全行动,预计2000年至2020年之间全球伤亡总数将上升65%左右[1-2]。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因素
  (一)酒后驾车
  作为导致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影响因素,酒后驾车行为不仅对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的安全产生了较大威胁,而且也严重威胁了行人的生命安全。杨润凯(2010)在研究酒后驾车与交通事故之间的数量关系时发现,二者虽然并无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近年来,随着酒后驾车数量的增长,各类交通事故的数量也随之增长。由此可见,酒后驾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影响因素[3]。
  (二)超速
  机动车超速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当中的核心问题,由此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着严重的后果。“超速”是指机动车在有关限制的条件下,超过限速规定。在现代工业水平不断发展的今天,汽车的加速能力,能够轻易的达到高速运行的状态。各国对速度的研究经验表明,平均时速每增加1公里,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3%,死亡率上升4-5%;可见,交通事故的产生与车辆速度具有正相关关系,速度过快将大大提升事故发生概率,形成安全隐患[4]。
  (三)未使用安全带和儿童安全座椅
  Szeremeta(2010)在实验室研究中证明,前排乘客安全带的使用能够避免40%-50%的死亡概率[5]。并且通过对交通事故死亡的尸检材料进行收集后,得出交通事故产生的前排乘客的死亡率较高的结论。在尼日利亚进行的研究调查中,以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容作为样本,发现安全带的使用方面每提升一个百分点的内容,将会使得交通事故下降0.17到0.21个百分点[6]。
  机动车使用儿童防护装置,尤其是儿童安全座椅在各个国家不尽相同。高收入的国家,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以及普及率相对较高,澳大利亚为90%,美国为86%,而在中低收入国家的机动车则很少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能够有效防护儿童的头部与全身,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有效的降低儿童在事故中发生危险的程度,提升防护效果,降低事故伤亡率。数据表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大约减少婴儿死亡率71%,减少幼儿死亡率54%[7]。
  (四)其他交通违章行为
  Lars(2011)在研究中,对交通事故的死因与创伤内容进行分析,并将交通事故致死率进行分析得知,交通事故产生的死因多半是由于未遵守交通规则,知识驾驶出现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的产生[8]。Osarumwense(2012)等将交通事故死亡率当中的儿童死亡率作为研究对象,分析由于交通事故当中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律内容,并未按章行车,造成儿童致死率为50%以上[9]。
  1.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主要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极度疲劳与困倦的状况下,长途驾驶,缺少睡眠与休息,造成生物钟被打破,其中涉及到的高危人群包括年轻人、倒班工人、患有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以及嗜睡症的人。美国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在研究中发现,在107起事故当中,52%与疲劳因素有关。显然疲劳价值已经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造成致死率居高不下[10]。
  2.手提移动电话的影响
  许多高收入国家,手提移动电话的数量正在呈现出迅速增长的状况。如1985年美国只有50万步手机,到2001年已经超过1亿2000万部。欧洲手提电话也在逐渐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11]。手机的使用与发展对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体现出影响身体以及直觉方面的判断决策,分散司机注意力,产生交通事故。并根据相关调查显示,使用手机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延长0.5-1.5秒[12-13]。有研究表明,使用手机的驾驶员发生车祸的危险比不用手机的驾驶员要高出四倍[14]。
  3.未带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是保护装置,能够有效的防护头部安全,从而降低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产生死亡率。安全头盔的佩戴至关重要,对减少事故死亡率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头部受伤,是两轮机动车驾驶员致死的主要原因,约占其死亡率的75%[15]。
  二、制定并执行主要的道路安全法规
  严格执法是预防道路交通伤害的重要措施。加拿大的一项研究表明,交通执法降低了高度机动化国家致命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据估计,如果在欧盟国家都严格执行现有的交通执法策略,那么这些国家50%的交通死亡和重伤就有可能避免。
  (一) 制定和执行酒精危害相关法规
  尽管许多国家一直在打击酒后驾车现象,酒精仍然是一个重要而影响广泛的交通肇事因素。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减少与酒精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伤害。
  1.国外禁酒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1.1 国外相关禁酒法规
  (1)美国:美国法律规定。当一个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mg/l00ml时驾车,被视为醉酒驾车。如果警察第一次抓住,要当场没收驾照,并被立即送到拘留处医疗中心,关押12至48小时,理由是禁止他不清醒时再次上路。次日,这名司机要缴纳数千美元的“保释金”以及250美元至400美元罚款,外加75美元医疗中心使用费,并吊销驾照一年。酒后驾车撞人事故则被定性为二级谋杀,面临巨额赔偿。
  (2)加拿大:加拿大对酒后驾车者罚款1470美元,监禁6个月;造成人身伤害者监禁lO年,造成他人死亡的监禁14年。   (3)英国:英国醉酒开车的初犯驾驶员,吊销驾照1年;在10年内重犯者吊销驾照3年,外加1000英镑罚款:在10年内若3次被判酒后驾车罪名成立,法院将对他的屡教不改判吊销驾驶证109年;酒后发生事故者将终身不能再开车,经济上还将受到重罚。
  (4)法国:法国规定,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50mg/l00ml即为违规,处以135欧元和扣6点的处罚。超过违规浓度8毫克时处以4500欧元的罚款并没收驾照3年。如果重犯就要罚款9000欧元,入狱4年。
  1.2.制定禁酒法规后的效果
  各国政府制定的严格的酒驾法律规定都能有效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的死亡率。美国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1966年达到高峰.共有50894人死于交通事故[16]。在1980-1985年之间,美国的交通立法达到高峰,在单一车辆夜间致命车祸,即那些最有可能涉及酒精的车祸中,车祸发生率下降20%,从18277到14603[17]。
  加利福尼亚1982年的酒驾法案就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酒驾判定标准、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Keita Mamady(2014)在实际研究中表明:法案实施第一年,事故死亡率在统计方面得到明显控制,与预期的水平相比较而言,月死亡率事故发生量减少51起,并没有随着时间的增长而产生衰减,抑制作用始终持续[18]。
  2.国内禁酒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我国修正、增加了多部法律法规:
  (1)修改、增加刑法修正案(八)。在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2)修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和刑法修正案衔接。规定指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加大了很多危害交通安全的惩罚力度,特别是对于酒驾的做出了新的规定,2013年酒驾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给予记12分的处罚。
  (4)国内制定禁酒法规之后的效果
  中国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中国刑法修正案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11年5月1日实施以来,至2012年4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35.4万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5.4万起,同比下降44.1%。在一些大城市,法律的震慑和教育效果更加明显。北京、上海等地查处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别在50%、70%以上[19]。通过广大媒体和有关部门广泛深入宣传,各地群众的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酒后代驾”服务行业快速发展,“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等观念深入人心,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的氛围在全社会逐步形成。酒驾入刑之后。各地酒驾的情况明显减少。据统计,在“五一”节期间,广州查处的酒驾案件更是降低了75%。因此,酒驾入刑,大众普遍感觉加大处罚力度绝对是好事。因为只有提高酒驾的违法成本,才有望遏止酒驾行为[20]。
  (二)制定并执行限速规定
  1.对农村道路进行限速
  一些关于农村道路限度当中的分析内容可以发现,动态与静态执法相结合能够有效的减少14%事故死亡率,采用的方法既可以通过雷达或仪器动态监测车辆在两个固定点之间速度的平均值,也可以由警察和警车在固定停车点进行静态执法。静态限速执法本身能够有效减少6%的致命伤害事故[21]。
  2.速度摄像头
  许多国家已经应用自动限速监控系统,例如速度监控摄像头。很多发达国家在研究中表明,速度摄像头能够作为直接的法庭证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监控手段,在那些一般不遵守限速和事故危险较高的地方应用这种设备,能够大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2-24]。
  3.对重型货车和公交车进行限速
  主要是通过车辆限速仪器以及速度管理器,对车辆速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减少长途车与货车的交通事故的产生,避免伤害的发生。据估计,“速度管理器”能够减少2%的重型货车伤害事故[25]。
  (三)制定和执行使用安全带和儿童安全座椅的法规
  1.强制使用安全带的法规
  强制使用安全带是道路上还预防最为成功的措施之一,并且已经挽救多人的生命。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后期,安全带首次被安装在汽车之上,1971年,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安全带使用法。截至年底,该州汽车驾乘人员年死亡人数下降了18%,到1975年下降了26%[26]。在强制使用安全带法律法规执行阶段,需要通过执法与宣传的方法,充分的提升安全带的使用效率,保证安全带得以充分的应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强制性政策,提升安全带有效应用。欧洲在使用安全带20年之后颁布了要求强制使用安全带的法律,法律颁布之后,效果非常明显。例如,英国安全带的使用率在短期内从颁布法规前的37%上升到95%。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人数下降了35%[27-28]。   2.立法强制使用安全座椅
  各个国家需要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保证法规政策方面进行约束,降低事故所引发的事故致死率。美国一项关于强制使用儿童座椅的立法的效果评估研究发现,该项法规的执行减少了35%道路交通死亡,各种伤害降低了17%,而他全座椅的使用增加了13%。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并且在现代研究中发现,儿童安全座椅已经能够自动探测前排儿童以及乘客是否偏离了正确的仪器,能够在上述情况下自动关闭安全气囊[29-30]。
  (四)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1. 限制商业运营和公共交通司机的工作时间
  司机因缺乏睡眠、夜间行车和加班工作而疲劳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对这些车辆 的司机和经营者,要进行防止疲劳驾驶的培训和宣传,并对每天和每周的休息时间,工作和驾驶时间都制定符合科学的时间规定,以减少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发生。
  2.立法强制使用安全头盔
  对于安全头盔方面的应用,在众多实际研究以及应用当中发现,强制适应安全头盔能够有效的降低安全隐患,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驾驶环境。同时,在安全头盔方面,需要制定具体的立法标准,控制摩托车以及自行车驾驶员的驾驶行为。马来西亚于1973年,颁布了安全头盔的使用法规,死亡率降低30%[31];泰国执行安全头盔规定第二年,安全头盔使用率增加了5倍,与摩托车相关的头部伤害下降41.4%,死亡率下降了20.8%[32]。
  总之,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有效执行将显著降低交通伤害的危害。据统计,2005~2010年期间,我国平均每年的交通事故数量为11万左右,自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良好的控制,且2011~2014年期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被有效控制在9万上下,且因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人数也由2005~2010年期间的10万人次下降到了2011~2014年的8万人。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使我国交通事故的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并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良好的保障[33]。
  综上所述,国内外相关学者在研究中发现,交通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缓解交通安全事故致死率。交通法律法规主要是对交通安全以及驾驶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控制两大交通事故致死率的根本诱因。
  参考文献:
  [1]Kopits E, Cropper M, Traffic fatalities and economic growth Washington, DC The world Bank,2003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NO.3035)
  [2]Murray CJL, Lopez AD, eds. The global burden of disease: a compre
  hensive assessment of mortality and disability, injuries, and risk factors in 1990 and projected to 220 Boston, MA, Harvard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1996
  [3]杨润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概念的法律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03):163-168.
  [4] Finch DJ et al. Speed, speed limits and accident. Crowthorne, Transport Research Laboratory. 1994 (Project Report 58 ).
  [5]Szeremeta Micha?,Niemcunowicz-Janica Anna,Sackiewicz Adam,
  Ptaszyńska-Sarosiek Iwona. [Analysis of traffic accident fatalities in autopsy material collected in the years 2007-2008 at the Department of Forensic Medicine, Medical University of Bia?ystok].[J]. Archiwum Medycyny Sadowej i Kriminologii,2010,593:.
  [6]Anonymous. Death toll from Ukraine traffic accident reaches 32 - railway[J]. Interfax : Russia & CIS Military Newswire,2010,:.
  [7] Traffic safety facts 2002: children. Washington, DC,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 2002 (DOT HS-809-607).
  [8]Lars Andersson. Road traffic accidents – a cause of death and trauma[J]. Dental Traumatology,2011,271:.
  [9]Osarumwense David Osifo,Theophilus Osasumwen Osagie,Pius Ehi
  awaguan Iribhogbe. Pediatric Road Traffic Accident Deaths Presenting to a Nigerian Referral Center[J]. Prehospital and Disaster Medicine,2012,272:.   [10]Fatigue, alcohol, other drugs, and medical factors in fatal-to-the-
  driver heavy truck crashes . Volume I. Washington, DC, 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 1990 (Safety Report NTSB SS-90/01) .
  [11]The risk of using a mobile phone while driving. Birmingham, Royal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Accidents, 2002
  [12]Brown ID, Tickner AH, Simmonds DCV. Interference between concurrent tasks of driving and telephoning . Journal of Psychology, 1969, 53:419-424
  [13]Alm H, Nilsson L. The effect of a mobile telephone task on driver behavior in a car following situation . Accident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1995, 27:707-715
  [14] Redelmeier DA, Tibshirani RJ. Association between cellular-tele
  phone calls and motor vehicle collisions.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1997, 336:453-458
  [15]Motorcycle safety helmets. COST 327. Brussels,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2001
  [16]Jack E. Riggs,Gerald R. Hobbs. The Dependence of Reported
  Homicide Rates on Reported Non-Motor Vehicle Accident Death Rates in US Young Children and Infants, 1940-2007[J]. Advances in Applied Sociology,2013,0301:.
  [17]Sánchez-Mangas Rocío,García-Ferrrer Antonio,de Juan Aranzazu,
  Arroyo Antonio Martín. The probability of death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s. How important is a quick medical response?[J]. Accident Analysis & Prevention,2010,424:.
  [18]Keita Mamady,Bin Zou,Sylla Mafoule,Jiabi Qin,Keita Hawa,Keita
  Fodé Lamine,Guoqing Hu. Fatality from Road Traffic Accident in Guinea: A Retrospective Descriptive Analysis[J]. Open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2014,0411:.
  [19]姜兆丽,梁淑萍.879例交通事故死亡原因分析[J].宁夏医学杂志,2011,10(11):111-112
  [20]王安,魏建.法律执行与道路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效果的评价[J].浙江学刊,2012,10(01):130-137
  [21]Elvik R, Vaa T. Handbook of road safety measures. Amsterdam, Elsevier, in press.
  [22] Mckenna FP. The human factor in driving accidents: an overview of
  approaches and problems. Ergonomics, 1982,25 :867-877.
  [23] Alm H, Nilsson L. The effect of a mobile telephone task on driver
  behavior in a car following situation. Accident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1995,27:707-715.
  [24]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safety implications of wireless communication in vehicle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 1997
  [25] Henderson RL et al. Motor vehicle conspicuity. Detroit, ML, 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 1983   [26] Heiman L. Vehicle occupant protection in Australia. Canberra, Australian Transport Safety Bureau,1988
  [27] Mohan D. A study of helmet and motorized two-wheeler use pat
  terns in Delhi. Indian High-ways, 1983, 11:8-16.
  [28] Glassbrenner D, Safety belt and helmet use in 2002: overall result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2002 (DOT HS-809-500).
  [29]Kamren B. Seat belt use among fatally injured in the county of Stockholm 1991-1992. Stockholm, Folksam, 1992.
  [30] Hill JR, Mackay GM, Morris AP, Chest and abdominal injuries
  caused by seat belt loading. In: Proceedings of the 36th 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Automotive Medicine (AAAM), Portland, October 1992. Chicago, Association for Advancement of Automotive Medicine, 1992:25-41.
  [31] Supramaniam V, Belle V, Sung J. Fatal motorcycle accidents and
  helmet laws in Peninsular Malaysia. Accident Analysis and Prevention,1984,16:157-162
  [32]Ichikawa M, Chadbunchachai W,Marui E. Effect of the helmet act for motorcyclists in Thailand. Accident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2003, 35:183-189
  [33]王夏颖.永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法律问题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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