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检察机关廉政制度建设的构思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175069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检察机关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在三项重点工作中,公正廉洁执法是关键和根本,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检察机关应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夯实公正廉洁执法根基,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关键词:检察机关;廉政制度;公正廉洁执法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法律监督是检察权的集中体现。实践中,如果监督机关不受监督,就会造成自身的腐败,进而影响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必须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建设,必须完善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敢于监督、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要建设这样的一支队伍,必须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1]
  一、以教育为先行,构建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网络
  教育的目的,就是在检察机关创造并形成一个尊重、理解、关心人的良好氛围。通过廉政建设教育,使检察干警守得住清贫,耐得住腐蚀。纯洁交往的社会圈、净化生活圈;不断提升职业认同感与归依感。通过廉政建设教育,使全体检察人员对检察事业具有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全体干警与检察事业同呼吸、共命运。
  1、在检察生活中贯彻“安全”两字方针。所谓安全,顾名思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安,就是安定、平安、安稳。如果因为犯了错误,受到处理甚至是身陷囹圄,那就无安可言。二是全,即完整、全面、不残缺。如果身体受到伤害,造成机体损伤或者功能出现问题,那就无全可言。安全是干警生活和工作的心理底线。如果干警在生活和工作中出现了安全事故,对其个人和家庭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对单位来说负面影响更是非常深远,这种公信力的修复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事实上,检察干警的周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安全风险,既有政治上的,又有工作上的,还有日常生活上的。只要手中有一定的权力,无论权力大小,肯定会遇到寻求交换权力的事件。尤其是新同志,对有些情况不是十分熟悉,有图谋者就会利用这些弱点,设置圈套,我们的同志稍不留神就会掉入风险陷阱,从而毁了整个人生。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这种危险是无法回避的,他人会寻找各种能够使你接受的办法来使你就犯。所以廉政建设的着眼点应是通过各种方式、时刻告诫教育干警:你们到了检察院工作,同时就有了被人腐蚀的危险。因此第一任务就是学会如何趋利避害,安全健康地生活,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问题不可怕,但需要内心的重视,智慧的处置,以及如何设计科学和有效的制度来加以防范。某院曾经发生过这一事件,公安将一名犯罪嫌疑人报到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其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办理手续的时候,内勤却在开具法律文书的时候变成了批准逮捕。当时大家谁都没有发现,一直到该案件进入了公诉环节,经办人在审查的时候得出与批捕审查同样的意见不构成犯罪。最后准备协商如何解决此案出路的时候,大家发现了问题——原来是内勤开错了文书。检察院采取的救济手段是对犯罪嫌疑人作了免诉处理,并严肃处理了失职的内部工作人员。这个事件说明:检察工作的任何岗位都有风险,容不得半点马虎,如果不用心去做,就有可能犯下影响自己或他人一辈子的错误。
  办案过程中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无论怎样重视都不过分。要教育干警重视苗头性的东西,但更要有防范苗头性问题的措施。对事故的处理和责任的追究更重要的是看结果,对事故的防范更重要的是看过程。教育干警当面临风险时,最好的办法是直接面对,是如何想办法努力化被动为主动,采取回避的方法不利于风险转化。
  2、拓展教育形式,变被动教育为主动学习。廉政教育,表面看是四个很简单的字,但是要真正做好,却是非常难的工程。业务科室往往因为业务工作繁忙对学习教育有所怨言,从而很难真正落实到位。因此要创新廉政教育模式,寓教于学,寓学于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只有当检察干警的廉洁执法教育从一种被动的行为变成一种习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一种执法模式和制度,干警才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才自觉践行公正廉洁执法。可以开设大讲坛,邀请权威专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给干警上课,开拓视野。随着近几年新进人员的增加,廉政建设教育的重点可以围绕年轻干部的检察人格魅力和检察人才素质的培养,通过“竞赛”来锻炼,使其有成就感。如通过论辩赛、廉政格言评比、廉政书画比赛、廉政摄影比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以廉洁公正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教育干警树立以检为荣,以检为家的意识。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检察机关也应适应时代的发展,开展“检察论坛”,在网络的强大张力中挖掘张扬自己的个性,掌握舆情,引领网民弘扬正义。
  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最好的办法就是谈话。通过谈心交流,拉近了人与人之间心的距离,领导能全面掌握本院干警的思想动态、纪律作风和勤政廉政状况,有针对性地抓队伍和业务建设,确保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谈心交流中,可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各内设部门掌握干警的舆情动态,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或存在的隐患报到纪检监察部门。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症下药。
  二、廉政建设以制度为基础,构建内部监督体系
   检察人员的活动只有在规范的状态下运行,才能做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促进规范执法的核心,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则是促进规范执法的组织保障。
  1、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干警的行为。每年公布的数据表明,公检法三家违纪违法案件检察院是最少的。不是因为检察院权力小,而是因为检察院在办案中有一套完整的规范,如承办人审查、科长审核、检察长审批制度,自侦案件的同步录像制度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从高检院、省院、市院到基层院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和教育活动抓的及时和持久,从制度上规范干警的行为,使干警违法违纪的土壤贫乏。
  2、加强考核考评规范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的开展。就执法者个体来讲,执法不公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一是业务水平不高和执法经验不足导致执法者没有能力实现执法公正;另一种就是具备足够的执法能力,但是仍然随意、粗心执法或在利益关系的驱使下有意实施不公正的执法行为。针对第二种情形,就必须加大对执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考核权重,以此解决公正执法动力不足甚至动机不良的问题。检察机关的考核需要做到两点:一是扩大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在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积极引导公正廉洁执法的正确导向。二是将考核结果与工资、福利以及职务晋升挂钩,使他们在目标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动力。
  3、建章立制,保障检察官的执法权利。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表明,激励制度在激发工作动力和创造力方面有巨大的作用,这个规律同样适用于检察机关的管理活动。就目前而言,检察机关的干警在很多地方、很大程度上,政治上的待遇比公安、法院低。这种现象的存在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官工作的积极性。上级机关应积极争取,为干警谋得权利,让干警全心全意地为检察工作服务。
  三、开展检务督察,管理规范干警的行为
   检务督察工作是一项加强内部监督,预防干警违法违纪的重要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的本质是关爱、是保护、是保证。强化内部监督,不是对干部的不信任,而是对干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不是对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的挫伤,而是对干部的保护;不是对检察工作的束缚,而是促进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始终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切实把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制约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2]
  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重要监督模式,检务督察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检务督察制度的建设,必须是一把手亲自抓,才能不流于形式,才会具有震慑力。同时要把检务督察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根据考评办法,凡个人被扣分,其所在的部门和部门领导都被扣分。考核成绩与职务升迁、评先树优、年终奖惩挂钩,形成督察动态发展的机制。使干警体会到如果违反了规定,不单是个人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对不起科室的领导和同事。检务督察工作主要抓好三块工作:一是对执行力的监督;二是对开展检察工作的监督;三是对安全防范情况的监督;四是对检风检纪的监督。
  检察机关廉政制度建设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公正廉洁执法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检察人员执法公不公、严不严、廉不廉。直接关系到宪法法律的尊严,关系到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只有完善廉政制度建设,才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建明《人民检察》第三期
  [2]杜治洲任建明《公正廉洁执法面临的挑战及其制度创新》检察日报2009年7月4日第一版
  (作者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浙江 仙居 317300)
  
其他文献
一、道路外交通事故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道路外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道
期刊
根据中央政法委会议精神,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今年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这是中央为更好地适应我国新形势,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而作出的重大部署。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因此,化解、减少涉检信访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贯彻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  涉检信访是指那些已经或应当由检察
期刊
近几年来,我院民行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围绕“搭建三个平台,坚持四个原则”的工作思路,有效履行民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7年以来,我院共提请市院抗诉35件,均被采纳并向中院提出抗诉,被中院裁定发回重审30件,改判15件,在抗诉过程中调解息诉13件,终止审查2件,改变率(改判和调解)达90%,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期刊
摘 要: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分为土地产权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这种登记模式在政治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显出其弊端。我国目前的产权登记制度已不能满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登记职能的要求,存在诸多缺陷,亟待完善。我国立法对现行的房产登记制度应做调整,实行房地合一的登记体制。  关键词:房地产;登记;房地合一  一、目前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  房产,是指依附于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与地产一
期刊
摘 要:  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来实施犯罪以及行为人在完全责任能力状态下可预见的,但在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才得以实现犯罪的情形。其可罚性根据在于将自己无责任能力的状态作为工具来利用,原因自由行为是一个整体,不能将其割裂开来。  关键词: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一体性  一、 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原因自由行为,又被称作原因上的自由行为、原因中的自由行为或
期刊
一、引言   与大陆法国家一样,中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是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程序模式。在这种刑事审判制度中,法庭通过一场连续的审理过程,既解决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又解决有罪被告人的量刑问题。   在这种制度格局下,由于法院对量刑不举行专门的庭审程序,因此,无论是公诉方、被害方还是被告方,都无法就量刑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量刑几乎完全成为法院自由裁量的对象。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尽管可以宣读起诉
期刊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六次全会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从刑事司法制度的角度来看,中国目前这种职权主义参合当事人主义的混合式诉讼模式已难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很大程度上,和合型刑事司法提供了一种辅助性选择。和合型刑事司法是和合思想应用于司法活动的产物。和合思想推崇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对话,求同存异,重新整合被破坏的社会状态,以达更为和谐的状态。和合型刑事司法与中国文化
期刊
摘 要:一段时期以来,维护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一直标领主流,被告人本位主宰着话语垄断地位。与此相反,刑事犯罪被害人(以下简称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却长期被大大地忽略了。被害人权利保障是刑事司法公正的应有之意,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将被害人定位于当事人,也赋予其一系列权利,但纵观我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仍存在众多缺失。加强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应赋予被害人公诉案件上诉权,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
期刊
摘 要: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和普及,网民的大量增加,网络监督的强大威力,给检察机关带来了新的挑战。涉检网络舆情映射出网民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及对司法公正的广泛关注,绝大部分网民透过涉检网络舆情来了解和认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及执法形象。检察机关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在主动接受网络舆论监督的同时,建立有利于涉检网络舆情监测的应对机制,使之成为促进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
期刊
一般地,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区别比较容易,主要采用“三个当场”作为区别标准。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暴力和威胁、立即实施暴力的威胁和将来实施暴力的威胁并存,实施暴力和获取财产的时间空间发生分离等情况,在某些场合下,敲诈勒索罪也不排除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取财的情形。而二罪的社会危害、量刑幅度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本文拟对暴力威胁情形下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分进行粗浅探讨。  一、敲诈勒索罪也应包括当场暴力威
期刊